第2章 概述
三年前,她是破產千金。喪盡天良的父母為了公司的一個項目竟然把自己的親生女兒送去夜總會,形形色色的人都想擁有
她,迫不得已逃了出來。
路都沒看清,撞上了這個所謂華夏的神話,一紙契約,她成為他的妻子。
只是他家裏催婚,才找了這個女人,一個月的相處,已愛的無法自拔。新婚之夜唯一的肌膚之親竟讓她有了他的骨血,他的白月光回來了,打亂了他們原本美好幸福的生活。只要他的白月光召喚他,就能放下上百億的簽約趕到她身邊。
那麼我肚子裏的孩子算得了什麼?
他的白月光也是女人,照樣可以為他生兒育女,再說了,自己只是一個臨時妻子,只要那份合同他說一個“不”字,那自己什麼都不是。
幸好,那女人沒有在前三個月找自己的麻煩,只要三個月的安全期度過就可以安心的把孩子生下來,不求孩子是人中龍鳳,只求可以平平安安快快樂樂的度過一生。
那一晚,她說:“賤人!他不過是給你一個容身之所,你怎麼這麼不要臉還懷孕了,快點滾!還有你知道他為什麼這些年都不要女人嗎?”
我攥緊拳頭:“為什麼?”
她得意的笑了笑:“因為我們分手了。”
哈哈哈哈,這女人一句“因為我們分手了”就打破我對他所有的念想,甚至我接下來的幾天悶悶不樂,他也沒有問過我一句。
我不知道我留在這裏有什麼值得我留戀的,我懷孕的事情也沒有告訴他,我知道,他不喜歡小孩子。如果是她懷上了你的孩子,你應該會很開心吧。
我只是去了他的公司,帶着那麼一絲希望問他:“如果我走了,你會找我嗎?”
可是他的回答令我心痛:“如果你想走,我不阻攔你。”
我用祈求的眼光看向他:“那我如果說是你心愛的女人威脅我走呢,你會相信我說的話嗎?”
他那陰鶩的眼睛似要將她看穿,緩緩吐出兩個字:“不會。”
呵呵,自己唯一的希望也破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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