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林家不缺古武者,缺的是資金
等到大家都叫嚷完了,林則威才反應過來,焦急地看向林則智,開口問道:“二弟,這是怎麼一回事?你快快說清楚!小雅跟誰結婚了?是什麼時候的事?”
這件事情遲早要說,林則智也沒想隱瞞,便認真解釋道:“我跟阿蘭也是最近才知道,她丈夫就是剛才跟她一起進屋的那個年輕人,他們結婚也沒多久,好像還不到一個星期……”
“糊塗!真是糊塗啊!”沒等林則智說完,林則威就忍不住捶胸頓足,失聲大吼,氣得直哆嗦。
這時候,大家才知道,剛才拖着兩個行李箱的帥氣青年,竟然是林善雅的老公。
“這……這是在哪找的野漢子啊?”廖芳臉上也是一副恨鐵不成鋼的表情,差點沒說成更加難聽的“姦夫”。
江海蘭幫着丈夫解釋道:“他名字叫做夜星宇,夜晚的夜,出自於普通家庭,不過卻是個古武者……”
“古武者?古武者有個屁用!”林則威惱怒無比,吹鬍子瞪眼,又一次毫不客氣地打斷別人說話,“我們林家現在又不缺古武者,缺的是周轉資金!”
“就是!趙叔還在呢!身體沒啥毛病,怎麼也得活個三五年吧!”林則勇緊接着補了一嘴。
他所說的“趙叔”,就是坐鎮林家實力最強的古武者,名字叫做趙成,早在三十多年前就達到了內勁的層次,是林長風老爺子的結拜兄弟。
兩家關係很好,還指腹為婚,趙成的女兒趙珍就嫁給了林長風的長子林則威,只可惜林則威婚後出軌,對趙珍不忠,兩夫妻的感情也不怎麼牢固,最後落得個離婚翻臉的下場。
林老爺子死活不接納林則威的情婦和私生女,這也佔了很重要的一個原因,他必須表明態度,給老兄弟趙成一個交待。
雖然出了這種事情,但兩家的關係依舊很好,趙珍也成功改嫁給一個小商人,過上了屬於自己的幸福生活。
林則威迫於父親的壓力,至今不敢給那個情婦一個合法的名分,儘管對方已經生下了兩個女兒。
當然,除了趙成以外,林家還養了好幾個古武者,但都只是外勁層次,能稱得上是名家高手的,只有一個趙成。
不過趙成也已年過七十,再怎麼能打,也老了,他至少有十幾年沒出過手,身體各項素質都不如當年,現在還能有幾分戰鬥力,不太好說。
當今世界是法制時代,做生意更多是靠商場上的搏殺,而不是武力的對壘,古武者通常只起到威懾作用,很少動用,除非是生死大仇,或是不擇手段,才會動用武力來解決問題。
對於現今的林家來說,古武者確實沒什麼卵用,遠遠不如拉攏霍家來得實在,所以林則威才會大罵林善雅“糊塗”。
他考慮事情完全是從利益角度出發,根本就沒想過“感情”二字,不像是林則智和江海蘭,既要為家族利益着想,又要照顧女兒的感受。
所以對於林則威來講,林善雅無疑是走了一步臭棋,百分之百的錯誤,而對於林則智和江海蘭來說,卻不知該喜還是該愁。
當然,在了解到長風製藥的真實情況以後,林則智夫婦肯定也跟林則威一樣,認為女兒的這一步是走錯了,但卻沒有像林則威那麼大發脾氣,咬牙切齒。
於是乎,輿論風向又開始轉變,剛被釘上恥辱架的林則威莫名奇妙躲過一劫,而林善雅則被頂了上去,接受一眾林家受害人的各種責備。
只不過,當事人林善雅已經聽不見了,想要看好戲的夜星宇也沒能看到這一幕,他們兩個正一前一後在老宅裏面行走着。
林家老宅佔地頗廣,共有六個院落,二十幾棟房子,全是復古式的磚木結構,在正中區域還建有一片江南風格的園林,其中有池塘,有假山,有拱橋,有涼亭,就像是一座小型的度假山莊。
偌大一座老宅,配有好幾個傭人,平時各種家務雜活都是由他們來操持。
林善雅很快便叫來一個中年女人,指着夜星宇拖着的箱子對她說道:“楊嫂,幫我把行李拿到我房間裏去,順便打掃一下,晚上我要住。”
“好勒!”
楊嫂在林家呆了很多年,自然認識大小姐,但她卻不認識夜星宇,一邊接過箱子,一邊問道:“這位客人晚上在這裏留宿嗎?需不需要再收拾一間客房出來?”
林善雅猶豫了一下,最終還是微微紅着臉說道:“不用了,他晚上跟我住一間。”
“啊——?”楊嫂瞪大了眼,張大了嘴,一臉的不可思議。
林善雅只得解釋道:“這位是我丈夫,我在離城已經結婚了。”
“姑……姑爺?”楊嫂這回是更吃驚了,偷偷看了夜星宇好幾眼,然後趕緊彎腰鞠躬行了一禮。
林善雅又問道:“現在家裏挺熱鬧的啊!都有哪些人住在這?”
楊嫂回答道:“大爺、三爺、大姑都回來了,小姑偶爾也會過來住幾天,現在可熱鬧了,傭人都忙不過來,又請了兩個。”
林善雅一聲冷哼,不屑說道:“一幫戲精!平時不見面,現在倒來爭表現!”
楊嫂身為一個下人,不敢亂接話,只能裝做沒聽見,而夜星宇卻是淡然一笑,也沒表達任何看法。
正所謂“久病床前無孝子”,但那說得是窮苦人家,擱在豪門家族就不適用,相反還要倒過來。
老人一旦卧病在床,兒女們便要爭相獻殷勤,倘若哄得老人開心,立遺囑的時候稍稍照顧一點,就等於是少奮鬥了幾十年。
原本這林氏老宅冷冷清清,除了林老爺子和林則智一家三口以外,其他人在成家以後都搬了出去,各自建了安樂窩,一個月都難得見一次。
卻沒想到在林老爺子重病之後,不用招呼,一個個又都回來了,都在儘力演好孝子的角色,只盼着能在老爺子最後的這段時光里給他留個好印象,說不定在立遺囑的時候能撈到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