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我們怎麼做父親》——魯迅
這篇雜文是魯迅最初發表於一九一九年十一月《新青年》月刊第六卷第六號,署名唐俟。結識於這篇是騰訊視頻的《一本好書》一期品讀魯迅的雜文,這是其中比較輕鬆的一篇,其他都是講中國國民性的,經典之所以是經典,是它放在任何時代都能給人啟示。在這次中國遭遇疫情困境期間,曝光的一些令人氣憤惋惜的事件,我們在魯迅的作品中早已看透,《隨感錄六十二》他寫憤青,《論人言可畏》寫媒體輿論,《燈下漫筆》裏魯迅借換銀元一事而發出反思,“我們極容易變成奴隸,而且變了之後,還萬分喜歡”,由此得出時代更迭也逃不過內在的奴性。
回歸到這篇《我們怎麼做父親》,魯迅認為父母對孩子的教育主要包括“理解”“指導”“解放”等三方面。
“開宗第一”的便是“理解”,孩子的世界,與成人截然不同;倘不先行理解,一味蠻做,便大礙於孩子的發達。第二是“指導”,長者須是指導者、協商者,卻不該是命令者,須用全副精神,養成他們有耐勞作的體力,純潔高尚的道德,廣博自由能容納新潮流的精神,也就是能在世界新潮流中游泳,不被淹末的力量。第三便是“解放”,子女是即我非我的人,但既已分立,也便是人類中的人,因為即我,所以更應該盡教育的義務,交給他們自立的能力;因為非我,所以也應同時解放,全部為他們自己所有,成一個獨立的人。
寫於2020.3.22牌樓路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