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主動請纓
從辦公室裏面出來,楊業還沒有回過神來,本來只是想找一份快遞工作,卻糊裏糊塗成為了晨曦的保鏢,這給他一種很不真實的感覺,彷彿在做夢。
他狠狠的掐了手臂一把,痛感傳來,確認不是在做夢之後,不免激動不已。
一個月一萬多塊,這足以大大緩解楊業所處的困境,改善他和奶奶的生活。
“等發工資之後,得第一時間換一處住處才行,奶奶一手把我拖拉大,現在有錢了也是時候該讓她享享福了。”楊業揮揮拳頭,自言自語道。
“楊業,你在這嘀咕什麼呢?”
楊業抬頭一看,原來是小倩。
“額,沒什麼……”楊業尷尬的笑了笑,看小倩一臉古怪的模樣,立馬轉移了話題,“對了,你是過來找晨曦姐了吧,她在辦公室裏面,沒啥事的話我就先走了。”
“不是,我是過來找你的,剛晨曦姐打電話跟我說讓我帶你到處去轉轉,熟悉熟悉公司的環境。”小倩解釋道。
楊業恍然大悟,原來是這麼回事。
“那行,那走吧。”
晨曦的公司主打奢侈品市場,以化妝品和服裝這兩大類為主,這也是為什麼她的公司多數都是女員工的原因之一。
小倩帶着楊業在各部門轉悠,不停的跟他講講,楊業跟個好奇寶寶似的,不時左顧右看,對一切都充滿了好奇。
小倩耐心的講解各個部門的工作內容,怕楊業聽不明白,講的非常之詳細。可是她的話楊業一句都沒有聽進去,因為他的注意力早已經被各部門的美女所吸引了,那些或是長相甜美或是身材火辣的美女,看得楊業口水都快流出來了。
“大致就是這些,其他也沒什麼了,至於同事……以後等你在我們公司呆久了,自然就會和他們混熟絡。”小倩把話說完,回身一看,看到楊業一副豬哥模樣,當即無語了。
她接連叫了楊業好幾聲,他才反應過來。
“啊?”
“楊業該不會,剛才我說的話你一句都沒有聽進去吧。”小倩眉頭緊蹙,帶着幾分不悅。
好傢夥,浪費了那麼多口水,解釋的那麼清楚,這混蛋居然壓根就沒在聽!
眼看小倩的臉色不對,楊業心中一咯噔,趕忙解釋道,“怎麼可能!你說的話我全都記住了。”
“真的?”
“當然!”
“那行,那我問你,剛才我們經過的那個部門是主管哪一塊的?”
“……”
楊業哪裏知道,甚至剛才小倩跟他介紹了多少個部門都給忘記了。
換成是別的男子來這裏求職,這樣的態度小倩早就讓他走人了,偏偏對楊業不行,畢竟他是晨曦親自請回來的,哪怕他的態度讓人不悅,也只能將就將就。
“小倩別生氣,這也不能全怪我呀,你看你們公司美女這麼多,個個都長得和你一樣漂亮,我自然容易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她們身上,這才導致分心,一時沒聽清你剛才所說的。”
這話一出,小倩徹底沒話說了。女人嘛,誰不喜歡人家誇讓她漂亮。
“嘿嘿,難道我說錯了嗎?”楊業笑嘻嘻說道。
小倩無語的白了他一眼,着實是拿他沒有辦法,“瞧你這嘴巴跟抹了蜜糖一樣,平時沒少哄女孩子吧,行了行了,我也不多說什麼了,你不記得就不記得吧,反正你以後都在我們公司上班,等時間長了,自然也會了解。”
聞言,楊業暗自鬆了一口氣。
“對了小倩,我該在哪個部門上班?”
“應該不用吧。”
“不用上班?”
“不是,我的意思是晨曦姐請你回來,是給她當私人保鏢的,應該不屬於任何一個部門,平時她要外出的話,你就跟着一起出去就行了。”小倩思考了一下,解釋道。
“那不行,像我這麼勤勞的人,怎麼可以不工作。小倩姐,我看你那個部門就很不錯,要不我到你那個部門去吧?”
“這……”
“平時晨曦姐外出,我就跟着她,在公司的時候,我就幫你們打打下手,這多好。要不然萬一晨曦姐一周都不出去一趟,豈不把我給悶壞了?就算沒有把我悶壞,在公司里,我又不用幹活,整天遊手好閒,要是別人誤以為我不幹活,是過來混日子的,那多不好”楊業一臉正經的說。
小倩滿臉古怪,沒聽過誰不想工作輕鬆一些,還偏要往身上攬活的。瞧瞧楊業正色的模樣,就好像不讓他幹活,就會要了他們命一樣。
這舉動非常反常,可偏偏楊業說的義正言辭,讓小倩覺得奇怪的同時,不得不認同他說的的確有幾分道理。
“小姐,你說是不是這麼一回事兒,到時候別人說我是走後門,是過來混日子的,無論是對我,還是對晨曦姐都影響不好,所以呀,我覺得你還是給我找一個部門讓我獃著比較好。”
“既然你這麼強烈要求的話,我打電話問問晨曦姐。”
“這還用問啥,她肯定樂意這樣呀,出一份錢你讓我干兩份活,誰不答應誰是傻子。”
“……”
無論楊業怎麼說,小倩還是堅持給晨曦打電話,畢竟晨曦才是楊業的直屬上司,楊業申請調到小倩的部門,必須先得到晨曦的同意才行。
一想到很快就能和眾多美女共事,楊業興奮的搓了搓手掌。他當然不會傻到無緣無故的要求多干一份活,他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他看中了小倩管理的部門是全公司裏面職員人數最多的。
人數最多,公司全上下又都是女孩子,答案就不言而喻了。
近水流台先得月,楊業的如意算盤打得精明,他的真實目的是為了泡妞。
“這下發財了,這麼多美女,怎麼都能撩到一兩個。再說了,哥長得又有幾分帥氣,沒準還能在這裏討個媳婦回家。”想到這,楊業不禁風騷的撩了撩頭髮,心裏美滋滋。
想得很美好,但往往現實與幻想都有着很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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