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第十四章
當溫柔的前奏響起時,穿着白色高領毛衣的霍慈,忍不住抬起頭。
沒想到居然會放這首歌,說起來,這也是一首老歌了。
她低頭,面前放着的甜點還一口未動。其實她早就過了喜歡甜點的年紀。念舊真的是一種可怕的習慣,她這麼多年來,扔掉了太多。可是有些,卻始終扔不掉。
穿着黑色圍裙的小姑娘,將熱可可端過來時,霍慈抬頭看她,淡淡說:“我沒點。”
“是一位先生為你點的哦,”小姑娘熱情地把紅色馬克杯放在她面前,白色泡沫上還有彩色棉花糖。
熱可可的香味,在這她面前,瀰漫開來。
霍慈沒說話,小姑娘就又說:“還有這首歌,也是他替你點的哦。你男朋友對你真好。所以你不要再生他的氣了。”
男朋友?
這個世上,知道她喜歡這首歌的,只有一個人。
可是他永遠都不會出現這裏的。
“那位先生還怕你生氣呢,非要叫我等他走了之後,再把熱可可端給你。所以小姐,您就不要和他生氣了,給他打個電話吧,估計他還沒走遠呢。”
小姑娘估計是韓劇看多了,滿腦子都是男女主角之間互生誤會,卻又礙着面子,說不出口。
況且他們這樣的甜品店,能瞧見的事兒不少,這不前幾天還有一對兒情侶,在這吵地店員都要報警了。誰知男的從懷裏掏出一盒子,摟着女的親得她說不出話,最後又跪下求婚。整個店裏的客人和員工,都給他們鼓掌。
霍慈蹙眉,怎麼可能,他怎麼會回來呢。
當年她差點死了,他都沒回頭看一眼。
可是她看着面前的紅色馬克杯,她心情不好的時候,就會喝一杯熱可可。甜蜜中帶着一點兒苦澀的味道,那會年紀小,就覺得這是人生的味道。
如今再回頭看,真是幼稚,人生怎麼可能這麼甜呢。
她拿起椅背上的外套,起身,今天還是不該來。
醫院不該來,這裏也不該來。
小姑娘見她一口都沒喝,有點兒着急,又喊道:“小姐,我覺得他是真心想要和你和好的。”
“你搞錯了,我沒有男朋友,”霍慈手臂上掛着的外套,回頭淡淡說。
開門出去,車就停在門口。
她上車后,便迅速啟動車子,離開這條有些歲月的老街。
**
“燈光再調亮一些吧,我覺得亮一點兒,柔一點兒,能把她皮膚拍的更好,”帶着眼鏡的經紀人在旁邊指手畫腳地說。
霍慈把相機放了下來,攝影棚里所有人都安靜了。
她一向話少,拍照的時候更是面無表情。此時她直勾勾地盯着經紀人,“要不你來拍?”
今天拍的是女星秦凝,當紅小花旦,第一次上五大封面。經紀人從一開始進攝影棚,就對攝影棚的溫度還有雜誌編輯提供的服裝,指手畫腳,處處都要提點一二。
秦凝靠在白色牆壁上,正在擺姿勢。聽到這話,有些驚訝地直起身子。
經紀人也是聽說過霍慈的名聲,只是這是第一次合作。
他正欲解釋,就聽見一句冷冷地,“滾出去。”
雜誌編輯舉着手機,幸虧這回沒開直播,要不然明天頭條就得是這個了。
不過想完,心底又有些後悔,多好的爆點啊。
白羽過來將人勸走了,經紀人到底不敢得罪霍慈。
只是秦凝之後表現地更加僵硬,怕是被霍慈突如其來的冷言嚇住了。霍慈讓她重新換個姿勢,她僵硬地掐着腰,禮儀小姐的姿勢都比她放鬆。
“秦小姐,我們休息一會,”她拍拍手,迅速有人上前給秦凝補妝。
她出了攝影棚,到外面,在口袋裏翻了下。又忘記放糖了,旁邊伸出一隻手,白羽手裏拿着幾顆薄荷糖。知道她有這個習慣,所以他身上也會帶着她要吃的糖。
霍慈拿了一顆,剝開糖紙,嘎嘣嘎嘣,沒兩下就嚼碎。
薄荷的清涼,一瞬便盈滿唇齒間。
“心情不好?”白羽瞧着她,輕聲問。雖然她平時拍照時,也不說話,但很少會這麼訓斥別人。
霍慈沒搭理他,只是又往嘴裏丟了一顆薄荷糖。
挺不得勁兒的。
白羽見她提不起精神的模樣,也不知這位祖宗究竟是怎麼了。想來想去,還是覺得是她媽媽那事吧,畢竟母女兩個關係真不好。從他認識霍慈開始,她就跟個孤兒似得,逢年過節也沒個家可回。
先前是租的房子,後來有錢了,給自己搗鼓個房子。
可還是空落落的。
“要不晚上出去喝兩杯?”白羽也不知道怎麼安慰她,他是單親母親帶大的。所以對親媽比誰都看重,可是霍慈家的事情又和自己的不一樣。
霍慈嘴緊,從不和人說私事。
關於她家的事情,白羽還都是從柳如晗口中聽說的。
白羽不能說柳如晗做的不對,可心底卻心疼霍慈。
這姑娘太倔。
有時候倔地叫人咬牙切齒的,你還拿她沒法子。
“對了,艾莉的事情我問了,那個曹洋是南晚介紹給她的。艾莉之前在酒吧認識了南晚,結果南晚對她熱情地很,又是給她送包又是給她介紹男朋友。”白羽說著,都覺得臉紅。自個這個表妹,豬都比她聰明。
霍慈淡淡地盯着前面:“傻逼。”
白羽轉頭瞧她,苦笑:“我也罵過她了,以後讓她離南晚遠點兒。”
“我說的是馬夢霞,”霍慈從草地上站起來。
這會夕陽也快落下,已經拍了三個小時,也該差不多。她進去收尾,不過臨進門的時候,“南晚是衝著我來的,你們都離她遠點兒。我遲早收拾她。”
艾莉不過就是個還沒出頭的小模特,要是沒白羽表妹這層關係,南晚連眼神都不會給她。
這兩年南晚風頭正勁,不過上面卻有個霍慈擋着,心裏難免不平。
白羽見她眸光冷漠,趕緊點頭。
**
其實霍慈這幾天都在想甜品店的事情,那個給她點了熱可可,點歌的人。
他不會再回來的,當年他頭也不回地走了,這麼多年都沒回來。
可如果人生能被輕易猜透的話,又怎麼會有那麼多意外呢。霍慈遇見沈隨安的時候,莫星辰叫她出來吃飯。她原本不想去的,工作的地方正好在附近。於是便應了她的約,開車過去。
周五人多,她找了許久,才找到停車位。
餐廳在七樓,是新開的日料店。莫星辰就喜歡日料,只要是新開的店,就願意嘗嘗。
因為人多,霍慈沒有乘電梯,而是坐着商場的手扶電梯上去的。
在三樓的時候,她聽到一個女人溫柔帶着些口音的喊聲,“隨安,這裏。”
霍慈一轉頭,就看見了沈隨安。
在華麗明亮的商場店鋪前,他穿着褐色羊毛大衣,還是那樣英俊的面容,嘴角微揚,溫柔的笑容足可將冰山融化。商場正在搞聖誕活動,到處張燈結綵,他那樣清雅的人,在這樣喧囂的地方,依舊顯眼地很。
霍慈看着那個穿着白色香奈兒外套的女人,小鳥般輕柔優雅地朝他小跑過去。
她抱着他的手臂,他低頭溫柔看着她,兩人相視一笑。
好一對相映生輝的男女。
霍慈知道她應該假裝什麼都沒看見,然後離開這裏。可是她的腳就像被釘住一樣,安靜地看着這對般配的男女。
本來沈隨安已經轉身要離開,可不知是鬼使神差,還是心中有所感應般。
他抬起頭,朝着這邊看。
當他看見一臉平靜的霍慈時,反倒是他的表情震驚地什麼似得,呆立在當場。
“是認識的人嗎?”陸永欣一口港普,她是香港人,是為了沈隨安才學的普通話。
見霍慈往另一個地方離開,沈隨安着急地喊了一聲,便急急地追了上去,無意間,竟是掙開了陸永欣挽着他的手。
沈隨安追上來,擋在她的面前,輕聲說:“小慈,你怎麼在這裏?”
霍慈抬頭,看着他,平靜又冷淡的表情。
沈隨安心裏想說的話,在看見她的表情時,都徹底地冷靜了下來。
“你還好嗎?小慈,我聽說你現在是攝影師了,”他的聲音溫柔潤澤,明明是令人厭煩的話,可是卻叫人生不出厭惡的情緒。
陸永欣追過來,就看見這個女孩的臉。
她生得可真美啊,一向心高氣傲的陸永欣在一瞬間,都有些心悅誠服。她穿着一件灰色大衣,黑色長褲,一雙布洛克鞋,露出纖細白皙的腳腕。這大概是她身上最柔軟的一處了。
只因她身上的氣質太過冷硬,便是連她的容貌都帶了幾分冷酷,本就黑白分明的眼眸,此時微垂着,卷翹的睫羽像兩把小扇子,在眼底投下淺淺的剪影。她的鼻子又挺又翹,帶著兒俏皮的味道,唇瓣柔軟飽滿,唇色是淡淡的粉兒,看得出來,什麼都沒塗。
“隨安,這是你的朋友?”女人的直覺告訴陸永欣,他們不會是朋友那麼簡單。
突然霍慈抬頭,她嘴角一揚,明明是笑,卻帶着漫不經心。
像是憋着壞。
她目光淡淡地在兩人身上掃了一遍,最後對陸永欣說:“怎麼,沈隨安沒和你說起過我?”
陸永欣聽着她理所當然的口吻,心底有點兒慌。
直到霍慈說:“我是他妹妹。”
陸永欣有點兒驚訝,她只知道沈隨安有個親生妹妹,那這個又是……
霍慈沒叫她等太久,她看着沈隨安,“我是他繼母帶來的妹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