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第 13 章

老太妃原本就不打算瞞着這事,反正早晚都要告訴兩個孩子的,不過文錦心那邊她打算再緩緩,畢竟小姑娘年紀小臉皮薄。

沒想到沈玦這麼快就聽到了消息,並且鬧到了跟前。

“祖母,您要我娶那朵小嬌花?”

老太妃看到孫子很高興,一聽這話就不贊同的皺了皺眉,“欸,你這臭小子怎麼說話的,什麼小嬌花,那是你錦表妹。”

“不都一個意思嗎?這還沒進府就病一遭,進了府又病一遭,您這是打算讓我娶媳婦還是娶尊菩薩回去供着呢?”

沈玦一聽到消息就炸了,他說呢,怎麼頭回見這小丫頭就怪裏怪氣的,原來是打的這個主意。

想讓自己娶她?做夢!

“呸呸呸,趕緊給我把這些不吉利的話給呸掉,錦兒之前那是水土不服,進府之後是怎麼病着的,難道你不是更清楚?”

沈玦:……

他還真是差點把這事給忘了,不想起還好,這一提起他就生氣。

一個讓他丟了臉的人,更別想讓他娶她。

“我又沒求着她幫我,而且這麼一個嬌滴滴碰一下就能生病的主,我可高攀不起,誰愛要誰要。”

老太妃頭一次這麼想動拐杖,但握了好幾次,都還是不捨得,總歸是自己的寶貝孫子。

耐着性子的哄他:“嬌有嬌的好,你還小這些事你還不懂,我做事總都是為你好,而且這事我都和你爹商量過了,先這麼著,若是過兩年你還是不喜歡,再作罷。”

沈玦根本不聽勸,“別說是兩年了,這事我壓根就不同意。”

老太妃見他說不通,直接使出了殺手鐧,閉着眼睛扶着額頭開始喊疼。

“哎喲喲,你如今是長大了,翅膀也硬了,我這老太婆的話是不管用了,罷了罷了,還是讓我早點去找你祖父的好,免得在這礙眼。”

沈玦:……

這種戲碼從小到大不知道上演了多少次,可偏生沈玦就吃這一套。

“好好好,我都聽您的還不行嗎,您說什麼就是什麼。”

祖母這邊不能說通,那就只能從文錦心那下手,他有的是辦法讓這朵嬌花後悔打這個主意。

老太妃不急着讓文錦心知道,再加上文錦心最近都冷落彩珠,以至於她知道這件事的時候,已經是一個多月以後了。

*

文錦心病好的差不多,李氏就準備了一頓家宴,算是正式歡迎文錦心。

離那日和沈玦一塊用膳已經過去了三日,文錦心也漸漸的平復了自己的心情。

之前她會這麼無措,是因為沒有看清自己和沈玦的關係,這三天之間她已經想明白了。

現在一切都已經重新開始了,她和沈玦只是普通的表兄妹,只是這麼簡單。

不管前世沈玦是什麼時候喜歡上她的,她對沈玦更多的是感動和愧疚。

她曾經喜歡過沈恆璘,但真情錯付,她不想因為感動就把情感轉移到沈玦身上,她要做的就是守護沈玦守護鎮南王府,陪着老祖宗,遠離沈恆璘。

不讓沈玦再重蹈覆轍,如果能讓他早日走上正道,一定是老祖宗最想看到的。

至於情愛,目前不是她所能考慮。

想通這些事情,心情也就好了許多,就算是要一起去看龍舟,那也不過是兄長帶妹妹開開眼,是再普通不過的事情。

而且這三日她都會去陪老太妃吃飯說話,期間也沒有再聽她提起,想來原先也不過是隨口說的玩笑話,她卻當真了。

文錦心就更是放下心來,仔細的準備着晚宴。

“姑娘,我給您上藥。”

文錦心熟練的躺好,她背上的傷口已經結了痂,這幾日掉了露出粉粉的傷痕。

蘭慧的動作很是小心仔細,生怕會有哪裏漏了的,雖然這個傷口每日都會反覆的看到,但每次瞧見蘭慧還是會為她難過。

“姑娘疼嗎?”

“早就已經不疼了,就是有些癢,不用這麼小心。”要不是傷口在背上,她自己的手抓不到,她都不敢保證會不會因為失手給抓破。

“這怎麼能行,不仔細些要是留疤了怎麼辦?”

文錦心趴在枕頭上,整張臉埋在裏頭,她其實早就聽到大夫說的了,她是易留疤痕的體質,很可能這個傷疤會一直留着了。

上一世她並沒有過一遭,而且從小被保護的很好,身上從來沒有受過傷,更別說是留下這麼長一道疤了。

沒有一個女子是不愛美的,越是好看的女子就越是在意儀容儀態。

那會她在半昏迷的狀態下聽見可能會留疤的時候,整個人都懵了,可再清醒過來的時候,那種感覺又消失了。

或許是因為重活一世,這條命都是上天賦予的,能活着便是最大的奢望,這些外表的東西她也跟着看淡了一些。

“留疤就留疤吧,也不會有人瞧見。”文錦心的聲音有些悶悶的。

“這怎麼能行,姑娘以後還要說親事,留了疤還怎麼說親事……”

說完蘭慧才意識到文錦心還小,她不該在她面前說這些,“奴婢失言了,姑娘千萬別放在心上。”

而且留疤的事情她肯定知道了,心裏定是不好受的,她再繼續說,豈不是更傷她的心。

文錦心把腦袋抬了起來,安撫的拍了拍要下跪的蘭慧,“你說的都對,以後都聽你的便是。”

她沒和蘭慧說自己心裏的想法,經過前世被沈恆璘所騙后,她早就想好了不嫁人,一輩子陪着老太妃,常伴青燈古佛只求老人家長命百歲。

老太妃的身子骨一直就很好,她離開廣州府的時候老人家還很硬朗,在京城的那兩年每每有家書,也都是說身體康健,並無病痛。

所以收到書信說老太妃薨逝的時候,她是完全無法接受的,但又無法證明老太妃的死與其他人有什麼關係。

畢竟在她的記憶里,鎮南王府上下和睦,直到重生之後,原本在她看來平靜的王府之下,還暗藏了很多的暗潮湧動。

李氏、老太妃、沈玦,甚至是那個突如其來敵意的葉姑娘,都透露着不安寧的氣息,王府遠並沒有她想像中的那麼簡單。

上好了葯,文錦心又趴着休息了一會,才起來換衣服。

門外彩珠在小聲的求見,“姑娘,我把針線房給您做好的衣裳拿來了。”

這是她剛進府的時候李氏就吩咐下去的,一季四身衣裳,全都按着她的尺寸來做的。

之前因為她都在床上還用不上,如今她病好了,馬上就送了過來。

蘭慧看了文錦心一眼,得了肯定的眼神,她才出去掀了帘子,彩珠才小心翼翼的走了進來。

經過上次的事情后,彩珠就安分了。

之前是文錦心太好說話,以至於一下讓她忘了自己的身份,從那之後她就伏低做小再不敢放肆了。

蘭慧也問過文錦心,為何不直接趁這個機會把彩珠給換掉,畢竟是李氏的眼線,一直在面前晃悠豈不是處處受限。

但文錦心卻搖了搖頭,“若是換了彩珠,難保之後不會又別人,再來了其他人我們又要個個防着,豈不是更累?”

以前文家後院很是簡單,老爺沒有妻妾家中就姑娘一人,只要伺候好主子根本不用去考慮這些東西。

到了王府,蘭慧才開了眼界,原來人與人之間還有這麼多的彎彎繞繞,才知道自己還有很多要學的東西。

“我們如今對彩珠知根知底,沒準以後還能用她來探聽消息呢。”

而且文錦心還教蘭慧,有的時候狐假虎威並不是壞的詞,比如她在下人的面前,就不必處處都做好人,偶爾借勢立威也是很有必要的。

彩珠一進屋蘭慧就伸手過去,她很識相的把托盤交到了蘭慧的手裏,開始討好起蘭慧來。

“姑娘,這是春夏兩季的衣裳,您瞧瞧可是喜歡。”

王府的針線房手藝極好,文錦心粗粗的看了兩眼就點了點頭,知道是她喜歡的樣式,是花了心思做的。

誇了幾句用心,又賞了個銀裸子,彩珠趕緊鬆了口氣,喜滋滋的道謝。

幫着蘭慧給文錦心梳妝打扮,等算着時間差不多,就去正屋等老太妃一道去赴宴。

老太妃今日穿了身棕色的暗金紋襖子,看着既親和又尊貴。

看見文錦心過來,就拉着她上下的打量,“我們錦兒真是穿什麼都好看,尤其是這個顏色襯着膚色更是紅潤有氣色,我瞧着就歡喜。”

今天送來了新衣,蘭慧就建議直接穿新的,也算是給李氏面子。

李氏大約是以為文錦心喜歡紅粉是色系,送來的八套衣服里,半數以上都是紅粉的顏色,但實際上她前世更偏愛淺色的衣裳。

不過衣服既然都做了,她也沒有重做的道理,再說這都重活一世,自然是要做出改變的。

她就挑了一身櫻紅色的襖裙,配了同色系的長比甲,看着確實是粉嫩天真,襯的如玉的肌膚更是水靈動人。

“這是舅母差針線房新作的衣裳,老祖宗喜歡,錦兒以後就多穿。”

老太妃打量了兩眼,又是滿意的點頭,“你舅母的眼光還是不錯的。”

文錦心一路挽着老太妃,祖孫二人有說有笑的去了正院。

臨近夏日,天色黑的越發晚,這個時辰天還是大亮,花廳里李氏早就在等着了。

一聽是老太妃來了,帶着沈韶媛就迎了出來。

相互之間見了禮,李氏的目光就落在了文錦心的身上,這還是她病好了之後兩人頭次見面。

忍不住的眼前一亮,不得不說這個表姑娘確實是美極了,便是說句絕艷也不算誇張。

但越是美麗的人就越是不簡單,李氏的目光微微一閃,臉上的笑意卻是絲毫未變。

“果真是母親養在身邊的人,就是水靈精緻,真是讓人瞧了打心裏的喜歡,你來府上這麼久,我這做舅母的都沒能照顧好你,真是我的失職,這個鐲子是我偶然得的,一直放着沒有合適的人襯得上,今日才知,是一直在等你呢。”

文錦心記得前世自己進府,李氏送的也是這個鐲子,因為前世她很愛重李氏,便很喜歡這個鐲子一直戴在身邊。

如今,她才知道李氏或許一直都在防着她,對她的喜歡都是裝出來的……

想起前世的事情,文錦心明顯的停頓了一下,老太妃就笑眯眯的推了推她的手。

“既是你舅母的一片心意,那就收下吧,你瞧這孩子膽小的很呢。”

文錦心回過神來一臉緋紅的接過了玉鐲子,恭敬的道了謝:“多謝舅母。”

恭敬有禮絕對挑不出一絲錯來,卻從中透着些許疏離。

李氏抿着唇笑,膽小?若真是膽小又怎麼會一進府就有如此異常的舉動,只怕不是膽小而是心思太深了。

“別站着了,趕緊裏面坐。”

李氏招呼着眾人進屋,就在這時,身後一個溫柔的聲音響起。

“舒君來遲了,還望老夫人和夫人見諒。”

※※※※※※※※※※※※※※※※※※※※

現在的沈·小學雞·玦:讓我娶那嬌花?做夢!誰愛要誰要。

老太妃:嬌有嬌的好,你們小孩子不懂。(我合理懷疑老夫人在開車……)

以後整天跟在表妹屁股後面的沈學雞:真香,誰也不能把我和我媳婦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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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暴君童養媳的日子(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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