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三個理由 ?我不是商人沒錢
這章本來是第二個理由的,畢竟沒錢怎麼結婚,窮才是現在結不了婚的根本原因,也是所有還沒結婚剩男同胞的主要原因。
這理由太現實,太殘忍,太把女人看輕了,沒一個女人會承認自己現實,虛榮,我這麼一說,還怎麼結婚,沒誰不想追求幸福婚姻的。
現實幸福,誰瘋了去什麼看不見的理想世界,那世界看不見摸不着,怎麼去,每個人的理想世界還不同,大部分人還沒本事建立,怎麼在那生活?
而且,昨晚我寫第一個理由時,眼淚都止不住了,根本寫不下去,還有今天這文章遲遲審核不過,我以為自己傳播負能量,讓人逃避現實,過不了審。
所以才有了奇怪的第二個理由,比起小說,上一章更像是個論文,是我對整個婚姻觀的一個基礎理論,對所有人行為的一個解釋。
不過,今天我的一個消失很久的讀者回歸了,他給我寫了個評論,說我的小說情節進展太快,缺少解釋部分,讓人看不懂。
所以我明白是我多心了,我只感動了我自己,沒有切身經歷的人是不可能看哭,什麼傳播負能量,是我多心了,那就接着寫。
我寫小說初心真不是讓人看懂,掙錢,只是我想把自己心中那個世界寫出來。
至於別人懂不懂,劇情節奏什麼的,我真不懂,甚至因為我不愛說話,很少和真實的人接觸,我可以說是不懂劇情的,只是因為沒劇情不是小說,我才不得不把我知道的,構思的劇情寫出來。
好了,回歸正題,這畢竟是個小說,雖然有點不像。
這裏接第一章,我有了向夢醒前行的信念,那就像一個火炬,照亮了我前行的路。
那現實的苦難,在我眼中就不是什麼,因為我看到了光明。
可是要想實現夢想,那有那麼簡單?
當時我還沒認識到我媽媽她們和我的不同,直接和她們說了,她們不想打擊我,都是口頭支持,心裏不支持,只當是我還沒長大,不切實際。
我三姑開托教部,讓我去當助教,我姑父在做保險,讓我順便在店裏辦車險,當時我媽在城裏買的房子還沒裝修好,所以我住在托教部的宿舍,單人宿舍,但是沒有門,房間裏有一個公共廁所。
寫小說,不寫的人會覺得很簡單,不就是在電腦前打字嗎,有什麼難度,寫的人才知道,那有多難,還是那句話,懂的都懂,不懂的永遠不懂,不再解釋。
托教部人來人往,還要辦車險,輔導作業,晚上的小孩子永遠也不會乖乖睡覺,所以,我說寫小說,可一個字也寫不出來。
我一直以為是自己的問題,沒辦法專心,直到有一次我和三姑說想搬出去租房住時,她才說,你是不是傻,不知道我過來就是讓你住宿舍看孩子嗎?
我是傻,相信她們的話,不對,那時候我還不明白她們和我的不同,不是真傻。
那一刻我才明白,我要想寫出我的理想世界,需要電腦,需要房子,需要網絡。
這是我那時的真實想法,正常人肯定瞬間明白。
其實很簡單,就是需要錢,要想往夢想前行,你首先需要花錢買翅膀,因為夢想的世界太高了,遙不可及。
可我弄明白這點花費了好久好久,在我這從沒在意,什麼也不知道的現實世界中遊盪了好久,幾近迷失,甚至忘記了自己的夢想。
因為現實會給人一個錯覺,現實很簡單,掙錢就行了,你有錢就幸福了,沒錢就是這麼苦,那有那麼多為什麼?
可我畢竟從沒真想在現實中生活,所以沒有迷失,也許是我清醒,站的高,又或者從沒把現實當回事,總之我認為自己看透了現實,不在意現實的一切,得過且過,構思自己的小說。
也就是簡單的三心二意,不認真工作,不好好掙錢。
沒有電腦,工作之餘,也沒法寫小說,只能偶爾玩玩遊戲。
可能有人問了,玩遊戲不要電腦嗎?
是啊,但是去過網吧的同仁,你們見過誰在網吧寫小說,最多,是寫好去上傳罷了。
這裏的問題可以用那句作家出賣靈魂來解釋,在人群中寫小說,就像靈魂在人群中裸奔一樣,我可以給不認識的陌生人看,但是不想讓認識的人看。
這也是所有作家用筆名的初衷,就像是最後的遮羞布,不想人知道自己的真名。
我不想掙錢,可為了理想,不得不去掙錢,用盡自己的所有智慧,知識,去想怎麼掙錢,難道真的只能吃苦掙錢嗎?
在這期間,我去過深圳的一個電子廠,淮安的一個手機排線廠,那裏都是基礎的流水線工作,簡單無腦,不會打擾我的思緒。
那個電子廠生產打印機,站着上班,一天工作至少十二小時,基礎工資一千多一點,只能靠加班爭錢,很苦,和我一起去的很多人都堅持不下去,交了車費走了。
我們去的時候沒掏車費,是通過中介公司到的工廠,是派遣工,大部分都是沒上過學的農民工,或者上不進去學的學生,甚至有未成年學生。
那裏不是個正規公司,工資壓了半個多月,最後發的錢好像還有問題,我取的時候一百會被扣五塊手續費,更像是信用卡。
還是站着上班,站十二個小時,我都不知道我怎麼堅持下來,人一旦有了希望,真的什麼也不怕,什麼苦也能吃。
一個半月,只發了一個月工資,三千多一點,我還能堅持,可是那時候和我同寢室的人都堅持不下去了。
怎麼說呢,我不合群,也不想在現實世界中生活,可我不想讓任何人看出這點,所以我假裝很合群,跟着他們辭職了。
後來我又去了淮安,那裏是坐班,但是工位間隔有點大,周圍沒有任何人聊天,有點像蹲小黑屋,真就一個人孤獨的上班,不過沒問題,我習慣了。
可是有人不習慣,那裏是淮安,方言我們外地人聽不懂,上班前,產線上要點名,所以有個老鄉聽出了我的口音,下班后就和我聊了起來。
別多想,男老鄉。
我對現實世界了解不多,也沒打過工,但是我看的小說很多,心中的世界很大,知不知道的我都能說個一二三,虛的實的都能聽懂。
所以,我是個很合格的傾聽者,聽他說了太多太多,可我呢,不願說,父母都不知道我這情況,他怎麼可能懂,所以我能和他說很多他想聽的理想世界東西。
不能說是欺騙吧,因為我認為這些是真的,可他說我太天真。
天真到讓他放下了所有防備,對我推心置腹,讓我知道了不一樣的現實,比我認為的現實還慘的現實。
在遇到他之前,在我眼中只有兩個世界,現實世界,和虛擬的理想世界,可是從他口中,我忽然認識到還有第三個世界,而現在,我認為有第四個世界,這裏不再多說,後面再寫。
他是真的當我是知心朋友,可我不是,因為我認為自己的心思沒有任何人會懂,更不想說,可我還是跟着他辭職,去他口中工作更好的地方,也就是掙錢更多的工廠。
他的故事很慘,我這裏不想多寫,後面換主角再說,總之他沒有再和我一起去新的工廠,也許是天可憐見吧,他被他家人留在了家裏,娶了另一個妻子,再也沒有去其他工廠打工。
至於他幸不幸福,我不知道,我沒有再見他,因為我不想知道那個殘酷無比的世界,就當是自欺欺人吧。
光明往往伴隨着黑暗,有所有人追求的理想世界,那就有在黑暗角落的殘酷真相。
這是一個非常獨特的視角,以最壞的假設看待世界,終於讓我看清了現實是怎麼回事,為什麼只有錢,整個社會的所有人眼中都只有錢。
不對,不是所有人,起碼我不是,因為我不是商人,不想掙錢。
首先,我們要先弄明白錢是什麼,社會物質的中間交換物品,不能吃,但是能換到你想要的的大部分物質,所以錢可以大致等於物質。
那女人貪錢就很好解釋了,嫁個有錢人也是所有女人的基本想法,沒錯。
可是需要錢的不是所有人,是商人,錢不等於物資,如果只有錢,社會上沒有物資,那錢就是白紙一張,也是古代亂世時糧食更貴的原因。
古時候我們中國重農抑商,就是因為這個原因,物資才是生活的基礎,而不是錢。
可一切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變的呢,從改革開放的時候,從國家由計劃經濟轉化為市場經濟的時候,從那一刻開始,錢就幾乎等於物資了。
你要結婚,那就必須有錢,因為沒錢,就等於沒有物資,你拿什麼生活,拿什麼娶親,拿什麼養育孩子?
所以現在,全民經商,所有人都是商人,都在逐利。
可是商人逐利輕別離,眼中除了錢什麼都沒有。
商人這麼做是沒錯,這是他們的職業,可所有人都這樣,那這社會還正常嗎?
所以,我那時認為這個現實世界有問題,可我無力改變,只能改變自己,適應潮流。
但是我不是商人,真的不是,是地地道道的農民兒子,曾經是工人,現在是作家。
我不是商人,也永遠不會成為商人,去追逐利益。
我在找工作之初,也相信社會上有三百六十行,可是後來才發現,不是,真就一個職業,商人,所有東西都是商品。
衣服,不說了,古時候就有買賣。
糧食,現在一樣要買,不過國家知道農業是根本,由不得商人在這插手,所以一般人還能吃飽飯,要不為了錢,商人什麼都能做的出來。
住的商品房就不說了,現在年輕人都不結婚,高房價出來背鍋了。
行的車,雖然比房子便宜了點,可也沒便宜到那去。
這只是基礎生活的衣食住行,其他形形色色的商品,我這裏就不說了。
所以所有人都覺得生活越來越難,壓力越來遠大,錢永遠也掙不夠。
沒錢,你怎麼可能結婚,不掙錢怎麼結婚?
可婚姻和錢掛鈎,其實是最近的事,是我們這一代的事,上一輩,上上一輩,甚至往前推,推到遙遠的古代,結婚真的不要錢。
那時是也有彩禮,可同樣有嫁妝,甚至還有無數有錢女子嫁給窮小子的故事?
為什麼,難道古代女子轉性了,不現實了,不考慮要足夠錢養育後代?
這是個美麗的誤會,所以好多男人的理想妻子都是古代的大家閨秀,曾經我也是其中一員,以為現在的女人,呵呵,不娶也罷。
答案其實很簡單,女人要結婚,要的不是錢,是生活的物資。
在我們古代,甚至改革開放前,物資和錢根本不是等號,錢不一定買來物資,有物資就可以娶到媳婦。
所以古代男人沒錢,但是有生活必須的物資,有地,可以種糧食,有織布機,能養蠶,女人嫁過去有穿的。
有木匠,山上有樹木,可以自己建房子,有住的。
古時候車馬很慢,走路也沒什麼,所以不用考慮行。
也就是說,不論對方有沒有錢,女子嫁過去都不用擔心沒有足夠的物資養育後代。
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一般工人想破腦袋也不可能想明白,所以我很感激父母,讓我上了大學,明白了這一切。
上到大學,學懂經濟學的同仁都會明白。
因為商人,或者說因為資本,資本家可以認為是自然人,是代表小團體的商人,商人逐利,資本家唯利是圖。
衣食住行,是個人都要買,所以資本家想讓它們變成商品。
我們是農耕文明,經濟是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要商品過的更好,不要也餓不死,可西方不同,他們那裏無法自足,不交換商品就會餓死。
讀讀馬克思,學學西方經濟學,只要你能看懂,可以很簡單的看明白這點,這也是改革開放最初會有很多人反對的原因。
這裏不扯制度問題,我可沒這資格指手畫腳,我也覺得生產力才是社會的根本,所以隨世界大流走市場經濟這路沒錯,所有人確實比過去過的好多了,物質充足。
但是人畢竟不是動物,只要吃飽睡足,繁衍下一代。
所以現在是不是要改變這個思想趨勢,不要讓全民向錢看,讓社會所有人都變成商人?
這裏只是發發牢騷,我可沒本事改變世界,只能改變自己,讓自己變得面目全非,甚至都快忘記了自己還要追求理想。
我曾努力的想變成商人,去為錢不惜一切,可我過不去自己的良心那關。
因為我看的太清了,商人不產生物資,銷售,售後,商品買賣,都是只追求利益,也就是說不論你去哪個公司,干那個職業,什麼工資,獎金等等,價值都是有數的,固定的。
那你憑什麼多拿錢?
答案是只能從其他人手中拿!
而一個商人為了多拿錢,那就只能通過騙,搶,爭,求。
前兩者太過赤裸裸了,會被所有人抵制,所以犯法,也是古代商人被人看輕的原因。
那就剩下爭和求了,所以公司會有合法競爭,員工會有求職。
你要爭過別人,那隻能比別人強,不停的努力,往上爬,也就是現在的所謂內卷,可這是我這一個心不在上面的看客能做到的嗎?
至於求,有我這脆弱的自尊心在,我怎麼可能做到?
所以我不是商人,也做不了商人,不想爭,也掙不到錢。
是不是覺得有點熟悉,對,就是現在的熱門話題躺平,我很多年前就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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