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這是有病啊
“趕緊去做飯,我要吃臘肉。看的就是你怎麼的了,你再瞪着我信不信我打你啊!”
院子裏傳來了一個囂張至極的聲音,余初皺着眉頭揉了揉隱隱作痛的腦袋。
耳邊彷彿還傳來一個聲音,“拜託了……”
睜開眼睛房間裏只有一個大柜子裏面裝着這個家裏的所有寶貝。
旁邊還有一個梳妝枱,那是原主的嫁妝。
余初是山裏的蘑菇精,千年蘑菇成了精誰知道直接被雷劈了以為就要成渣渣了一個魂魄跑過來告訴她願意把身體給她。只要她能夠救救她的兩個孩子。
隨後小蘑菇精就成了這個余初。
至於外面說話囂張的人是她的繼女,名義上的繼女方燕。
余初推開門走了出去,方燕只是淡淡的看了余初一眼繼續瞪着只有七歲的余銘。
“看什麼看還不趕緊去,你信不信我讓你媽打你?”
余銘的眸光閃了閃小手握成拳頭眼睛裏閃過陰狠終究還是什麼都沒有說直接去了廚房。
看着小屁孩聽話的樣子方燕這才滿意了立刻走過去朝着余初伸出手。
“喂,給我五塊錢。”
是的就連媽都不叫,語氣更是差的不行壓根進去沒有把余初這個后媽放在眼睛裏。
“沒有。”余初直接伸出手打了她兩下,“你叫我什麼!”
方燕瞪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相信,這個以前一直討好她的后媽現在居然敢打她了?
“你居然打我?你憑什麼打我。我要去告訴大家你虐待我!”
“你去啊你趕緊去我好怕哦。”她蘑菇精從來就沒有怕過好嗎!
方燕說完立刻轉身就走,一邊走一邊哭着大喊“救命啊救命啊余初打我啦,余初虐待我啦。”
余初:“……”這玩意就是欠揍!
余初看了一眼廚房那個做飯的傢伙正在朝着鍋里吐口水,還真是幼稚。
還沒有跟身體融合就是一堆破事,余初都有點後悔了卻也只能趕緊追出去。
原因無他從她進去原主的身體開始,這個承諾就開始生效了那就是好好照顧這兩個不是玩意的熊孩子。
不然她就沒有還因果還得會飛灰湮滅。擦!
余初跟着出去沒多久就追上了那個二貨,那玩意居然在大榕樹地下直接一屁股坐下去開始哭爹喊娘了。
“爹啊,你快看看你給我找了一個什麼樣的后媽啊,這根本就是有可能打死你閨女了啊。
你倒是出去工作了,你知不知道你女兒在家裏要被人給欺負死了啊。”
那個樣子真是跟潑婦沒有兩樣,看的余初的火蹭蹭蹭就往上冒。
這特么不知道的還以為是那個耍賴的老太太呢。
她的那個衣服還是新的,現在就在那個地上不停的揉來揉去。余初走過去直接一把把她扯起來了。
方燕有些懵就連哭都忘了,看着此刻的余初她突然有點怕,說話也變得有些結巴“你……你……你想幹什麼?”
看着方燕害怕的樣子余初真想一巴掌抽過去,這麼多人就直接坐下去了,你是不是腦子有坑。
“你是不是腦子有坑,坐在地上很好玩是不是?”
坐在地上一哭二鬧三上吊的人家會覺得不是腦殘就是神經病,不是神經病就是潑婦。
又不是兩三歲的孩子,都已經十幾歲了這是怎麼的,不要名聲了。
“大家快看啊,當著這麼多人的面后媽就要打我了,后媽虐待人啦。”
余初一聽這話就笑了,直接手一放。
方燕再次直接跌在了地上。屁股都差點直接開了花。
“我虐待你?”余初冷笑一聲,原主就是因為對她太好了,所以方燕才能夠這麼囂張。
“對你就是虐待我,你不給我錢不給我吃的,還不給我糧食你就是想要虐待我,好霸佔我們家的財產是不是!”
方燕覺得自己肯定猜對了,不然這個后媽為什麼對她好,那就是因為有所圖謀。
外公外婆說了,她爸爸一個月的津貼多着呢,吃都吃不完。
不然她能夠這麼多年了都沒有跑安安分分的在村裡等着她爸,那就是因為她貪錢。
她不會讓后媽得逞的一定不會讓她得逞的,家裏的一切都是她的。她還要把這個后媽給趕走,要所有人都知道她陰險的嘴臉。
反正她今天一定要讓她滾蛋。
想到這裏方燕繼續在地上哭,叫的那叫一個鬼哭狼嚎。
余初就站在那裏看着。
冷冷的看着眼睛裏沒有一絲的感情波動,就像是看着一個傻子。
“嗯,我虐待你,給你好吃好喝是虐待你,你親媽倒是不虐待你就是你一出生直接嫌棄你爸窮跟着人跑了。
你爸也不虐待你,直接一走就是五六年,他們對你真好哦。”可真是太好了呢。
方燕一個人在那裏哭,其他人卻看不下去了。
“方燕你這話說的就沒有良心了,你媽怎麼就對你不好了你說?”
所有人都能夠看出來余初那就是一個傻子,自己的兒子不知道心疼居然會對一個繼女那麼好。
那個方燕的爹有什麼好的,一走就是好幾年根本沒有回來過。
就連結婚都是擺了酒就算了,聽說就連彩禮都沒有。婚禮當天直接就走了。
就這余初還給他養孩子,大家都覺得余初這是腦子裏有屎。
是個人都知道自己的兒子才是親的。偏偏她不知道,方燕穿的永遠都是新衣服。余銘的那個衣服全是口子,就連鞋子都破了洞。
不知道的估計還會覺得余銘才不是親生的。
“叔叔嬸子你們不知道啊。我看起來過得好,可是我爸的工資我一分都沒有看到。
還有我們家裏的糧食,她居然不願意給我給我外婆家拿過去。
那些錢都是我爸爸掙得!為什麼不給我。
那都是我的,怎麼能夠給他們。就是那個房子也是我的,她跟我爸根本沒有結婚證,就應該被趕出去!”
余初一聽合著在這裏等着她呢。原來是為了把她跟余銘掃地出門啊。
想到這裏余初就覺得原主真的不值得。為了這麼一個白眼狼付出一切,吸兒子的血滿足她的一切,結果呢被掃地出名從此只能乞討度日。
而這一切的一切只是因為來到這裏以後的看了方燕的爹一眼,覺得他很帥一見鍾情。
一見鍾情,從此一生付出。
這不是痴情,這特么是有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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