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不活了
看着暮色中朝自己走來的人影,雖說才十七八歲,但已經是接近180的身高,五官更是生的立體端正,周身透着一股憨厚又正義的氣息。
凌璇看着他,眼角有些濕潤,爸爸兩個字差點脫口而出。
“我媽讓我下來找找你,怕你迷路了,找到你了我得給她打個電話。”
凌偉志有些靦腆,沖凌璇笑笑,轉過身撥通了李春苗電話。
凌璇看着凌偉志背影,心下感嘆自家老爹真是個鐵憨憨,李春苗怎會那麼好心的在意她呢?要是在意就不會給她發霉的被子了。
還不是趁機會想在她包里找點什麼,看看她有沒有藏起什麼寶貝,所以才會特意叮囑凌偉志,找到她回來之前給她打電話。
“哥,我也沒什麼好買的,我們回去吧。”
凌璇很不習慣稱呼凌偉志為哥,但事實必須如此。
再次見到他,她彷彿身處一個很長的夢境之中。
明明應該回到盛灝騫單獨出門的那天,卻偏偏回到了三年前。
她接到任務的時候也想過,會不會遇到年輕的父親呢?但那個念頭只是一閃而過。
“對了,明天你要去學校看看嗎?你的高中離我學校很近,就隔了一條馬路。”
凌偉志學習一般,但卻喜歡看電影,兒時就喜歡模仿電影裏的橋段演出來,常常是逗得大家笑得前仰後合。還喜歡將一些記憶深刻的橋段畫出來。不過她爺爺奶奶認為畫畫沒機會出頭,所以從不在這方面花錢培養凌偉志。
“不用了哥,我自己去就行。”凌璇擺擺手。
“好。”凌偉志也沒繼續堅持。
二人走回家中,不遠處,盛灝騫的人還是趕了過來,與他們擦身而過。
……
回到家裏,凌璇去了陽台,看到自己放包的椅子位置變了,還有包的角度也不對,就知道李春苗進來過,還翻了她的包。
她這包里除了一台破電腦就是一套替換的衣服,再無其他。
李春苗的胃口還挺大,才拿了一萬塊又想打別的主意了。
凌璇笑笑,她還有三年時間呢,足夠讓這個奶奶現出原形。
……
次日一早,凌璇起床洗漱后,發現一家人都在。
昨天很晚回來沒來得及打招呼的二叔凌天笙也在。
凌璇跟他打過招呼,就見凌偉志和凌國曉各自端着一碗面從廚房走了出來。
李春苗也端着兩碗面,一碗塞到了凌天笙手裏,一碗給了凌璇。
凌璇看了眼兩碗面,面上看都一樣,普通的熗鍋麵條,幾根看不出原本顏色的白菜梆子,應該是昨晚的炒白菜剩下的。
如果不是李春苗分飛快的給凌天笙使了個眼色,凌璇也不會留意到凌天笙突然把碗拉到了下巴附近,低下頭開始大口吃面,整張臉都擋住了碗口。
而凌偉志和凌國曉兩個鐵憨憨也在大口吸着麵條,不過碗裏跟凌璇一樣,只有幾根可憐的爛菜葉。
見此,凌璇趁着其他人不注意,突然踢倒了凌天笙的凳子。
嘩啦!
凌天笙連同他手裏端着的碗一起摔在了地上。
一地的麵條和湯湯水水中間,赫然出現了兩個白白嫩嫩的荷包蛋。
凌天笙想遮也遮不住了。
李春苗心疼兒子和荷包蛋的同時更加心虛。
凌偉志和凌國曉本想去扶凌天笙站起來,卻在看到那兩個白嫩嫩的荷包蛋后愣住了。
“媽,怎麼只有二哥的碗裏有荷包蛋!還是兩個,你也太偏心了!”
凌國曉一貫是暴脾氣,雖說沒什麼心眼,現在也看明白了,一個蹦就跳了起來,他就說嘛,為何每次二哥吃面都端着碗坐在最後面,有時候還去陽台吃,而且碗裏還經常剩下面,不像他和大哥連湯都喝了。
敢情二哥碗裏有荷包蛋,還是倆!
凌璇也知道,不可能通過這一件事就讓父親和三叔長了心眼,但是多一些這樣的小事堆積起來,任誰心中都會看的清楚明白。
她不是想挑撥離間,只是希望父親及早看清楚奶奶偏心的真相,不然也不會到最後他們父女連住的地方都沒有,本該屬於父親的工作也被二叔頂替了,父親那些年賺的錢也都給了奶奶,奶奶說是給他存着,到父親生病的時候,奶奶卻一分錢也不往外掏……
類似的事情太多了,數都數不過來。
“咦?這碗荷包蛋怎麼在老二碗裏?我是特意做給毓儂吃的。”
李春苗臉色只僵了僵,很快就想好了一個理由。
將鍋甩給了凌璇。
凌璇看了看她,故意一臉迷茫,“嬸嬸,我對雞蛋過敏,咱家都知道,自小到大,我沒吃過一顆雞蛋,早些年你去我家,看到我弟弟吃雞蛋我不吃,你還問呢,當時我爹就告訴你了。”
凌璇一番話,直接堵住了李春苗的嘴。
凌璇在2050年調查過凌毓儂失蹤的案子,所以對凌毓儂的了解可能比她父母都多。
眼見自己被拆穿了,李春苗突然一拍大腿,快走幾步到了門口,撲通一聲趴在了洗手間門口,就開始哭天搶地起來。
“嗷嗷……我不活了……我被個小娃娃欺負死了……我好心被人當成驢肝肺了!我不活了!我活不起了!”
“這個老凌家沒有我的容身之處了……我還活着幹什麼?我辛辛苦苦給她做了荷包蛋,家裏人都不捨得吃,我就是端錯了,她就不依不饒的冤枉我!”
李春苗一邊哭喊一邊在地上打滾。
李春苗不是個勤儉持家的,更不是乾淨利落的,洗手間又臟又臭,門口的地上也是各種菜湯水漬,她就這麼趴在了地上也不嫌噁心的,凌璇見了,微微皺起了眉頭。
“凌毓儂!這是我家!你要住就老老實實的住着!不想住現在就滾!別那麼多廢話!”
凌天笙第一個跳出來,指着凌璇破口大罵。
凌璇對這個二叔印象深刻,聰明是聰明,就是有時候沒用在正道上。
凌璇放下碗,起身冷冷看向凌天笙,“我昨晚交了一萬塊的房租,讓我走可以,把錢給我,我這就走!”
凌璇伸出手來,沒一個人接她的話。
對於年收入只有六七萬的凌家來說,要養三個上學的男孩是很吃力的。
那一萬塊李春苗早合計好了,要給還上高二的凌天笙攢着上大學用的。
凌家三個兒子,也就凌天笙學習好點,老大憨厚,學習中規中矩不出挑,老小就是個鬧騰的,壓根沒心思學習。
所以李春苗的希望都放在凌天笙身上,希望他能成為凌家第一個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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