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魔法原理

第四章 魔法原理

奧貝斯坦把死去的人類士兵統統轉變成亡靈,然後帶着他的部下,還有那具珍貴的樣本,回到了臨時駐地。這是一個並不算深的山谷,林木茂盛,青翠欲滴,山谷中間還有一個乾枯了的池塘,氣氛卻十分陰冷。“多麼好的地方。”奧貝斯坦仍不住對費圓球說,“雖然這裏沒有屍體腐爛放出的氣味,沒有棺材上長出的小花,但卻像墓地一樣讓人心曠神怡。”

費圓球看了看周圍的景象,雖然他不知道為什麼這個骨頭架子會喜歡墓地,不過,“這就是一個墓地。”他指着那個乾枯的池塘說,“這個是瀝青坑。”

“瀝青坑?”奧貝斯坦問,“那是什麼?”

費圓球不知道奧貝斯坦的學識水平怎麼樣,只好從頭說起:“碳基生物……也就是你們說的動物和植物,如果有大量的動植物遺體被地層掩埋起來,有合適的溫度壓力,經過幾百萬年,就會生成一種複雜的混合物……你們似乎叫這種東西石油。”

“石油?”奧貝斯坦問。

“是一種黑糊糊的液體,能燃燒,一般在地底。”費圓球說,“偶爾,有些石油會冒出地面。石油乾枯以後,就剩下半凝固的瀝青。”

“瀝青?”奧貝斯坦覺得自己又回到了剛剛進魔法學院的日子,每一樣東西都聞所未聞,“那又是什麼?”

“瀝青是一種棕黑色有機膠凝狀物質,主要成分是樹膠和瀝青質。”費圓球說,“瀝青平時是半凝固的,但是在陽光暴晒下會變軟。這樣,瀝青坑就變成了死亡陷阱。”

聽到死亡陷阱這四個字,奧貝斯坦就好像在一張全是不認識題目的試卷上看到1+1等於幾,“因為這瀝青坑平時是硬的,變軟了以後動物也不知道,就陷進去了?這麼舒適的環境,應該起碼有幾千個屍骸,能有這麼多動物坑進去嗎?而且我一個靈魂都沒看見,雖然動物靈魂非常容易消散,可是幾千個屍骸的話,怎麼也會有幾個留下的吧?”

“一個瀝青坑可以存在很久,幾千年幾萬年,幾十萬年也不出奇。”費圓球解釋,至於靈魂,這個亞歷山大並不知道靈魂的完整定義,他只知道靈魂攜帶着人類的精神,對立於**,人死後,有信仰的人,靈魂就會去到神的國度過永恆快樂的生活,而無信者的靈魂會消散,或者變成亡靈,永遠受苦……不過既然靈魂可以搜集,會消散,那麼大概就是那種東西吧。如果是那種東西,那麼,“這個瀝青坑,已經乾枯了很久了。動物靈魂大概全都消散了吧。”

“那你是怎麼看出來這裏是一個……那個什麼坑呢?”奧貝斯坦問。

旁邊王爾德小聲的提醒他說:“瀝青坑。”瀝青啊……記得在家鄉的時候,他們把瀝青做成團,點着以後用投石機扔出去,敵軍就會尖叫着跑來跑去,啊,人類和人類的戰爭是多麼的有趣,多麼的**,不像亡靈的軍隊,無聊的要死……不對,是無聊的已經死了。

“對,瀝青坑。”奧貝斯坦說。

“從周圍的岩石,山川的走向,還有附近的土壤……”費圓球一一解釋。看來這個世界的地質學不怎麼發達。當然,也有可能只是這個“巫妖”不懂地質學,畢竟是一個低等文明,沒有直接傳輸知識地方法,職業分化就會很厲害。魔人可以直接與其他魔人分享自己的發現,如果某個魔人得了失憶症,把所有的知識都忘光了,那其他魔人只要花幾微妙,就可以把世間所有的知識都灌輸給他。

“那要怎麼樣證實,你所說的話呢?”奧貝斯坦覺得有些眩暈……這是用腦過度的跡象。

“你可以把這個瀝青坑挖開,裏面應該有大量的動物遺骸。”費圓球說。

“也好,反正在摩力克的傻瓜們明白髮生什麼以前,我們也沒有別的事情好做。”奧貝斯坦懶洋洋的對着低等亡靈們下令,“去挖坑。”

骷髏兵和殭屍亂鬨哄的走進池塘,拿刀的用刀,拿槍的用槍,也不管順手不順手,就挖了起來。低等亡靈們下手又沒輕沒重的,土塊水滴弄得亂飛。

“見笑了。”奧貝斯坦對費圓球說,“低等亡靈就這樣。打仗的時候還可以,幹活就完全不行了。”他沒好意思說這堆亡靈裏面其實有很多黑騎士,殭屍王,骷髏王這樣的高等亡靈,打仗的時候,這些高等亡靈可以理解戰鬥命令,並指揮低等亡靈。

一般來說,一個高等亡靈最多可以指揮幾百個低等亡靈,不過這樣顧得了隊頭就顧不了隊尾,顧得了骷髏就顧不了殭屍,效率很低。一般使用1個高等亡靈指揮100個低等亡靈。而奧貝斯坦這裏,則是1個高等亡靈指揮10個低等亡靈,不惜工本,所以打仗的時候才能使用精確的陣型,也不用擔心亡靈被聖光嚇跑。摩力克的邊境守護部隊就是被亡靈的數量蒙住了眼睛,沒有料到是這麼一個硬碴,只派出了一個大隊,既沒有動員民兵,也沒有通知光明教廷派牧師支援,結果一個大隊被全殲。可是高等亡靈也不會幹農活,不管骷髏王還是殭屍王,挖起坑來都是亂七八糟的。

“好了,我們先來討論一下你的身體,你的身體真的不怕聖水嗎?”奧貝斯坦問。

“大概是不怕的。”費圓球說,“你什麼時候開始教我魔法?”

“那個不要着急,學習魔法是很神聖的儀式……”奧貝斯坦一邊漫不經心的敷衍,一邊思考應該怎麼做實驗,聖水倒是很容易製造,只要懷着虔誠之心,把聖物泡進水裏就好了。聖物嘛,那個牧師留下來一堆,可是虔誠之心卻是不好找。“真笨啊,為什麼我沒有留下一兩個俘虜呢?”奧貝斯坦小聲嘀咕。

“那麼,至少把原理告訴我吧。”費圓球說。他觀察了很久,這個巫妖釋放魔法的每一個動作,每一個細節,他都看在眼裏,甚至釋放魔法時候的空氣流向,地面震動,氣味改變,他都沒有放過,可是,他什麼都沒有看出來。這具身體的觀察手段還真是有限啊。

“魔法的基本原理嗎……”奧貝斯坦盡量小心的選擇字眼,不透露過多的信息,“有些魔法是自然反應,有些魔法是靈魂的作用,不過,絕大多數魔法,是創造,消滅,轉化魔法元素,或者使魔法元素移動,聯通,重新排列。當然,也有的魔法是通過讓魔法元素平復或者狂暴來實現的。”

“魔法元素,那是什麼?”費圓球問。

“魔法元素分為很多種,”奧貝斯坦逃避了“魔法元素是什麼”這個問題,開什麼玩笑,古今中外所有魔法師都沒弄清楚的問題,連神也拒絕回答的問題,他怎麼會知道答案。“魔法元素主要分為四類,地,火,風,水。另外還有這四種元素的聚合體,比如風和水的聚合體雷元素。”奧貝斯坦說,“有些人認為還有光明和黑暗元素,但是我認為並不存在單獨的光明元素和黑暗元素,只有變異的,帶有光明屬性或者黑暗屬性的地火風水四種元素。另外,還有些人認為存在感情元素,比如憤怒,悲哀,快樂,喜悅等等,但我認為那只是因為人的情緒被魔法元素影響而產生的假象……”在魔法元素的問題上,奧本例學派是最堅決的原教旨派別,只承認最基本的四種元素地火風水,而把其他魔法元素都視為這四種魔法元素的變種或者聚合體。

“魔法元素……在哪裏?”費圓球繼續發問。

這個問題倒是容易回答,奧貝斯坦鬆了一口氣:“除了某些死魔法區域以外,魔法元素無處不在,在空氣里,在樹木中,甚至在你的身體裏面,我們要依靠魔法元素才能夠施展魔法。當然,有的地方魔法元素濃厚,施放魔法比較容易,效果也比較好,有的地方魔法元素稀薄,施放魔法就比較困難,施放效果也不好。有的地方是單種魔法元素富集,那麼放這種元素對應的魔法就比較容易,其他的魔法就比較困難,當然也有雙魔法元素富集區域,三魔法元素富集區域等等……”

費圓球四處看了看,沒有發現有什麼魔法元素:“這裏我看不到魔法元素。魔法元素……很小嗎?或者……魔法元素是隱形的?”

“魔法元素有大的有小的。”奧貝斯坦說,“大的魔法元素非常大,比如風長老元素,就足足有”奧貝斯坦指了一下旁邊的山峰,“這座山那麼大。要是有一個風長老元素在附近,隔着幾十公里你就可以看見了。不過絕大多數魔法元素都是非常小的,小得看不見。”

“魔法元素……小的有多小?”費圓球問。

要是奧貝斯坦還有**的話,他現在一定是滿頭大汗了,“這個,我沒研究過,反正是很小很小。”

“魔法元素……它是生物嗎?”費圓球問。

“應該,似乎,也許,可能,有的人認為魔法元素是生物,有的人認為不是。”奧貝斯坦趕緊迴避問題,“是不是生物有什麼要緊的,反正魔法都是那麼的用。”

“魔法元素……會自主移動嗎?”費圓球問。

“當然,魔法元素當然可以移動,要不然我們怎麼釋放魔法?”奧貝斯坦說,“把魔法元素排列成特定的形狀,然後激發魔法元素的能量,就施放出魔法了。”

明白了,費圓球想,魔法元素就是像細菌一樣的東西,到處飄來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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