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江州扛把子!
哪怕沒有儀器,秦嬴依舊可以憑藉一流的經驗辨別出一塊碎骨的身份信息。
畢竟這個世界上同時站在武道跟醫道巔峰的人,也就秦嬴一人而已。
自古醫武不分家,就是因為只有殺人、傷人夠多,才能最大程度了解人體構造,提高醫術。
“這塊骨骼密度不低,哪怕經過五年的地下掩埋,也沒有降解多少。可見此人生前一定經過長期鍛煉,不是運動員就是健身人士!”
“這塊骨骼雖然損毀嚴重,但是依稀可以辨別出這是男性盆骨!男女盆骨可是有着本質區別的!”
“至於這塊骨骼,骨密度T值幾乎低於負2.5了!分明就是一位上了年紀的老人骨骼!”
秦嬴依次撿起骨灰盒裏的三塊骨骼,甄別道。
“運動員、男性、老人,卻是沒有一塊符合心心身份的!”
“法方部門果然欺騙了我!”
秦嬴眼中閃爍着一抹憤怒,還有一抹難以置信的驚喜。
法方部門的欺騙行為固然可恨,但是也從側面證明了亨利的推測沒錯!
法方部門當時根本就沒找到秦嬴未婚妻的骸骨,只是憑藉事發之前秦嬴未婚妻在場的錄像,就武斷認為秦嬴未婚妻已經喪生。
結合亨利所說“現場沒有懷孕女性的屍骨”,秦嬴未婚妻死裏逃生的幾率極大!
只是,秦嬴未婚妻去了哪裏呢?
當時秦嬴跟其約好一起回國定居,約定的地方就是江州市。
會不會秦嬴未婚妻按照約定回到了江州市?
想到這裏,秦嬴陡然激動起來。
連面對千軍萬馬都面不改色心不跳的閻羅青君,此時卻忍不住心臟跳動加速。
“五年未歸,江州人口增加了何止一倍。想要在千萬人口裏找到心心,無異於大海撈針。得找個人幫我調查才行!”
秦嬴自言自語着,摸出手機給某個號碼發送了一條信息。
…………………………
“豪哥,就是他!”
信息剛發送出去,就聽一個熟悉的聲音傳來。
秦嬴轉頭一看。
卻是那個黃髮青年去而復返!
只不過這次黃髮青年不再是孤身一人,而是多出一群人。
為首的是個腦袋上刺着一條青斑下山虎的光頭男子。
最凶莫過下山虎!
一個城市,敢刺這種圖案的人,莫不是能夠在這個城市吃得開的狠人!
“豪哥,就是這個小崽子!連您經手的生意都敢碰!”黃髮青年討好的對光頭男子道。
光頭男子打量秦嬴一眼,輕笑起來:“兄弟,新來的吧?知道這座墓園誰罩的嗎?”
秦嬴淡淡答道:“不想知道。”
“喲呵,還挺豪橫!聽說你為了一個野女人的墓,把我兄弟打了?”
“憑良心講,就這麼一個五年沒人照料的孤魂野鬼,憑什麼佔據這麼好的風水寶地啊?我兄弟看上她的墓,那是她的福氣!她得感恩戴德,下輩子給我兄弟當牛做馬!你也看到了,當我兄弟的一條狗都比她當人強!”
嘩!
明明沒有起風,卻有一股刺骨寒意悄然籠罩整個墓園。
秦嬴目光冰冷,看着豪哥的眼神就像看一個死人。
“嘖嘖,生氣了?太棒了,我就怕你不生氣!因為你不生氣,我弄死你的時候多沒樂趣啊!”豪哥咧嘴大笑。
然後眼睛一眯,就要弄死秦嬴。
這時卻聽遠處一個聲音響起:“等一下!”
卻是一個墓區工作人員急跑而來。
“豪哥!有話好好說,至於動刀動槍嗎?這人是我朋友,給我個面子,饒他一次好不好?”
工作人員跑到豪哥面前,懇求道。
說完,又目光轉向秦嬴:“秦嬴,快!過來給豪哥道歉!其實這事都賴我,沒有提前跟你說。”
這個工作人員,卻是秦嬴的小學同學,同時也是當初把這塊墓地賣給秦嬴的人。
“楊凌,我需要一個解釋。”秦嬴看着楊凌,靜靜道。
他當初跟楊凌簽的產權合同是70年,而現在才過去5年,楊凌就把墓地轉手倒賣了?
楊凌苦笑一聲:“是我不對,可是我也沒辦法。豪哥看上了這塊墓,我本身在豪哥手下混飯吃,妻兒父母也都在江州,我不敢不答應啊……”
“所以你就違背合同,把我妻子的墳墓賣了?”
“秦嬴,我真不是故意的。豪哥跟威少在江州隻手遮天,我惹不起,你也惹不起。你快過來給豪哥道個歉吧,不然今天你不光妻子的墓地保不住,連你自己性命也保不住!”
“道歉?呵呵。”秦嬴哂笑一聲。
這個世界上,還沒有活人得到過閻羅青君的道歉!
唯一聽過的,只有死人!
“媽的,楊凌你算什麼東西?也敢替我做主?我什麼時候說過只要道歉就放他一馬了?”
“滾遠點,不然連你一塊弄!”
豪哥一個耳光狠狠甩在楊凌臉上,將楊凌扇倒在地。
楊凌嘴角流血倒在地上,一隻手抱住豪哥大腿:“豪哥,看在我為您工作多年的份兒上,給我朋友一次機會吧!我給您磕頭了還不行嗎?”
說著,楊凌就跪倒在地,磕起頭來。
“媽的,蹬鼻子上臉!你是聽不明白我的話嗎?你TM沒資格跟我求情!這麼喜歡磕頭,就磕到死好了!”
豪哥獰笑着,按住楊凌腦袋就使勁往地面撞去。
砰砰砰砰……
眨眼間楊凌就滿頭鮮血,慘不忍睹。
“呸!”一腳踢開楊凌,豪哥猙獰眼神落在秦嬴身上。
“該你了,小子!”
秦嬴無動於衷,似乎完全不知道自己處境,表情平淡朝着遠處喊了一句:“賴毛狗,再不出來,我就要讓你永遠也出不來了!”
豪哥一怔。
這小子被嚇出癔症來了?
整個墓園都是他的人,哪有其他人?
而且,喊誰不好,喊什麼賴毛狗。
這麼挫的名字,一聽就是個廢物,救的了誰?
“不對!”
下一秒,豪哥卻猛然全身一震,如遭雷殛。
他驀然想到一個人!
而那人當初混社會的外號,好像就叫做“賴毛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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