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5章 財稅改革之二

第1675章 財稅改革之二

第1675章財稅改革之二

三月下半月和整個四月,朝廷主要職能部門都在緊鑼密鼓地制定新的稅收框架。

是的,僅僅只是“框架”而已,還不是細則。因為這是一個浩大的工程,需要長時間來完善。就目前而言,能整出大致框架就不錯了。

四月底,戶部尚書杜曉呈遞了一份《稅則》上來。

邵樹德打開看了看,隨後沉思良久。

“杜卿果有大格局。”邵樹德突然展顏一笑,道:“你建議恢復宰相判三司的制度,可知道這意味着什麼?”

“臣一心為公,不做他想。”杜曉答道。

邵樹德微微頷首,他相信杜曉說的是真話。杜家兄弟也算老臣了,格局沒那麼低。

所謂宰相判三司,是唐代財政危機時出現的制度。

三司,即戶部、鹽鐵、度支三個部門,前兩者是來錢的,後者是花錢的。

唐中後期,因為叛亂多發,開支浩大,財政對於朝廷愈發生死攸關,於是令一位宰相“判三司”,專門理財。自此,這三個互不統屬的部門由掛着“判三司”頭銜的宰相直領,已經在事實上成了一個獨立的財政收支機構。

唐末混戰之時,朔方軍的財政由供軍使衙門管理,實行軍事統制。

開國之後,逐漸移交回戶部。

現在,作為戶部尚書的杜曉建議,仿效唐代財政危機時的做法,專門建立一個徵稅、出納機構,由宰相直領,提高其地位。

毫無疑問,這是把自己的權力往外剝離,不容易。

當然,話又說回來了。作為官場老油條,杜曉很清楚自己的權力來源是誰,他提出這樣的建議,固然會被戶部罵,但那又如何?聖人記着他的好就行了啊。

“租庸使這個名字不好,改成稅務使吧。”邵樹德又道:“兩稅法已歷一百四十年,不是租庸調時代了。稅務使之職攸關國計民生,可憑此職入政事堂為相。”

“陛下聖明。”杜曉贊道。

邵樹德繼續翻看《稅則》。

朝廷稅收,大概可分為田稅、商稅兩大類。

田稅顧名思義,面向農民徵收,分戶稅、地稅兩大類,除少量現金外,大部分是實物,由地方官府負責徵收。

田稅中的大部分,如糧食,並不一定會解送至中央,因為長途轉運消耗太大,如非必要,一般存於地方上的倉庫內。

縣有縣庫、州有州庫、國有國庫,戶部會定期派人巡查、對賬。

監察御史也有權力檢查。

相對高價值或輕便的物事,如布匹、皮子、銅錢等,轉運至中央的比例就高多了。戰爭頻繁時,地方上甚至一點不能留,全部解送進京。

“前唐藩鎮割據時期,定下了兩稅三分的原則,杜卿覺得如何?”邵樹德的目光落在田稅那一部分,問道。

兩稅三分的意思是收取到的戶稅、地稅,三分之一留州,三分之一送使(節度使)、三分之一上供(解送朝廷),比例相當清楚。

“臣以為,諸道情況不同,不能一概而論。”杜曉說道。

這就是聰明人。

聖人提出分稅制改革,不就是要釐定各道田稅該怎麼分潤的問題么?

按照傳統的兩稅三分的原則肯定是不行的了。

那樣的話,留在地方上的田稅將達到三分之二,朝廷只得三分之一。地方上有充足的資源搞建設,朝廷憑空少了一大筆收入,自然不開心。

說白了,就是中央與地方爭搶資源的問題。

況且,諸道的情況確實不一樣。

像安西、雲南、遼東等道,就算將三分之二的田稅留在地方上,也是合理的。

以安西道為例,當地還在打仗,屯駐了大批兵力,自己所產的糧食猶嫌不足,還需從外界輸入,你再把田稅運來運去,不是自找麻煩,徒增消耗么?

當地目前執行的實際是全部田稅留道、留州的政策。

而沒有戰亂,或者說田稅比較充裕的地區,則可適當提高一些比例,朝廷拿走一半甚至更多,都是可以的。

“朕亦是此意。”邵樹德說道:“江淮諸道,太平無事,又有魚米之鄉的美譽。河北地平無垠,沃野千里,朕覺得一半以上可為上供,甚至更多。具體比例,你們再議一議。”

“臣遵旨。”杜曉倍感壓力,這事沒那麼好辦,怎麼調整比例,都會挨罵。

假如聖人要從江南收走七成田稅,而安西道田稅全部留在當地,江南人能樂意么?這還算好的,在實際執行中,很可能還要給安西道補貼,也就是說他們自己的田稅不夠用,還需要從別的地方調入……

以江南之財賦,養北方之勁兵。這是聖人提出的基調,果然非常形象。

“現在說說商稅。”邵樹德招呼杜曉坐到他身旁,指着榷稅一欄,說道:“你建議裁撤一些稅種,甚好。一年收不到幾個錢,反倒弄得雞飛狗跳,百姓不安,確實該停徵,甚好。”

榷稅林林總總幾十種,第一名年收幾百萬緡,最後一名年收幾百緡。

雖然收得少,但一樣擾民,徒增厭惡,可能徵稅成本都不能覆蓋,不如取消。

對了,榷稅是朝廷直接收取的,與地方無關。

如榷茶錢,可以理解為針對茶葉這種商品的消費稅。

後世中國一共有十五大類的商品,如煙酒、鞭炮焰火、高檔化妝品、珠寶玉石、成品油等有消費稅,其他品類沒有。

此時一樣,鹽、茶、漆、鐵、煤等少數商品有榷稅,大部分沒有。

中唐以後,朝廷為了收鹽稅,派出榷鹽使;為了收鐵稅,派出榷鐵使。

最初只有這兩種榷稅的時候,朝廷專門設了一個鹽鐵使來總領這些稅收。

鹽鐵使在各鎮有分支機構,專事徵稅。

後來加入了茶稅、漆稅等,名字沒改,仍由鹽鐵使負責。

這些直屬於朝廷的徵稅機構,理論上與地方藩鎮無關,藩鎮也無權干涉他們的工作。徵稅遇到困難時,朝廷派往各鎮的監軍還要督促節度使協助徵稅、轉運。

可以說,榷稅才是朝廷財政的命脈,因為這是獨屬於朝廷的稅收,無需與地方分潤——理論上而已,實際情況較為複雜。

“諸般雜榷減免三十餘萬緡,然加征榷酒錢,是否合適?”邵樹德問道。

“陛下,臣等以為,雜榷已廢,百姓所受滋擾減少,而今只多收一個榷酒錢,當無大礙。”杜曉說道。

說完,他又詳細解釋了一番。

雜榷收不到幾個錢,但稅吏上門,趾高氣揚,擾民極盛。

你減少一個雜榷,百姓受到的滋擾就少一分。

這麼一算,罷免了十來個雜榷,百姓——主要是從事該行業的商人——的日子要好過很多,心裏舒爽了。

在這種情況下,加征一個榷酒錢,委實算不得什麼。

“前唐上一次收榷酒錢是什麼時候,所得幾何?”邵樹德問道。

“唐文宗太和八年(834),收得156萬餘緡。”

“這個一百多萬緡,不包括河北吧?”

“主要是關中、河南、江南等地。”

“國朝能收得多少榷酒錢,你們估算過么?”

“不下三百萬緡。”

“酒稅可不好收。”邵樹德說道:“前唐榷酒錢之所以時收時廢,不是沒有原因的。”

簡單來說,釀酒不是啥高科技。

老百姓在家裏自己都能釀,真不一定需要去酒肆里買平攤了酒稅成本的高價酒。

唐代徵收時就遇到了這個問題,百姓私釀成風,屢禁不止。

官府一開始定了一斗酒收250文的稅率,後來發現壓根沒法執行,因為人家不來買了。到最後,只能各自想辦法。

比如長安官府就挨個上門,規定酒肆、釀酒戶交一筆月錢了事,等於是徵收固定金額的稅款了,之前定的稅率屁用沒有。

有的地方試圖控制酒麴的買賣,從這個角度入手徵稅,真是小機靈鬼。

有的地方為了完成朝廷定下的榷酒錢數額,乾脆攤派到田稅中,從所有民戶那裏收取。

朝廷一看亂象頻生,於是就禁止了,免得竭澤而漁。

只有實在缺錢的時候,臨時“吸一口”,緩過來后,立馬停徵,因為這種稅收實在擾民,在破壞朝廷根基。

“榷酒錢算了。”邵樹德想了半天後,最終決定放棄,只聽他說道:“收不到幾個錢,反倒損害朝廷威信,有害無益。而今天下昇平,北地家家戶戶養牲畜,馬匹買賣盛行,一個榷馬錢,年入絹百萬匹,就抵得上榷酒錢了。”

說到這裏,又不得不提一下混亂的貨幣制度,這是真的坑。

因為歷史遺留原因,從朔方軍時代開始,馬匹買賣就以絹來定價——不是銅錢、不是銀元,而是絹。

絹的價格不一,便宜的二三百錢一匹,中等的500-800錢,貴的幾千上萬,交易、徵稅十分麻煩,但目前也沒更好的辦法。只能想辦法讓商戶們慢慢改成銀元票交易,這樣一來,定價、交易、收稅都更為方便。

“臣遵旨。”聽到聖人不打算收榷酒錢后,杜曉記下了,準備回去后就劃掉這一條。

同時也有些欽佩,聖人能在不擾民的情況下,生生創造新稅種,還讓人交得心甘情願——如果沒有大量的馬匹交易,榷馬錢也無從徵收。

另外,隨着煤炭的廣泛使用,榷煤錢突飛猛進,增長的速度讓人為之咋舌,從最開始的幾萬緡,到了現在的約60萬緡,才稍稍平穩了一些。

榷鹼錢,去年收到了十餘萬緡。這還是在稅率極低的情況下收取的,那會為了鼓勵草原鹵鹼進入中原,故免稅或只徵收極低的稅款,將來肯定要慢慢提高的。

但煤炭和鹵鹼卻已經讓人離不開了,前者可以做飯、取暖,比買柴划算,後者關係到羊毛脫脂,都是生產生活中急需的。

聖人抓住了馬匹、煤炭、鹵鹼這幾項收稅,確實是神來之筆。

“榷稅是重中之重,年入千餘萬,無需與地方分潤,是朝廷捏在手裏的錢袋子。”邵樹德又道:“你回去后,再與人琢磨琢磨,擾民的雜榷就免了。其他的照常徵收,稅率你們再議一議。鹵鹼的稅率可以稍稍提高一些,但不能提得太多。毛皮可以開始徵收榷稅了,稅率先不要定太高,免得嚇壞人。總之再完善一下吧,待一切塵埃落定,朕就召開觀風問對,屆時東宮、理蕃院、樞密院的人都會來。”

“臣遵旨。”杜曉應道。

又說了一會話后,他很快退去了。

邵樹德喊來了王彥范,道:“召齊王入覲。”

齊王邵觀誠也回京了,參與到了這場稅制改革之中。

邵樹德給他分配了任務,即完善商稅的另一大組成部分(關稅和除陌錢)的細則。

前者是他的老本行,後者需要與其他部門協調,至今已近一月,是時候看看進度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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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唐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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