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暮:

遲暮:

“轉校生?嘁。”梳着背頭的男生冷冷地嗤笑,他彈了彈煙灰,漫不經心地嘲諷,“現在會有傻|逼願意轉來育才?”

還不是被動升學,而是主動轉學。莫名其妙跑這破學校來,不是腦子出了問題,還有什麼別的原因?

一旁留着板寸的男生為他倒了一杯酒,也跟着笑起來:“聽說人家是來找人的呢,論壇里都在八卦,是不是來找喜歡的人……哦喲,小兄弟牛啊,追妻千萬里……”

遲暮聞言,突然來了興緻,他直起身,在煙灰缸里按滅了煙頭,“有這人照片沒有?”

按照育才這死板得要人命的校風學風來說,應該不至於來個轉校生就八卦成這樣,這些人不都忙着讀書么?還有時間逛論壇?

遲暮在育才中學呆了整整四年,初中就覺得跟他媽進了個監|獄似的,全日制強制住宿,周末出門也得發申請打報告的那種。他實在是受不了,一律選擇翻牆,來去自由,愛去哪去哪。

而在某次校外群毆混戰中,意外救了位小弟。這人死乞白賴地跟着他不走,天天遲哥長遲哥短,鞍前馬後“伺候”到位,偏偏這人原先還是個混混頭子。這下倒好了,江山不用打,江山自動送入他懷中。

即便遲暮壓根不想要。

可惜了,死活擺脫不掉。一個小弟身後跟着一堆小弟,遲暮就算拒絕也來不及了,“威名”早已遠揚。

好事不留名,壞事傳千里,就是這麼個理。

別班的男生見了他,別說打招呼了,通通第一時間繞道走——生怕一個不慎礙人眼了,傍晚回家路上就被人套一麻袋按着打。

遲暮:“……”我他媽。

顯然他的跟班杜旬不認為有什麼問題,反而欣喜於來了個更厲害的老大,依舊寸步不離,到哪都跟着遲暮。

此刻的杜旬隱沒在一片黑暗中,還算英俊的臉被手機燈光一照,自帶瘮人氣息,他還樂呵呵地笑着,“遲哥,這你可就問對人了!我之前看到轉校生的照片,就順手存了一波,我找找哈。”

“你沒事存他幹嘛?”遲暮一邊喝酒,一邊問。

“給你看啊!我覺得他長得還不錯來着,估計合你胃口!”杜旬手上忙活個不停,瘋狂翻着相冊,裏面全是遊戲截圖,他有點眼花。

遲暮一噎,下意識地反駁道:“怎麼就合我胃口了?”

杜旬這人崇尚武力,說話一向不過腦子,想到啥說啥,“我記得你上回喝醉,嘴裏瞎幾把念叨什麼‘阿冥’……難道不是個男孩兒嗎?還有你萬年不變的昵稱,不是我說,老大,你那個‘日暮為冥’真的挺非主流的,現在小學生都不興了。”

“……”遲暮微微一笑,忍不住將視線落到沙發旁邊空了的酒瓶上,他在認真地思考,用多大的勁兒才能一擊斃命。

——最好不要給這死人發出慘叫的機會。

杜旬壓根就沒有意識到自己離死期不遠,依然傻得令人無話可說,“哎喲!終於找到了,個姥姥的眼睛都快瞎了……遲哥,快看!雖然有點糊吧,但是問題不大!”

他將手機遞過來,遲暮低頭一看,頓時心頭巨震。

照片確實模糊,但這人的五官也能看得一清二楚。微微彎着滿含笑意的眼睛,高挺的鼻樑,他正笑着,唇紅齒白,無比生動。

還有獨一無二的,柔軟可愛的小捲毛。

遲暮看着看着就控制不住地笑起來,驚得杜旬以為他憋得太久了終於瘋了,才聽他低低地說了一句,聲音里透着滿足和狂喜。

“我寶貝……他來找我了。”

·

這天氣吧,說好聽點,是陽光普照、微風和煦。說難聽點,就是真幾把熱,風也沒點屁用。

總歸是不想讓人好過。

許海冥不太耐煩地扯了一把領帶,領結登時鬆了一大半,要掉不掉地墜在他胸前。懶懶散散的樣子,完全就是他爹許城安口中的“沒個正形”。

他也不太在乎有沒有正形,這不重要,反正該看的人看不到——如果沒有心愛的伴侶在眼前,再臭美的雄孔雀也會疲於打扮。

許小少爺一出口就是金句:“打扮給誰看啊?成天花枝招展的,有個鎚子用?”

這所學校叫育才,名字土得一逼,還不如隔壁文具商場育興來得好聽。校服設計更是完美迎合了它土裏土氣的主題,反正海冥是第一回看到藍綠混搭的校服。整個操場一眼望過去,沒有最土,只有更土。

要不是為了心上人,從不委屈自己的小少爺絕對立馬轉頭就走。

——就算自我安慰,能跟遲暮穿情侶裝……安慰個屁啊!

其實說到底,再配色老土的衣服也得看是誰穿。這“土”的程度,完全取決於穿衣服本人的顏值水平。

許海冥就屬於拉高校服平均格調的人。

他有一頭天生的自然卷,不是會隨時隨地炸毛的那一款,而是看起來挺柔順,摸起來很有手感——是軟的,就連髮絲都是服帖的,發尾翹起些微弧度,沒有毛糙之感,只透出一股子俏皮和青春活力。

特別是他笑起來的時候,像一隻無害的小獸,乖得要命,殺傷力卻極強。許海冥還不知道自己剛來報道就被人偷拍,並且上傳到了論壇上。

如果他能矮一點的話,就是特討人喜歡的鄰家小弟弟。想要一顆糖,別人都能直接買一斤送他,讀初中的時候就有一水的姐姐粉阿姨粉。

然而現在是不行了,中考完的那個暑假,這人跟吃了化肥似的身高猛竄,膝蓋和腹部都有皮肉拉伸的紋理——是肌肉跟不上骨骼發育的結果。高一一年過去,更是比原來的小夥伴高出一大截,還沒有停下的趨勢。

七月初領的校服,九月份開學再穿都顯小了,緊緊地箍在身上,勒得慌。175的長褲讓許海冥穿着更是短了,腳踝露了個完整,還帶一小部分小腿——這還是他拚命把褲子往下拽以後才達到的水準,好好的寬鬆運動褲讓他穿成了低腰束腿褲。

腿短的總喜歡把褲子往上拉,褲腳不至於耷拉在鞋面上或踩在腳底下,才能顯得腿更長——可是這會兒,許海冥只覺得自己像是準備下田插秧。

或許不是插秧,他就是秧苗本身。藍藍綠綠的插在田裏,就像一株剛被人“助長”的禾苗。

他有些後悔,應該買180的校服才對,失策。

·

許海冥一直都覺得日子很漫長,沒有阿遲在身邊,似乎每一天都是一樣的,過了跟沒過一個樣。

四年就在煎熬中度過了。

不是沒想過去找人,可是家裏上上下下幾乎都是不知情的。少有的知情者,在許城安的命令下,統一口徑都說“不知道”,把自己瞞得死死的。

不是沒想到用手機聯絡,只是電話打不通,永遠是空號。遲暮走的時候,微信還沒有興起,許海冥也沒有再看到對方的QQ從灰色變成彩色。

一直以來,他都壓抑着自己的脾氣。終於在高一的暑假,他實在是撐不住了,跟父親徹底翻臉。

少年人本沒有足夠的籌碼談判,空有一腔熱血和衝動。

“你最好主動告訴我,遲暮在哪!否則,我就算一所一所學校查過去,我也一定要找到他!”

他本以為,自己對遲暮只是依賴而已,習慣成自然,過一段時間可能就淡忘了。然而這四年的時光,徹底教會他,什麼是喜歡。

所以他不再等待,他決定主動出擊。

許城安最終還是鬆口了。告訴他地址,幫他轉了學籍。

一切都是新的開始。

可是許海冥沒有意料到,轉學到育才的日子更加難捱,連續一個月了,整整四周,他都沒有見過遲暮一面。

他找不到他,也沒有辦法找到他,除非對方主動現身。

然而他的痕迹處處存在。

他們說:寧惹瘋子,不惹遲暮。

他們還說:這一片區域你知道姓什麼嗎?姓遲。

而且更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他們的第一次碰面,竟然是在酒吧里。

那回的場景刻在他大腦皮層深處,再也忘不了。

遲暮沖他臉上呼出一口帶圈的煙,痞笑道:“小少爺,別瞎跑。這裏,我說了算。”

對方輕輕鬆鬆地,隨便抬手就把他給掀翻了,許海冥還沒來得及反抗,雙手就被人用領帶繫上。

遲暮扯開自己的校服扣子,舔了舔形狀美好的嘴唇,笑得像一隻終於捕獲獵物的狼:“我開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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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更新時間跨度太大,導致bug頻頻出現……

於是我決定重修一波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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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生不暮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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