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朗熠說完就邁開腿大步地往前走。
白絨絨抱着保溫壺,吧嗒吧嗒地一路小跑着跟上:“朗熠你這是要去哪裏啊?是去上晚自習嗎?對了,你下午幹嘛不去上課?還有,奶奶一個人在家沒事嗎?”
朗熠轉頭凶凶地瞪着她:“你怎麼這麼煩,聽不懂人話嗎?我叫你不要再管我的事了,明不明白!我警告你啊,別再跟着我了,不然後果自負啊!”
白絨絨不由自主地往後縮了一下,明顯是被他兇巴巴的樣子給嚇到了,可是緊接着她又追了上來,小聲問:“朗熠,你是不是要去打架啊,你之前說讓那人等着,你是要去打她嗎?”
朗熠不說話,加快了腳步。
白絨絨猛地沖了上去,攔在他的面前,雙手張開,板着小臉,嚴肅地說:“我不許你打人。”
朗熠看了一眼她纖細的手臂,一邊還可笑地掛着一個搖搖晃晃的保溫壺,居然還以為她可以攔得住他。
朗熠冷笑:“你是我什麼人,憑什麼管我。”
“我……,反正我不讓你去。”
朗熠雙眼微眯,透出危險的光:“你這是在幫那個人嗎?”
“才不是!”白絨絨大聲說,大概是因為害怕和緊張,小臉蛋漲得紅撲撲的,“打人是犯法的,會被警察抓去坐牢,要是你被警察抓了,那奶奶怎麼辦?”
朗熠一愣,似乎是沒有想到她想問題的角度如此清奇:“這麼說你這是為我好?”
“當然啦,何況,對付那種人,哪裏用得着你親自出手啊,已經有人幫你教訓了他們了。”
“有人?”
白絨絨知道自己說錯話了,連忙找補:“就是老天爺啊,你看,連老天爺都知道你受委屈了,所以幫你出氣了呢!你就別為了那種人髒了手了。”
朗熠並沒有想太多,畢竟王富貴家裏被水淹和被火燒是在他們離開之後很快就發生了的,而且還查不出任何人為的痕迹,不可能是有預謀的報復,只能認定為意外。
他的語氣放軟了些:“我不去打人。”
白絨絨這才放了心,繼續跟上他的腳步:“那你現在是去哪裏啊?去上晚自習嗎?我跟你一起去。”
“我也不去學校,你別再跟着我了,我好心給你一個忠告,別跟我走得太近,不然你在這裏找不到朋友的。”
“有你就可以了啊,我不需要別的朋友。”
朗熠的語氣又冷峻起來:“可是我不需要。”說完之後,他沒有再搭理白絨絨,腳步走得更快了。
而且他去的方向跟學校是兩個完全相反的地方。
可是不管他怎麼走,那個小小的身影還是如影隨形地跟在他的身後,朗熠有些煩躁,忍不住想要凶她幾句,可是每次一轉頭,都能對上她用可憐兮兮的被遺棄的小狗一般的眼神巴巴地看着他。
目光對上的時候,她明明很害怕的,可是只要一看到他回頭,她的眼底就會閃現驚喜的火苗,努力地朝他笑。
朗熠那些傷人的話就突然說不出口了。
算了,她愛跟就跟着吧,反正他是打定了主意不理她的,看她能堅持得了多久。
白絨絨一直跟着朗熠到了他工作的地方。
這是一個大排檔,佔據了福慧寺旁邊的廣場上很大一片地方,是一個四面敞開的大棚子,裏面擺滿了塑料桌椅,這些桌椅都用得有些年頭了,油膩膩地沾染着擦洗不掉的黑色污漬。
在最外圍的入口處豎著一個燈箱招牌,上面寫着勝記大排檔幾個大字,旁邊還有豎排的小字,燒烤、炒菜、冰鎮啤酒。
大排檔要到九點多人才會開始多起來,不過這會兒各種準備工作都要開始做起來了,朗熠把袖子一卷,立刻開始熟門熟路地干起活來。
西寺街扛把子朗熠大佬,一不坑蒙拐騙攔路打劫,二不收小弟佔地盤收保護費,鈔票不會憑空從天上掉下來,也是要老老實實自己打工掙錢養家的。
每天晚上七點到次日凌晨兩點,朗熠都會在這家勝記大排檔打工,老闆勝哥為人大方,給錢大方而且從不拖欠工資,更重要的是,每天收攤以後,當天沒賣完的各種肉類食材,他都會全煮熟了當員工宵夜。
勝記生意很好,但真正幹活的也就四個人,勝哥夫妻倆,朗熠,另外還有一個年輕的女服務員。
老闆勝哥是大廚,老闆娘點菜兼收銀,女服務員負責端盤子,朗熠打雜。
這個打雜的意思是啥都得干,必須隨時眼觀六路耳聽八方,誰忙不過來了就趕緊頂上,端盤子、收拾碗筷之類的雜活就不用說了,關鍵時刻灶上也能當個人使,炒個米粉、田螺什麼的,不是老熟客都吃不出來不是勝哥本人的手藝。
夜市開始之前還得做廚房小工,各種備菜都是他的活兒,快收攤的時候后廚那堆臟碗筷,也得洗乾淨了才能走。
可以說,從一開始上工到最後離開,整個人都得像個陀螺似的連軸轉,基本上沒有能停下來歇口氣的時候。
即使是這樣,朗熠還是很喜歡這份工作的,因為只有在這兒,他才能大口大口地吃上肉。
平時他掙的錢幾乎都用在奶奶的醫藥費上了,在吃的上面很節省,菜里能有一絲肉腥解解饞就很不錯了,但朗熠真的是太饞肉了,他從小就愛吃肉,對他來說,不管什麼蔬菜都寡淡得很,沒滋沒味的,肉是這個世界上唯一好吃的食物。
小時候,他想吃肉想得狠了,連自己的手臂都咬出血來過。
除了肉,其他的東西吃得再多,都永遠不會有飽足感,胃裏永遠都是火燒火燎,餓得百爪撓心的感覺。
直到來了勝記大排檔之後,才真正過上了能吃肉吃到飽的日子。
朗熠有時候覺得,勝哥其實是故意的,大排檔每天的菜都是勝哥負責採購的,他算得很准,每天賣到最後,剩下的肉菜,份量都相差無幾,剛好夠他們這幾個人吃一頓宵夜的。
勝哥常年守着灶台養出了一個廚師肚,用他的話說,聞油煙都聞飽了,所以不怎麼愛吃肉,老闆娘和女服務員說是要減肥,也不吃,真正吃肉的,其實也就是朗熠一個人。
光就衝著每天這一頓肉,朗熠也樂意勤快地幹活。
當然,對勝哥來說,也是十分划算的,不僅僅是因為朗熠幹活麻利,一個人能當三個人使,更重要的是,做宵夜生意的,總免不了會遇上顧客喝多了衝動鬧事的情況,有朗熠在就不一樣了,他能鎮得住場子。
只要有他在,附近的社會青年小混混,就沒有哪個敢在勝哥的檔口上借酒鬧事的。
可是今天,誰都看得出來,朗熠有點兒心不在焉。
穿羊肉串的時候,鋒利的竹籤子扎了好幾次手。
勝哥嘴裏叼着煙調笑:“喲,這是怎麼啦?春心動了想姑娘啦?”
老闆娘撞了撞他的手肘,抬了抬下巴示意他往外看。
勝哥抬頭看了一眼:“哎喲,還真是想姑娘呀!”
那邊站着一個漂亮的小姑娘,怯生生的,想進來又不敢的樣子,可目光一直跟着朗熠轉來轉去,就沒停過。
“這哪來的小姑娘啊?”老闆娘說,“像只小白兔似的,待會那幫餓狼來了,怕不是得把人撕得渣都不剩啊!”
她嘴裏的那幫餓狼,自然是每天晚上在別處訛了錢就來喝酒吃燒烤的那幫小混混了。
這小姑娘一看就不是混跡這種地方的,一身純良,是正經人家嬌養出來的寶貝姑娘,真讓她遇上那些小混混,得嚇得哭出來。
勝哥勾勾手指頭把朗熠叫過去:“去,趁着客人都還沒來,把小姑娘叫進來,請人吃幾串燒烤,然後把人好好地送回家去,再不回去,人家裏該擔心了。”
朗熠面色冷淡:“不用管她,待會無聊了她自己會走。”他們是不知道這小姑娘的粘人程度,狗皮膏藥似的,他還沒搭理她呢,就已經賴着不走了,要是再給她點好臉色看,那豈不是粘得撕都撕不開了。
“那萬一人就是不走呢?”他們又不是沒見過,那些痴心的小妹妹對朗熠是有多瘋狂。
到了勝哥這個年紀的人是理解不了的,十幾歲的小姑娘為什麼就是喜歡那種性格冷硬、暴戾的不良少年,特別是朗熠這種長得帥氣,又對她們愛答不理的,更能讓她們瘋狂!
“愛走不走,跟我有什麼關係。”朗熠冷漠地說,轉身繼續幹活。
話雖是這麼說,可是誰都看得出來,這姑娘在朗熠心裏跟平時那些經常糾纏他的小太妹不一樣,他明明就是擔心人家的,說是認真幹着活兒,可眼神時不時都會往那邊瞟一眼。
看見人還在那兒,似乎會安心一些,可是眼底又有按捺不住的不耐煩。
白絨絨一開始還以為朗熠是要來這兒吃東西呢,看了一會兒才明白,他好像是在這兒打工啊!
看他這熟練的樣子,在這兒打工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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