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關於舉辦漢壽縣第三屆滄浪筆會的通知(2)
關於舉辦漢壽縣第三屆滄浪筆會的通知(2)
XXX同志:
決定從11月23日至12月1日舉辦我縣第三屆滄浪筆會,與會者的車船費、住宿費均回本單位報銷,筆會負擔其它一切費用。現已對你所在單位發出通知,請你主動與單位領導聯繫,徵得同意後於11月23日下午2時前趕到漢壽縣蔣家嘴迎賓旅社報到,並攜帶3000字左右的作品一篇,在筆會期間加工提高。你能否準時參加筆會?是否需要安排住宿?請儘快回信。回信請寄:漢壽縣棉紡廠廠長辦陳然之同志。
此致
敬禮!
中共漢壽縣委宣傳部
漢壽縣文聯
198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