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白猿傳

佚名——白猿傳

梁大同末,遣平南將軍藺欽南征,至桂林,破李師古、陳徹。別將歐陽紇略地至長樂,悉平諸洞,深入險阻,紇妻纖白,甚美。其部人曰:“將軍何為挈麗人經此?地有神,善竊少女,而美者尤所難免,宜謹護之。”紇其疑懼,夜勒兵環其廬,匿婦密室中,謹閉甚固,而以女奴十餘伺守之。爾夕,陰風晦黑,至五更,寂然無聞。守者怠而假寐,忽若有物驚寤者,即已失妻矣。關扃如故,莫知所出。出門山嶮,咫尺迷悶,不可尋逐。迨明,絕無其跡。紇大憤痛,誓不徒還。因辭疾,駐其軍,日往四遐,即深凌險以索之。

既逾月,忽於百里之外叢筱上,得其妻綉履一隻,雖為雨侵濡,猶可辨識。

紇尤凄悼,求之益堅。選壯士三十人,持兵負糧,岩棲野食。又旬余,遠所舍約二百里,南望一山,蔥秀迥出。至其下,有深溪環之,乃編木以度。絕岩翠竹之間,時見紅彩,聞笑語音。捫蘿引絙,而陟其上,則嘉樹列植,間以名花,其下綠蕪,豐軟如毯。清迥岑寂,杳然殊境。東向石門,有婦人數十,帔服鮮澤,嬉遊歌笑,出入其中,見人皆慢視遲立。至則問曰:“何因來此?”紇具以對。相視嘆曰:“賢妻至此月余矣,今病在床,宜遣視之。”

入其門,以木為扉,中寬辟若堂者三四壁設床,悉施錦薦。其妻卧石榻上,重茵累席,珍食盈前。紇就視之。回眸一睇,即疾揮手令去。諸婦人曰:“我等與公之妻,比來久者十年。此神物所居,力能殺人,雖百夫操兵,不能制也。幸其未返,宜速避之。但求美酒兩斛,食犬十頭,麻數十斤,當相與謀殺之。其來必以正午後。慎勿太早,以十日為期。”因促之去。紇亦遽退,遂求醇醪與麻、犬,如期而往。婦人曰:“彼好酒,往往致醉。醉必騁力,俾吾等以彩練縛手足於床、一踴皆斷。常紉三幅,則力盡不解。今麻隱帛中束之,度不能矣。遍體皆如鐵,唯臍下數寸,常護蔽之,此必不能御兵刃。”

指其傍一岩曰:“此其食廩,當隱於是,靜而伺之。酒置花下,犬散林中,待吾計成,招之即出。”如其言,屏氣以俟。

日哺,有物如匹練,自他山下,透至若飛,逕入洞中。少選,有美髯丈夫,長六尺余,白衣曳杖,擁諸婦人而出。見犬驚視,騰身執之,披裂吮咀,食之致飽。婦人競以玉杯進酒,諸笑甚歡。既飲數斗,則扶之而去,又聞嬉笑之音。良久,婦人出招之,乃持兵而入。見大白猿,縛四足於床頭,顧人蹙縮,求脫不得,目光如電。競兵之,如中鐵石。刺其臍下,即飲刃,血射如注。乃大嘆吒曰:“此天殺我,豈爾之能。然爾婦已孕,勿殺其子,將逢聖帝,必大其宗。”言絕乃死。搜其藏,寶器豐積,珍羞盈品,羅列案幾。

凡人世所珍,靡不充備。名香數斛,寶劍一雙,婦人三十輩,皆絕色。久者至十年,雲色衰必被提去,莫知所置。又捕采唯止其身,更無黨類。旦盥洗,著帽,加白祫,被素羅衣,不知寒暑。遍身白毛,長數寸。所居常讀木簡,字若符篆,了不可識,已則置石磴下。晴晝或舞雙劍,環身電飛,光圓若月。

其飲食無常,喜啗果栗,尤嗜犬,咀而飲其血。日始逾午,即歘然而逝。半晝往返數千里,及晚必歸,此其常也。所須無不立得。夜就諸床嬲戲,一夕皆周,未嘗寢寐。言語淹詳,華旨會利。然其狀,即猳類也。今歲木落之初,忽愴然曰:“吾為山神所訴,將得死罪。亦求護之於眾靈,庶幾可免。”前月哉生魄,石磴生火,焚其簡書,悵然若失曰:“吾已千歲,而無子。今有子,死期至矣。”因顧諸女,汎瀾者久之,且曰:“此山峻絕,未嘗有人至。

上高而望,絕不見樵者,下多虎狼怪獸。今能至者,非天假之,何耶?”紇即取寶玉珍麗,及諸婦人以歸,猶有知其家者。紇妻周歲生一子,厥狀肖焉。

后紇為陳武帝所誅。素與江總善,愛其子聰悟絕人,常留養之,故免於難。

及長,果文學善書,知名於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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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傳奇小說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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