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包子被燙傷
罌粟接過竹籃,道了一聲謝,“我跟虎子就倆人,也吃不多,隨便弄弄就夠吃了,就不往你們那跑了!你們以後也別往這給送了,太麻煩。”
她將籃子裏面的窩頭和鹹菜端了出來,又從鍋里盛出三碗乳白色的魚湯,放在臨時用木板支起來的桌子上,笑着對李氏和劉春草道:“你們也嘗嘗我做的魚湯。”
聞着誘人的香味,李氏和劉春草雖然好奇罌粟是怎麼做的,不過還是客套了兩句。
大壯是個孩子,就沒那麼多的客套,罌粟話音一落,他就趴在桌子上,美滋滋的刺溜了一口魚湯,還未完全咽下去就喊道:“娘,奶奶,你們快嘗嘗,好好喝啊!”
小包子十分貼心的將兩碗湯分別送到了李氏和劉春草的手上,“奶奶,大娘,趕緊嘗嘗,我娘煮的魚湯可好喝了呢!”一臉自豪的樣子,彷彿那魚湯是他做的一般。
看着自個兒子那驕傲的小模樣,罌粟忍不住勾唇一笑,拿起一塊窩頭,吃了起來。
李氏和劉春草手裏的兩碗魚湯很快就見了底,李氏用手抹了抹嘴,“這魚湯真好喝,一點都不腥,翠花的手藝還真是不錯!”
劉春草也一臉贊同,柳眉彎了彎,一雙大眼裏劃過精光,臉上堆着笑意,“翠花,這魚湯你是咋做的?清淡又鮮美,我每回做出來的都很腥氣,咱娘和大郎都不喜歡喝!”
這明顯親昵的語氣,以及一個‘咱’字,無形中拉近了關係,罌粟笑着應道:“等有空我教給你怎麼做。”
劉春草笑眯眯的道:“那咱們可說好了!”
吃完飯,罌粟將碗筷洗刷乾淨,幾個人就一塊上山了,小包子依舊背着他自個的小背簍,本來罌粟是不願兩個小孩子上山的,不過兩個孩子非要鬧着去,李氏也說那山裡紅樹在山腳不遠,沒有什麼危險。
因為無人採摘,地上落了一層山楂果,雖然沒有現摘的新鮮,但是用來做果脯還是可以的,秉承勤儉的原則,罌粟將地上沒人要的山楂也都撿進了簍子裏。
樹枝上紅艷艷的,一顆挨着一顆,密密麻麻,不大一會,她們四人就將帶來的背簍填滿了,這還僅僅只摘了兩棵樹,照李氏說的,這山裡至少還有十幾顆山楂樹,這段日子,她可有的忙了。
幾人背着山楂往山下走去,一路上李氏和劉春草都在不停的詢問山楂糕和腌制果脯的方法,罌粟本就沒想藏私,便細細跟二人說了做法。
回去之後,三人一合計,現在做不了冰糖葫蘆,那就乾脆將所有的果子全都腌製成好存放的果脯,等過些日子天冷了,賣給富貴人家的姐兒當零嘴兒。
說干就干,三人立即行動起來,因為茅草屋那邊已經破的不成樣子,也沒有工具,有什麼大動作也很快就會被村子裏的人給知道,這賺錢的東西自然是要好好保密。
於是李氏家裏便成了製作果脯的地點。
三人分工,一人專門清洗山楂,一人專門將山楂去核,一人將山楂泡進鹽水裏,小包子和大壯就在一旁玩耍,四人熱熱鬧鬧的忙碌着。
後續的步驟也沒有什麼難的,將泡好的山楂放進鍋里加適量的白糖煮開,等山楂煮的胖了就撈出來,再仔仔細細的撒上白糖,攪拌均勻就好了。
唯一讓罌粟覺得有些發愁的就是,這裏沒有微波爐,怎麼控干山楂裏面多餘的水分就是一個問題了。
正在罌粟思索可以替代的東西的時候,小包子突然尖叫了一聲。
罌粟以詭異的速度跑到小包子跟前,捉住他受傷的手,小手上面稚嫩的皮肉此刻燙了一個大水泡,可把她給心疼壞了。
大壯站在一旁,手上還拿着一根閃着火星的火柴,小臉上明顯是嚇壞了的表情,突然‘哇’的一聲哭了出來,嘴裏還內疚的道:“嬸嬸,我不是故意的……”
劉春草一聽,忙走到大壯跟前嗎,訓斥道:“你這熊孩子,咋就不知道小心呢?怎麼能拿着火柴棍往虎子身上戳?”
她虎着一張臉,聲音又十分嚴厲,大壯哭的越發凶了。
罌粟捉住小包子的手快速用冷水沖洗,扭過頭對一旁的劉春草道:“別吵孩子了,大壯也是不小心,家裏有沒有治療燙傷的草藥?”
劉春草微微一愣,說道:“沒……沒有。”
鄉下人哪有那麼嬌氣,平日裏燙傷都是沖沖涼水,不管它,讓它自己好,他們之前也沒聽說過還有治療燙傷的草藥。
罌粟蹙了蹙眉頭,居然沒有治療燙傷的葯?看着小包子黑漆漆的眼睛含着淚花的小可憐樣,罌粟心裏一抽,對小包子道:“你在這乖乖等着,娘出去給你找草藥,一會便回來。”
李氏聽見這話,看了看地上還沒收拾完的山楂,忍不住出聲道:“翠花,咱們都是鄉下人,哪有這麼嬌氣,虎子這燙傷過兩天就好了,你別費那功夫了。”
罌粟徑直朝門外走去,只留下一句:“幫我看一下虎子。”說完話,很快人影就消失了。
不自覺之中,罌粟已經用了前世訓練的詭異步伐,速度超快的朝山上奔去。
靈活的身影在山林中迅猛掠過,她步子極為快,眼睛也一眨不眨在草叢中尋找自己想要的草藥。
值得慶幸的是,上一輩子作為一個殺手,她還會簡單自救的醫術,當年閑着沒事,她把所有的中藥全都給背了一邊,並且幾乎認識了所有的藥材。
現在,罌粟突然很感謝前世的出身,此刻還有用到的地方。
突然,她眸光一閃,在一蹙草面前蹲下了身子,鳳眸綻出點點亮光,居然碰到寶貝了,這不是蓮瓣蘭五朵金花裏面的劍陽蝶嗎?
罌粟蹲下身子,細細打量了一會,確定了這就是劍陽蝶蘭花,心裏不禁大喜,劍陽蝶素有天下第一蝶花之稱,十分名貴,頗得文人雅士喜愛,在現代的時候價格炒得極高,華夏古代也很受歡迎,想來在大慶朝,也應該會有附庸風雅的人喜歡。
她當即不再猶豫,蹲下身子,用手將地上的泥土扒開,小心翼翼的挖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