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意外驚喜
在另一時空,秦牧有車有房有存款,過着幸福的日子,可以說是一個成功的男人。來到北宋,在如此短的時間內,讓一個赤貧之家擺脫餓飯的困境,不能不說是一個成功,一個很了不起的成功!丁氏雖是淚流滿面,卻是語氣輕鬆,這是對秦牧成功的最好讚賞,秦牧聽在耳里,感覺有點飄。
“娘,再高興也得填肚子,還是先吃飽了再說。”秦牧勸慰一句。
民以食為天,丁氏大是認可秦牧的說法,嗯一聲,點點頭,拿起筷子,夾着醬肉吃起來。
秦曉風忙拿起一個饅頭,遞在丁氏手裏:“娘,吃個饅頭!”
沒有哪個娘親不喜歡兒子的孝敬,丁氏愛憐的在秦曉風腦袋上撫摸幾下,這才接過饅頭,就着醬肉吃起來。
秦牧忙去倒了兩碗熱水,母子二人一人一碗。秦曉風吃着醬肉饅頭,暢快無比,嘴裏唔唔連聲:“哥,你不吃么?”
“我吃過了。”秦牧先是在羅府吃了點心,后又吃了近十個饅頭,早就天飽地飽了。
“牧哥兒,你也吃塊。”丁氏很是高興,夾了一塊醬肉,遞到秦牧面前。
秦牧在另一時空過的是幸福日子,這肉是不缺的,可吃可不吃。不過,不能卻了丁氏的這份情義,秦牧張嘴接過,咀嚼起來,蠻有滋味,不得不說宋人的烹飪技術不差。
在秦曉風的記憶中,醬肉下饅頭是他吃過的最好食物了,只管張嘴大嚼就是了。把他的吃相看在眼裏,秦牧既是欣慰,又是心疼。要是在現代社會,象秦曉風這麼討人喜歡的人兒,肯定是過着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美好生活,哪會吃這麼多苦頭。
母子二人大吃一頓,直到把醬肉吃掉多半,吃了一半饅頭,這才滿足的放下筷子,不住的打着嗝兒。
“天啊,真能吃!比我還能吃!”秦牧把桌上剩下的食物一打量,暗中驚訝。
肚子一填飽,秦曉風的腦筋就轉得快多了,做了兩個舒暢的擴胸動作,問道:“哥,你哪來的錢買肉?不會真的把紅布賣了?”
他一說話,立時提醒了丁氏,打量着秦牧:“牧哥兒,紅布賣了多少錢?”
“沒賣!”秦牧的回答大出他們的意料。
秦曉風馬上就問:“哥,你沒賣掉,那錢是從哪裏來的呢?”
“是呀!錢從哪兒來的?”丁氏附和一句。
秦牧笑道:“不一定非要賣東西才能有錢。事情是這樣的,我給你們說。”把到羅府的經過說了一遍。
話音剛落點,丁氏有些不解:“還能這樣賺錢?咦,牧哥兒,你甚時間學會打啞謎了?”
“娘,不是我要打啞謎,是羅大小姐聰慧,不需要直說。”秦牧對羅凝香這個聰慧的女子大是讚賞。和這種聰明人打交道,可以省很多口水,有些話不需要說,她也能明白。
一陣冷風吹來,秦曉風給凍得直跳,一個勁的道:“冷!冷!真冷!”
秦牧這才記起還買有禦寒衣物,從包裹里取出來,道:“曉風,試下,看合不合身?”
“哇!新衣衫!”秦曉風打量着秦牧手中的衣衫,歡喜無限,一下蹦過來,劈手奪過去,就往身上套。
丁氏忙拉住:“風哥兒,把身上的草脫下來。”
秦曉風這才記起,他身上有厚厚一層乾草,手忙腳亂的脫下來,往地上一放,在秦牧和丁氏的幫助下,把新衣衫穿在身上。
“娘,哥,我穿新衣衫了!我有新衣衫了!”秦曉風興奮的聲音在屋裏回蕩,明亮的眼裏閃爍着激動的淚花兒。
小孩子最喜歡兩樣東西,一是玩具,二是新衣衫。在秦曉風的記憶中,他還從來沒有穿過新衣衫,這是他平生第一遭穿新衣衫,這份喜悅豈是筆墨所能形容,激動得一張小臉都漲成了紫色。脖子扭來扭去,不住打量身上的衣衫,一張嘴哪裏合得攏。
作為娘親,丁氏一心想讓兒子過上好日子,有新衣衫穿,這麼多年來,就是做不到,這是她的心病。如今,秦曉風終於有新衣衫穿了,這讓她萬分激動,眼淚又涌了出來,不住抹拭起來。
秦牧幫秦曉風整理一下,打量一陣,贊道:“曉風,你穿上新衣衫真清秀,長大了,一定是一個俊小伙。”
“真的么?”小孩子最愛聽這種話了,秦曉風眼裏閃着異樣神采,很是期待的看着秦牧。
秦牧點點頭,以不容置疑的語氣道:“那還用說!”
“風哥兒,你真的比以前清秀多了。”丁氏也誇讚一句。
秦曉風眨巴着眼睛,眼裏滿是喜悅:“娘,您也穿上,准年輕呢!”
只要是女人,就喜歡聽年輕之類的話,更何況這話是出自愛子之口,丁氏這份喜悅就大了,一個勁的道:“曉風,你也會討娘的歡心了。”在秦牧的幫助下,把新衣衫穿在身上,脫口贊道:“不冷了!一點也不冷了!”
話里透着一股子喜悅,欣慰,無比自豪的道:“牧哥兒,你比娘能幹。來,把你的穿上,看看,是不是俊些。”
秦牧買好衣衫之後,因為要背包裹,也沒有穿。回來這麼久,沒有運動,有些發冷,聞言之下,拿起衣衫進了裏屋。
“牧哥兒還害羞呢。”丁氏調侃一句:“還不是娘身上落下來的肉。”
秦牧把身上的破衣爛衫全部脫掉,拿起新衣衫穿上,寒氣為這一掃,精神為之一振。系好扣子,略一整理,跺跺腳,走了出去。
“怎麼樣?合身么?”秦牧問一句。
讓秦牧意外的是,丁氏和秦曉風張大了嘴巴打量着秦牧,好象不認識他似的,一句話不說,還一臉的詫異。
“娘,你們這是怎麼了?”秦牧不明所以。
“哥,你知道你有多俊么?”秦曉風的聲音高亢尖細,彷彿高音喇叭在廣播似的。
秦牧大是意外,眉頭一挑,問道:“俊?我俊?說笑吧?”
“哥,你等着!”秦曉風甩下一句沒頭沒腦的話,撒丫子就跑走了。
秦牧不解的問道:“曉風,你這是去哪裏?”
“哥,我馬上就來。”秦曉風的聲音遠遠傳來。
秦牧不明所以,只有等着了。不一會兒,急促的腳步聲響起,秦曉風端着一個破盆,小跑着過來,把破盆往秦牧面前一遞:“哥,你自個兒看。”
朝水盆一望,盆里是清水,水中出現一個濃眉大眼,精神瞿爍的小夥子。寬臉膛,高鼻樑,稜角分明,線條清晰,比例勻稱,絕對是一個俊小伙。秦牧脫口就要問“這是誰”,馬上醒悟過來,這是自己。
來到北宋后,秦牧對自己的長相還真沒注意過,洗臉的時候在水裏看見過,鬍子拉碴,頭髮篷松,二十四歲的人,看上去象是三四十歲的大叔。而現在的自己,一下子年輕了十歲,不過二十三四歲的樣兒。
“佛要金身,人要衣裝”這話一點也沒有說錯。
唯一的缺點就是去羅府時只把鬍子胡亂修了下,頭髮有些散亂,影響形象。呆了呆之後,秦牧叫一聲:“我要看看我究竟有多帥!”
“給!”丁氏把破剪刀遞在秦牧手裏。
“哥,再剪點,再剪點!”秦曉風把盆子往桌上一放,指點起來。
在丁氏和秦曉風的幫助下,秦牧一通修剪。等到修剪好了,把剪刀一放,用水一照,一下子驚呆了,吃驚的看着水盆,自言自語:“這還是我嗎?”
“哥,你太俊了!”秦曉風打量着秦牧,尖叫起來。
把他的神態看在眼裏,秦牧只覺這很熟悉,絕對是粉絲崇拜偶像才有的神態。
秦曉風說得不錯,秦牧真的很帥。頭髮一束,鬍鬚一剪,姿容俊俏,甚是迷人,又年輕了幾歲,更重要的是容光煥發,精神抖摟,自有一股子活力。
“我真帥!”另一時空的資訊發達,秦牧在電視、網絡上見過的帥哥不少,也不得不驚訝於自己的容貌。
說超潘安,賽宋玉,太誇張。不過,要是走到大街上,回頭率絕對夠高,肯定會引得小女生瘋狂尖叫。
秦牧絕對想不到那個被稱為“秦傻”的人居然擁有一副傲人的容貌,這是意外之喜。誰不想擁有一副姣好的容貌呢?秦牧驚喜無限,扯起嗓子吼起來:“幹壞事有本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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