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2章 苟延殘喘
訊問犯罪嫌疑人華學軍的工作在五月三十日上午九點多結束,基本上算是比較順利,這樣的一起時間跨度長達八年甚至更長、作案地橫跨數省多達二十幾個城市、受害人初步統計超過二十人的巨案,想要在一次訊問就都弄得清清楚楚,那是不現實的。
對於這樣身負多起命案、大案的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訊問能讓嫌疑人開口,把大體的犯罪事實有一個概括掌握,就幾起警方已經掌握的案件先砸死了,打掉犯罪嫌疑人負隅頑抗、不如實交代的心理防線,這就是一次成功審訊。
前文提到,對於犯罪嫌疑人喬英傑、華學軍的訊問結果不太理想,問題是出在了喬英傑身上。
對於犯罪嫌疑人喬英傑的審訊過程因為涉及一些不便於公開的內容,不能進行詳述。
犯罪嫌疑人喬英傑的認罪態度極其惡劣,直至二零一六年九月被執行死刑時,他依然沒有把自己的犯罪事實全部供述出來。
對另一名參與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海亮的詳細情況,也長時間未做具體交代。
他只對被警方擊斃的蟈蟈、被抓獲的春哥的身份做了詳細供述。
一直到二零一四年五月,重慶警方破獲了一起系列搶劫殺人案,抓獲的幾名犯罪嫌疑人中有一個叫韓亮的成都人,這個韓亮自己交代曾經夥同一名叫喬英傑和一名叫華華的年輕女人在成都、廣州搶劫殺害了三名坐枱女。
因為以犯罪嫌疑人喬英傑、華學軍、龐淑華為主要成員所作的“5.11系列殺人搶劫案”涉及的作案地、受害人眾多,平城警方向涉案省份的公安廳均發去了協作函,請求協助落實相關案件以及受害人的情況,重慶警方是知道平城警方破獲了這個影響很大的巨案的。
因此重慶警方帶着材料來平城找刑警支隊核實情況、於剛柱帶着重慶來人拿着相關材料和犯罪嫌疑人韓亮的照片去提審了被羈押的龐淑華初步證實之後,再去提審了喬英傑,喬英傑才指證韓亮就是海亮。
唐曉棠對此做過分析,犯罪嫌疑人喬英傑拒不如實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有兩方面原因。
一個是他所做過的案件太多了,有些案子確實是記不太清楚了,細節和地點回憶不起來或是相互摻雜在一起記得很混亂。
再有一個就是犯罪嫌疑人喬英傑想苟延殘喘,利用法律上的相關規定多活幾天。
因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當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交待了新的犯罪事實或是發現其有新的犯罪事實,必須重新計算羈押期限,把未查明的犯罪事實落實清楚之後才能走司法審判程序。
犯罪嫌疑人喬英傑就是鑽這個空子,隔段時間交代上一起讓辦案人員去查,等你查的差不多了他又說上一起讓你再去查,就這麼跟司法機關耗着,喬英傑硬是在被抓獲之後,在看守所里又多活了九年,一直到二零一六年九月才被執行死刑。
在最高人民法院對犯罪嫌疑人喬英傑下達的死刑複核裁定書中,對於犯罪嫌疑人喬英傑的犯罪事實做了如下認定:
犯罪嫌疑人喬英傑作為犯罪團伙的首犯,先後組織領導犯罪嫌疑人華學軍、龐淑華、韓亮(另案處理,判處死刑)、郭玉虎(因拘捕被擊斃)、張曉春(移交平城警方,二零零九年九月被判處死刑槍決)等人結夥作案,以搶劫錢財為目的,歷時十年零十個月,在十一個省、二十三個城市流竄作案二十七起,殺害二十三人,QJ二人,重傷害一人。
經審理查明,以犯罪嫌疑人喬英傑為首的犯罪團伙,通過搶劫共獲得贓款、金銀首飾等摺合人民幣共計四百七十二萬餘元,犯罪嫌疑人喬英傑從中分得贓款贓物摺合人民幣二百五十一萬餘元。
所得贓款贓物大部分已被犯罪嫌疑人喬英傑揮霍,追回財物現金摺合人民幣共計七十四萬八千一百三十七元-——
而在這期間,犯罪嫌疑人華學軍已於二零一四年九月被判處死刑依法執行;
犯罪嫌疑人龐淑華因檢舉他人犯罪事實有立功表現、未直接參与殺人、另外在被羈押期間意外懷孕(這涉及看守人員違法違紀,相關人員均受到嚴肅處理)等符合從輕的條件,於二零零九年六月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二零一一年五月,犯罪嫌疑人龐淑華被改判為無期徒刑,二零一三年七月改判為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二零三零年七月刑滿。
這裏特別說明一下,犯罪嫌疑人龐淑華在被羈押待判決期間竟然懷孕,這在當年曾經造成轟動,經查明她確是受到他人脅迫,才在量刑時給予了從輕處罰。
這充分體現了我國司法審判所遵循的公平、公正、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社會主義法治原則。
在龐淑華參與的這十六起案件當中,按照龐淑華的的供詞和犯罪嫌疑人喬英傑、華學軍的供述,她只目睹了與喬英傑、韓亮在廣州搶劫一名遼寧籍、名叫孔曉玲的坐枱女時,由於玲玲(在坐枱時的藝名)尋機打開窗戶向外呼救,被喬英傑和韓亮拿繩子勒死這一起殺人案。
之後喬英傑就把龐淑華帶出去找了個酒店讓她住下,他回去和韓亮處理完孔曉玲的屍體,才來找上龐淑華帶她離開了廣州市。
受害人吳小莉被殺時龐淑華並不在場,她拿着吳小莉丈夫名下那張儲蓄卡在銀行附近等着喬英傑通知她錢上去了就往外取錢。
吳小莉也許是已經看出來,就是苗佳妍把錢打到卡上、梁艷紅聽上她的話被自己騙過來落到喬英傑他們的手裏、自己也難逃一死,所以在電話里對苗佳妍說銀行卡號時故意說錯了一位數字,以此來向苗佳妍示警,她大概是盼着苗佳妍能夠反應過來去報警,找警察來解救她吧。
但喬英傑和華學軍都不是第一次做這種事兒了,一個小時之後錢還沒有上帳,他倆就意識到了不對。
本來喬英傑、華學軍對吳小莉進行了殘忍的毆打折磨之後,逼迫她再叫過來一個錢多的小姐就把她放了,受不了嚴刑的吳小莉就給梁艷紅打了電話叫她過來。
喬英傑和華學軍打算等那個有錢的小姐到了,讓吳小莉把那個小姐騙回來搶了之後把兩個人一塊兒殺死。
可是發現吳小莉在在跟他們玩兒貓膩,恐怕這會兒對方已經發現不對要報警了,喬英傑、華學軍當時就把吳小莉給掐死了。
把人殺了才想起來龐淑華還在外面,喬英傑就打電話讓她拿自己的身份證找個安全一點的旅店住下,別回租的房子這裏了。
因為所租的這個房子裏的衛生間沒有浴缸,喬英傑就讓華學軍和他把龐淑華的屍體放到了屋裏的冰櫃內,冷凍到還可以用刀切開時,將吳小莉的屍體肢解和毀屍滅跡。
在這點上喬英傑也許是動了惻隱之心、也許是擔心龐淑華見了之後會背離他而去、也許是像他自己說的那樣,他也確實是喜歡上了龐淑華,不想讓她參與的過深,如果哪天被警察抓了她還能有個活命的機會。
所以喬英傑始終沒有讓龐淑華參與過殺人,以及在處理屍體時總要找借口把龐淑華支開,不讓她在場。
實際上作為龐淑華來說,剛開始時很可能是真的不知道喬英傑等人把騙回來的小姐大部分都殺死了,但是隨着作案起數的增多,要說她不清楚喬英傑等人把絕大部分受害人都殺掉了,那是說不通的。
至於龐淑華參與過殺人和處理屍體沒有,這方面沒有證據能夠印證。
另外犯罪嫌疑人喬英傑、華學軍、韓亮都對龐淑華是否直接參与殺人和毀屍滅跡做了不在現場和沒有參與的供述,算是間接為她做了有利於她的證明,保下了她的一條命。
5.11殺人搶劫案中,因為犯罪嫌疑人喬英傑考慮到租住的房屋是老樓房了,下水管道老舊容易堵塞,所以把吳小莉肢解鉸成肉餡后,沒有急於大量向下水道裏面傾倒,而是找了好多膠袋來,把碎肉分成一袋一袋裝起來凍到了冰櫃裏,分批分次倒入馬桶和下水道衝掉。
骨頭部分依然是用鋼絲鉗夾斷成碎塊兒裝到膠袋裡,分批分次拿出去扔到小區附近的垃圾桶里。
龐淑華躲在旅店裏住了兩天不敢出房間,恰逢那幾天她來了月事很不方便,打電話跟喬英傑說了之後,喬英傑也考慮到萬一這次已經驚動了警方,龐淑華住在旅店裏並不安全,就去把她接了回來。
這也就是為什麼會在他們租住的房屋裏發現了女人用過的衛生巾,那是龐淑華不小心留下的,也是很湊巧就掉到了馬桶後面的視線盲區,從而留下了她在殺人第一現場出現過的鐵證。
至於那包扔在垃圾桶里被流浪狗翻撿出來的人肉餡兒,則是喬英傑覺得風聲已過帶着龐淑華、華學軍逃離時,發現冰櫃裏還有一包凍肉餡沒有處理掉,他不想當著龐淑華的面兒讓她看到,因為他已經和龐淑華領了結婚證,決定跟她在一起生活,並且想跟她要個孩子了,這玩意兒能不讓她看到還是不看到的好。
所以他讓華學軍把這包肉餡兒拿上,一會兒在路上扔掉。
經過那個垃圾桶時,華學軍就把肉餡兒扔了進去,不想卻被流浪狗給翻出來了。
原本喬英傑認為包一輛出租車走是最穩妥的,哪想到就是圍繞着這包人肉餡兒,唐曉棠等人不僅找到了他們殺人的第一現場,還分析推斷出他們逃跑的方式,一步步順藤摸瓜,把他們這伙殺人惡魔緝拿歸案。
退一步來說,就是沒有這包肉餡兒,謝志敏也已經認出了喬英傑,找到他也只是個時間問題了。
俗話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逍遙法外只能暫避一時,終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對於心懷不軌之人,有一句話筆者要正告這些人——正義也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龐淑華所參與的十六起搶劫殺人案中,只有在廣州殺那個玲玲、就是孔曉玲時,被她現場目睹了。
因為孔曉玲在把銀行卡密碼說出來之後發現龐淑華和喬英傑、韓亮是一夥兒的,情急之下打開窗戶向外呼救,才被喬英傑和韓亮拿繩子給勒死了。
在這十六起案件里,被喬英傑、華學軍、韓亮殺死了十四人,只有兩名坐枱女因為身上的錢比較少、而且表現得很乖巧配合從而免遭毒手。
這兩名坐枱女也確實被放了之後沒有報警,案件破獲之後根據從銀行調取出來的儲蓄賬戶身份信息才找到了她倆。
喬英傑他們的作案方式並不複雜也說不上有多高明,就是選擇在一些大城市先租好房子,之後喬英傑讓龐淑華持假身份證偽裝成坐枱女進入大型娛樂場所掛牌坐枱,物色好錢多易下手的小姐之後,或是由龐淑華把人找借口邀約出來、或是由喬英傑帶着華學軍或是另外的同夥裝成大款與目標對象接近,獲取好感信任之後,把侵害對象帶到出租屋內實施搶劫,然後殺害。
每次作案時,龐淑華只負責把人騙回來或是指點給喬英傑就算基本完成任務,之後就是拿着受害人的銀行卡去銀行分次把錢取出來跟喬英傑等人分掉,之後跟着喬英傑等人逃離作案地再轉往下一個城市繼續作案;
喬英傑則是把完成釣魚任務的龐淑華安頓到他處,他和另外的那一個或是兩個同夥(華學軍、韓亮等人)在出租房裏將受害人殺死後毀屍滅跡,再去叫上龐淑華一塊兒逃離作案地,蟄伏一段時間后再次出來作案。
他們之所以能夠屢屢得逞且長期逍遙法外,這與犯罪嫌疑人喬英傑的策劃指揮有很大關係,作者不在這裏細述,原因請書友們自行揣摩。
我只想在這裏跟大家提一句老話,那就是再狡猾的狐狸也鬥不過好獵人。
還有一句話是,人在做天在看,善惡終有報。
人心向善、秉持正義,才是作為一個人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