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涵的日記(1)

第十二章 涵的日記(1)

“胡說,胡說!胡說……!!!!根本沒這回事!你們不要血口噴人!!”依激動地喧囂着,如果不是看見自己身在警局,早就把面前的辦公桌給掀翻了。

跟他面對面,是一位表情很冷峻、五官犀利但非常年青的警察,炯炯有神的眼睛似乎具有非常強的洞察力,他叫金,是涵這件案子的負責人。

他打開了抽屜,拿出一款手機,扔在桌面上,沉着地說:“知道這是誰的東西嗎?”

依看了桌子上的手機一眼,那是一款粉潮流的韓式翻蓋手機,他吃驚地問:“你們是從哪裏弄到的?!”

他記得非常清楚,這是他以前送給涵的生日禮物。

“在死者家中找到的。”金不輕不重地說。然後拿起手機摁了下開機鍵,用一種揶揄的眼神,看着手機屏幕中的畫面,輕描淡寫地說:“你們以前的關係,好像很好。”話中帶着一絲嘲諷。

屏幕中的一組畫面,是依跟她的合影,依擺出古怪酷似可愛的表情,然而她卻是抿着嘴靜靜地微笑,被依摟在懷裏,她看着依,充滿了甜蜜……跟那天晚上,看見的圖片其中一張是一樣的。

還沒有等依叫嚷着那都是以前的事,金突然把手機拿到依的眼前:“這,你該怎麼解釋?”

依看着手機中的短訊,一瞬間啞語,表情瞠口結舌。

“死者的死亡時間是在2004年10月2日下午5點47分左右,手機短訊的內容同樣是在2004年10月2日下午5點30分發送出去,如果你沒有殺人,那麼,當時你在現場,你應該知道所有事情的經過。”

其實令依吃驚的並不是短訊內容里的那句“涵,我是依,我有話要對你說,我現在在你家門口,你快點過來找我。”手機號碼正是他本人的沒錯,但令他最不能接受的是,發送時間是在10月2日那天下午,但是他的手機,在10月1日早上就已經丟了。

既然不是他本人發送出去的信息,那又會是誰拿走了依的手機?發這種信息給涵?是自殺還是他殺?兇手又是誰?

“不是我,不是我發的,真的不是我,我的手機明明在10月1日那天早上就丟了,這條信息顯示的日期是10月2日……況且,她出事之前到出事後的半個小時,我都一直呆在家裏,根本沒出門口半步。”

“那你有證據嗎?”金冷冷地說。

“證據……?證據……沒有……我不知道,我……我真的什麼都不知道……那天我真的在家裏,我真的沒殺人……!”依開始語無倫次。

金說:“你現在跟另外一個女的同居對吧,你有也喜新厭舊的癖好,找到一個更好的,就對之前那個一無所有又沉默少言的可憐女生給拋棄掉,然後看着對方不死心還對你死纏爛打,你就覺得厭惡到反感。”金又從抽屜里翻出一本厚厚的日記,扔到依的眼前,說:“你自己看看,這是死者涵跟你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每一天記錄下來的筆記,幾乎每一天都以不同的想法面對着人生,你自己看看一個失去父母的少女是怎樣從惡夢中走出光明又掉進黑暗的一過程。”金的語氣中充滿了憤怒。

依獃獃地望着桌面上那一本藍皮封面厚厚的日記,那真的是涵的東西。他慢慢伸出手把它攤開,看見了第一頁,上面用鋼筆豎著寫了五個大字:“致最愛的依!”

再翻開,是一篇日記:“2004年3月4日。星期一。天氣冷。同學們越來越不喜歡我,大家都罵我是冷血,毫無感情的動物,說我孤僻。我也不想,自從那件事過後,總覺得我的性格變了一大圈,本來只想靜一靜的,後來卻變得不入群,導致大家真的疏遠我,我才明白最大的敵人是什麼,孤單,那種滋味真的好可怕。一直到今天,終於有一個好好看的男生,主動跑來跟我說話,說我又可愛又文靜,呵呵,把我樂死了,但感覺我自己笑不出來,好像很久沒笑臉上的肌肉都僵硬了,我只能傻傻地看着他……後來他自己做了下自我介紹,我才知道他的名字叫依,好好聽的名字……”

“胡說,胡說!胡說……!!!!根本沒這回事!你們不要血口噴人!!”依激動地喧囂着,如果不是看見自己身在警局,早就把面前的辦公桌給掀翻了。

跟他面對面,是一位表情很冷峻、五官犀利但非常年青的警察,炯炯有神的眼睛似乎具有非常強的洞察力,他叫金,是涵這件案子的負責人。

他打開了抽屜,拿出一款手機,扔在桌面上,沉着地說:“知道這是誰的東西嗎?”

依看了桌子上的手機一眼,那是一款粉潮流的韓式翻蓋手機,他吃驚地問:“你們是從哪裏弄到的?!”

他記得非常清楚,這是他以前送給涵的生日禮物。

“在死者家中找到的。”金不輕不重地說。然後拿起手機摁了下開機鍵,用一種揶揄的眼神,看着手機屏幕中的畫面,輕描淡寫地說:“你們以前的關係,好像很好。”話中帶着一絲嘲諷。

屏幕中的一組畫面,是依跟她的合影,依擺出古怪酷似可愛的表情,然而她卻是抿着嘴靜靜地微笑,被依摟在懷裏,她看着依,充滿了甜蜜……跟那天晚上,看見的圖片其中一張是一樣的。

還沒有等依叫嚷着那都是以前的事,金突然把手機拿到依的眼前:“這,你該怎麼解釋?”

依看着手機中的短訊,一瞬間啞語,表情瞠口結舌。

“死者的死亡時間是在2004年10月2日下午5點47分左右,手機短訊的內容同樣是在2004年10月2日下午5點30分發送出去,如果你沒有殺人,那麼,當時你在現場,你應該知道所有事情的經過。”

其實令依吃驚的並不是短訊內容里的那句“涵,我是依,我有話要對你說,我現在在你家門口,你快點過來找我。”手機號碼正是他本人的沒錯,但令他最不能接受的是,發送時間是在10月2日那天下午,但是他的手機,在10月1日早上就已經丟了。

既然不是他本人發送出去的信息,那又會是誰拿走了依的手機?發這種信息給涵?是自殺還是他殺?兇手又是誰?

“不是我,不是我發的,真的不是我,我的手機明明在10月1日那天早上就丟了,這條信息顯示的日期是10月2日……況且,她出事之前到出事後的半個小時,我都一直呆在家裏,根本沒出門口半步。”

“那你有證據嗎?”金冷冷地說。

“證據……?證據……沒有……我不知道,我……我真的什麼都不知道……那天我真的在家裏,我真的沒殺人……!”依開始語無倫次。

金說:“你現在跟另外一個女的同居對吧,你有也喜新厭舊的癖好,找到一個更好的,就對之前那個一無所有又沉默少言的可憐女生給拋棄掉,然後看着對方不死心還對你死纏爛打,你就覺得厭惡到反感。”金又從抽屜里翻出一本厚厚的日記,扔到依的眼前,說:“你自己看看,這是死者涵跟你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每一天記錄下來的筆記,幾乎每一天都以不同的想法面對着人生,你自己看看一個失去父母的少女是怎樣從惡夢中走出光明又掉進黑暗的一過程。”金的語氣中充滿了憤怒。

依獃獃地望着桌面上那一本藍皮封面厚厚的日記,那真的是涵的東西。他慢慢伸出手把它攤開,看見了第一頁,上面用鋼筆豎著寫了五個大字:“致最愛的依!”

再翻開,是一篇日記:“2004年3月4日。星期一。天氣冷。同學們越來越不喜歡我,大家都罵我是冷血,毫無感情的動物,說我孤僻。我也不想,自從那件事過後,總覺得我的性格變了一大圈,本來只想靜一靜的,後來卻變得不入群,導致大家真的疏遠我,我才明白最大的敵人是什麼,孤單,那種滋味真的好可怕。一直到今天,終於有一個好好看的男生,主動跑來跟我說話,說我又可愛又文靜,呵呵,把我樂死了,但感覺我自己笑不出來,好像很久沒笑臉上的肌肉都僵硬了,我只能傻傻地看着他……後來他自己做了下自我介紹,我才知道他的名字叫依,好好聽的名字……”

“胡說,胡說!胡說……!!!!根本沒這回事!你們不要血口噴人!!”依激動地喧囂着,如果不是看見自己身在警局,早就把面前的辦公桌給掀翻了。

跟他面對面,是一位表情很冷峻、五官犀利但非常年青的警察,炯炯有神的眼睛似乎具有非常強的洞察力,他叫金,是涵這件案子的負責人。

他打開了抽屜,拿出一款手機,扔在桌面上,沉着地說:“知道這是誰的東西嗎?”

依看了桌子上的手機一眼,那是一款粉潮流的韓式翻蓋手機,他吃驚地問:“你們是從哪裏弄到的?!”

他記得非常清楚,這是他以前送給涵的生日禮物。

“在死者家中找到的。”金不輕不重地說。然後拿起手機摁了下開機鍵,用一種揶揄的眼神,看着手機屏幕中的畫面,輕描淡寫地說:“你們以前的關係,好像很好。”話中帶着一絲嘲諷。

屏幕中的一組畫面,是依跟她的合影,依擺出古怪酷似可愛的表情,然而她卻是抿着嘴靜靜地微笑,被依摟在懷裏,她看着依,充滿了甜蜜……跟那天晚上,看見的圖片其中一張是一樣的。

還沒有等依叫嚷着那都是以前的事,金突然把手機拿到依的眼前:“這,你該怎麼解釋?”

依看着手機中的短訊,一瞬間啞語,表情瞠口結舌。

“死者的死亡時間是在2004年10月2日下午5點47分左右,手機短訊的內容同樣是在2004年10月2日下午5點30分發送出去,如果你沒有殺人,那麼,當時你在現場,你應該知道所有事情的經過。”

其實令依吃驚的並不是短訊內容里的那句“涵,我是依,我有話要對你說,我現在在你家門口,你快點過來找我。”手機號碼正是他本人的沒錯,但令他最不能接受的是,發送時間是在10月2日那天下午,但是他的手機,在10月1日早上就已經丟了。

既然不是他本人發送出去的信息,那又會是誰拿走了依的手機?發這種信息給涵?是自殺還是他殺?兇手又是誰?

“不是我,不是我發的,真的不是我,我的手機明明在10月1日那天早上就丟了,這條信息顯示的日期是10月2日……況且,她出事之前到出事後的半個小時,我都一直呆在家裏,根本沒出門口半步。”

“那你有證據嗎?”金冷冷地說。

“證據……?證據……沒有……我不知道,我……我真的什麼都不知道……那天我真的在家裏,我真的沒殺人……!”依開始語無倫次。

金說:“你現在跟另外一個女的同居對吧,你有也喜新厭舊的癖好,找到一個更好的,就對之前那個一無所有又沉默少言的可憐女生給拋棄掉,然後看着對方不死心還對你死纏爛打,你就覺得厭惡到反感。”金又從抽屜里翻出一本厚厚的日記,扔到依的眼前,說:“你自己看看,這是死者涵跟你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每一天記錄下來的筆記,幾乎每一天都以不同的想法面對着人生,你自己看看一個失去父母的少女是怎樣從惡夢中走出光明又掉進黑暗的一過程。”金的語氣中充滿了憤怒。

依獃獃地望着桌面上那一本藍皮封面厚厚的日記,那真的是涵的東西。他慢慢伸出手把它攤開,看見了第一頁,上面用鋼筆豎著寫了五個大字:“致最愛的依!”

再翻開,是一篇日記:“2004年3月4日。星期一。天氣冷。同學們越來越不喜歡我,大家都罵我是冷血,毫無感情的動物,說我孤僻。我也不想,自從那件事過後,總覺得我的性格變了一大圈,本來只想靜一靜的,後來卻變得不入群,導致大家真的疏遠我,我才明白最大的敵人是什麼,孤單,那種滋味真的好可怕。一直到今天,終於有一個好好看的男生,主動跑來跟我說話,說我又可愛又文靜,呵呵,把我樂死了,但感覺我自己笑不出來,好像很久沒笑臉上的肌肉都僵硬了,我只能傻傻地看着他……後來他自己做了下自我介紹,我才知道他的名字叫依,好好聽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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