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綠洲必須出局
余小溪也顧不上問沈銘怎麼這麼快就買房了,趕緊關閉了直播把手機遞給沈銘看。
沈銘眉頭一皺,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荔枝直播的確對公會的人數有要求,他要求在一周時間以內,工會的主播人數不得少於三人。
沈銘為了要解決這個問題,特地找了一些中介,掛了兩個主播在自己的公會名下。
按理說這個問題已經解決了,為什麼荔枝直播會判定自己的工會不符合要求呢?
沈銘拿出手機進入了自己的公會後台,
後台消息,荔枝直播判定自己有違規操作。
違規?
就是因為自己找中介掛了兩個主播。
這就讓沈銘非常奇怪了。
按理說這種操作的公會非常多,一直都沒有事,為什麼這一次會針對自己?
“沈先生你好,你的手續已經辦完了。”白桃十分恭敬的將銀行卡,身份證以及合同等文件交給沈銘。
這是她入職以來做的最快的一筆交易。
“房產證會在交房之後兩年內交付給用戶,由於先生是全款購房,如果先生有交易需求,也可以以購房合同進行交易。”
沈銘和白濤互留微信之後離開了售樓部。
白桃和售樓部的工作人員恭敬地送沈銘和余小溪上車。
“白桃你的運氣也太好了吧,這別人只看了一眼就把房子給買了!我那幾個客戶都磨嘰一個月了,連定金都不願意交。”
“這可不是咱們家白桃長得漂亮有魅力嘛!白桃出馬,一個頂倆。”
這一次沈銘購房,讓白桃印象最深刻的並不是沈銘能夠短時間內決定全款買房,而是他身邊的那個女孩子。
白桃見識過很多有錢的客人,這些客人之中也有一些女孩子非常漂亮,但是論氣質論美麗程度,余小溪讓白桃印象深刻。
白桃說道:“你們難道沒有看到沈先生旁邊的那個女孩子嗎?和她比,我算有什麼魅力?”
因為公會已經被強制性解散,余小溪也沒有什麼心情再直播,沈銘吃晚飯之後早早的回家休息。
沈銘則是回到了公司,解決綠洲公會被荔枝直播強制性解散的事情。
他在公會群里詢問過其他人是否有這種情況,其他工會的負責人都表示從來沒有遇到過。
荔枝直播公會群:
“一個公會有三名主播不是最基本的事情嗎?應該不會有公會因為這種事情被解散吧?”
“掛主播這事兒是行規吧?很多剛成立的公會都幹這種事情啊,也沒有被強制性解散呀。”
最後,群里的人把這件事定義為沈銘的運氣太倒霉了。
第二天沈銘直接打電話到荔枝直播,但是對方的回答非常官方——違規。
看來綠洲公會沒辦法重新申請正常運行了。
沈銘又用綠洲公司的營業執照等證件,另外申請了一家工會。
一家娛樂公司有幾個直播公會,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是,沈銘新工會的申請再次被拒絕了。
荔枝直播的官方拒絕的理由是,綠洲娛樂公司掛靠主播屬於嚴重違規,今後綠洲娛樂公司的所有申請都不會被通過。
“X!”沈銘罵了一聲,這算什麼違規?大家都是這樣做的啊!
這下他算是明白了應該是荔枝直播背後的星空娛樂在搞鬼。
余小溪打了一個電話過來,聲音有一些焦急說道:
“銘哥,剛剛星空娛樂的工作人員給我打電話,說綠洲公會違規操作,為了我保證我能夠有正常的直播權益,希望我能夠和綠洲公會解約,以個人的身份在荔枝直播或者是加入其他公會,到底是什麼情況。”
余小溪:“我現在登錄了荔枝直播,看直播的限權都沒有了。”
沈銘笑了。
余小溪說的這個規矩根本就不存在,完全是荔枝直播在瞎搞。
找到這種借口十分拙劣,也根本說不走。
目的就是為了讓余小溪和綠洲解約。
但是沒有辦法,誰讓星空傳媒是荔枝直播的控股公司呢。
在資本的世界,法律的框架之下,還有他們自己的一套規矩。
打一個捧一個,就是讓余小溪趕緊解約。
沈銘覺得自己應該徵求余小溪的意見。
“很明顯對方是想和你簽約,我這邊沒有意見,可以隨時和你解約,看你怎麼想的。”
荔枝直播是夏國最大的直播平台,也不是說離開之荔枝直播就不能生存,只是其他直播平台的流量會更少一些,分層也會更噁心一些。
余小溪沒有絲毫的猶豫,說道:“我們去其他地方直播,反正現在的直播平台挺多的。”
沈銘說道:“這兩天你先在家裏好好休息一下,我先申請其他平台看看。”
沈銘又以綠洲娛樂公司的名義去花生直播申請公會,這一次沈銘謹慎了許多,甚至用1000元一個月的保底,隨意找了兩三個業餘主播湊人數,還簽訂了合同。
這一次算是申請成功了!
沈銘長舒一口氣,準備將這個好消息告訴余小溪。
哪兒知道沈銘這邊的電話剛還沒有打通,花生直播就發來消息。
花生直播:尊敬的用戶,你好。你所提交的公司有不良記錄,申請註冊工會未能成功,感謝你對花生直播的關注。
??
這是什麼情況!
娛樂公司的違規記錄在直播平台是相通的嗎?
不會這麼誇張吧?
就算是有一點點違規記錄,也不可能被所有的直播平台給封殺吧!
沒這個先例啊!
很快,沈銘就找到了答案。
他在天眼查註冊了會員。
發現花生直播最大的股東也是星空傳媒,花生直播和荔枝直播是互通伺服器的。
也就是你可以用荔枝直播的賬號,可以直接登錄花生直播。
“呵呵,闖到鬼了!”沈銘有些無語,星空傳媒有必要這樣大費周章?不就是一個小小的主播而已!
這個時候沈銘接到了姚林的電話。
……
“有必要嗎,李總?”星空娛樂,總經理馬俊對李雲林說道:“我們這樣做是沒有相關規定的,而且為了一個小小的主播,沒必要這樣大費周章吧。”
李雲林彙報說道:“馬總,你可能是沒有看過余小溪的直播畫面。一會我放給你看,你看了之後就會改變自己的想法。以我多年來在娛樂圈的經歷和判斷能力,這個余小溪在沒有火之前絕對是一塊瑰寶。我們必須要把握住這次機會!”
“我們現在廢些精力對余小溪進行投資,甚至進行一些違規操作都是很划算的,總比今後花費幾千萬甚至上億,把她從其他公司挖過來要輕鬆得多吧。”
“況且綠洲娛樂我調查過了,是個很小的公司,翻不起什麼大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