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慶帝嚴懲貪官
清朝嘉慶十三年,江蘇省境內的淮河、揚子江發生了水災。朝廷聞報,急速調撥幾十萬兩銀子發往災區賑濟災民。
有一個山陰縣的縣令名字叫王伸漢。他為了貪污,偽造了受災人數,虛報了許多假戶口,從上級騙得大量賑災銀兩,中飽私囊,不久被朝廷風聞。
朝廷委派新科進士、山東即墨人李毓昌以知縣身份前往調查案情。李毓昌以清正廉潔自律。他到達山陰縣后,先遍訪各個鄉村,深入受災戶,核對戶口及受災人群,填造名冊,查出王伸漢虛報戶數騙取救災款項。
王伸漢非常害怕,面見李毓昌,要求其共同隱瞞實情,並答應合夥撈取好處,李毓昌不同意。
調查結束以後,王伸漢借口為李毓昌慰勞餞別,遂置酒款待。當晚李毓昌突然死亡。
朝廷欽差大臣一夜暴亡,此事馬上報告給了淮安府知府王轂。王轂親臨現場勘驗屍體,見李毓昌口角流血,知是中毒,又見其脖頸套有繩索,也不細加追究,遂以自己上吊自殺報告朝廷。
當初,李毓昌來山陽縣時,身邊曾跟了三個僕人。他們是:李祥、顧祥、馬連升。到達山陰后,王伸漢又給他配撥了一名僕人,名叫包祥。當李毓昌
死亡入棺后,幾位僕人分別散去。
幾天後,李毓昌的叔叔李泰清前來省親,得知侄兒暴亡,頗感蹊蹺,收拾遺物時,瞧見衣服上有血跡,更是懷疑,於是暗中查訪,風聞李毓昌是被人謀害,隨即奔赴上京鳴冤。
都察院聞訊具奏皇上。嘉慶帝命山東巡撫吉念將李毓昌靈柩運送至濟寧重新檢驗。棺木打開后,只見李毓昌口內留有血痕,全身皮膚烏黑,確系中毒而死。驗畢,具奏朝廷。
朝廷下令立即捕捉李祥等幾位僕人審訊,眾人供出是知縣王伸漢囑咐他們,趁李毓昌飲酒口渴之時於茶中投毒,然後給其脖子上繫上繩子以偽裝成上吊自縊的假象。
拷問得實,嘉慶帝大怒,以為幾位僕人歹毒之極,曠世未有,罪不容赦,當即下令將他們凌遲處死。
在杯中親自下藥的李祥,本來是李毓昌的傭人,先解至李毓昌墳上,重刑后剖腹剜心以祭奠其主人。王伸漢被斬首后梟首示眾。
淮安府知府王轂,檢驗屍體馬虎草率,並有受賄情狀,一同斬決。其餘凡參與虛報災民人數,隱瞞知情不報者,一律逮捕,據情節輕重定罪。
嘉慶帝特追贈李毓昌為知府,其繼子李希佐,欽賜舉人,可直接參加上京科舉考試。遠赴上京檢舉揭發李毓昌被害案的叔叔李泰清,特被賞為武舉人,以示褒揚。
沒過多久,嘉慶帝又專門寫了一首五言排律,共三十韻,來表彰李毓昌的剛直忠廉,以詩歌形式將李毓昌的事迹頒詔天下,享譽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