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馬克·吐溫十一歲時,身體長得結實起來。鎮上孩子們玩的各種遊戲都少不了他。
泅渡密西西比河啦,放學后在霍里德山打架啦,跟教師開玩笑啦,欺負一年級小學生啦,等等。
剛剛被人們的手觸碰過的富饒秀麗的自然界的美景,使孩子的心靈從很小的時候就受到陶冶。
流經漢尼巴爾的壯麗的大河,兩岸丘陵起伏,朝着遠處的伊利瑙州的開闊地帶奔騰而去。
馬克·吐溫永遠忘不了在誇爾斯姨父農場裏的愉快生活。他童年時代的每個夏天,幾乎都是在那裏度過的。
孩子們喜歡捕捉蜘蛛、青蛙、蜜蜂、田鼠、毛毛蟲、昆蟲等,帕翠姨媽從來不準帶蛇來,即使是無毒的也不行。
然而,到了夏天,馬克·吐溫悄悄地把一條花紋蛇放到姨媽的針線籃筐,然後若無其事地站在那裏,瞧着姨媽怎樣走過去取籃筐,她一看到突然昂首伸舌的蛇,就大聲驚叫,喊聲傳到四方。
為這事,姨媽總是要給馬克·吐溫揍一頓,但只是輕輕地拍打幾下。
有一次,馬克·吐溫偷偷地走過來,用一根羽毛,仿照一條蛇滑行的動作,在她脖子上佛一拂,帕翠姨媽就會嚇得直跳起來。
就是在農莊上,早晨也得去上那牢籠式的學校。
可是九個孩子一面穿衣服,一面亂扔枕頭打鬧,然後狼吞虎咽,時吃時停地飽餐一頓早點,馬克·吐溫覺得這樣很有樂趣。
帕翠姨媽把孩子們像趕小雞似地攆出家門之後,穿着斜紋布和印花布衣服的誇爾斯家的這些小傢伙,便沿着樹林裏的羊腸小道,一路玩一路朝三英裡外的鄉村小學走去。
他們憐着午餐籃子,裏面裝着玉米麵包、奶酪、冷雞肉和餡餅,來到一所木頭小房子,二十五名附近農莊的男女兒童,每個星期聚集在這裏一兩次,學習讀書、寫字和算術。
鄉村小學放學放得早。所以馬克·吐溫和他的表兄弟們在回家的路上,還有充分的時間去釣魚、游水、騎耕地的馬,到田裏摘西瓜吃。
離農場不遠有一片樹林,林中棲息着各種野雞野鴨。孩子們夜晚去打獵,捕獲貉和鼯鼠。對孩子們來說,具有吸引力的不僅是狩獵,四周還有許多各種各樣的動物,活蹦亂跳,鳴叫喧鬧,使他們感到快活極了。
在農場上有奶牛、馬、雞、狗、貓。黃頷蛇甚至爬到大路上曬太陽。
頑皮的孩子們對蝙蝠特別感興趣,有時甚至將它們偷偷地塞進誇爾斯的妻子帕特姨媽的針線籃里。
有一次馬克·吐溫的母親去掏兒子的口袋,哎呀,嚇了一大跳,她摸到一隻蝙蝠!她的臉部表情從來沒有那樣地顯得滑稽可笑。
喜愛動物,這始終是馬克·吐溫的嗜好。在他的有着各種不同版本的《神秘的陌生人》一書中,有這樣的一段話:
“動物一點也不使他討厭,只會給他帶來快樂。他與動物打交道時,經常體驗到這種情感。”
馬克·吐溫描述書中主人公的這番話,很可能正是出自他本人心靈深處的真情實感。
馬克·吐溫小時候,他家裏餵養了十九隻貓。他最愛諦聽啄木鳥的啄木聲,各種鳥兒的鳴囀。他後來這樣寫道:“森林裏響徹鳥兒的歌聲”
馬克·吐溫晚年時回憶起自己青少年時代的許多往事,給我們描繪出一幅幅充滿詩意的圖畫。在他的筆端下出現了一首首歌頌故鄉的森林和草原的詩篇。
馬克·吐溫的藝術手法,與美國最偉大的詩人惠特曼有很多相似之處。
馬克·吐溫描寫道:
“我懷念森里萬籟俱寂,黎明降臨時的庄穆氣氛,泥土的氣息,森林裏花草散發出淡淡的清香,被雨水沐浴過的樹葉閃閃爍爍,風吹動樹葉,雨水發出一陣陣滴嗒聲。野獸在草叢間出沒,野雞發出一聲聲求偶的鳴叫,遠處傳來啄木鳥的啄木聲……我懷念大草原,它特有的沉寂與寧靜。巨大的鷂鷹彷彿紋絲不動地懸挂在空中,它展開寬闊的翅膀,襯出了蔚蘭色的天空。我看見紫紅色的橡樹,金黃色的胡桃樹和黃櫨樹,它們給森林披上了秋裝,宛如燃燒着一團團深紅色的火焰。我聽見腳底下的落葉籟籟作響,我看見纏繞在小樹叢中的野葡萄,我記得它的味道和馨香。我還熟悉森林裏胡桃核,灌木懸鉤子果和柿子的味道。我感到,忽然地刮來一陣大風,吹得胡核像雨點似地落在我頭上……我熟悉槭樹的汁液的味道……”
農場裏有一條小河,孩子們不顧父母的禁止,不顧懲罰的威嚇,整個夏天都在小河裏嬉遊。
這是一條清徹見底的小河,“小河潺潺地流着,它沿着鋪滿卯石的河床繞過大塊大塊的岩石,從兩岸濃密的樹叢的陰影下流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