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

出門

在家裏宅了快二十天了,林飛雨終於捨得出門了。

因為今天天氣不錯,心情也不錯,他決定出去看看自己的好朋友。

他不會開飛船,所以,選擇了乘坐磁懸浮列車。列車站就在居住區附近有一個,步行十分鐘就到了,還算方便。

走的時候,祁連城一直把他送到了車站,眼看着他上了車,這才離開。

林飛雨看到車窗外的高大身影被列車飛速的甩在後面,幾秒鐘就看不到了。怎麼說呢,心裏還覺得挺溫暖的。

被關懷的感覺,被在乎的感覺,誰會討厭呢?

他原本還以為祁連城會想要跟着他一起出去,誰知道,他聽了他的話之後,只是微笑着說道:“飛雨好好出去玩吧,朋友之間是需要常聯絡的。晚上要是回來得晚了,我可以開飛船去接你。”

沒有追問什麼,沒有想要一起出去。但也不乏關心。這樣的感覺,真的很好。即便是再親密的關係,也是需要張弛有道的。

自己對這隻雌蟲的印象,怎麼越來越好了呢……

磁力懸浮列車很像從前地球上的輕軌,但是速度快了很多。並且前行的時候一點兒聲音都不會發出來,非常安靜,也非常的平穩。

銀白色車廂兩邊都是寬大的玻璃窗,可以將外面的景色看得十分清楚。最為多見的,自然便是鳳凰城的著名風景——飛艇了。

今天也不知道是不是什麼特殊的告白日,一路過來,已經看到好幾艘告白的飛艇了。其中一艘,顯示屏上血紅色的偌大的字跡赫然是“錦容,你若不愛我,我就只有死路一條了。”

林飛雨覺得,這個叫錦容的蟲,真是倒霉透了。這種帶着威脅性質的告白語,真的非常討厭呢。

要是他是那個錦容,一定不會搭理那隻告白的蟲的。

他覺得,愛就要像是春風化雨,溫柔無負擔的才好。帶着逼迫威脅種種黑暗面的愛根本就不是愛,只不過是一種自我感動罷了。

這一個煙頭點在他自己身上,焉知下一個煙頭不會點在你身上?這樣的人,就該遠遠離開才好。

腦子裏的思緒才轉起來沒多久,叮的一聲輕響,目的地就到了。站起來伸了一個懶腰之後,林飛雨才邁開長腿,走出了車廂。

咳咳,別笑,一米七五也是可以有一雙大長腿的!

走出車站再步行幾分鐘,轉過一個街角,就到了沈糖工作的便利店了。二十多天沒見了,還真的怪想他的。

看到便利店的招牌了,林飛雨不由得加快了腳步。

來之前已經聯繫過了,沈糖今天白班,正在店裏面收銀呢。

走進便利店中,鼻端就聞到一股關東煮的香味,夾雜着麵包的香氣,很是誘人。這個時候便利店裏沒有什麼客蟲,沈糖穿着藍色的店員服,坐在烤腸機後面,正在刷光腦玩兒。

他們的老闆倒是有這麼一樁好處,沒客蟲的時候店員可以玩光腦,老闆並不嚴格禁止。

林飛雨悄悄走過去,想要嚇沈糖一下,卻被沈糖抬起手來一把拉住了,笑道:“早就看見你了,還想嚇我?”

林飛雨笑了笑正想說什麼,沈糖又道:“過來坐,我做奶茶給你喝。”

這家店也兼買奶茶,味道還行。

林飛雨在沈糖原本坐的椅子上坐下,看着沈糖起身給自己做奶茶。

“老規矩嗎?”

“嗯,老規矩。”

所謂老規矩,就是三分糖,加冰塊,珍珠換成芋圓。

沈糖很快做好了奶茶,把杯子放在林飛雨面前,道:“新婚的感覺如何?”

“還好,反正,跟在家裏的時候差不多。”林飛雨咬着吸管,如是回答道。

“跟在家的時候差不多?你從前在家裏的時候能有性/生活嗎?”沈糖用胳膊肘懟了懟他,笑得古里古怪的。

林飛雨嘴裏咬着芋圓,老實的說道:“我在現在這個家裏的時候,也照樣沒有性/生活啊!”

“啥?你不是騙我的吧?”沈糖瞪大了眼睛,“難道說,你……有問題?”他的眼睛,不由得瞟向林飛雨的下半身。

林飛雨白了他一眼:“想什麼呢?我好得很,外形健美,功能強大!”

“既然沒問題,那怎麼會這樣呢?我真是搞不懂了。說說看,發生什麼事了?難道說,是你不願意,還是他不願意?照道理說不可能是他,那就一定是你了?”沈糖興緻勃勃的說著,一臉的八卦模樣。

“好吧,算你猜對了。”林飛雨吸着奶茶,覺得自己的好朋友真的很無聊。

“你一點兒都不喜歡他啊?那就把他這個雌君擺着看好了,以後有了喜歡的,再娶進門當雌侍,你就可以過完整的婚姻生活了。”

“你不是很討厭雌侍雌奴那一套的嗎?怎麼現在又跟我說這些了?”

沈糖給自己倒了一杯冰水,一邊慢慢的喝,一邊說道:“你不一樣,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在這個世界上我最在乎的蟲。你的幸福,在一切之上。”

這樣的話當然是讓林飛雨很感動,但他卻說不出什麼感蟲的話來,只是給了沈糖一肘子,笑道:“說什麼呢?哦喲,我隔夜飯都要嘔出來了……”

兩隻嘻嘻哈哈的打鬧了一陣子之後,沈糖道:“說真的,你真的不打算跟你雌君好嗎?打算就這麼過下去?”

林飛雨喝乾杯子裏最後一口奶茶,收斂了笑容:“我也不知道……其實,這段時間以來,他對我真的很好……以後會怎麼樣,我也說不準……”

“你不要有心理負擔,自己想怎麼做就怎麼做好了。反正,這段婚姻是祁連城自己強求來的,不管受到怎麼樣的對待,他都不該有什麼怨言。”

沈糖毫不猶豫的這樣說道,完全站在林飛雨這一邊,絲毫不會考慮到祁連城的想法感受。而他的說法,嚴格來講,也是沒錯的。

聞言,林飛雨輕笑一聲,道:“食得鹹魚抵得渴嗎?”

“什麼意思?”這句從前在地球上流行過的話,自然,沈糖從來沒有聽說過。

“沒什麼,對了,你不是說你工資漲了嗎?漲了多少?”林飛雨自知失言,連忙說起別的事來岔開話題。

“是啊是啊,我跟你說啊,我也沒有想到,萬年不願意漲薪水的老闆,這一次總算是發了善心了……”說起這件事沈糖就很是興奮,滔滔不絕的跟林飛雨八卦起來。

兩隻的交談,在一個雄蟲客人進來之後,被沈糖單方面終止了。

見沈糖皺起眉頭來,林飛雨不由得低聲問道:“怎麼了?那隻蟲有什麼不對勁嗎?”

他一邊說著,一邊透過烤腸機看向那隻年輕的雄蟲。對方清瘦修長,皮膚白皙,相貌清秀,舉止也正常,並沒有什麼可以討厭的地方。沈糖是怎麼回事?

“他每天都會來,有的時候,僅僅只是為了買一瓶水。”沈糖也壓低嗓子回話:“我總覺得,他好像不是為了到店裏買東西才來的。”

林飛雨頓時來了興緻,在沈糖耳邊說道:“他是不是看上你了?——唔,他看起來還行啊,外形條件不錯,似乎還有點內向害羞的樣子,脾氣應該也不錯……你對他有沒有感覺?”

沈糖頓了頓,才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已經決定要自己獨身一輩子了,才不會考慮這些事呢!——哼,雄蟲沒有一隻是好東西!哦別生氣,除了你,還有你雄父之外……”

林飛雨自然選擇尊重自己好友的意思,但是,他也會為他擔心:“單身也不是不可以,不管結婚還是單身,都只是一種生活方式而已,選擇哪一種都沒有錯。可是,我也會怕你寂寞孤單,還怕你病了沒蟲照顧……如果可以遇到品性不錯的雄蟲,我覺得,你還是可以跟對方接觸一下的。”

沈糖的眼神變得空茫起來,半晌之後,才找回了視線:“我寧願孤獨一輩子,也不敢去賭對方的品性。要知道,要是我嫁錯了蟲,就算是對方弄死了我,那也白死……婚姻,無異於是一場豪賭……”

對,就是這樣。在這個雄蟲地位極高的蟲族社會裏,雄蟲的地位實在是高於雌蟲和亞雌太多。真就是像沈糖說的那樣,被自己雄主弄死的雌蟲和亞雌並不罕見。但,很少有雄蟲會為之付出代價的。

眼看着沈糖的眼神變得悲傷起來,林飛雨後悔自己提起這事,忙道:“別難過,都過去了。你單身一輩子也沒有關係,我反正會一直陪着你的,肯定不會讓你病了沒蟲照顧!”說著,將自己的胸膛拍得砰砰響:“我會照顧你的!”

沈糖看向好友,眼神變得溫柔起來:“嗯,還好我還有你……”

淅淅瀝瀝,外面漸漸下起了雨來。玻璃門窗上,不一會兒,就匯聚起蜿蜒細小的水流。透過雨幕看出去,招牌與霓虹燈都變得模糊了。

那隻年輕的雄蟲在店裏盤桓了許久,才拿了一袋麵包和一瓶果汁來結賬,低着腦袋,都不敢看向沈糖:“你,你好,請幫我結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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蟲族之極致寵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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