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無路可走

第十四章 無路可走

凌菱不知道該怎麼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

若是說想把凌大牛千刀萬剮,她都是有這心思的。

難道之前凌大牛之前在她提和離的時候,沒有過多糾結。

敢情是拿她換了銀子,等着那小三進門過好日子呢。

這樣的父親,當真是世間少有啊。

“這不成,這,這孩子這副樣子,我們菱兒怎麼能嫁給他。”江明珠一眼也看出來了眼前少年的痴傻。

凌芸的樣子她已經是看在眼裏了,哪裏能讓自己的大女兒再去遭這樣的罪,跳進這樣的火坑裏。

真要是嫁給了這樣的人,往後凌菱的日子可就是一點兒也過不下去了,這輩子就毀了。

“嗨,你這是什麼話,我這兄弟就是性子慢了點兒,哪副樣子了?再說了,這親事之前是你們家那口子親自定下來的,你們難道還想耍賴不成?”剛剛說話的男子急眼了,生怕她們死不認賬。

“就是,我們家傅行長的一表人才,配你這閨女可是綽綽有餘的,別不識好歹,況且這白紙黑字寫着呢,可是你閨女她爹簽了字的,你們要是不承認這婚約,我們可是要去衙門告你們的。”

那婦人瞪了江明珠一眼。

這兩個人一唱一和的說著,聽着像是在誇眼前這個叫傅行的少年,可實際上沒有半點兒瞧得起傅行的意思。

瞧着也都是些心口不一的人。

凌菱聽着他們的話,又打量着一旁不諳世事的傅行。

她有些頭疼。

她自然是不想嫁給這麼一個痴傻的丈夫。

她心裏也很清楚嫁給這樣一個人,自己的後半輩子就相當於毀了。

可瞧着那些人手裏拿着的字據,她又有些無能為力。

她看的清楚,那上面是簽著凌大牛的名字的,還按了手印,並且還收了人家足足五十兩銀子。

而且那字據還是江明珠和凌大牛和離之前簽下的,就算是想賴也賴不過去的。

江明珠還在和那些人據理力爭,“不管你們說什麼,我女兒都不可能嫁給這樣的人,他凌大牛拿了你們多少銀子你們說,我賠給你們就是。”

江明珠雖然是個瘦弱的婦人。

可在維護女兒這件事兒上卻是毫不示弱。

那家的婦人冷哼了一聲,“賠,你賠得起嗎?當時可是說過的,要是你們違約了,那就得賠償我們五倍的賠償金,如今算下來就是二百五十兩。”

“什麼?”江明珠傻眼了。

現在五十兩都拿不出來,二百五十兩怎麼可能拿得出來。

這對她來說簡直就是天價。

凌菱也皺起了眉頭,“哪裏有這樣的道理?他當時拿了你們多少銀子我們拿出來就是,哪裏能要五倍的賠償。”

婦人將那字據扯到了凌菱和江明珠母女面前。

“你們仔細看看,這上面可是寫的明明白白的。”

母女二人連忙看去。

果然,上頭清楚的寫了,‘若由凌家悔婚,需以五倍賠償給予傅家。’底下就是凌大牛紅色的手印。

這下母女二人都沒了話。

這白紙黑字清清楚楚,任憑怎麼說都是逃不過的。

要麼就得凌菱順從嫁給眼前這個傻子,要麼就得賠償給傅家的人二百五十兩銀子。

不管哪一種都是極為為難的選擇。

江明珠沒了法子,拉着凌菱的手直哭。

凌菱煩躁無比,心理對凌大牛的恨也是到了極點。

這樣的人真的配為父親嗎?

她真擔心若不是凌芸才五歲的年紀,凌大牛是連她也要賣了的。

將自己的女兒嫁給這樣的人,而他則領着小三和兒子過自己的逍遙日子,這種令人髮指的行為難道不怕以後遭報應嗎?

凌菱心裏儘管滿是恨意,可瞧着母親這副樣子她心裏也是極為難受的。

罷了,江明珠這個母親已經把自己能做的儘力做到了,起碼還是有人疼她的,其他的還是她來決定吧。喜歡種田娘子又美又颯請大家收藏:()種田娘子又美又颯更新速度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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