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軍法立威
就在秋操舉行的前一天,張綉、馬騰回來了,還有賈詡推薦的段煨、姜慶。
曹略見段煨果然一表人才:三旬出頭年紀,一米七七身材,面似銀盆身似玉,頭圓眼細眉單。頭戴朱紅漆笠,身穿絳色袍鮮,連環鎖甲獸吞肩。混鐵金槍手中拈,凜凜英雄氣發。
姜慶,寒門子弟,二十五六的年紀,少時讀過幾年私塾,漢陽郡冀縣人,早年投軍為軍法官,與賈詡交好。
就在這時,張綉還舉薦了一人,此人和馬騰類似,父漢母羌,一米八得個子,黑熊般一身粗肉,闊臉虯髯,一看就是勇猛之士:胡車兒。那胡車兒能負五百斤,日行七百里,亦異人也。
曹略看見胡車兒,終於知道後世書中曹操為什麼要挖牆腳了——驍勇健壯。將其調入親衛隊,侍從左右。
李驤等按時佈置好了校場,在董戎的大力協助下,徐晃部接管城防的過程亦很順利。萬事俱備,等到秋操這一天,曹略乘車先去郡府,親接孫義出府。
孫義被禹絡那麼一勸,對曹略也是生了點狐疑忌憚的,如今見曹略親來迎他,候於府外,執禮甚恭,擺足了下吏的架勢,頓時狐疑頓去,忌憚全消,心道:“我就說郡司馬不是奪權之人!”
他正要藉助曹略之才保境安民,荀貞既敬他,他自亦還以敬重。
兩人同上車中,前去校場。
校場在城外。
校場上設了斧鉞,建起旌旗,十分威嚴。千餘郡卒排列整齊,絳衣戎服,持矛戟,配刀弩,在各自軍吏的帶領下,分按部、曲,步卒在前,騎士在後,踏着鼓笳等演奏的軍樂次第入場。
軍樂是由專門的騎吏演奏的。
六個騎吏各執不同的樂器,騎着彩頭結尾的駿馬,行在參與秋操的郡卒前邊,最先入場。
漢軍之所以強盛,一在騎兵,二在弓弩,較之而言,弓弩之重在騎兵之上。飛將軍李廣與匈奴戰,在眾寡懸殊的情況下,指揮部隊以大黃弩射殺對方的將領和進攻的騎兵,迅速扭轉了戰局。李廣的孫子李陵以五千步卒敵八萬匈奴騎兵,且戰且行,轉鬥千里,一天就消耗掉五十萬支箭矢,前後殺敵萬餘,直到矢盡才被迫投降。可見漢弩兵之強。
故此,郡國的秋操主要是以試射為主,又因此被稱為“秋射”。
郡兵諸部步騎入到場中站定,持矛戟林立,鴉雀無聲,靜候孫義與曹略。
郡卒的步騎們面向之處立有一個高台,孫義先登,曹略次之。
秋操是武事,孫義、曹略均披甲帶劍。
孫義登台的時候倒也罷了,前後的隨從雖眾,然孫義個矮,又胖,又生的慈眉善目,無有將威,又不曾征戰沙場,亦無剽悍殺氣,儘管披甲帶劍,卻半點也不似個一軍之主。
當曹略登台之時,隨從的侍衛雖仍不多,只有十三四人,但俱為他軍中的虎士,前為黃蓋、徐晃開道,后是董戎、段煨壓陣,左右是馬騰、胡車兒,或重甲持戟,雄武過人,或精鎧帶刀,殺氣外露,或皮甲風流,秀美異常,前呼後擁着曹略如眾星捧月也似。
曹略披掛重甲,佩戴寶劍,在馬騰、胡車兒等簇擁下上到台上,大步行到孫義身邊,轉過身,筆直地面對台下站定,放眼環顧諸部郡卒。和孫義的矮胖無威相比,他不怒而威。
前天在郡府,曹略布衣簡從,看似毫無威嚴。
今天他的隨從依舊不多,可換上了甲衣,帶上了寶劍,又身處在校場殺伐之氣重的地方,他的威儀立刻就出來了。此時上午,陽光明亮,場上諸部、曲的軍吏仰望曹略,只覺他鎧甲耀眼,在馬騰、胡車兒等的簇衛下,威嚴十足,令人不敢久視。
曹略前後的變化太大,這些軍吏頗不適應。
有一人挪動了下腳步,偏頭對身邊的吏卒說道:“郡司馬前以簡易示人,今以甲劍示我等,這是想立威么?”鴉雀無聲中,他的聲音雖然不算大,卻也傳出甚遠,落入了曹略的耳中。
曹略瞧也不瞧他,向台下喝道:“姜慶!”
姜慶驅馬出列,高聲應道:“在。”
“三軍列陣而吏士趨喧者,何罪也?”
趨即快走,喧即喧嘩。
姜慶熟知漢家軍法,不假思索,應聲答道:“軍法:論斬無須時。”
馬騰按刀前行半步,虎視台下,喝問道:“適才何人趨喧,出列!”
馬騰體貌魁梧,肌肉猛男,絡腮鬍鋪面,牛鈴大眼,人望一眼便覺可怖,再望一眼便覺膽寒,沒人敢看他第三眼,聞他厲聲喝問,面面相覷,無人出聲回答。
馬騰再問道:“適才何人趨喧,出列!”
仍然無人言聲。
馬騰三問之:“適才何人趨喧,出列!”
還是沒人說話。
馬騰乃轉身請得曹略將令,命台下的執戟郎:“將趨喧之人拿下!”
執戟郎接到曹略之令,即挺戟馳馬,逕入郡兵陣中,在郡兵的眾目睽睽下奔到適才趨喧之人前,一郎將戟交到左手,右手探出,把這人揪住,轉馬回行。
這個趨喧之人便是前天在曹略府前懶洋洋說“郡司馬既叫我等散去,我等便就散去吧”的那個人,卻是狄道最大的豪強牛家的賓客。恃牛家之勢,這個人在軍中一向散漫,不過,雖然散漫,平素待部卒還算不錯。這時見他被抓,他部下的這屯郡卒頓起騷亂。
一屯兵卒約百十人。
令一執戟郎橫戟駐馬,獨立其前,挺弩對朝,嗔目喝道:“豈不聞軍法?‘趨喧,論斬無須時’!”
百十屯卒里有不忿的,想鼓動人搶回被帶走的那個屯長,但看到執戟郎的手指放在了弩機的機括上,被他怒目掃過,卻終究沒有敢出聲。
旋即把那個趨喧的屯長拿到台下,丟到地上,回命:“報,已將違法吏卒帶到!”
馬騰回稟曹略。
曹略依然是瞧也不瞧那人一眼,面無表情地吐出了一個字:“斬。”
立在他身邊的孫義聞言大驚,剛才曹略令人捕拿那個“趨喧”的屯長時,他還以為曹略只是想稍微懲治一下這個屯長,藉機立威罷了,卻萬沒料到曹略說斬就斬!他知這屯長是牛家的賓客,忙出言說道:“此軍吏不知君之威也,只是初犯軍法,稍加懲治即是,不必斬了吧。”
曹略正色說道:“明府既說‘威’,敢請教明府,何為威?”
“這……”
“略不才,請求為明府試言之:漢家《軍法》說軍法的用處,開篇明義:‘立威以威眾,誅惡以禁邪’,軍法就是用來立威、誅惡的。不誅惡,何以立威?如果違法了軍法而卻不按照軍法規定的條款處置,還要軍法何用?如果軍法無用,如何明賞罰?如果不能明賞罰,何以治軍?又如何擊賊?故兵家言:威之立,始自誅惡。別的事皆可從明府,唯此事不可從也!”
孫義自與曹略相識,從未見過曹略正顏厲色的樣子,此時見之,位雖比曹略尊,年雖比曹略長,卻不由自主地被他的竣烈嚴厲之氣所奪,諾諾無言,拱手而已,不敢再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