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十八.信
草原。
晴空、驕陽、微風、一望無際的草原。
天很藍,視線遼遠。齊膝的綠草間,蘭斯洛特盤膝而坐,淡灰色的粗糙紙張攤在膝頭。陽光毫無保留地從頭頂的蔚藍中傾瀉而下,紙張上每一根纖維,每一點細微的黑點都在陽光下閃爍。他的目光穿過澄澈的空氣,望向不遠處的馬群與駿馬上的人們,任憑微風將身側的草葉擺向自己的面頰。許久,他從上衣口袋中抽出一支筆,於紙上留下一行行墨跡。
親愛的蘭德:
進入蒙古之後,我放滿了旅行的速度。一方面是這裏的交通的確不便,城市鮮有,連較大規模的鄉鎮也是稀少。另一方面,在脫離城市后,我似乎找到了人們古老而原始的生存態度與生活方式,找到了過去最真實的遺存。
你說希望我能描繪一些各地的生活圖景,以便為你帶來些許靈感,這正是我願意的。只是在蒙古,我只能以這種古老的通信方式為你寫信。草原上,你幾乎看不見任何電子設備。據我遇到的牧民們說,在上個世紀,他們還能從政府手中購買衛星電話,但自從諸神黃昏以來,衛星電話也失去了用處,只有當不定期地去到城鎮,才可能取得與外界的聯繫。不過,草原對他們來說,就已經是廣袤的天地,甚至與我們相比,他們擁有我們永遠不會獲得的自由。不過,信件在這裏倒是極為普遍,不論是一隊牧民與另一隊牧民之間,還是草原與城市之間,信件都是唯一的紐帶,而信使也是其中重要的職業。他們的工作效率很高,不出五天,它應該就能送到你的手裏。
“莫日根,又在寫什麼呢!”
一匹棗紅色的駿馬踏着牧草,從蘭德身邊掠過,馬背上一位青年漢子笑着喊道。
“給朋友寫信!”順着馬離去的方向,蘭斯洛特揚起頭朝着那背影高喊,又將目光收回到那一行行深黑色的墨跡之間。
莫日根。這是牧民們賜予我的蒙語名字。它的古意是射術高超的人,而如今則指學識淵博者。說到蒙語,我又想起草原上充斥着的荒誕。我上面寫到,在草原上幾乎找不到任何電子設備。不只是電子設備,這裏也幾乎找不到任何機械,人力與畜力,就足以讓牧民自由馳騁,過去與現在都是如此。可在這樣的地方,過去腦芯的普及率居然達到85%,而即使算上新一代,也依舊超過半數。我至今遇到的牧民基本是五十歲以下的人,其中擁有腦芯的都是出生時就被植入,他們自己並不清楚為何植入,由誰植入,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大腦中有這樣一片細小而能夠決定一切的東西。同時,雖然擁有腦芯,牧民們仍然選擇用蒙語交流,而非腦芯中儲存的通用語。他們會向下一代傳授,但彷彿是將通用語作為一門外語,就像是二十、二十一世紀非英語國家將英語作為必修課程一般。只有與外族人交流,他們才會使用通用語,而即便如此,他們還是為我取了蒙語姓名。莫日根。從句法結構來說,通用語遠比蒙語來得簡潔清晰,傳遞信息也更方便,但蒙語的保存,已經遠遠超越了漢語、日語、英語,甚至可以說,它的完好性,已經遠遠超過任何一種其他區域性語言。它也許是現存唯一的,仍作為常用語使用,甚至如今仍在發展的區域性語言。你很難想像一群植入腦芯的人仍然堅持使用自己的語言,但這種事實實在在地存在。甚至,絕大多數草原的人民不知道諸神黃昏,不知道大移民(我之前游經的不少地區將其稱為“大串聯”,這彷彿與你所在地這片土地上一百六十多年前某個事件的稱呼相似)。他們代代生於草原,長於草原,死於草原。他們稱自己為“草原的孩子”。根據我的猜想,蒙語是作為“與草原溝通”的語言而留存的,而我的神(也許你們不接受但請原諒我這樣稱呼)應該是在那時將自己偽裝成草原上的神明們,像是“騰格里”。
偽裝,怎們能說偽裝呢。蘭斯洛特看了看紙上的單詞。那些草原上的神根本就不存在,自然無需“偽裝”。他自嘲一笑,在心中默默懺悔了數秒,輕輕劃去紙上的“偽裝”,改為“作為”。
你可能難以想像牧民的虔誠,甚至無法想像在這個理性與集體的聯邦內會存在這樣一種信仰。不過,它並非宗教。沒有教義,沒有神明具體的形象,甚至鮮有神跡傳說。唯帶有神話色彩的,也只有草原上如吟遊詩人般的人們,所代代傳誦的《江格爾》、《格薩爾王》那些雄渾壯闊的草原史詩。但神們又在草原的世界上真實存在。長生天、騰格里、沙魯、綽羅斯……它們是天空,是大地,是夜、是星、是風雨雷電,是雄鷹與孤狼,是駿馬與雄鹿,也是花草。它們沒有軀殼,但只要我們還在這天地之間,在無垠的草原上,我們就在它們的注視與庇佑之下。牧民們無比虔誠地信仰它們,它們不像我的神那樣真實存在,也因此這種信仰——如今我更願稱其為崇拜——純凈足以讓人驚嘆。我曾在某座城市遇見一隊城市執法者搜捕一位流浪的占卜師,而在我遊歷的其他地方,沒有任何人信仰任何神明,唯有草原的信仰一直存在,穿越過去,通向未來。沒有人指責其為迷信,就好像我們的神一般。
的確,從某種角度看,或許它們的確存在。
它們,就是草原本身。
那些神明,每一個尊名,都只是草原的一部分,而牧民們的生命,在他們自己眼裏,自始至終都屬於草原,屬於草原的每一個角落,如同千萬年前的自然崇拜,樸素而古老。
我應該在之前的郵件里說過,我是為了找回未來而旅行。而這句話也可以換成,“我是為了回到過去而旅行”。從這些古老的人類習俗中,我們能窺見未來的方向。
蘭斯洛特頓了頓,從身旁隨風搖曳的草地上,拔下一根草莖含在嘴中,繼續寫下去。
我想我幾乎已經喜歡上了這種生活。等我熟悉了草原,我會再記錄些草原生活的經歷,希望能對你的寫作有些啟發。另外,我還希望我能弄清腦芯的普及過程。旅行當然得繼續,只是我應該會在此流連很久。
另外,你手上所握着的信紙是用草原上獨有的原料與工藝手工製作而成,千年不腐。我手中沒有什麼可送的,權以此當作為來自草原的禮物。有時感到與郵件相比,紙張與墨水更能讓人感受文字的分量,不論是文字所承載的還是文字本身。
不知道你的職業選擇與最近生活如何?祝順利。
你的朋友
蘭斯洛特
緩緩落下最後一筆,蘭斯洛特合上筆蓋,折好信紙放入黃棕色的信封,從草原上站起,墨綠的雙瞳望向遠方。那裏,在明亮而卻不熾烈的陽光下,雄鷹迎着風,猛撲向遠處的草地,雙爪穿透了一隻灰兔的脊背,而後振翅而起,金色的羽翼閃過點點光澤,消失在頭頂的碧藍與潔白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