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化妝,是門大學問

第37章 化妝,是門大學問

朝暮剛張嘴就被堵了回來,一百就一百,反正何遇要上班了,每天那麼忙,肯定沒時間數她寫了幾個字,少寫點他也察覺不出來。

朝暮正為自己的小聰明沾沾自喜,何遇頓時打破了她美好的幻想。

“用這個本子寫,方便我查字數。”

他什麼都想到了,甚至從她臉上看到那一抹竊喜,就猜到她在打什麼歪主意。

這是一個作文本,有方格,每頁字數一樣,直接數頁數就知道有多少字。

現代人的智慧,真是令她佩服的五體投地,朝暮睜大眼,“你不相信我。”

何遇點頭,“嗯。”

朝暮:人品受到質疑,還沒辦法偷工減料,好氣哦。

看她垂頭喪氣,喪眉耷眼,何遇鼓勵,“拿出你玩遊戲的勁頭學習,相信你三個月一定學有所成。”

朝暮眼睛骨碌一轉,“單寫字對我來說太無趣了,我想用毛筆寫,不僅能增加趣味性,還能練毛筆字。”

現代筆的筆頭硬邦邦的,用起來十分不習慣,還是毛筆適合她。

她從會拿筷子就開始提筆寫字,練毛筆字練了十七年,寫得那叫一個又快又好。

她不是真想偷工減料,她已經勉強認識那些字了,只是還不大熟練,不管用什麼方法,只消抄一遍就能完全記住,實在沒必要增加書寫難度。

何遇的目的是讓她寫,沒有硬要求必須用鋼筆或者中性筆,既然她想用毛筆,他是同意的。

嘴上同意,心裏卻在想她是個傻瓜嗎,他明顯感覺到她不情願抄字,毛筆用起來比硬性筆難多了,居然會選擇麻煩的毛筆。

突然想到什麼,何遇忙補充,“我希望我的家裏保持乾淨整潔,你有什麼歪主意儘早收起來,我要是發現你四處灑墨水,直接讓你搬出去。”

在他的心裏,顧朝暮提這個要求完全不安好心,是以他必須得給她打個預防針。

人品二度遭到懷疑,朝暮想發脾氣,卻因寄人籬下而矮人一截,只得忍氣吞聲。

“知道了,我不會弄髒你的家。”她攤開手,“筆呢?”

何遇看着她白嫩修長的手指,愣愣道:“還沒買,我平時不用毛筆,家裏沒筆也沒墨。”

沒買啊,很好,朝暮終於找到機會訓他。

“那你還不快去,耽誤我學習時間,要是爸爸生日那天我還沒學會,他發現我有問題被氣到,那就是你的錯。”

天降大鍋砸的何遇剛冒出的別的想法一秒變稀碎。

為了不耽誤她學習,何遇只好出門買筆墨紙硯。

女人就是麻煩,寫個字還那麼多要求。

他出去,朝暮也沒閑着,跑去隔壁找曲梁麗。

雖說和曲梁麗來往密切,但她心中依然沒有放下對霍警官的畏懼,之所以敢串門串得那麼隨意,是因為曲梁麗說霍警官出任務去了,沒有十天半個月不會回來。

朝暮沒有像以前那樣拍門,她熟練地按響門鈴,“梁麗姐,你在家嗎,我是朝暮。”

曲梁麗的上班時間不固定,什麼時候有活什麼時候去,所以在家的時間也不那麼固定。

顧朝暮也只是抱着試一試的心態過來看看。

很快,門打開,曲梁麗在家,同時在家的還有霍警官。

看到他的那一瞬間,朝暮差點靈魂出竅,雖然知道這個世界警察只抓壞人,但因為她不是真正的顧朝暮,有種自己是小偷的感覺,見到警察下意識就犯怵。

曲梁麗熱情地笑着:“朝暮快請進。”

然而看到那個即便穿着家居服也一身正氣的男人,朝暮表示並不想進去。

但來都來了,又是她自己主動上門的,轉身就走好像不太禮貌,只能硬着頭皮進去。

曲梁麗回頭瞪一眼男人,“你別那麼嚴肅,朝暮膽小,你會嚇到她。”

曲梁麗為緩和氣氛,幽默地跟朝暮道:“別害怕,他不吃人。”

霍青松點頭表示打招呼,他那張臉冷硬,想柔和都柔和不下來,試了幾次,最後只有作罷。

他就這表情,都保持二十七年了,改不了,將就着看吧。

朝暮看他僵硬的表情,打了個哆嗦,報以兩人尷尬而不失禮貌的微笑。

霍青松主動提出,“你們聊,我去樓下跑步。”

其實他挺納悶的,這姑娘明明沒做什麼壞事,家事也清白,怎麼見到他像老鼠見了貓。

以他多年的偵察經驗來看,她每次看到他的眼神,就是那種做了虧心事的感覺。

職業病使然,對於有問題的人,想不多看兩眼都難。

以免嚇到人,他決定下樓走走。

霍青松跑了幾圈,算着時間準備回去,遇到買毛筆回來的何遇。

“霍警官。”何遇先打招呼。

霍青松點頭,欲言又止,猶豫片刻直接開口,“何先生有時間嗎,我想問你個事?”

何遇停下沒走,他也想知道是什麼事情讓一個警官如此吞吞吐吐。

霍青松嗓音雄渾,“你確定上次給我的顧朝暮女士的身份信息是真實的?”

何遇看得出他沒有惡意,會這麼問一定是發現了問題,“什麼意思?”

霍青松怕他誤會,先解釋,“沒什麼,就是覺得她有些古怪。”

何遇打趣,“古靈精怪吧,她天生性格就是如此。”

“不是,我是說……”不是性格,是人古古怪怪的,還想在擔心什麼秘密被發現。

何遇卻斂起神色,直言不諱,“她受過情傷,腦子出了點問題,有時候顛三倒四,有時候戲精,情緒也不是很穩定,這個你家那位應該知道,前段時間我出差,聽說她倆最近玩得很好。”

“她的身份信息有沒有問題你應該最清楚,畢竟不是我給你的,是你自己在網絡系統查的。”

就是因為知道這點霍青松才覺得奇怪,但經何遇這麼一說他知道了,受過情傷的人,行為舉止有些奇怪在所難免。

“沒錯,我查到他的身份信息知道她身份清白,我還查到她目前處於單身。”霍警官難得和人調侃,眼神玩味。

何遇愣了一下,“別這麼看我,讓他受情傷的不是我。”

“所以你倆既不是夫妻,也不是情侶,卻為什麼同居?她曾經還騙梁麗說來找……她男人,而你不是。”這兩人的關係讓他懷疑。

‘死鬼’那倆字他說不出口。

何遇面不改色,“我是她親戚,她父親要我照顧她。”

霍青松不擅長猜人心思,也對罪犯以外的人不感興趣,何遇說的話他相信地點點頭。

何遇告辭,“沒別的問題我先走了,你慢慢鍛煉。”

他不知道這個霍警官什麼來歷,氣勢太強,眼神太射人。

連見慣了形形色色的人,對各種任何事都能遊刃有餘的他,在面對霍警官的問題,總是下意識被他牽着鼻子走。

看他快步離去的背影,霍青松搖搖頭,好不容易找到個合眼緣的人,想和他聊聊天,順便交個朋友,結果友誼的橄欖枝還沒拋出去人就走了。

霍青松摸着下巴鬱悶,難道真如梁麗說的,他這人太嚴肅刻板,所以不配擁有朋友?

以前不覺得,現在怎麼感覺有點生氣?

霍青松化生氣為力氣,圍着小區跑了跑,跑完又去健身器械處鍛煉。

何遇回來的時候朝暮已經在家,坐在沙發上,頭扭來扭去不知道在幹嘛。

“寫字了。”

朝暮聞聲回過頭來,何遇看到她那張臉,差點連隔夜飯都吐出來。

“我才出去半小時,你就想不開毀容了?”

好好的一張臉讓她整得又紅又黑,青青紫紫,像被打了,又像出了車禍,簡直慘不忍睹。

朝暮不高興地放下鏡子,一手拿着腮紅刷,“什麼毀容,你出去那麼久,我不想浪費時間,在學化妝,梁麗姐說學東西最重要的是嘗試,試錯不要緊,多練幾次就好了。”

一張臉實在沒眼看,何遇催促,“快去洗掉。”

省得別人發現以為她被他虐待。

朝暮沒有反駁,她也正有此意,別說何遇,她也覺得丑絕了,頂着這麼一張臉,她自己都怪不好意思的。

以前當公主的時候她都沒碰過化妝品,都是丫鬟幫她梳妝打扮,她自己對胭脂水粉什麼的,生疏得很。

顧朝暮本人倒是天天化妝,她的腦子裏也有這部分記憶,但記憶歸記憶,親自動手又是另一回事。

手上掌握不好力道,還有選擇脂粉的分量以及色號也是一門學問,一不小心容易化毀容。

剛走幾步,朝暮想起什麼,猛然回頭,腦袋撞上何遇的心口,差點撞出心肌梗塞。

朝暮揉着額頭抬頭,橫眉豎眼,視線劃過眼前的黑體恤,嘴角抽了抽。

本來想控訴何遇,試了幾次將表情調成嚴肅模式,都沒成功,最後實在沒忍住噗嗤笑出來。

何遇向自己的胸口,上面有一團白,呈現出一張人臉,是顧朝暮印上去的。

他忍不住笑出來,“你到底在臉上撲了多少斤麵粉?”

朝暮笑得眼淚飆出來,“我也哈哈哈……我也不哈哈……知道,哈哈哈……”

隨着眼淚的滑落,眼線暈染開,沖開慘白的粉,在臉上留下兩道粗線。

何遇將她的頭扭過去,“快去洗,好醜,像鬼一樣。”

再看下去,他怕自己忍不住打爆她的頭。

朝暮拿了卸妝水,回到洗手間,看到自己臉上的黑線,差點把自己嚇死。

倒了半瓶卸妝水,總算把臉洗乾淨,看着鏡子裏青春靚麗的臉,舒服多了。

何遇還穿着那件黑體恤,手上翻看她的家當,眼神卻落在心口的人臉上,不知在想什麼。

看到朝暮出來,他立馬回神,語氣自然,彷彿剛才沒有發獃。

“你上哪弄的劣質品?”

朝暮拿紙巾擦臉上的水,“我自己買的,就在小區旁邊的小超市裏。”

她忘了買化妝鏡,剛剛是去跟曲梁麗借鏡子,借完鏡子就回來練化妝。

試過之後,不用何遇說她也知道買到劣質品了,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正是用過曲梁麗的化妝品,才知道自己買得有多差勁。

朝暮一張臉粉撲撲的,唇紅齒白,皮膚水嫩,比剛才的死人白好看許多。

何遇定了定心神,將亂七八糟的化妝品推到桌子另一邊,“便宜沒好貨。”

道理她都懂,但有個實際問題擺在面前,容不得忽視,“我現在沒工作又沒錢,貴的我買不起。”

“有錢就買,沒錢就不買,又不是丑得不化妝見不得人,塗臉上的東西你也敢亂買,不怕爛臉嗎。”

朝暮也不知道怎麼形容那種心裏感覺,雖說這張臉不化妝也好看,但化妝與不化妝的感覺不一樣。

只要梁麗姐給她化了美美的妝容,整整一天她就會特別開心,買什麼東西都換不來的開心。

看她不說話,何遇以為自己語氣重了,刻意放緩語氣道:“與其工作掙錢,你不如仔細想想卡號密碼,但凡對上一個,也不用為錢發愁。”

他這麼說只是想緩和氣氛,調節她的情緒,但他不知道朝暮深以為然,她把這話聽進去了,準備好好琢磨琢磨密碼的事。

說到寫字,大理國的皇室,向來遵循一句‘活到老學到老’,哪怕離開學堂多年的人,也保持着每天練字的習慣。

朝暮每天練字,一手毛筆字寫得娟秀整潔。

但此時此刻,她寫得一手狗爬,字跡歪歪扭扭,大小不一。

沒辦法,她必須藏拙,扔飛鏢射箭已經讓何遇起疑,如果樣樣都跟原來的顧朝暮不一樣,那不就是赤裸裸的告訴別人‘我不是顧朝暮’嗎?

雖然她的優秀擋不住,但偶爾的藏拙是很有必要的。

她硬要用毛筆,除了習慣毛筆外,還有個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字跡。

何遇肯定見過顧朝暮的字跡,她的字跡和顧朝暮天差地別,一看便知道是兩個人。

畢竟就算失憶,有些刻進骨子裏的習慣,比如吃飯,說話,字跡等等,是不會變的。

寫完字給何遇檢查,何遇看到她的狗爬字體,沒有任何意外的表情。

顧朝暮上學的時候成績在中下游,一直是個不好學的人,性子也急躁,不是能練毛筆字的人。

這樣的人,如果寫出一手漂亮的毛筆字,何遇才真要直呼大白天見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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