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第 13 章

這是在大學城附近,最不缺的就是吃的。

溫縱拿着借到的書從圖書館出來后,走到司機停車的地方,把書放到後座,叮囑道:“我今天中午不回去吃了,你要不要去逛逛,晚點吃過午飯我聯繫你。”

原本坐在駕駛座的司機正打着盹,聽到溫縱的聲音,一下子驚醒。慢慢消化了對方的話之後,趕緊點頭:“好,那大少爺您到時候直接打電話給我。”

“嗯。”溫縱轉身走向停車場出口,譚景曜站在那兒,腰桿挺的筆直。

“走吧。”譚景曜等到人回來,把原本插在口袋的手抽了出來。

這附近對溫縱來說是很陌生的,他不知道都有些什麼吃的,只能跟着譚景曜走,希望對方能帶自己去一家還算靠譜的餐廳。

跟着譚景曜路過一所藝術大學門口,又走過了一個路口后,小吃街上琳琅滿目的店映入眼帘。

鼻尖是各種食物混合的香味,神奇的是,一點都不會讓人覺得奇怪,反而勾起了溫縱濃濃的食慾。

這幾個月,他為了鍛煉身體,吃的喝的都是經過精心計算的食物,滷味和油炸食品早就碰都不碰一下了。

好在他也不是特別愛吃這些,所以看到了也只是眼饞一下,沒到一定要撲上去啃一口的程度。

“這裏有一家很不錯的本幫菜館,比較清淡,不知道你喜不喜歡。”譚景曜提議。

溫縱一邊看着路邊的小攤子,一邊回答他的問題:“可以啊。”

“嗯,就在前面。”譚景曜話不多,意思到位就不再說了,沉默着在前面帶路。

溫縱走得慢,他的注意力被路邊各異的小食勾去了,倒也不是說想吃,就是覺得挺新鮮。這些小攤位上的食物有些是跟他那個世界一樣的,有些卻是他見都沒見過的,而且他穿書前忙着打工和學習,就沒出去旅遊過,所以看什麼都好奇。

譚景曜走到一半發現身後的人落了一截,配合般慢下腳步。

在路過棉花糖攤位時,溫縱腳步瞬間滯住,他想起自己的爺爺了。

小時候,他生了場大病,高燒了好幾天都沒退,好不容易病好了,睜開眼時就看到爺爺佝僂着背出去幫他買回來的雲朵一般的棉花糖。

甜甜的,讓那時剛剛大病一場、嘴裏苦澀的不行的他開心不已。

譚景曜多看了一眼,站着耐心地等。

溫縱回過神來后,看到譚景曜在等自己,頓時窘迫:“不、不好意思,繼續走吧。”

“嗯。”譚景曜點頭,皮鞋後跟在水泥地上發出有節奏的“噠噠”響。

本幫菜館就在這條小吃街的後半條街上,店門口還站着一個招攬生意的服務員,穿着古時店小二模樣的衣服。

溫縱看到有不少學生模樣的人結伴進了店裏,看起來就是剛開學之後,一起開開心心來聚餐的模樣。

“兩位。”譚景曜走到“店小二”面前,報了個人頭數。

“店小二”趕緊給他們帶路:“兩位裏邊請!”

店裏的佈置很有尚河市當地的風格特色,與溫縱一開始想像的單純的“小橋流水”不同,店裏是高科技與小橋人家並存的風格,明明是風格迥異的兩種畫風,卻莫名和諧地融在了一起。

一樓的兩人座已經坐滿了,“店小二”把兩人帶去了二樓。

一腳踩進去,溫縱就感覺像進了科技館,連自動上菜的機械人都有,桌子內部甚至嵌了專門用來點菜的觸摸式屏幕。

“店小二”把點菜用的感應筆遞給他們:“請在這邊點單,點好之後,筆放在旁邊的筆筒里就可以。”

“給他吧。”溫縱對這家店又不熟悉,不知道什麼好吃什麼不好吃,還不如給有經驗的人來點。

譚景曜也不推拒,接過筆:“你喜歡吃什麼?”

“不吃茄子,其他都可以。”溫縱一直都不愛吃茄子,總覺得有種說不上來的奇怪味道。

“好。”譚景曜很多年前讀高中時,來這邊吃過不少次飯,這家店的味道這麼多年一直沒有變,所以他對每道菜都很熟悉,點的很快。

點完后,他示意溫縱再看看:“你看看有沒有要加的,我照着我的口味點了,都比較清淡。”

“我看看……”溫縱垂頭,看了一眼屏幕上的菜,再看到價格后連忙搖頭,“沒什麼要加的了。”

兩個人到底要吃多少,才能吃七百多?是不是太貴了點……

即使現在非常富有,溫縱還是改不了以前的小習慣,不管是買東西還是吃東西,都喜歡精打細算,選擇性價比最高的。

譚景曜並不知道他在想什麼:“他們家菜很不錯,味道也不重,比較適合你。”

“嗯。”溫縱點頭,為了不讓桌上的氣氛過於尷尬,他主動起了個話頭,“您的外公,金老先生……最近身體有沒有好一點?出院了嗎?”

“下午出院,我正好吃過飯去接他。”譚景曜抿了口檸檬水,認真回答溫縱的問題。

溫縱感覺給自己挖了個大坑,之前他說再去探望金良策,到現在都沒去。

“下午你有事嗎?”

“啊……沒有。”溫縱此刻乖順地不行,總覺得自己說了的沒做到,還是在當事人面前,實在是有點丟人。

反倒是譚景曜,這段時間去拜訪過自家爺爺好幾次了。

“那……”

“我陪您一起去接金老先生吧,之前說去拜訪他,一直沒能去。”溫縱打斷譚景曜的話,不管對方同不同意自己一塊兒去,起碼樣子是做出來了。

譚景曜“嗯”了一聲,目的達到了。

這家店上菜速度不算慢,兩個人沒聊了幾句,桌上就已經擺了四盤菜了。

溫縱等着譚景曜先動了筷子,才跟着動筷子。

菜的味道比溫縱想像中的要好很多,特別是魚片,一點腥味也沒有,刺被挑的乾乾淨淨,魚肉入口即化。還有那道金燦燦的芝士焗南瓜,一勺子下去,芝士拉絲特別長,南瓜也很甜。

溫縱吃到喜歡的東西就不愛說話了,正所謂“一粥一飯,當思來之不易”,他很小的時候就被教育絕對不能浪費糧食,吃飯的時候也一定要慢慢咀嚼,才有助於消化。

於是,接下來將近一個小時,譚景曜菜沒吃很多,光顧着觀察溫縱了。

溫縱吃飯時不會在嘴裏塞很多,而是小口小口慢慢嚼着,然後再緩緩咽下去。幾道菜絕對不會混着吃,骨碟盤上除了湯汁,沒浪費一點。

到最後吃大骨湯時,砂鍋里正好兩塊大骨,溫縱小心翼翼地把其中一塊夾到盤子裏,先把外面的瘦肉扒開,等到溫度合適了塞進口中,徹底咀嚼完才伸手拿旁邊的吸管。

譚景曜看得認真,砂鍋里另一塊大骨他動也沒動。

溫縱一開始沒注意到,直到他吸光了骨頭中的骨髓,擦乾淨手,抬起頭時才發現對方一直在盯着自己。

“怎、怎麼了嗎?沾到臉上了?”溫縱摸了摸自己的臉,不太自在。

“沒,看你吃的很有食慾。”譚景曜說著,把另一塊大骨夾進盤子裏,“我出來吃飯都是談生意多,不會像你這樣吃的這麼精細。”

溫縱能聽出譚景曜是在誇自己,頗有些不好意思,料想應該是剛剛自己吃飯太認真了,怕不禮貌,趕緊為自己辯解:“也沒那麼誇張,我就是……覺得這家店很好吃,一不小心就入迷了。”

“嗯。”譚景曜很給面子,學着他的樣子慢條斯理地把大骨中的骨髓吃乾淨。

溫縱注意到,不知道為什麼,腦中立刻蹦出一種違和的念頭。

西裝革履的譚景曜,華國首富譚景曜,竟然在用塑料吸管吸豬骨骨髓。

好稀奇,好有趣,也有點好笑。

兩個人一頓飯吃完,溫縱本想主動請客以還對方推薦書的這個人情,奈何店裏的人根本沒給他們這個機會。

他們走到結賬處時,店老闆匆匆迎上來:“譚先生,您來了怎麼不跟我們說一聲?這頓算是我請您二位的,千萬不要跟我客氣!”

譚景曜對着已經打出來的金額,還是掃碼把錢付了:“不用,只是跟朋友來吃個飯。”

“這……那下次,下次請一定讓我請客!”

譚景曜沒說可以也沒說不,老闆就當他默認了,恭恭敬敬把兩個人送到店外。

“多少錢?我轉給你。”溫縱可不想再欠譚景曜一個人情,不能請客也要做到AA。

“不用。”譚景曜拒絕了,他不在乎這麼點錢,只是想來吃這頓飯罷了。

溫縱微皺眉頭:“那不行,那下次我得請回來了。”

“好,那……”譚景曜正要說什麼,遠處突然傳來一聲略帶驚喜的聲音。

“哥?你怎麼在這兒?”溫珊拉着男朋友蹦蹦跳跳地跑到溫縱面前。

溫縱怔住,很是意外會在這裏碰到溫珊,對方不應該在華耀大學上學么?這裏離華耀可不遠啊。

“我來圖書館借點書,倒是你……怎麼會在這兒?”

“我男朋友在這兒參加競賽,前面那個藝術大學是賽點之一。”溫珊撒嬌似的拽了拽自家帥氣的男友,“這是我哥溫縱,哥,這是我男朋友黃行騫。”

“您好,我是黃行騫。”黃行騫長得很陽光,臉上帶着爽朗的笑容。

溫縱更驚訝了,黃行騫在小說中是存在的人物,他不僅在幾年後是策金集團的程序部部長,獲得了世界數學競賽金獎,最重要的是,還和譚景曜共同研發了一款與5D相關的技術,拿到了國際大獎。

而這個黃行騫竟然是溫珊的男朋友,現在還和原文中溫珊的正牌老公提前見面了!

溫縱頓時不知所措,萬一出現什麼兩男搶一女的狗血劇情,再鬧的徹底沒有了兩人合作的可能,那他絕對要成為阻攔這個世界科技進步的罪魁禍首了!

“你好,我是溫縱。”溫縱抿了抿唇,拽過譚景曜的手腕,“我和譚先生下午還要去辦點事,珊珊你們先玩,競賽加油。”

“好。”溫珊不太明白怎麼了,就這麼看着溫縱匆匆拉走了譚景曜。

“那人,是策金集團的董事長吧?”黃行騫認出來了,畢竟對方是經常露面財經雜誌和新聞的名人,還是華國的首富。

“對,看着冷冰冰的。”溫珊最不喜歡這種類型的人了,還是自家男朋友熨帖。這麼想着,她甜蜜地往黃行騫身邊靠了靠。

黃行騫笑着把人牽的更緊了:“走吧,咱們去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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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縱:害pia

譚景曜:從從牽我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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