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六〇)博物志
(七六〇)博物志
古人多有隨意鈔錄之作,此書亦其一也。其題署何人,全不足據。書亦絕無體例,蓋鄉曲陋儒之所為。古類書弘博者甚多,皆不傳,而此等書獨有傳於後者,卷帙少則迻錄易;且不知體例之人所為,正為不知體例之人所悅。通知著述體例之士少,不知著述體例之人多,而此等書遂傳之寖廣,不易湮滅矣。
然其為物既古,則作者雖陋,而仍時有可采。以其與他古籍間有異同,足資參證,又或足補他書之所不備也。如云:“泰山,一曰天孫,言為天帝孫也。主召人魂魄。東方萬物始成,知人生命之長短。”案《後漢書·烏桓傳》曰:“俗貴兵死,斂屍以棺,有哭泣之哀;至葬,則歌舞相送。肥養一犬,以彩繩纓牽,並取死者所乘馬衣物,皆燒而送之,言以屬累犬,使護死者神靈歸赤山。赤山,在遼東西北數千里。如中國人死者魂神歸岱山也。”《注》即引此書為說。又《風俗通義》云:“俗說岱宗上有金篋玉策,能知人年壽修短。武帝探策得十八,因讀曰八十,其後果用耆長。”泰山知人生死,其說蓋甚古,傳於今者鮮矣,賴有此書及《後漢書》《風俗通》,可以相證也。又云:“太行北去,不知山所限極,亦如東海,不知所窮盡也。漠北廣遠,中國人鮮有至北海者。漢使票騎將軍霍去病北伐單于,至瀚海而還,有北海明矣。”可見古人於北方地理,甚為茫昧也。
古書述事多荒誕,然細加推勘,皆可知其致誤之由,雖荒誕,非虛構也;然其或見信或不見信,則仍視其傳之之書。此書云:“有一國,在海中,純女無男。又說得一布衣,從海浮出,其身如中國人衣,兩袖長二丈。又得一破船,隨波出在海岸邊。有一人,項中復有面,生得,與語不相通,不食而死。其地皆在沃沮東大海中。”此事亦見《三國志·東夷傳》,蓋當時傳聞,實有此辭,抑且有事實為據,非虛構也,然使不見《國志》,惟載是書,人亦將視為東野人之語矣。
又云:“禹平天下,會諸侯會稽之野,防風氏後到,殺之。夏德之盛,二龍降之。禹使范成光御之行域外,既周而還。至南海,經防風。防風氏之二臣,以塗山之戮,見禹便怒而射之。迅風雷雨,二龍升去。二臣恐,以刃自貫其心而死。禹哀之,乃拔其刃,療以不死之葯,是為穿胸民。”又云:“交趾民,在穿胸東。”說雖荒誕,然防風之族,及其所在,藉可推測。穿胸蓋文身之民,刻畫其胸以為飾也。
又云:“荊州極西南界至蜀,諸民曰獠子。婦人妊娠,七月而產。臨水生兒,便置水中,浮則取養之,沉便棄之。然千百多浮。既長,皆拔去上齒牙各一,以為身飾。”獠人能沒水捕魚,觀此,可知其習之之夙矣。
又云:“交州夷名曰俚子。俚子弓長數尺,箭長(尺)余,以燋銅為鏑,塗毒藥於鏑鋒,中人即死。不時斂藏,即膨張沸爛,須臾燋煎都盡,惟骨耳。”說似過甚,然夷人有毒矢,則必不誣也。《後漢書·南蠻傳》:建武十二年,九真徼外蠻里張游,率種人慕化內屬,封為歸漢里君。註:“里,蠻之別號,今呼為俚人。”知俚之稱,實起於交域也。《志》又言:“西方之人高鼻深目,多毛。南方之人大口。”西方人蓋白種,南方人則馬來族,固皆實錄也。
古人本好附會,不求其實。此等短書,其荒陋,自更出於意計之外,然其附會之由,亦間有可考者。如云:“堯以天下讓於虞,三苗之君非之,帝殺有苗;有苗之民,浮入南海,為三苗國。”案鄭注《甫刑》,以苗民為貶辭,其說蓋是。然高注《淮南子》,已別列一說,謂竄三苗國民於三危矣。郭注《山海經》亦云:“堯以天下讓舜,三苗之君非之,帝殺之,有苗之民,叛入南海,為三苗國。”與《博物志》同,蓋因民字而附會。《志》又言:“漢武帝時,弱水西國,有人乘毛車渡弱水來獻。”蓋因弱字而附會也。又云:“齊桓公與管仲自敦煌西涉流沙。沙石千餘里,無水。時則有沃流處,人莫能知。皆乘橐駝,橐駝知水脈,遇其處,輒停,以足蹋地。人於其蹋處闕之,輒得水。”此釋流沙,其荒甚矣,然古文家以居延澤當之,庸愈乎?
最可笑者,謂魏武帝伐冒頓,遇物如狸,能殺師子,竟不知冒頓在漢初也。此等處幸而傳者亦皆淺陋,故能存其真,否則一經校改,轉無由知其本不可信矣。
《志》云:“《周書》曰:西域獻火浣布,昆吾氏獻切玉刀。火浣布污則燒之,則潔。刀切玉如臈。布,漢世有獻者,刀則未聞。”此所云《周書》,未知為何書。《志》又曰:“《莊子》曰:地三年種蜀黍,其後七年多蛇。”案《釋文》謂《莊子》“言多詭誕,或似《山海經》,或類占夢書,故注者以意去取。其內篇眾家並同,自余或有外而無雜。惟郭子玄所注,特會庄生之旨,故為世所貴”。《莊子》五十二篇,今本惟三十三篇,蓋非其全。此所引蓋在逸篇中。然則其雲《周書》,亦必有據也。
《志》云:“《老子》云:萬民皆附西王母,惟王、聖人、真人、仙人、道人之命,上屬九天君耳。”此方士壽命之說。又云:“《神仙傳》曰:食者,百病妖邪之所鍾。”又曰:“所食逾少,心愈開,(年)愈益。所食愈多,心愈塞,年愈損。”此方士攝養之方。其言壽命,妖妄不經;言攝養,頗有至理也。
《志》云:“舊說云:天河與海通。近世有人居海渚者,年年八月,有浮槎,去來不失期。人有奇志,立飛閣於槎上,多齎糧,乘槎而去。十餘日中,猶觀日月星辰,自后茫茫忽忽,亦不覺晝夜。去十餘日,奄至一處,有城郭狀,屋舍甚嚴。遙望宮中,多織婦。見一丈夫,牽牛渚次飲之。牽牛人乃驚問曰:何由至此?此人具說來意,並問此是何處,答曰:君還至蜀郡,問嚴君平,則知之。竟不上岸。因還,如期。后至蜀問君平。曰:某年月日,有客星犯牽牛宿。計年月,正是此人到天河時也。”觀此,知古人謂水與天接。
《志》云:“人有山行墮深澗者,無出路,飢餓欲死。左右見龜蛇甚多,朝暮引頸向東方。人因伏地學之,遂不餓。體殊輕便,能登岩岸。經數年後,竦身舉臂,遂超山澗上,即得還家。顏色悅懌,頗更黠慧勝故。還食谷,啖滋味,百餘日中,複本質。”案人不火食,即身輕能超越,野史中數見之。清末,似系光緒三十三年丁未。《時報》尚載有瑞典、那威人如此,蓋非虛語。人不食不能生,此人或亦以不火食而身輕;學龜蛇呼吸,則方士附會之辭也。
語有傳之甚久者。余小時,先母嘗語予曰:“行霧中必飽食,飲酒尤佳。昔有三人,曉行遇霧,一無恙,一病,一死。無恙者飲酒,病者飽食,死者空腹。”先母雲聞諸故老,不雲見於書史也。余後讀方書見之,亦不雲說有所本。然是書已載之。
《志》云:“人藉帶眠則夢蛇。”與今心理學家之說合。
《志》云:“燒白石作白灰,既訖,積着地,經日俱冷,遇雨及水澆,即便然,煙焰起。”此事今人無不知之者矣,然此書鄭重而道之,以為戲術,可見其時知者尚少,更無論資以為用也。
《志》云:“居無近絕溪群冢,狐蟲之所近,此則死氣陰匿之處也。”其說無稽。然絕溪群冢,易以致疾,而非尊生者之所居,則實矣。又云:“山居之民,多癭腫疾,由於飲泉之不流者,今荊南諸山郡多此疾。瘇由踐土之無鹵者,今江外諸山縣,偏多此病。”言醫理未然,然言何地多何病,亦足備醫史之甄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