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墨子

六、墨子

六、墨子

墨家宗旨,曰尚賢,曰尚同,曰兼愛,曰天志,曰非攻,曰節用,曰節葬,曰明鬼,曰非樂,曰非命。今其書除各本篇外,《法儀》則論天志;《七患》、《辭過》,為節用之說;《三辨》亦論非樂;《公輸》闡非攻之旨;《耕柱》、《貴義》、《魯問》三篇,皆雜記墨子之言。此外《經》上下、《經說》上下、《大/小取》六篇為名家言,今所謂論理學也。《備城門》以下諸篇,為古兵家言。墨翟非攻而主守,此其守御之術也。《非儒》、《公孟》兩篇,專詰難儒家,而《修身》、《親士》、《所染》三篇,實為儒家言。(《修身》、《親士》二篇,與《大戴禮·曾子立事》相表裏,當決與《呂氏春秋·所染》篇同。《呂氏春秋》亦多儒家言)因有疑其非《墨子》書者。予按《淮南·要略》謂:“墨子學儒者之業,受孔子之術,以為其禮煩擾而不悅,厚葬靡財而貧民,服傷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其說實為可據。(見《辨梁任公陰陽五行說之來歷》。又按《墨子書·七患篇》引《周書》之解,實當作《夏箴》,見孫氏《間詁》,又《公孟篇》墨子距公孟之辭曰:“子法周而未法夏也。”並墨子用夏道之證)今《墨子書》引《詩》、《書》之辭最多。(予昔嘗輯之,然但及其引《詩》、《書》之文,及其本文確為佚詩、佚書者,其與今文家經說同處,未能編輯,故尚未能寫定)百家中唯儒家最重法古,故孔子之作《六經》,雖義取創製,而仍以古書為據。《墨子》多引《詩》、《書》,既為他家所無;而其所引,又皆與儒家之說不背,即可知其學之本出於儒。或謂墨之非儒,謂其學“累世莫殫,窮年莫究”,安得躬道之而躬自蹈之。殊不知墨之非儒,僅以與其宗旨相背者為限;見下。此外則未嘗不同。且理固有必不能異者。《公孟篇》:“子墨子與程子辯,稱於孔子。程子曰:‘非儒,何故稱於孔子也?’子墨子曰:‘是亦當而不可易者也。今鳥聞熱旱之憂則高,魚聞熱旱之憂則下。當此,雖禹、湯為之謀,必不能易矣。翟曾無稱於孔子乎?’”又《貴義篇》:“子墨子南遊使衛,載書甚多。弦唐子見而怪之,曰:‘夫子教公尚過,曰:揣世直而已;今夫子載書甚多,何也?’子墨子曰:‘翟聞之,同歸之物,信有誤者,是以書多也。今若過之心者數逆於精微,同歸之物,既已知其要矣,是以不教以書也。’”然則墨子之非讀書,亦非夫讀之而不知其要;又謂已知其要者,不必更讀耳,非謂凡人皆不當讀書也。其“三表”之說,即謂上本之古聖王之事,而安得不讀書。其稱引《詩》、《書》,又何怪焉?然則墨子之學,初出於儒,后雖立異,而有其異仍有其同者存,此三篇亦未必非《墨子書》矣(墨學與他家特異之處,及其長短,已見前)。

墨家之書,《漢志》著錄者,除《墨子》外,又有《尹佚》二篇,《田俅子》三篇,《我子》一篇,《隨巢子》六篇,《胡非子》三篇。隋、唐《志》僅存《墨子》、《隨巢子》、《胡非子》。(《舊唐志》無《隨巢子》)《宋志》則僅存《墨子》矣。《通志·藝文略》,《墨子》有《樂台注》,《晉書·隱逸傳》載魯勝《星辯注敘》,今其書皆不傳。墨子上說下教,文最淺俗,說本易通。徒以傳授久絕,治其書者亦鮮;書中既多古言古字,又包名家、兵家、專門之言,遂至幾不可讀。清畢沅,始為之校注;其後治《墨子》者,亦有數家;孫詒讓乃集其成,而成《墨子間詁》,而其書始煥然大明。然名家言,在中國久成絕學;孫氏創通其說,闕憾猶多。近人得歐洲名學,以相印證,而其說又有進。梁啟超《墨經校釋》,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上卷中涉墨學者,皆可讀也。予所知又有張之銳《新考正墨經注》,刻於河南,惜未得讀。《學衡雜誌》載永嘉李氏笠《定本墨子間詁校補序》,則似僅寫定而未刊行也。

《親士》第一《修身》第二《所染》第三此三篇皆儒家言,已見前。《所染篇》上半與《呂氏春秋·當染篇》同,而下半絕異。或以其所引事多出墨子之後,疑其非《墨子書》;然某子之標題,本只以表明學派,非謂書即其人所著,則此等處正不足疑矣。

《法儀》第四此篇為天志之說。

《七患》第五此篇論節用之義,兼及守御。

《辭過》第六孫云:“此篇與《節用篇》文意略同。《群書治要》引併入《七患篇》,此疑後人妄分,非古也。”

《三辯》第七此篇為非樂之說。篇中載程繁之問,與墨子之答,辭不相涉。今案此篇本有闕文,墨子答程繁之辭,蓋亦有闕也。

《尚賢上》第八《尚賢中》第九《尚賢下》第十凡《尚賢》、《尚同》等篇,文字皆極累重。蓋墨子上說下教,強聒不舍,故其辭質而不文也。

《尚同上》第十一《尚同中》第十二《尚同下》第十三三篇相復,中最詳,上最略。以中、上二篇相校,顯見上篇有闕。尚同以天為極則,說與《天志》相通。尚同之義,或有訾其近於專制者。然鏟滅異論,固不可,而是非太無標準亦有害。戰國時正值群言淆亂之際,所患者不在異論之不申,而在是非太無標準,令人無所適從;時勢不同,未可以今人之見,議古人也。且彼固主選賢以為長矣,是尚同亦即同於賢者也,而又何訾焉。

《兼愛上》第十四《兼愛中》第十五《兼愛下》第十六亦三篇相復,而上篇最略。兼愛為墨家之根本義,讀《墨子書》,當一切以是貫通之。

《非攻上》第十七《非攻中》第十八《非攻下》第十九亦首篇最略,但言其不義;中下篇則兼言其不利,且多引古事。

《節用上》第二十《節用中》第二十一《節用下》第二十二上篇校略,中篇校詳。兼有及節葬之語。下篇亡。篇中欲限民婚嫁之年以求庶;以人力為生財之本,因節用而兼及之也。

《節葬上》第二十三《節葬中》第二十四《節葬下》第二十五上中皆闕。節葬之說,亦見《節用中篇》及《非儒》,宜參看。此篇言墨子所制葬法與禹同,亦墨子用夏道之證。

《天志上》第二十六《天志中》第二十七《天志下》第二十八亦三篇相復。以兼愛為天志而非攻;又云:“無從下之政上,必從上之政下,夫為政於天子。”則其義又與上同通也。

《明鬼上》第二十九《明鬼中》第三十《明鬼下》第三十一上、中皆闕。論理並無足取,但引古事及夏、商、周之書以實之。按《論語》言“禹致孝乎鬼神”;據《禮記·祭法》,則嚴父配天,實始於禹;《漢志》謂墨家“宗祀嚴父,是以右鬼”,鬼者人鬼,明鬼蓋亦夏教也。

《非樂上》第三十二《非樂中》第三十三《非樂下》第三十四中、下皆闕。非樂之旨,太偏於實利;而其道大觳,使人不堪;故多為諸家所難。

《非命上》第三十五《非命中》第三十六《非命下》第三十七此篇謂言有三表。三表者,上本之古聖王之事,下察之百姓耳目之實,發為刑政,中百姓人民之利。今上篇之論,大致本之古聖王,中篇大致考之耳目之實,下篇則言為政也。然則其餘分為三篇者,亦必有一區別;特今或偏亡,或編次混亂,遂不可見耳。非命之說,亦見《非儒篇》中,宜參看。

《非儒上》第三十八《非儒下》第三十九上篇亡。下篇所言:非其喪服及喪禮,以其違節葬之旨也;非其娶妻親迎,以其尊妻侔於父,違尚同之義也;非其執有命,以神非命之說也;非其貪飲食、惰作務,以明貴儉之義也,非其循而不作,以與背周用夏之旨不合也;非其勝不逐奔,掩函弗射,以其不如非攻之論之徹底也;非其徒古其服及言;非其君子若鍾,擊之則鳴,弗擊不鳴;以其無強聒不舍之風,背於貴義之旨也。蓋墨之非儒如此,皆以與其宗旨不同者為限,原無害於其說之本出於儒矣。此外詆訾孔子之詞,多涉誣妄,則諸子書述古事者類然;因其說出於傳述,不能無誤也。此誠不必皆墨子之言,亦不必遂非墨子之說。當時傳其家之學者,或推衍師意而自立說;或祖述師言,存其意而易其辭,固不能一一分別。畢氏必辨為非墨子之言,殊可不必矣。非儒之論,亦見《耕柱》、《公孟》二篇,宜參看。

《經上》第四十《經下》第四十一《經說上》第四十二《經說下》第四十三《大取》第四十四《小取》第四十五以上六篇,皆名家言。《經說》即釋《經》者。魯勝注《墨辯》敘謂《墨辯》有上下經,經各有說,凡四篇,蓋即指此。《大/小取》之“取”,孫詒讓謂即“取譬”之取,蓋是。六篇唯《小取》篇較易解,余皆極難解,宜參看近人著述,已見前。

《耕柱》第四十六《貴義》第四十七此兩篇皆雜記墨子之言,論明鬼、貴義、非攻、兼愛等事。又有難公孟子非儒之言,疑《公孟》篇簡錯也。

《公孟》第四十八此篇多非儒之論,皆墨子與公孟子,旗鼓相當,多與《非儒》復者。間有雜記墨子之言,與非儒無涉者。

《魯問》第四十九此篇多非攻之論,亦及勸學、貴義、明鬼。

《公輸》第五十此篇亦言非攻。

《□□篇》第五十一亡。

《備城門》第五十二《備高臨》第五十三《□□》第五十四《□□》第五十五《備梯》第五十六《□□》第五十七《備水》第五十八《□□》第五十九《□□》第六十《備突》第六十一《備穴》第六十二《備蛾傅》第六十三《□□》第六十四《□□》第六十五《□□》第六十六《□□》第六十七《迎敵祠》第六十八《旗幟》第六十九《號令》第七十《雜守》第七十一自《備城門》至此,凡二十一篇。今亡五十一、五十四、五十五、五十七、五十九、六十、六十四、六十五、六十六、六十七,共十篇。諸篇皆專門家言,不易曉。讀一過,就其可考者考之可也。(凡讀古書,遇不能解者,亦仍須讀一過,不得跳過;以單詞只義,亦有用處。且絕學復明,往往自一二語悟入也)今《墨子目錄》,為畢氏所定。孫氏據明吳寬抄本,當養篇目,以《備城門》為五十四,《備高臨》為五十五,冊末《吳氏手跋》云:“本書七十一篇,其五十一之五十三、五十七、五十九之六十、六十四之六十七,篇目並闕”云云,是吳所據本,實如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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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咕公版·經子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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