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驕傲的孔雀(7)番外 情書1
情書。一封給三十歲的李昭華,永不寄出。
我最最親愛的李昭華。
十六歲那年的一個夏天,宋清彥第一次見到李昭華,在一個小小的酒吧。
那是一個下午,陽光不錯。作為乖寶寶,宋清彥決定聽舅舅唱一會兒就走。
很多人以為,他喜歡和性情溫和的人一起玩,事實上,他更喜歡是像舅舅這樣的搖滾少年。舅舅當時十九歲,剛上大一,在這個酒吧駐唱。
他就是比較喜歡那些看起來很自由,無所顧忌的人或事,因為他就是那種十分謹慎的人。說得好聽是謹慎,說得難聽,就是不夠果斷。
總是理智地分析決斷。每下一個決定,都會考慮很久,一旦下了,絕不更改。
固執到可怕,又頑固到討厭。
他羨慕那種張狂,欣賞那種自由的藝術,他幼時看過飛蛾撲火,那般的慘烈,這是他心中一直嚮往卻無法到達的境界。
什麼人會這樣的書生意氣,又什麼人會有這樣的不羈瘋狂,什麼人可以來去自由像風一樣。
直到他遇見李昭華。
無論多少年後,他都還記得她微揚起的頸,緊緊抿着的嘴,一個人坐在架子鼓面前,百無聊賴,好像什麼事情都不能讓她關心,任何事情。
她的手很是修長,挑着鼓槌,像是在轉筆,一圈一圈,又是一圈,打亂着他心的節奏。
如果這只是吸引了他的注意,而她接下來的表演則徹底震撼了他的心靈。他不知道她算是打得好還是不好,只是覺得怎麼會有人這般投入,眉頭輕輕地皺着,彷彿和架子鼓同生。
什麼時候停止的,他也不知道,只知道掌聲不停,舅舅在上面說著感謝的話,然後又是一段新的歌。
而李昭華從頭到尾沒有因為外界的讚美笑過一下,只是靜靜地坐在那裏,百無聊賴着,而一旦開始表演又極其地認真,
原來,這就是飛蛾撲火啊。
他想,如果現在酒吧着火了,李昭華也不會起來的,他敢確定。他就是知道。他已經徹頭徹尾地了解她了,就從第一面開始。
有人愛上是因為好奇,而他不同,他的愛上,只是因為了解,他就是懂李昭華。
也許,他們前世是知己或是夫妻,否則,他對她為何有這麼強烈的熟悉感?
從那一天開始,每一周周末,宋清彥都會來酒吧看她表演。從舅舅那裏,他知道了李昭華更多的事情,在哪個學校,成績如何,來這酒吧的原因。
舅舅比宋清彥早一點發現他的不對勁,有一天突然開口道,“你不會暗戀李昭華吧?”
“啊?”暗戀。這就是暗戀嗎?
“小彥。別人不知道你,舅舅還不知道你么。嘿嘿。你對別人的事,從來不會問超過三句喔。雖然你竭力掩飾,而你問李昭華的事情,或明或暗,至少有百來句了吧,還不止……”
宋清彥以為自己隱瞞着算好,這麼明顯么,他很謹慎的,“舅舅……”他臉紅了。
“天啊,姐姐還擔心你呢,還以為你不喜歡女生呢。喜歡就好啦。喜歡就去追啊。不過李昭華有點麻煩。”
“怎麼麻煩?”他情不自禁地問。
“她跟我們都不太熟。平時吧,聚餐也不來,我也不知道她喜歡什麼樣的男生。你要了解她,要靠你自己咯。”
那就是不喜無聊的社交,愛和自己玩,或者說能和她一起玩的人比較少,他看得出來。
“不過,真的很優秀喔。阿彥眼光很好,舅舅就很俗拉,喜歡的都是那些嬌滴滴的女孩子,而且越笨越好,可以騙上床!嘿嘿。”
“也不能這樣說。”他替舅舅說話。
“哈哈。你少裝了,你就是覺得李昭華很特別對不對!可,特別的女生會比較驕傲,你要做好心理準備。”
驕傲,嗯……他沒有告訴舅舅,其實他已經跟在李昭華身後好幾次,就當是回家同一條路。而每一次,她都沒有回過頭。
李昭華對過去的風景一點也不留戀,只顧自向前走。
唯一的一次回頭,也不是因為他,是因為一隻在路邊被人遺棄的小奶貓。李昭華路過,先是不管不顧,沒多久,又抱着牛奶過來,放在小奶貓面前。
不過,她的善心到此為止,並沒有善心大發,帶着貓咪回家。還是他想,畢竟是她救過的,也許有一天她會想起來,他就帶貓回家了。
這只是一個小插曲。很多時候,他就默默地跟在後面,直到有一天被她發現,她停下腳步,還是沒有回頭,反而撒腿就跑,速度快得驚人。他愣了愣,才意識到這樣下去是不行的。
宋清彥,你不能喜歡人,就跟蹤人家啊。
可是沒人告訴他,應該怎麼做,才能增加和她在一起的時間。
每一次演奏完,他好不容易醞釀的勇氣就消失地無影無蹤,眼睜睜地看她離開。
他是如此地害羞,在第一次喜歡的人面前。他需要一點時間,心想,至少先讓她認識他吧。
他想了想,那就從同校開始。他換到她就讀的學校,因為她的班級人數實在太多,他不得不排到了B班。後來,他一直後悔,當時就應該據理力爭,告訴母親,必須到她的A班去。
再近一點,近一點。李昭華才會看到他。
因為十六歲的李昭華活在自己的世界裏,完全完全看不到其他人。這是他後來才知道的事情。她着迷於她喜歡的東西,從來不把同校的男生放在眼裏。
更令人無奈的是,後來,連她班級的女生都知道他了,李昭華居然還是不知道。他本不愛出風頭,為了她,參加運動會,上台演講,文藝演出,只有她能看到的,他全部出列。
直到婚後,宋清彥想想當年,還是覺得遺憾和無奈,高二那年,那麼努力展現自己的我,而李昭華,你真的真的沒看到嗎?
他多想在高二那年就認識她,讓她關注到自己,甚至有可能的話,喜歡他。只要她一主動,他立馬說yes。
沒想到李昭華一臉迷惘地告訴他,她那時研究哲學,崇拜的對象是德國哲學家康德,沉迷於死生大事,對男女之事的確一點也不感興趣。
但還是有交集的,比如運動會上。有一天,他見她站在小攤前買水,也走上前,可買完她就走了。
還比如文藝演出,他以為她會有才藝表演,後來才得知李昭華沒有參與,他卻已經報名參加,想退出已經不可能了。可,他又不會唱歌!於是不得不表演詩歌朗誦……
輪到他的時候,他想李昭華在台下,那他就念一段莎士比亞的十四行情詩給她。因為聲線迷人,外形突出,又念得深情款款,竟火了……
可他念完才知道,李昭華因為覺得文藝演出無聊,在第三個節目就逃掉了……
再再比如,值周。每次輪到他們班值周,他一定要選在校門口抓遲到的那些人。因為那其中一定有李昭華。
他要親手抓到她,再親手放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