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你真不是開玩笑?
“一百米……還大火球?”
布萊恩有點不敢置信的重複一遍,在他的認知里,火球術這玩意,不應該是最初級的把戲嗎?
噗簌簌的扔火球,哪怕你是一百米又能怎樣?能和流星火山相比?能和山呼海嘯媲美?看過海賊王嗎?見識過青雉的冰河世紀嗎?
在那大招面前,一百米大火球就是個渣渣,除非是艾斯的炎帝,但問題是火球術,好LOW的稱呼。
“一百米?這也叫禁咒?怕不是在和我開玩笑吧……”
結果講師聽完,異常氣憤且嚴厲的,一腳把他踹出屋外罰站去了。
孤零零的站在走廊上,腦海中繼續整理着,猶如凌亂圖書館的如淵知識庫。
布萊恩覺得似乎這個世界有漏洞可鑽,鑽漏洞可是華人的特長。
如今已經七歲的他,經歷了七個年頭的洗禮,逐步了解了這個社會構成。
所謂的魔法、魔力,它就像充斥於空中的空氣一般隨處可見,看不見摸不着,發動時通過人的精神力進行引導。
至於原理,乾脆懶得問。無非就是如小說中寫的那樣,諸如:從龍語魔法上山寨的,從精靈那裏抄襲的,從獸皮那裏感悟的,然後編一大堆高大上的原理說人族特色,其實就是照搬照抄來的。
還有那什麼魔法口訣,更是放屁了。根本就是幫你集中注意力的輔助方法,只要你專註度足夠強悍,魔法是可以瞬發的。
這個道理布萊恩一開始以為人人都懂,他總認為能當魔法師的存在,智力絕對超群,等接觸了才發現。
扯淡!純屬扯淡!
就像中世紀的歐洲,雖然頂尖人才的確牛批,但大部分人的智商還是讓人捉急的。
布萊恩對於魔法的理解土著們還真不懂,不僅不懂還聽不進去,感覺他被魅魔蠱惑了似的,非要拉着去烤火柱,幸虧最後布萊恩急中生智,來了個鬼上身才逃過一劫。
或許這才是這個世界的特有性,讓他認為鑽空子的餘地大增。
布萊恩在地球就沒這機會,哪怕臉通紅憋成便秘,你也甭想搓出半個火球來,而他在這個世界,卻能輕鬆做到。
唯一不同,因為魔法的簡單高效,科技成了歪理邪說被打入冷宮。
這點一點都不稀奇。就像你在地球宣傳我會魔法,第一時間不是應該炫耀而是琢磨如何保住小命,不被人抓去切片研究才是。
另外順帶一提,這貨壓根是個廢柴。
除了好色,魔法能力極其平庸,來到這個世界,變相完成了穿越,夢想也隨即改變。組建龐大且豪華的後宮天團,成了他畢生野望。
以為憑藉主角光環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吊打一切生物,能以幼兒之軀君臨天下。
結果在初級班入學考試時被狠狠打臉,要不是因為自身還有那麼點魔法親和力被勉強招收,他就要一輩子混吃等死了。(其實是他爹花錢了,你們懂的……)
而且別人搓火球,直徑半米他只能夠五十公分,別人搓一米他只能有一半。
不管任何魔法,貌似都只能達到別人一半水準,被同班同學恥笑為:不完整的男人!
這一聽險些把他肺都給氣炸嘍,對於喜歡後宮傳說的自己,不完整豈不太監了?
所以今天才想令辟途徑問講師有沒有別的魔法,誰知這個世界只有這點玩意,讓他不僅想到。
難不成你們五行缺金?還是五行缺五行!
等等……五行缺金?
“對呀!!!”
似乎聯想到什麼的布萊恩,在走廊中興奮的大喊大叫起來,引得屋裏老師直接暴跳如雷。
“晚飯別吃了,繼續給老子站着去!”
……
帝國的魔法學校還是頗為講究的,畢竟屬於高人一等的存在,另外布萊恩他爹的錢也沒白花,這小子獨自住了個單間。
正是這不大房間,成為了他夢開始的地方。
“嘿嘿,你們以為老子只會搓火球?姥姥,到時候讓你們瞧瞧啥是雷鳴爆轟啥叫掌心雷。”
“老子一定讓你們領教一下,西方的魔法東方的法術,還有金木水火土五行奢侈套餐是啥樣的!”
“保證讓你們爽到飛起!”
“魔法?哼哼,看我皆時給你搓個忍法——須佐能乎出來,哈哈哈哈……”
放肆的笑聲幾乎持續了大半夜,惹得周圍同學第二天天不亮,便跑去砸校長的房門集體投訴,最後為了安撫大眾情緒,這小子直接連他那狗窩,被扔進了距離學校核心區域非常遠的舊校址。
所謂的舊校址,是一片已經荒廢的學區,距離主校區大約半個小時步程。
被扔到這裏的,不是像布萊恩這種腦子有坑的,就是特立獨行天馬行空的,總之啥人都有好在數量稀少,一到黑夜亮燈房間寥寥無幾。
布萊恩要的就是這種環境,一個沒人打擾的絕佳實驗場地,他希望永遠沒人打擾才好呢。
就這樣,主角過起了白天上課學習理論知識,晚上回家努力實踐的無限循環。
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實現一下某科學的超電磁炮!
誰說魔法世界不能魔科並舉,沒有風、雷、冰、金,咱不能想辦法創造嗎?
話說那麼多前輩都不行,就你行?你還別說,根據布萊恩了解,那些所謂的大師都是蠢蛋。
翻着厚重的歷史書,布萊恩不得不接受現實。
“帝國曆元年,由帕加農大師組成的皇家魔法學院正式成立,他們的目的是致力於魔法的奧秘研究。”
“帝國曆五十年,帕加農大師驚訝的發現,人類魔法居然起源於精靈族……”
“帝國曆350年,人們試圖研究新類型魔法但收效甚微,牢不可破的魔法三要素無法打破。”
一直到現在……
“帝國曆450年,帝國皇家首席團的法師們,準備嘗試混合類魔法。”
看到這布萊恩才最終明白。
“混了400多年,才終於想起研究混合魔法,那幾百年都幹嘛去了?”
其實這不難理解,就像布萊恩生前的地球,人人都能看到天空的閃電,可至到1752年著名的風箏實驗,才進一步揭示了電的存在。
從1-100不難,難的是從0-1,而這裏的人們正在經歷從無到有的艱辛過程。
可他們認知的盲區,恰恰是布萊恩腦中的常識,試問這幫土著拿什麼和他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