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小雜種和小畜生

第一章 小雜種和小畜生

上官流霆對於穿越這件事兒,實在是過於不陌生了。

對於大多數穿越了之後就有各種金手指、系統、經過九死一生千錘百鍊之後開拓一片天地,坐擁舉世皆驚的財富,或者直接從一朝皇帝做起的穿越人生來說……

他,一次都沒有過。

不僅沒有過,他有記憶的穿越經歷有十次,前七次都穿成了動物。

就動物來說也不是靈獸珍禽,虎豹豺狼的猛獸都排不上。

這麼說吧,舉個例子:第七次直接穿成了倭鹿,就是東北話中的傻狍子。

帶着記憶穿越成傻狍子其實是一件比較擰巴的事情,心理上極其抗拒那種傻了吧唧,但是生理上卻不由自主地做傻事。

被獵人追趕的時候本能就想把頭埋在雪裏,玩着一個叫一葉障目的遊戲。

等腦子裏在罵身體蠢的時候已經被逮住了。

人有三魂七魄,命魂最珍貴。

但是如果只擁有最珍貴的,你會覺得不但不珍貴,反而很崩潰。

上官流霆就是這樣的,只有命魂。

所以穿來穿去,居無定所。

后三次穿越成了人,一次叫韓大寶,是一個土財主家的智障兒子。

他不是沒有智商,而是那一世的人設就是傻兒子。

他想開口說點智商正常的話,但是每到嘴邊就成了烏七八糟讓人退避三舍的雷人之語。

說完了他自己也想笑,笑出來周圍人的眼神更加充滿了鄙夷,彷彿在說:“看,傻子。”

第二次叫王二麻子,看名字也知道是個啥貨色——東遊西逛,三餐不濟,四體不勤,最重要的是兩手空空。

他嘗試過跟命運做抗爭,但是似乎命運給了他的人設是不可更改的。

其實歸根結底都是借口,只是一個幹啥啥不行,吃啥啥沒夠的懶散小人物罷了。

第三次,他有了一個好聽的名字——上官流霆——別誤會,只是這一次他的爹姓上官,喜歡喝的酒叫流霆酒。

孩子出生那天,他爹喝得紅光滿面,沒文化又不會起名字,乾脆就叫了個酒名兒。

這十次都是莫名其妙地穿到這些非常隨意的軀殼中,潦草地過半生或一生……

等待嘎嘣一下就死了的結局,然後再糊裏糊塗地開始另一個穿越的輪迴,周而復始。

他幾乎忘記了這十次穿越之前,自己是一個有文化,有理想,三觀正,尤其迷戀古代神話故事的社會主義上進好青年。

所以他在最後一次勇救落水兒童的偶然中沉入冰冷的湖底的時候,一點都沒有害怕,這算是最死得其所的一生了。

孩子活了,他撐不住了,祈禱下一生能投胎而不是穿越……

能夠有一世溫飽,從胚胎到垂暮的完整的過程,可以通過雙手努力奮鬥而贏得的普通人生,就知足了。

………………

但往往,事與願違,少了二魂七魄的他又穿越了。

上官流霆好像躺在了一個世外桃源一樣的地方,泥土是那麼的鬆軟,微風是那麼的撫慰人心。

耳邊柳鶯婉轉,悅耳動聽。

可鼻子裏卻衝上來一股難以言喻的……臭……臭?

臭氣熏天。

被傻狍子那一世支配的恐懼油然而生,這回不會穿越成屎殼郎了吧??

他猛地睜開雙眼,“騰”地一下子坐起來緊張地查看自身——呼……還好,人模人樣的。

然後低頭看了看胸口確認性別,好吧,失去了自摸的樂趣。

再往周圍望去,上官流霆被震住了:這裏應該是一座山,地勢高低起伏,這整個山上只有一株特別顯眼的植物——一棵桃樹。

這是一棵巨大無比的桃樹,其枝葉橫柯障蔽、鬱鬱蔥蔥、遮住了全山的天空。

只在枝葉之間星星點點灑出細碎的陽光來,也能猜出此刻如果沒有這棵樹,天空該是怎樣的明媚和耀眼。

滿樹和嬌爛漫紅,萬枝丹彩灼春融。

正是桃之夭夭的盛開景象。

滿樹灼灼其華,他放眼望去的所有地面,全都是落英繽紛,厚厚的一層桃花瓣。

而剛才躺過的地方被壓出了一個桃花的凹進去的半身人形,空氣里都是鼻子附近的……屎味。

上官流霆就納了悶了,難道這個地方的桃花就是屎味的桃花?他往鼻子上一抹——有一坨軟軟的東西,像是什麼禽類的糞便。

怪道是!原來是這玩意兒在作祟,他捧起捧桃花把鼻子上的糞便蹭掉,桃花沁人心脾的香氣就鑽進了心裏,這裏好美啊。

“小雜種!小雜種!”有一種不是人聲的聒噪的聲音在他的頭頂上方飄蕩。

上官流霆往周圍瞅了瞅,就他一人兒,抬頭一看,一隻金色的大公雞雄赳赳氣昂昂地站在桃樹頂上用爪子梳毛。

它發出來的聲音是喔喔喔的,但是不知道為啥就是能聽懂它在罵人,而且罵的就是自己。

上官流霆心花怒放:嗯??莫非蒼天有眼,在辜負了我這麼多次以後給了我一個金手指?

看這雞的品相!這雄赳赳氣昂昂的架勢!這一身金光燦燦的羽毛!怎麼看都是金手指啊!!

“金手指爸爸?是你嗎?金手指爸爸?”

大公雞轉了轉核桃大小的眼睛不可置信:“小雜種居然能聽見我說話?但是仍然像個傻貨!命魂都沒有的傻貨!”

這隻雞發出來的仍然是喔喔的雞叫,但是上官流霆還是瞬間就懂了它的意思。

還沒等他反應過來為啥說這蠢雞為啥說他沒有命魂,

大公雞飛到他的頭頂,“噗”地一聲從屁股里墜出一坨東西,上官流霆閃身躲了過去。

低頭一看——就是剛才鼻子旁邊的東西。

娘希屁,這一定不是金手指,不是金手指憑啥罵人?一定要罵回去!

他恨恨地罵道:“小畜生!”

這隻雞比普遍意義上的大公雞大了三倍不止,尤其是尾巴,碩大如蒲扇,更像是孔雀尾巴。

但是比起五顏六色的羽毛更顯得艷麗無比——像是世界上最手巧的工匠給這隻扁毛畜生用了鎏金的技術。

它抖了抖金燦燦,光閃閃的羽毛,忽聽得上官流霆罵它是“小畜生”,兩隻核桃大小的眼睛登時變成了鬥雞眼,惡狠狠地盯着他,彷彿下一秒鐘就要飛過去,用金色的爪子把他的臉抓成土豆絲。

陽光和煦,桃花繁盛。多了這隻討人厭的小畜生,真是映襯了那句“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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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妖怪太難敕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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