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051.要拘留

第51章 051.要拘留

時間已近中午,他們覺得不能再等,七手八腳地行動起來。

租戶的東西特別多,出乎意料,我們折騰了半個小時,全程錄像,一邊錄像一邊訴說原委。

我打110報警,訴說住戶非法居住,他的合同已經解除,拒不搬走,拖欠房租。

警察迅速出動,打電話,讓我到樓下等他。

我下樓,正碰到社區民警劉老四過來,不過為時已晚,他無可奈何,告訴我曹警官隨即就到。

曹警官走過來,不聽我解釋,厲聲道:“將租戶的東西搬回去,恢復原樣”

我說:“已經搬出來了,不可能搬進去,租戶非法居住”

他很生氣,招呼我一起上樓,他在租戶行李堆前轉了轉,再次要求我們東西搬進去,恢復原樣,他又發現換鎖了,有要求將鎖恢復原樣。

我說:“合同已經解約,他拖欠我們兩個月房租”

他不聽,看到人比較多,找借口,說:“你是主謀,是你召集他們過來幫忙的?”我說是。

他讓我跟他一起去派出所,此時,我如果稍動一下腦筋,應該答應他的條件就好。

現在警察不站在我這邊,我還執意為之,就是往槍口上撞,經驗少,沒辦法。

我上了警車,到了派出所,曹警官將我交給打擊三班王隊長,兩次與他電話,今天,終於見到他了。

他自報姓名,要求我將租戶的東西搬回去,恢復原樣,並給租戶留一把鑰匙,我拒絕。

我說:“這是有法律保障的,我諮詢過12348,律師支持我”

他隨即暴躁起來,讓我再次撥打12348,將那個律師找出來,他要質問律師。

我不打,他逼迫我打,一定要打,我接通了熱線,對着手機一陣吼叫。

我接過電話,對律師說:“警官誤解了我的意思,我絕對沒有說我們律師有什麼不妥”

岳父母趕過來,王警官將我叫到一個房間,他這次懇請我將租戶東西恢復原樣,我不肯。

他喊我祖宗,不要為他找事,我依舊不為所動。

他打聽我的情況,問我是不是研究生,問我是不是在央企,我一一回答,沒有想到,當下社會,學歷如此重要。

他勸我不動,找來他的領導副所長張警官。

張警官把我叫到另一個房間,向我普法,告訴我要依法行事,不能靠自己的拳頭解決問題。

我再次解釋租戶一直不與我協商、調解,要堅持住下去,不給我房租,我不能夠忍受,而且他已經解除合同。

他問:“洗手間、廚房是誰拆的?”

我說:“那家人民宿,我將房子委託給了他們,他們要裝修、出租,但是他們先前與我約定只拆洗手間,我看到他們也拆了廚房,很生氣,當即與他們解除合約”

我又感嘆道:“而且1萬押金,5000設計費也打水漂了”

他很憤怒,他說:“那家人民宿不正規,僅僅是一家物業公司,他們在建設小區搞得烏煙瘴氣,我早晚收拾他們”

我腦筋翻江倒海,簡直不敢相信這樣的話,李畏真是個騙子!

氣氛稍微緩和,我答應他們留一把鑰匙,但是東西已經搬出來,我無法恢復原樣。

張警官跟鄒三郎打電話,鄒三郎再次表示他不會回來,而且敦促警官依法辦事。

張警官無奈,他將我叫到審訊室,做一下筆錄,我茫然不知這是要拘留的前奏。

我一一回答,將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交代清楚,表示業主要維護的物權法賦予的權利。

在審訊時,老婆與我電話,她已與趙警官聯繫,讓他做做王警官的工作,電話還沒有放下,我就聽到趙警官與王警官之間談話。

張警官朝着手機說道:“沒事,沒事,就是問問情況”

問我報警之目的。

我說:“租戶拖欠我兩個月房租,讓警察為我追回房租”

我再次重申拆洗手間是那家人民宿所為,而且早與鄒三郎協商好,鄒三郎已經同意,並表示不影響他居住。

他審訊完畢,將審訊稿打印出來,讓我看看有無問題,我發現上面有很多錯漏,缺少我講的一些不構成違法的信息,我添加。

王警官過來,重新打印,我發現還有一些沒有添加上,他對再次修改已經不耐煩。

“不用修改了!”

王警官宣佈我將被拘留,並且告訴我:“租戶的合同解約證明是最有力的證據,你趕快叫人去辦”

此時已是下午三點,這可是shell總部下班的時間,而且我也不能出去,沒有人為我代勞,老婆根本不知道shell總部在哪裏。

我只好與周陸打電話,向他請求幫助,此時王警官招呼我過去,我將電話給他,他與周璐聯繫,將周陸的說法錄音作為證據。

他太老道了,這僅僅是他找的下台階而已。

我電話告訴老婆:“我被拘留了,你們什麼都不需要”

我到外面告訴岳父母,他們很驚訝,出乎他們的意外。

我隨他到了裏面,我要向公司請假,王警官點頭同意,我請了一天假。

然後給老婆打電話,我再次告訴她什麼都不要做,警察喝止我,結束通話。

我將身上的東西全部掏出來,手機、錢包、腰帶都交給他們,眼鏡也摘掉。

我就在那裏等,大概半個小時,我跟其他幾個人一起上了警車,沒有眼鏡,看不清窗外,不知道去哪裏。

在帝都轉來轉去,轉得我暈頭轉向,來到一個僻靜的地方,在那裏抽血,然後再上車回去。

此時正值下班高峰,路上比較堵,一個多小時才回到派出所。

呆了一會兒,我被叫到一個房間,警察讓我測量體重、身高,讓我讀一段文字錄音,讓我錄指紋,掌紋、拳紋,為我全方位照相。

我知道將面臨一場惡戰,並不是被拘留,而是與鄒三郎論戰,我肚子很餓,一天沒有吃東西了。

我向警察要饅頭,涼涼的,先吃個大飽,又喝了幾杯水,接着等。

又等了一段時間,我向警察申請打電話,向家人報平安,他們無法做主,打算找王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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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號樓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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