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家人的幸福和民族的振興而努力
為家人的幸福和民族的振興而努力
我們培養員工從小事關心他人,關心自己的親人,幫助我們的親人就是幫助我們的國家。有良好的個人修養,才會關懷祖國的前途。一個人連父母、家庭都不愛,愛天下未免缺乏真實感。什麼時候你是個中國人呢?當你在任何時候看到中國取得的巨大成就落淚時,你就是個中國人了。北大校慶時,江澤民主席在台上講話,下面眾多老北大人流淚時,我覺得他們是真正的中國人。華為的企業文化是建立在國家文化的基礎上的。只有站在國家的高度去思考問題,才是真正的中國人。
華為以產業報國和科教興國為己任,以公司的發展為所在區域做出貢獻。為偉大祖國的繁榮昌盛,為中華民族的振興,為自己和家人的幸福而努力。兩部發動機,為國家,也為自己與親人。華為公司不鼓勵員工都去關心國家大事,而是鼓勵員工把本職工作做好。本職工作搞好了,公司發展了,對國家的貢獻大了,國家的大事也就容易解決了。華為經歷了十年的努力,確立了自己的價值觀,這些價值觀與企業的行為逐步可以統一了,形成了閉合循環。因此,它將會像江河水一樣不斷地自我流動、自我優化,不斷地豐富與完善管理。
——摘自《華為的紅旗到底能打多久》
在《華為基本法》中,有這樣一段話:“愛祖國、愛人民、愛事業和愛生活是我們凝聚力的源泉。責任意識、創新精神、敬業精神與團結合作精神是我們企業文化的精髓。”在任正非的許多文章中,字裏行間都能感受到他對國家的熱愛,對事業的執着,對家庭的重視,對長輩的尊敬。古代對於成功的人一般用立言、立德、立功三方面來概括,我們可以說,在“立言”與“立功”方面,任正非的成就已經眾所周知;而在“立德”方面,任正非做得同樣出色。
任正非說:“華為及其員工一直把愛祖國、愛人民、愛黨作為自己的企業文化,把國家前途、民族命運、企業興衰、個人得失、家庭幸福看成一條生命鏈。我們倡導全體員工除了努力提高自己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外,還要積极參加各類社會活動,支持社會進步的各項舉措,提高自己的精神素養;積極關心國家,支援希望工程;積极參加搶險救災,熱情捐贈;積極幫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事實正是如此。
在《我的父親母親》中,任正非寫道:“回想起來,革命的中堅分子在一個社會中是少的,他們能以革命的名義,無私無畏地工作,他們是國家與社會的棟樑。為了選拔這些人,多增加一些審查成本是值得的。而像父母這樣追隨革命,或擁護革命,或不反對革命的人是多的,他們比不革命好,社會應認同他們,給以機會。不必要求他們那麼純潔,花上這麼多精力去審查他們,高標準要求他們,他們達不到也痛苦,而是要精神文明與物質文明一同來支撐,以物質文明來鞏固精神文明,以一種機制來促使他們主觀上為提高生存質量,客觀上是促進革命,充分發揮他們貢獻的積極性。我主持華為工作后,對待員工,包括辭職的員工都是寬鬆的,我們只選拔有敬業精神,獻身精神,有責任心、使命感的員工進入幹部隊伍,只對高級幹部嚴格要求。這也是親歷了父母的思想改造過程,而形成的寬容的品格。”這裏任正非寫出了自己品格的寬容的一面,他是一個充滿溫情、感情豐富、素養深厚的人。任正非意識到,“是黨和政府營造的宏觀發展環境,是客戶多年來給予的理解和幫助,才使華為從幼小的樹苗成長到今天的規模和水平。”華為是懂得感恩的,同樣華為也以自己的不懈努力,爭取更大的競爭優勢,為員工、為社會、為社區、為國家不斷創造着貢獻。
米高·波特在《戰略與社會:競爭優勢與企業社會責任的聯繫》一文中將企業的社會責任分為反應型和戰略型兩種,反應型企業的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即傳統做法;而戰略型企業的社會責任,則是“尋找能為企業和社會創造共享價值的機會,包括價值鏈上的創新和競爭環境的投資”,因為只有通過戰略性地承擔社會責任,企業才能對社會施以最大的積極影響,同時收穫最豐厚的商業利益。
比如,戴爾公司的舊產品回收活動,公益事業宣傳是發起募集舊電腦捐贈給非營利組織的活動;公益事業關聯營銷是當淘汰產品達到三件時,戴爾可以為購買指定產品提供10%的折扣;企業社會營銷則是回收舊打印機;慈善活動是員工可以向多個支持項目捐款;社區志願者活動是員工可以帶薪參加社會義工活動;對社會負責的商業實踐是制定的環保原則、政策和目標的產品設計,等等。
企業社會責任在國外已有了很大發展,也有了相當成熟的理論基礎,但在國內,因為法律環境尚不完備、社會各方對企業的信任度不高,推行企業社會責任的環境還很不成熟,企業在社會營銷過程中面臨的難度可能很大。
儘管如此,一個有責任感的企業仍會在明禮誠信、保護環境、文化建設、可持續發展、慈善等方面不斷做出努力,這既是社會對企業的要求,更是企業自身存在價值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