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小意思
時間一直到了晚上。
秦歌在窗前看着外灘的風景。
這是一種獨屬於都市的美感。
但或許是太高了一點。
以至於,儘管有了美感。
卻少了一絲絲的煙火的氣味。
秦歌知道,這是一種非常惺惺作態的論調。
就實際上給來說,也只有像他這樣,稍微的有了一些小錢的人,才會發出這樣的無病呻吟。
真正富有煙火氣,生活在市井之中的人。
是不會想到這些事情的。
“還是下去吃點東西吧。雖然這裏什麼都有,但唯獨,有點冷清呢。”
秦歌如此的說著。
實際上,他現在是真的不喜歡冷清這兩個字。
原因很簡單。
在荒島的那些日子裏面,他過的已經足夠冷清了。
所以他現在,希望能夠多和其他人有一些交往,哪怕只是簡單的聊一聊都是一件非常不錯的事情。
而且夜市裏面的大排檔的味道。
也未必就比五星級的餐廳,差了多少。
不得不說,這裏倒真的是挺大了,僅僅只是走出去,都花了將近十分鐘的時間。
或許在這裏,秦歌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另類,因為除了他之外。
還會有誰,住在這樣的房子裏面,然而連車都沒有一輛呢?
不過說起來,有和沒有,暫時也沒有多大的區別就是了。
隨着路口就那麼的走着。
興之所至的時候,便在一個地方停了下來,吹着來自江邊的風。
坐在了一個大排檔的位置上面。
一個人一桌。
桌子上擦得很乾凈,只是桌布或許還是許久沒有清洗,從而有一些油污。
這樣的地方,那些自以為高貴的人士,是決計不會來的。
老闆是一男一女,很經典的夫妻檔。
“老闆,來一個炒飯,半打生蚝,一瓶雪花,然後,再來點烤串,五花肉和牛肉都來點。”
“好勒,現在就開始給你弄奧,稍微等一下。”
老闆回應着開口。
婦女倒是率先的過來,將雪花送了上來。
“小哥,一個人嗎?”
“嗯,一個人,所以一副碗筷就可以了。”
秦歌點了點頭。
“嗯,好的。”
這裏的大排檔人不算是太多,有一些,三五成群的各自在一起吃着東西。
秦歌只是看着他們,卻也感覺到一些有趣。
“誒誒誒,我跟你說,我今天真的差一點,就進去了。”
“可惡,我看到那個傢伙沒有被攔住,還以為不欄人呢,沒想到那傢伙居然是住在那裏面的。”
“真是人不可貌相,完全沒有想到,那傢伙居然那麼有錢。”
在秦歌百無聊賴的時候。
兩個女子從他的身旁走過。
一個人似乎在給另外一個人吐槽一些什麼。
隨後,似乎是有些巧,那兩個人也就在不遠的地方,坐了下來。
其中一個人還在絮絮叨叨的說著什麼。
秦歌倒是將眼神看了過去。
穿的很清涼,身材不錯,臉蛋也可以,是那種看不出來動過刀子,長得還算是比較清純的類型。
其實秦歌聽着這些話,真的有些好奇。
那就是,她看起來似乎也不像是那一類型的人。
但為什麼,會執着於想要進去看看呢?
難不成,真的就只是為了拍照?
女生的興趣,還真的是很奇怪呢。
但隨即搖了搖頭,想不通的事情,他也不準備去想。
那邊的燒烤也已經快弄好了。
全部的東西一齊端了上來。
“誒,您的生蚝,烤串,還有炒飯。”
“嗯,好的。”
秦歌看着自己面前的食物點了點頭。
大口的開始吃了起來。
吃幾口就灌上一口啤酒,那感覺,真的別提有多不錯了。
“呼,這才叫舒服啊。”
秦歌忍不住的說著。
而這個時候,他這樣的舉動,似乎也引起了其餘人的注意。
或許本來是不應該允許的。
但人。
在閑的沒事做的時候,要麼就看看手機,要麼就在周圍隨便的看看。
和朋友出去吃飯看手機是一個很不好的習慣。
因此,她們也只能夠隨意的貫徹一下四周。
就和男人想找找有沒有美女一樣,他們也想看看周圍有沒有帥哥。
然後目光,理所當然的就落到了秦歌的身上。
“我去.......”
“嗯?怎麼了嗎?”
“還記得我剛剛跟你說的那個住在湯臣一品的大佬嗎?好像,就是那邊的那個人。”
另外一個少女將眼神看了過去。
“不會吧?我看着不像啊?”
“當時我也是你這樣的心態,你知道嗎?”
兩人竊竊私語的不知道還在聊些什麼。
但在秦歌繼續的吃着炒飯的時候。
那兩個女孩子還是過來,準備和秦歌搭個訕。
“嗨,沒想到這麼巧,你也在這裏吃東西啊。”
秦歌看着這個熟悉的臉龐,他還不至於健忘症來着。
點了點頭。
“嗯,還好吧。”
“介意我們在這裏拼個桌嗎?”
秦歌看着還蠻大的桌子,稍微收拾了一下自己的東西。
“不介意。不過說起來,那邊還有空的位置。”
“誒呀,沒關係啦,就是要人多,才有意思嘛。”
“唔,你說的也對,那就坐下吧。”
秦歌點了點頭。
兩個少女開始介紹起了自己。
一個名叫霜玲玲,另一個叫張麟琳,還真是不得不說。
這個名字有點巧合。
也難怪,兩人會成為閨蜜。
兩人都剪着斷髮,但霜玲玲明顯是那種可愛的類型,而張麟琳則顯得要颯上許多。
但總歸,兩人都長得不錯。
秦歌喝了一點酒,三人倒是天南地北的聊了起來。
到最後,聊到了為什麼要進去裏面看看的時候。
霜玲玲倒也直接開口說了。
那就是單純的想進去看看,看看裏面到底什麼樣子。
也就是一種打卡的心態罷了。
秦歌點了點頭。
果然女人是一種幾乎完全不能夠理解的生物。
隨後。
眾人也算是吃的差不多了,秦歌直接結了賬。
隨後站起了身。
問了一句。
“所以,你們要跟我回去嗎?我那兒,住的地方還是有的。”
如果說這句話,換個人來說可能就是耍流氓了。
但是對於現在的秦歌來說,卻完全的不一樣。
金錢有着獨一份的魅力。
而在湯臣一品住下來需要的金錢,能把他們埋了。
所以,後面的事情,自然不需要多說。
唯一讓秦歌撓了撓頭的事情就是。
或許下次,自己應該買一輛車了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