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炸肢體

油炸肢體

時間是2010年5月3日,賽拉西餐廳。

午夜一點,何麗換好工作服,在員工室的鏡子前面左照照右照照。她是個極其愛美的女生,就算只是一個西餐廳服務員,她也要隨時保持靚麗的外表。

忽然,她從鏡子裏看見一個黑色的身影,一晃而過,她嚇了一跳,但很快恢復了鎮定。因為燈泡壞了好幾個,所以員工室里很昏暗,但她還是曉得這個身影是誰。

“柯雲?你在幹什麼?”柯雲是她的夜班搭班,跟她一樣是來西餐廳打工賺學費的大學生,這個點除了她還能是誰。

黑影原本已經消失了,但聽見她的喊聲,又慢慢退了回來,半邊在門內,半邊在門外。何麗感到很奇怪,一邊編着麻花辮一邊問:“怎麼鬼鬼祟祟的,是不是又想逃班了?”

黑影沒說話,一晃又消失了。

何麗也沒再多問,編好辮子,帶上帽子,走出員工室,準備開始枯燥的夜班生活。

敞開式的廚房很乾凈,地上有一隻藍色鋼筆,何麗彎腰把它撿起來放在了櫃枱上。炸薯條的機器已經開始運作,想必是柯雲打開的。

她什麼時候這麼勤勞了?

但是她忽然覺得有些異樣,嗅了嗅鼻子,覺得空氣里漂浮着奇怪的味道。這不是炸薯條的味道,這是炸豬排的味道,可又與店裏的豬排味道有些不一樣。

“柯雲?”她喊了一聲,但是沒人回應。整個餐廳里,只有滾油的咕嘟聲,和她自己的喘息聲。

她終於不放心,還是往薯條機走了過去。

打開蓋子,驚叫連連,跌倒在地。

滾油里沒有薯條,不斷翻滾着的,竟然是一隻人的手臂!

*

“已經熟透了。”法醫周金平用手撥了撥那隻金色的炸手臂,“是一隻左胳膊,從長度來看,死者身高在155厘米左右。”

實習小警員武海一直想吐,可是又怕被罵,可憐兮兮地看着魏以銘,但是被回懟了一個嫌棄的眼神。

“外面的這層渣是什麼?”武海強作鎮定,裝着很感興趣的樣子地問。

“麵包糠,一般做炸豬排的時候不都要先裹一層雞蛋液再裹一層麵包屑嗎?”周金平說著用手指沾了一點放在舌尖上,小武沒忍住,終於衝出去吐了。

周金平砸了砸嘴,點了點頭:“味道不錯,這麵包糠是調製過的。有鹽,胡椒,辣椒粉,還有一種我說不上來的味道。”

聽他這樣說,魏以銘也有點犯噁心。周金平這個人作為法醫是很盡職的,但是每次看見他嘗屍體,還是有點不能接受。

“應該用的是店裏現成的麵包糠吧。”魏以銘說。

“不是,店裏的豬排我剛剛吃過了,跟這個味道不一樣,沒它好吃。”

“專門帶着調製好的麵包糠過來炸人肢,到底出於什麼目的?”

“這要去問彭老師,心理分析他比較擅長。”周金平把肢體捧在手上,湊近眼睛仔仔細細地看,然後說,“兇手應該是想把這隻胳膊做成一道菜。”

魏以銘也湊過去看,因為裹了麵包糠,所以不是很容易看出來,胳膊的最上端有兩道很深的刀口,切到骨頭停止,兩個刀口間距離兩厘米,差不多是一個豬排的厚度。

由此可以推斷,兇手曾嘗試過更細緻地分屍。

分屍的目的大致有四:

第一,方便銷毀屍體。一個身高155厘米的正常人的體重在50公斤左右,是什麼概念呢,2.5升的大可樂兩瓶才差不多五公斤,兩邊各五組,拎着手累不累?

第二,為了掩蓋死亡原因。死亡原因可以推導出兇手職業,進而縮小兇手範圍。

第三,出於報復心理。除了無差別殺人,殺人最多的理由就是“我恨他”。不要小看這個“恨”字,是可以輕而易舉就把人變成惡魔的。所以做人要圓滑一點,少樹敵,少被人恨。

第四,出於獵奇心理。有的人喜歡分屍,就像有的人喜歡喝奶茶一樣。

這四點裏面最令人害怕的就是出於獵奇心理的分屍,在獵奇者眼中,人不再是人,而是滿足他們某種變態欲的工具。

獵奇者可以面帶微笑將屍體先分成五大塊,頭,左右上肢,左右下肢,然後通常會用高壓鍋處理頭部,軀幹剖開,將五臟六腑依次取出,排列整齊,剩餘部分用剔骨刀先切斷筋骨,將肉骨分離,再耐心切成薄片。間隙累了,會點一支煙,坐在昏黃的日光燈下,欣賞自己完成了一半的成果。

獵奇分屍殺人,通常還伴隨着食屍,食屍者一般都有很不錯的廚藝。

變成菜肴的屍體,更是一種藝術。

此案兇手的行為舉止非常接近於獵奇殺人者,可是從他嘗試細化切割屍體卻失敗這一點可以知道,他並不是獵奇者。

獵奇者是不會輕易放棄去創造屍體藝術的。

武海吐完了,裝作沒事人一樣又回到魏以銘身邊,臉上很高興。

“你怎麼滿頭大汗的。”

“我剛剛追嫌疑人去了。”

“嫌疑人?”

“門口有個人鬼鬼祟祟的,我看着他不像好人,就去把他抓來了!”

武海回頭喊:“請把他帶過來。”

進來兩個小警員,押着一個慌張驚恐的瘦弱男。

瘦弱男帶着一副黑框眼鏡,斯斯文文,有點懦弱的樣子,穿了一件褪色的藍白條紋短袖,和一條黑色褲子,腳上踩着一雙塑膠拖鞋。看樣子像是吃完晚飯出來散步消食。

魏以銘一看就覺得他不是兇手。能做出分屍炸屍的人是不會慌張驚恐的。

魏以銘問:“你為什麼會來這裏?”

“我看見這裏有警車。”

“這不是理由。”

“我女朋友在這裏上班,我怕是她出事了。”

“你女朋友叫何麗?”

“不是,我女朋友叫柯雲,三天前跟我吵架我就一直沒聯繫上她。今天她上晚班,怎麼她不在?”他往裏面走了兩步,想看一看,但是被武海拉住了。

“不許進去!”

魏以銘在筆記本上記下“柯雲”兩個字,然後問:“何麗你認不認識?”

“認識,不熟。送云云來上班的時候見過她,打過招呼。云云好像跟她關係不錯,兩個人經常一起出去逛街,但是她好像不太喜歡我。”

“好的,你把姓名電話留下就可以回去了。”

瘦弱男接來魏以銘的筆,在他的筆記本上寫下:李遙,159XXXX201X

“你們結婚了?”周金平突然問。

“沒有啊,我們都還是大學生,怎麼可能結婚呢!”

“哦。”

李遙走了之後,武海很不開心。他以為他這次能立大功,誰知道抓了個沒用的來。要知道如果能立大功,那就能直接跳過實習期成為真正的警察了!

“小武。”魏以銘喊了一聲。

“什麼事?”武海垂頭喪氣。

“有一件事交給你去做。去調查一下關於柯雲的一切事情。”

“好的!”他啪的一下敬了個禮。

油炸的左胳膊已經被封進袋子裏了。

“我還要回去做細緻的檢查才能得出更多信息,現在這個情況,什麼也沒法知道。”

“周老師,你剛剛的問題是什麼意思?”

“哪個問題?”

“你問他有沒有結婚。”

“哦,對了!你不問我都忘了。”他一拍腦袋,從桌上拿起一個小的膠袋,指着裏面的東西說,“這是從肢體無名指上取下來的。掃去麵包糠才看見的。”

魏以銘接過袋子,裏面裝着的是一枚白金戒指。雖然被油加熱過,但還是很閃亮,果然“真金不怕火煉”。

“結婚之後才會在左手無名指上帶戒指,他剛剛否認了結婚,那麼她就是跟別人結婚了。”周金平說。不得不說,他有時候太謙虛了,他也許就是被醫學耽誤掉的大偵探!

“你的意思是,柯雲就是被害者?”

“這個嘛,我現在還不知道,不過驗一下DNA就很容易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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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惡不赦[刑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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