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夢碎

第三章 夢碎

我的母親是中學數學老師,我的父親是一家工廠的技術員,他們的生活是嚴謹的。.

我還有一個弟弟,他小我三歲,名字叫吳勤義。

我們的家庭有勤勞的傳統。父親是做菜的好手,所以每天買菜做飯的事就由他承擔,我剛上小學那陣子,他還要天天接送我。母親呢,每天一有空就整理整理這裏,打掃打掃那裏,晚上要哄弟弟睡下了,才開始備課和批改作業。所以每天第一個起床的是父親,最後一個睡覺的是母親。我總覺得他們每天有做不完的家務。有一次,我問母親,為什麼每天都要拖一次地板?母親說:“這樣家才像一個家。”我不明白為什麼不能兩天或者三天拖一次地板,難道少拖兩次地板家就不像家了嗎?我不敢繼續追問,我怕挨罵。

為了培養我和弟弟從小愛勞動的習慣,我們年滿三歲的時候就要開始學做一些簡單的家務活。剛開始的時候因為有糖果的獎勵,我們干起活來特別賣力。等到糖果對我們失去了吸引力,我們干起活來就推三阻四,純粹是為了不挨罵,才老老實實把活幹完。這些都是后話了。

上小學的那一陣,我倒確實是勤勞過一段時間。人一旦勤勞慣了,突然讓他什麼也不幹,說不定還會生病。我那個班上,有幾個同學喜歡亂扔東西,他們的桌椅周圍經常有紙屑、鉛筆屑,我看慣了家裏乾淨的地板,見到這樣的情景很不舒服。終於有一次忍不住,將本來由值日生負責的事做了。事情巧得有些離譜,班主任袁老師剛好在這時走了進來。結果可想而知,袁老師在全班同學面前表揚了我,讓我沾沾自喜了好久。小雪也替我高興,看到她高興,我也就更高興了。只要能讓小雪高興,就是老師讓我值日一個月我都願意。

我和小雪嘛,還像幼兒園時那樣,一下課,我們就手牽着手一起玩兒。那時候的小孩子都以為自己已經長大了,一旦進了小學,就不再隨隨便便牽手,而是女孩子一堆,男孩子一堆,各玩各的。只有我和小雪是唯一的例外。剛開始大家還不怎麼在意,可是看我們從一年級一直牽手到二年級,就有人要說怪話了。

有一個小胖子——我已經忘記了他的名字——有一回跟在我們後面笑我們。他一邊用食指在臉上比劃,一邊大聲說:“羞啊羞,小雪要嫁給勤勇作新娘子嘍!”

小雪惱了,轉身就是一腳,罵道:“多嘴婆!”

誰也沒想到,就這麼輕輕一腳,小胖子就栽倒在地,居然放聲大哭起來。他的眼睛哭成了一條縫,兩隻胖乎乎的小手不停地擦着眼淚,那模樣實在滑稽。

周圍的同學們都圍過來看熱鬧。有幾個好事的還在那裏起鬨:“喔!被女孩子欺負嘍!”“喔!連女孩子都打不過嘍!”

我往前站了一步,預備等小胖子站起來反擊的時候保護小雪。

哪知小胖子太不爭氣,只是一個勁地哭,好不容易說出一句話卻是:“嗚……你打人……嗚……我要告老師……嗚……”這才慢慢站起來,連褲子上的塵土也不拍,嗚咽着走了。

“你快去告吧!”我沒有忘記諷刺他一句。

我打心眼裏讚賞小雪的舉動,她可不像有些女孩子,碰到這種事只會哭鼻子,白白被人欺負。

然而小胖子的話也讓我很受用,小雪將來會成為我的新娘,對我來說是理所當然的事。現在從小胖子嘴裏說出來,說明大家也認為我們是天生的一對。誰說不是呢!就連我們倆的姓也是成雙成對,我姓吳,她姓梅,一個是“無”,一個是“沒”,瞧,多般配!

我於是常常幻想小雪戴着紅蓋頭,坐着花轎的情景。那抬轎的轎夫還是陳志超呢!

——請原諒我的幼稚,那時候的我還真沒見過一場真正的婚禮,所有關於婚禮的知識全來自幼兒園老師講的“抬花轎”、“拜天地”。

但是事情往往不按你想像的來,要是那樣的話,世界上也就沒有“痛苦”這個詞了。

三年級開學的那一天,我發現小雪不見了。

我快要急瘋了。

直到班主任在課堂宣佈:因為小雪的爸爸調動工作,所以她也跟着轉學了。

事情就發生在那個暑假。

我那天直想哭鼻子,但在同學們面前我不敢哭,強忍着回到家裏,就立刻鑽進被窩蒙上頭。

除了哭,我還能做什麼呢?小雪走了,沒有跟我告別,也沒有留下一件能讓我想念她的東西。

為什麼?

為什麼她不讓他的父親別調動?

為什麼她不能等開學了以後再調動?那樣我們也可以見上一面啊。

為什麼小雪不來向我道別?我們不是形影不離的一對嗎?

當時我怎麼也想不明白。但現在我想明白了。一個孩子怎麼有能力左右她的父母呢?小雪一定也急着把這件事告訴我,可是她不知道我的家在哪裏,又怎麼告訴我呢?打電話嗎?那時候電話可是個奢侈品,只有校長和廠長的案頭才擺放着珍貴的電話。寫信嗎?那種離別的千言萬語叫一個才二年級沒學過寫信的孩子如何表述呢?

我曾經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可一眨眼就變成了世界上最不幸的人。蜻蜓在天空自由自在地飛舞,大雨一來,就立刻無影無蹤。誰又能預料到什麼時候下雨呢?

小雪一定是和我一樣痛苦吧?她能夠承受這種痛苦嗎?我雖然是一個男子漢,但是我承受不了。

知道小雪轉學的第二天,我就傷心地告訴媽媽:“媽媽,小雪轉學走了。”

媽媽說:“哦。”

我又去告訴爸爸:“爸爸,小雪轉學走了。”

爸爸問:“小雪是誰?”

我明白了,大人的世界不是我們能理解的,我們的世界大人也不會理解。

我只有用被子矇著頭,自己傷心了。

這麼一來二去,我開始喜歡睡那種別人稱之為“懶覺”的覺了。這種覺讓我想明白了很多事情。人世的傷心、生命的苦難、心靈的眼淚我體驗了,我品嘗了。這就足夠了。

我再也見不到我的小雪了!

她走了,但不是什麼東西都沒留下。她給我留下了一個很美的,但是破碎的夢。這個夢永遠珍藏在我的內心深處,是我心靈的天堂。它能在我飽受挫折后給我撫慰,它能在我不被人理解時給我力量。

小雪走後,我的脾氣變壞了。在學校里我經常和人打架,回到家裏,如果弟弟來煩我,我就給他一個耳光讓他哭,為此我沒有少挨揍。

終於班主任袁老師利用星期天來家訪了。不巧得很,爸爸媽媽帶弟弟去看病了,只有我一個人在家。

尤其不巧的,是我正在幹壞事。

前兩天老師剛講了王羲之練字的故事,我聽了很不服氣。我想,像王羲之這麼練字,又費時,又費力,如果我肯練字,一定比他好多了。

正好爸爸媽媽都不在家,那就任由我大鬧天宮了。王羲之的字太小氣,用的毛筆也是細細小小,我得找一把什麼筆來勝過他。

我的目光凝固在了媽媽放在牆角的那根比我還高一米的拖把上,就是它了!

用墨汁是不行的,那會留下作案的痕迹,還是用清水吧,反正我又不寫給別人看。

於是我提了小半桶清水放在客廳里,捲起袖子準備大幹一場。

十年以後,當我看見有書法家提着一根沾滿墨汁的拖把,在一張大白布上跑來跑去的時候,就不由得佩服起自己有先見之明了。

就在我剛剛寫完“人”字的一撇的時候,敲門聲響了,然後是袁老師的聲音:“有人在家嗎?”

我立刻慌了手腳。

那時候我們住的是平房,大門通常是不關的,袁老師見沒人應聲,就走了進來。我連銷贓滅跡的時間都沒有!

“勤勇,你在幹什麼?”袁老師一眼就看見了我。

我紅着臉,低着頭,不敢說話。心想:“糟了!今晚小**要開花了!”

“爸爸媽媽呢?”袁老師問。

我如實說了。

袁老師突然伸出手,摸着我的頭說:“勤勇真乖呀,這麼小就懂得幫家裏做家務了。”

我瞪大了眼睛,不明白老師在說什麼。

袁老師從我手中接過拖把說:“老師來幫你吧。”然後傻乎乎地把我家的地板拖得一乾二淨!

拖完地板,爸爸媽媽還沒有回來,袁老師就先走了,臨走的時候,還不忘誇獎我幾句。

第二天,袁老師就在班上表揚了我,並以我為榜樣,批評了兩位做衛生偷懶的同學。從此我得到了“勤快”的好名聲。我試圖向大家解釋事情的真相,可是又被戴上了一頂“謙虛”的帽子。我十分氣苦,為什麼我說真話都沒有人相信呢?

不久后,我當上了班長。一方面是因為我的“勤快”,另一方面,我想,是他們想安撫我,讓我不再調皮搗蛋。

管他呢!反正我當上了班長!這很能滿足我的虛榮心。

我自命不凡了好一陣。可是不久就發現了這一塊麵包的代價:帶頭勞動、更加循規蹈矩和做更多的班級工作——全都是為了維護我這“勤快”的好名聲。

不行,我得把這種損失補回來!很快我就想出了辦法。

因為有爸爸媽媽對我的超前教育,我在二年級的時候已經會做五年級的數學題,而且能認識很多字了。所以老師講課,我是可聽可不聽。他們佈置的作業我都會做,實在沒有必要把時間浪費在這個上面。但是作業不做又不行,老師會批評,爸爸媽媽也會罵。

我想到了陳志超。前面說過了,這小子是我從幼兒園到高中的死黨。在小學的時候,他長得白白凈凈,不怎麼愛說話,但是學習成績很好。最妙的是他寫的字一筆一劃很端正,和我的字差不太遠。於是我就讓他幫我做作業,做完以後署上我的大名。作為報酬,我送他我親手做的彈弓、笛子、鋼絲手槍,有時還利用班長的職權讓他少做幾次衛生。反正每次考試我的成績總是名列前茅,也就沒有人懷疑我們。

這一來,我就有很多時間倒騰各種小玩藝了。女孩子們踢的毽子、跳的皮筋,男孩子們吹的笛子、玩的手槍,有很多都是我的傑作。總之,別人會的我都會,而且比他們做得更好;別人不會的我也會,而且常常能別出心裁,玩出許多花樣。有時侯我們玩得忘乎所以,在上課的時候也拔出鋼絲手槍來對射,被老師沒收了。但很快我們又在老師孩子的手中發現了這些罰沒物資。

我還喜歡畫畫。別的同學喜歡畫太陽、月亮、森林、草地、小鳥、小兔……我就只畫小雪。畫她的小辮、畫她的大眼睛、畫她的一顰一笑、畫我心中的夢……我上課也畫,下課也畫,有時侯上課不留神,被老師逮個正着,老師就會讓我回答問題,但每次我都能找到正確的答案。老師也無可奈何。因為我是班長,學習成績又好,老師們也就寵着我。如果我做得太過火,他們就會把我抓到辦公室批評幾句,我老老實實地低頭認錯,轉而央求他們不要在家長面前告我的狀。於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一點都不用擔心。

我的畫技也在一天天提高,到小學快畢業的時候,我已經能夠用一支鉛筆在五分鐘內畫出小雪的全身像。我還無師自通地創造了一些新的畫法。比如在人物畫當中,眼睛、頭髮和手是最難畫的。其中眼睛是心靈的窗戶,畫得好,整幅畫就活了。可如果按正常的比例來畫眼睛,人物常常顯得不活潑,於是我嘗試着將睫毛畫長,將眼睛畫大,果然好看多了。十年後,當日本漫畫風靡中國的時候,我看見漫畫中的人物一個個都是大眼睛,我會心地笑了。

這一畫就是十幾年,一直畫到我結婚為止。我從這些畫稿中挑出比較成功的,小心地珍藏起來。後來數了一數,足有一千多張。

每當看到這些畫稿,我就常常想,小雪一定已經嫁人了吧?是哪個混蛋這麼有福氣呢?

我還想起了丁楚雲和肖婷婷,她們的倩影也時時出現在我的夢裏。奇怪的是,她們影像總是和小雪交織在一起,想到這一位,就會自然而然地想起另外兩位。就連我的妻子池若嬋也不例外,當初我之所以下決心追求她,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她笑起來像小雪!和小雪她們不同的是,我可以天天看見她,所以不用去想。但現在我們離婚了,我能夠阻止自己不去想她嗎?不能!

小雪啊小雪,你為什麼要這樣折磨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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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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