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五章 祭告天地
“好,上午10:00是個好時候,到時候借徐達狗頭祭本王的戰旗,隨後大軍開拔。你現在去把那些統兵將軍給本王叫進來,我要分配作戰任務。“
秦山領命而去,不久之後,這座站廳中就聚集了所有的將領這些都是龍魂軍中帶兵打仗的將領,平時這些作戰任務都是要靠他們去執行的。
“此戰,有白虎戰隊做先鋒,一路長驅直入深入戈壁。直接殺入匈奴王庭。”
“天龍戰隊一分為二,分左右兩路,進攻敵軍左右。而我自領中軍,跟誰玄武戰隊負責戰場指揮和後勤補給,目前最基本的作戰計劃就是如此,到時候若有特別情況我會另做命令,目前就按照這個計劃快快回去準備,等我拿下三顆狗頭祭旗,大軍隨即開拔。
這次行刑的地點被安排在了三陽城鬧市區。聽說今日要在此斬殺國賊三陽城中居民老早便起來了,紛紛聚集於市中心。
這天剛剛大亮,市中心就已經聚集了數萬人。這場面實在是太大了。其實這些普通民眾對於徐達他們不作為的事情也很是憤怒,特別是在知道因為他們的不抵抗行為,導致十多萬人因此而丟掉性命之後更是怨聲載道。怨氣衝天。
軍人保家衛國,守土開疆,這是軍人應該做的事情,也是他們的天職,可是這群傢伙在面對敵軍來襲的時候居然選擇不抵抗。首先想到的是自己跑路,導致十多萬人成為敵軍的刀下亡魂,這是何等令人憤怒的一件事情。
其實民眾也不要求他們能像龍魂軍那樣百戰百勝,但至少也得給他們爭取一些逃命的機會吧。他們只需要再多堅持一天秦長歌他們就到了,是這些傢伙為了自己活命,居然直接就拋棄了他們,他們的所作所為簡直比那些匈奴蠻子還要可惡的多。
此刻三陽城數萬居民聚在一起,摩肩接踵,群情激奮,這便是滔天民意。
民意不可違,既是民意讓他們死,那他們就非死不可。
9:30的時候,押送學打等人的囚車在天龍戰隊的護送之下。到達了市中心。
徐達和他手下的兩個副將,平時都是養尊處優,錦衣玉食光鮮亮麗的。不過此時在看他們,一個個披頭散髮狼狽不已。
而與此同時,秦長歌身披四爪金蟒戰袍,舉着尚方寶劍,立於戰車之,上,走在人群的最前。
清晨你的陽光照耀在他的身上,讓他整個人的身形顯得是那麼的高大。就像是傳說中渡了金身的佛陀一樣。又如同遠古戰神降臨世間,強大而不可冒犯。
“奸賊。”
“惡賊。”
“逆賊。”
這一路走來,城中百姓是夾到痛罵,更有人臭雞蛋潑臭狗屎的,反正是吧,徐達他們三人弄得狼狽不已。可能直接拿出了一顆又一顆的小石頭往他們的腦袋上砸。現在這幾個傢伙都被困在囚車之中,根本無法反抗,短短几分鐘之內就被砸的嗷嗷直叫,鼻青臉腫。
民眾的情緒沸騰到了頂點。
“王爺!”
“戰神大人!”
“請您下令殺了這幾個狗賊。為死去的十多萬同胞報仇。”
“對,殺了他們滅了匈奴,戰神大人天下無敵。”
“大人天下無敵。
民眾瘋狂的吶喊,看向秦長歌的眼神之中充滿了仰望和崇敬。在場,無論上到八九十歲的耄耋老者,又或者是三四歲,丫丫學語的孩童。那表情都是無比的狂熱。
要不是有天龍戰隊在努力的維持秩序,恐怕秦長歌早就已經被擋的無法前進了。
面對這些民眾的熱情,他也是招手示意,沒有什麼高冷的架子,還是那句話,民意不可違。既然萬民讓他剿滅惡賊,滅掉匈奴,那他就該當如此。
“徐達,楊千,宋萬,爾等面對匈奴大軍來時,一槍不放棄城而逃,害得我邊境數10萬同胞被屠,城池被侵佔,此等大罪形同叛國,當斬首示眾。
本王蒙大皇帝欽賜代天巡狩之權,准許先斬後奏,今日在此當著萬民的面,誅殺這三個逆賊,來人吶,吉時已到,斬立決,以頭祭旗,拔營進兵!
秦長歌站在戰車之.上,於萬民前高聲宣判。
很快就有劊子手拿來了一把鬼頭大刀,噴了一口烈酒,然後就架在了徐達的脖子上。雖說他足可以一槍子彈要了這三個傢伙的命,但是那樣必定會破壞他們的頭顱倒也不美觀,不如一刀斬了。倒也來的方便。
此時此刻,台下數萬民眾高聲歡呼。而就在秦長歌下了斷頭令,準備砍下這三顆狗頭的時候,不遠處突然傳來一聲高呼!
“刀下留人!”
隨後便看見幾人坐着一輛車飛速趕來。
為首的是個白面無須的中年人,剛才那句刀下留人就是他喊出來的。他飛快的下了車,然後手中舉着一塊令牌,不對應該說是一塊黑色的如同瓦片般的東西。
“太祖皇帝親賜之丹書鐵券在此,刀下留人。”
“王爺,您殺別人可以,但是此人是我家王爺的小舅子。現在我家王爺拿出世代傳承之丹書鐵券,太祖皇帝曾經有言,此物一出,不管是之前犯了什麼滔天大罪,一概既往不咎,所以還請王爺三思。
這個中年人是南王府的管,其實自從昨天晚上定南王就接到了消息,他迅速讓人把這東西拿來救他小舅子,看得出來定南王還是對徐達很器重的。
不過徐達的所作所為是天人共怒,他的手上還有十多萬冤魂在向他討債呢,如果就這麼輕輕鬆鬆的把它放了,秦長歌又該如何向萬民交待,又該如何向地下的冤魂交代?
所以此人他今天定斬不饒,哪怕就是違抗太祖爺的聖旨,哪怕就是被人扣上一個不尊聖旨的罪名,他也非殺不可。
在場的民眾都面色蒼白,議論紛紛。這可真叫無奈免死牌呀!這傢伙害死了那麼多人,可是到頭來卻因為這樣一塊小小的牌子逍遙法外。這不是無賴卻又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