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接下來的故事不錯
芥末龍蝦肉雖然有點上頭,不過總體而言還是不錯的,畢竟都是半成品,只要不胡來,素人和廚師弄出來的食物差別其實不大。
等消化完肚子裏的食物,碧咸又去二樓練了45分鐘。
訓練這種東西,貴在持之以恆,每天45分鐘的訓練看起來稀鬆平常,但關鍵在於日積月累。
偷懶一天,就比假想的競爭對手少訓練45分鐘。
除非賽事特別密集,或者身體不舒服,否則碧咸每天都會堅持練一會兒。
他很喜歡體驗克服乳酸堆積的感覺,因為每堅持一次,他都感覺到自己正在變強。
又是揮汗如雨的45分鐘。
浴室中,碧咸看着鏡子中那個肌肉線條清晰,維度增加,五官逐漸硬朗的男人。
這就是不管自己怎麼吃,體重都不漲的重要原因。
脂肪對一名足球運動員不會有多少幫助。
在碧咸心裏,一名出色的足球運動員需要同時具備出色的爆發力,出眾的平衡能力,敏銳的閱讀比賽能力和完美的基本功。
儘可能維持身體能力,不斷精進足球技術,這是他成為職業球員以來的兩大努力方向。
洗漱完畢,又補充了一些水分,碧咸早早來到了頂層的卧室。
這是他的私人小天地,沒有他的允許,任何人都不許踏入這裏一步,這是他一直堅持的原則。
碧咸把墊子放在腰上,然後按動床頭櫃旁的按鈕,伴隨着一陣機械聲,正對床的衣櫃門突然打開,一台電視機旋即被推了出來。
這是他對卧室的最大改造,在他看來,經過一天的訓練,全身放鬆地躺在床上,在睡前看一會兒電視節目是一件很愜意的事。
遺憾的是,今天的電視節目沒什麼看頭,完全提不起興趣。
碧咸索性關掉電視,在牆邊的小書櫃隨意挑一本書作為睡前閱讀工具。
嗯?我什麼時候把這本書拿上來了......
碧咸在小書櫃發現了球迷送他的那本名叫《我的立場》的黑色硬皮書。
說實話,這本書的開頭並沒有抓住他。
那個有些尷尬的扉頁怎麼看都覺得做作,而且第一個章節的閱讀體驗也不怎麼樣。
在這個有些暗黑,多多少少帶些粉刺意味的故事裏,自己拖家帶口,在記者的圍追堵截中前往皇馬俱樂部接受轉會前的體檢。
讓人難以置信的內容還在後面,皇馬在他們的付費頻道直播了體檢全過程。
更尷尬的是,自己經過那一通折磨,還要在皇馬的場館裏,假笑着告訴2000名買票進場的球迷:“皇馬是全世界最偉大的俱樂部,我很榮幸能來到這傢俱樂部,我一直愛皇馬,我們將共同走向輝煌......”
別開玩笑了,全世界都知道我從小就愛曼聯,哪怕轉會皇馬也只是因為工作需要。
那個故事裏,碧咸被要求親吻皇馬隊徽,然後在2000名圍觀自己的球迷面前像個兒童一樣連續顛球,接着把足球踢起來,然後用腦門控制住。
碧咸覺得自己簡直就是一隻馬戲團里進行顛球表演的猴子,之所以那麼做,完全是因為有人花錢買票了。
不過他還是想要再給這本書一次機會,可以看得出來,這個匿名球迷為了這本書花了不少功夫,光看紙的質量就不便宜。
他決定繼續讀下去,前提是後面的故事不會特別噁心。
讓碧咸意想不到的是,從第二個章節開始,故事變得趣味橫生。
第二個章節的名字叫《花圃殺手》,從名字就能看出故事的主要內容是自己的童年趣事。
球迷依舊使用了第一人稱,讓碧咸沒想到的是,這個章節寫得極為細緻,自己3歲到9歲的故事躍然紙上。
那天在狗薔薇前的回憶又接上了。
10歲的時候算是自己足球生涯的轉折點,那一年自己的個頭猛躥了一截,在足球技術方面進步明顯,在倫敦東區憑藉著自己的“黃金右腳”踢到小朋友絕望,簡直是同齡人中的戰神。
那一年,近水樓台的西漢姆聯隊對自己興趣濃厚,邀請自己訓練了2到3次,算是給了自己未來一個保底。
當然,在10歲的年紀,說什麼都是扯淡。
要說真正的轉折,應該是11歲那年。
碧咸記得那年自己參加了一個選拔活動,成百上千的同齡小球員經過曼聯隊的層層篩選,最終只有4個幸運兒可以獲得前往巴塞隆拿觀看比賽的機會。
那次選拔對於自己至關重要,自己身在倫敦,完全不知道曼聯的球探會不會看到自己的比賽。
如果那天自己發揮不好,也許這輩子就和曼聯擦肩而過了。
碧咸一直到現在都清晰的記得決賽階段的情形。
那是一個還算陽光明媚的下午,曼聯隊和熱刺隊的比賽剛剛結束,自己和其他孩子就被帶到了老特拉福德球場的中央。
他記得當時球場上一共有4萬人,這種場合哪怕對於現在的自己都是大場面,可以想像當時自己有多緊張。
當主持人提到了自己的名字,並且說自己來自萊頓斯通時,所有熱刺球迷都歡呼了起來。
然後頑皮的主持人用擴音器告訴大家“大衛是一個瘋狂的曼聯球迷”,所有熱刺球迷都開始發出噓聲,而全場超過3萬曼聯球迷開始鼓掌。
那種感覺現在想起來都覺得爽。
同一年,曼聯隊邀請自己試訓,雖然熱刺隊表現得要更殷勤,但曼聯的吸引力顯然難以拒絕,尤其是他們來倫敦比賽的時候,俱樂部邀請自己到球場看球,並且在更衣室和曼聯隊一線球星見面的時候,自己的心意就定下來了。
12歲那年也很重要,那一年自己認識了弗格森,一個年富力強,時刻都充滿精力的蘇格蘭人。
13歲是具有歷史性的時刻,那年熱刺和曼聯同時向自己提供了合同。
熱刺離家更近,他們合同看起來也不錯,但是曼聯隊提出要和自己簽約時,熱刺就被自己拋到了九霄雲外。
碧咸記得那天自己穿着黑色夾克,帶着有曼聯隊徽的領帶,有些顫抖地拿起弗格森遞過來的鋼筆,在合同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
因為年齡太小,曼聯把自己留在倫敦訓練,14歲那年自己就跟着郡代表隊出國參加了比賽。
荷蘭的球員都不按套路出牌,而所有德國球員的踢球方式都很相似。
15歲那年......
碧咸帶着少年時期的美好回憶深深睡去,他夢見自己舉起了一座獎盃,身邊的隊友都在激動地跳來跳去。
這顯然是個好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