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4章 改變的希望
城市中心。
羅律師邊走邊想:“現在一切都結束了,去看陳檢察長那天,他最終沒有抓住我的手...人不會輕易的改變,即使有一天陳檢察長能出監獄,他也一定會變成一個更加可怕的怪物。
但是我看到了,我向他伸出手的時候,我看到了動搖的陳檢察長的眼神,有這個就足夠了。
總有一天人和世界,都能有改變的希望,這可能就是我最終還會選擇當律師的原因吧?”
一年以後。
旭律師飛快地換好衣服,跑到庭審現場,她像個真正的律師那樣,不再緊張不安,也不再縮脖恐懼:“原告被公司毫無理由地解僱了是吧?”
“沒錯。”
“那你跟我講講公司是怎麼對待你的吧?”旭律師問原告,對方是個同她一樣的大美女,緩緩說道:
“起初是從雞毛蒜皮的事情開始的,我當時以為只是單純地排擠我呢,結果公司把屬於我的假期全部給取消了。
我當時抗議了,但是他們變本加厲,還說招了新員工,硬生生的把我的辦公桌也挪走了。”
“把你的桌子挪到哪兒去了?”
“挪到凈水機旁邊了。”
“那大家來來往往都能看到了吧?”
“對啊,同事們都笑話我。”原告說完,旭律師看向審判席的位置說道:
“審判長,原告在過去的七年裏,一直非常努力地工作着,那麼原告現在突然被解僱的原因只有一個,很有可能是她請的育兒假。
其實我們華夏的法律有相關的規定,育兒假是所有員工的權利,即使是這樣,原告同樣被公司不正當解僱了。
那麼說來原告是不該生孩子的嗎?希望審判長給予公平的判決。”
庭審結束,一直用讚許的目光望着旭律師的李遠楠慢慢走到她身邊:“旭律師,你今天的辯護很精彩。”
“我就當你是在誇我了,企業要求和解,你覺得呢?”
李遠楠作為公司方的辯護律師,能誇自己的對手也算是大度了。
“如果條件合適,當然可以考慮了。”旭律師說完,急忙跑出去給羅律師打電話:
“羅律師,企業那邊現在要求和解了。”
羅律師的辦公室現在還在原來的地方,只是不再像以前那樣簡陋又沒有氣氛了:“和解?太好了,不用打官司到底了。”
“那我現在就去京州律所,羅律師你也出發吧。”
“旭律師你自己看着辦吧。”
“我自己可以嗎?你讓我來決定和解金額嗎?我做完了,你可不許像過去一樣訓我啊。”
京州律師事務所。
旭律師將和解協議遞給李遠楠,對方只是簡單看了看道:“好,就這麼定吧,旭律師,才一年多的時間,你就成了業界的老手了呢。”
“這都是羅律師的功勞,在他旁邊工作我什麼事都經歷過了。”
旭律師開心的樣子,反而讓李遠楠有些失落:“看起來你們在一起工作很有意思嘛,在有意思方面京州律所跟你們沒法比,你那邊的辦公室環境如何?”
“別提了,擁擠不堪,你也知道羅律師在那個地方超有名了,律師諮詢費都不要,大家知道是免費后,每天幾乎都是人滿為患。
甚至另一個城市的人聽說了,還大老遠地來到這裏找羅律師。”
羅律師辦公室。
此時的鐘敏已經懷孕了,而且肚子大的出奇,像是要到臨產期的樣子。
羅律師邊吃方便麵,邊奇怪地問她:“什麼?你要離婚?”
“對呀,羅律師,當時我要結婚的時候,你為什麼不攔着我啊?”鍾敏有點兒埋怨羅律師的意思。
“當時你們不是愛的死去活來嗎?還說為了孩子你們必須早點兒結婚。”
羅律師說完,鍾敏氣得臉紅成一片:“當時是我說的?看來我當時真是瘋魔了,實在沒法一起過了。”
“你們為啥吵架啊?真要離了,孩子怎麼辦?”
羅律師這樣問着,鍾敏氣憤地拍着自己的肚子:“當然得歸我了,這孩子是我生的。”
“那可不行,羅律師,離婚歸離婚,她肚子裏的孩子可得歸我。”張俊赫聽到這立馬跑出來搶還未出生的孩子。
兩個人在羅律師面前大吵了一架,結果鍾敏肚子一疼,說自己馬上生了,眾人急忙把她送往醫院。
路上旭律師笑笑:“你倆就別鬧騰了,有羅律師在,你倆哪有那麼容易離婚?哈哈”
“法律,並不是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對某些人是獨自一人承受的時間,而對另一些人...”
羅律師默默地對自己這樣說。
監獄。
“你還好吧兒子?”陳檢察長問前來看望他的徐景博。
“挺好的,爸爸,你在裏面可不能生病啊,有什麼需要隨時讓人打電話給我。”
徐景博眼裏含着淚,見憔悴的父親漸漸地消瘦,無比心疼。
“對某些人來說,就是一個痛苦的等待,而對於另一些人來說,他們在監獄裏,也會找到一個律師管家,當然,這要付給對方高昂的律師費。”
羅律師說的痛苦的等待,當然指的是遵規守紀的徐景博。
而同樣在監獄裏的唐乾,卻花了高昂的費用聘請趙越律師為他的管家律師,他可以律師的身份頻繁地去探監,跟唐乾天南海北的聊天,還不時地給他輸送新的養料......。
庭審現場。
“對被告李亮亮,申請有期徒刑一年。”徐景博檢察官說完,審判長看向羅律師的位置:
“被告辯護律師,請你做最後的陳述。”
羅律師站起來,為一個偷了八百元糖果和點心的老太太辯護。
“尊敬的審判長,被告李亮亮因為犯了偷竊罪來到這裏,被告在小區的超市偷了糖果和點心,這些東西的價格也就是八百元左右。
為了這八百元,超市的老闆把被告交給了警署,警署因其不是初犯,又交給了檢方。
被告總共三次,偷了超市同樣的糖果和點心,目前為止所偷竊的東西的總額是二千四百元左右。
作為參考,偷的這些東西的批發價是二千四百元的一半,即一千二百元。
被告因為這一千二百元,現在被關押在拘留所,偷了東西是她的錯,但是......”
很多人都知道羅健翔律師在業界的原則,如果無辜的人被冤枉,不管是多麼小的案子,哪怕是不給代理律師費,他也會接下這個案子,為其辯護!
就像他常說的那樣:“我一見到無辜的人,就不能坐視不理!”
“...這位老人是因為餓了才犯的罪,這樣把她拘留起來,不太妥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