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人物篇外篇 篇外之魅影(上)
我,魅影,本名叫花子瀟,出身於商賈之家。在我六歲的時候,與父母一起去外祖父家為他祝壽,沒想到路遇劫匪,不但截貨而且殺了我父母和家丁共十人。當時的我身重兩刀,昏死過去,僥倖存活。
我被一對好心的中年夫婦救起,他們悉心照顧,我銘感於心。等傷好后,我拜別兩位救命恩人,一心想回家后重重酬謝這對夫妻,我衷心希望這對好心人能幸福長壽。
等我趕回家,才知道一切都變了。我的外祖父聽到我和父母的死訊,悲憤之極,沒幾天就離開人世。而我那些親戚為了搶奪我家財產,斗得昏天黑地。我的出現,阻礙了他們的發財夢,於是這些惡毒的親戚竟然聯手,想要殺害我,多虧管家以死搭救,方才逃脫一難。
從此,我流落街頭,我也曾找過那些平日時常登門的親朋好友,但他們都避而不見。我無語問蒼天,為什麼老天待我如此之薄!
我苟延殘喘了幾個月。有天,偶遇一位帶面具的男子,他溫和地對我說,要收我做徒弟,說我骨骼新奇,是個練武的材料,要我跟他走。我好高興,終於再次碰到好心人了,我憧憬着未來,卻沒有想到的是,等待我的卻是殘酷的煉獄生活。
是的,煉獄生活!我被帶到一個神秘的地方,那裏有很多和我差不多年齡的男孩子,他們大多目光獃滯,臉上毫無表情。帶我來此的那名男子收起溫和的假面具,冷酷地看着我,對我說,這裏是訓練殺手的地方,只有強者才能生存,若我想活下去,只有比任何人都強,否則只能死在這裏。
我好害怕!從小受父母寵愛的我,一連遭受如此多的無情打擊,一個六歲的孩子怎麼能經受的起。
但現實是殘酷的,在這裏每天面對的是血腥以死亡,它讓人絕望,使人麻木。我為了生存下去,拚命練功,在一次次的比試中,殺死那些和我吃住在一起的人。我開始變得越來越沉悶,話語越來越少,我不想和任何人有過多的接觸,那會使我心軟,會給我帶來死亡。
日子一天天就這麼過去了。三年後,我還活着,連我自己都認為是個奇迹。
有一天,我感覺身體不適,害怕自己生病。在這裏的人是沒有生病資格的,尤其是趕上每半月的比試,那將面臨的只有死亡。我極力掩飾,如往常一樣練功。到了晚上,我發起高燒,渾身冷得發抖,只有蜷在被子裏儘力汲取那絲少得可憐的溫暖。忽然,我感覺身上的重量加大,探出頭一看,是一個名叫李明勝的男孩子,將自己的被子讓給了我。我沒有言語,蜷回被子裏面,但頓覺溫暖了許多,感覺到自己一顆已經冰封的心再次火熱起來。
從那次,我和李明勝成了好友,我們互相扶持,互相照顧,一起度過了一段還算美好的時光。
半年後,有個企圖逃跑的男孩子被抓回,受到了嚴厲的懲罰,沒多久就死了。上面傳出話來,以後誰要是檢舉逃跑者,無需比試可以直接晉級。
此事過後的一個月,李明勝和我都面臨著即將到來的晉級,那是最為殘酷的考驗,誰都不知道自己能否活下去。為此我心中時常忐忑不安,同時,我也看出李明勝的恐懼和心慌。
晉級的前三天,李明勝悄悄和我商量,與其在這裏等死,還不如逃出去。我好猶豫,上回的那男孩子的事至今還讓我歷歷在目。但在李的反覆勸說下,我終於被他說服。也對!留在這裏早晚也是死,逃出去還能有一線生機,更何況能和自己唯一的好友共生死,也值得了。
第二天晚,我們決定分開行動,以免被他們一網打盡。在李的掩護下,我先行離開,順利的逃出那地方。沒走多遠,我發現前方有一對夫妻在匆忙趕路,不時回頭往後看,好象有人在追他們。果然,他們沒走幾步,就被人追上。
我躲在暗處,開始時覺得那對夫妻面熟,後來認出,原來就是先前救過我的恩人。看到有人找他們麻煩,我立即出去將那人殺死。
在我的自我介紹下,那對夫妻終於認出了我,他們高興得不了。還沒等我們有時間敘舊,抓我的人就出現了。我趕忙讓他們離開,自己與這些人纏鬥在一起。
此時的我,經過三年多的日夜訓練,已初露鋒芒,三個人圍斗我,我仍未落下風。我一直在拖延時間,當我覺得那對夫妻可以逃離,自己正打算趁機溜走之時,忽然發現了身後有人向我扔過來兩樣東西,我避開一看,傻在那裏。那是兩顆頭顱,血淋淋的頭顱,一男一女,正是我的救命恩人,那對好心的夫妻。
我的血液瞬間冰冷,雙腿好似生根,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們,我好想放聲大哭,卻發現自己已然心痛到了極點,流不出一滴眼淚。
就這樣,我被他們帶回去了。一路上,我沒有掙扎,沒有反抗,只是獃獃地、麻木地看着前面。
等我回到那個地方,猛然發現李明勝和上頭的人在一起。初時我還以為李也同我一樣被抓回來,但聽到他們的對話,我明白了一切!李明勝,我最好也是唯一的朋友出賣了我,哈哈……只是為了晉級,為了能活下去,就不惜讓別人去死,這就是我的好朋友!
最終,我沒有死,因為我的能力讓上頭刮目相看。但親戚的無情、親朋好友的無義、那蒙面人的無信、那對夫妻的鮮血、李明勝的背叛,讓我不再信任任何人!經歷了種種,這個世界又有什麼人能值得我相信呢?從此,寧願冷血,寧願無情,寧願憤世嫉俗,也不願意再受到傷害!
從那一刻起,花子瀟消失了,世上多出個魅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