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第八章

自從有了《星空璀璨之夜》娛樂城KTV包廂的那段經歷之後,梅香在雨田心目中的地位便有了天翻地覆般的變化,以前的愛意已經蕩然無存,剩下的只有厭惡和鄙視!雨田根本無法容忍自己再繼續與她交往下去,甚至於無法容忍自己曾經與她同居四年這樣的既成事實。想當年,自己簡直是被暫時的利益和**沖昏了頭腦,居然會輕易地落入她的桃色陷阱!可是,事實畢竟是事實,就在那個女人的肚子裏,已經有了他范雨田的骨血,而且她已經決定要將那個孽種生下來!一旦那個孽種來到人世間,便是他范雨田與她之間存在性關係的鐵證!倘若她有朝一日將此秘密公佈於天下,他范雨田勢必將身敗名裂!勢必將成為別人茶餘飯後的談資和笑柄!

深思熟慮之後,雨田終於下定決心,他必須要將梅香這個害人精徹底掃除!

近一個階段,雨田與貝貝的關係飛速發展,幾乎達到了熾熱化的程度。林院長夫婦也十分喜歡雨田,他們認為,這個年輕人不但思維敏捷、才華出眾,而且對貝貝情深意重、體貼入微,因此,他們已經完全把他當成自己的准女婿看待。在林院長的心目中,雨田與貝貝的婚姻已經是勢在必然,而雨田明年拿到碩士學位后留在附屬醫院也理應是順理成章之事。

隨着雨田與貝貝之間關係的日漸親密,雨田逐漸發現,周圍人對他的態度也正在發生着微妙的變化。原先就認識他的人,現在對他更加熱情、更加親密了;而原先並不太熟識的人,現在對他也變得越來越恭敬了。雨田心知肚明,這完全是由於林院長的緣故。雨田堅信:只要緊緊地依附着林院長這株大樹,自己將來的遠大前程已無懸念!

林家在臨渝市東郊有一幢豪華別墅,林院長已經決定將那別墅當作女兒女婿的新房,近幾日,正在請裝潢公司進行設計、裝修。

擺在雨田前方的平步青雲之路已經鋪成,唯一的障礙就是那討厭的梅香!最最令雨田心煩意亂的便是梅香的身孕,她腹中的胎兒正在日漸長大!

雨田曾經想過,是不是應該向梅香提出斷絕關係,即使是將來給她一些補償也可以。三思之後,雨田認為此法不妥。他知道,梅香深愛着自己,並且她是一個將情感看得比生命還重的女人,在她的眼裏,雨田便是她的一切,她又怎麼能夠輕易捨棄呢?無論雨田提出什麼補償條件,她是寧死都不會答應分手的,因為在這個世界上,她什麼都不要,她只要雨田。因此,倘若雨田現在輕易提出分手,不但不可能達到目的,弄不好還會將梅香激怒,從而將事情鬧大而達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雨田清晰地記得,梅香最後一次來月經的日子應當是5月中旬,而現在已經進入8月下旬了,那胎兒或許已經開始成形。雨田非常明白,那胎兒正是他范家的骨血,那胎兒的血液應該具有與他范雨田相同的DNA!鐵證如山,豈容抵賴!倘若梅香一怒之下將這一切公諸於天下,他范雨田勢必將身敗名裂,後果不堪設想!

時不我待,已經到了必須下最後決心的時候了!雨田反覆思量道,只要能夠成功地掃除了這個障礙,自己的未來就應當是無限光明而不可限量的!

就在此時,梅香那溫婉嬌媚的形象重又出現在雨田的腦海中。是呀!梅香是那樣始終不渝地摯愛着自己,她對自己一直是那樣地溫存體貼,四年來對自己的照料可以說是無微不至,自己又怎麼能夠下得了手呢?

可是,娜娜那輕浮而淫蕩的舉動立刻出現在雨田的腦際。誰能夠知道,梅香每天在《鶯歌燕舞》夜總會裏是否幹着與娜娜相同的齷齪事情呢?那樣的事情與職業妓女又有什麼區別呢?誰又能夠知道,梅香究竟有沒有其他的相好呢?

況且,雨田必須重點考慮自己的未來和自己的前程。倘若現在自己因為婦人之仁而下不了手,自己的前程就將毀在這個女人手裏,而這個女人僅僅是一個夜總會小姐而已!

雨田突然想到了幾句所謂的古訓:當斷不斷,反受其亂!

雨田終於下了決心。他獨自咕噥了一句:無毒不丈夫!

可是,究竟採取什麼樣的方式將梅香除去才好呢?

無論採取什麼方式,都必須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必須切實保證自己永久性的安全!

雨田設想了種種殺死梅香的方式,但繼而又全都被他自己一一否決。

雨田首先想到的最簡單方法是,在梅香熟睡之際將她扼殺!

不行,法醫很輕易地就能夠發現扼殺的痕迹。被扼殺者的頸部可能留有扼殺者的指壓痕或是指甲痕,死者頸部也可能發現皮膚擦傷或挫傷。即使是採用毛巾或是其他比較柔軟的物質作為中介,死者顏面部的瘀血、發紺、腫脹等現象也會令法醫懷疑到機械性窒息的可能性。而最最明顯的徵兆便是所謂的玫瑰齒,那是由於死者頸部受到扼壓時頭部缺氧、因而牙齦粘膜毛細血管出血而浸染牙齒所致,死者牙齒的牙頸表面會出現玫瑰紅色,用酒精浸泡後會變得更為鮮紅。這種徵象,有經驗的法醫一看便知。

雨田也曾想到過其他幾種殺人方式,比如電擊、毒藥等等,但都被他一一否決,因為那些方法都會留下明顯的痕迹。電擊之後會在死者皮膚上留下明顯的電擊斑,而毒藥則更加容易在死者血液中檢查出來。只要將少量血液通過一定方法處理后,注入氣相色譜或是高效液相色譜,即使是極微量的毒藥也會在顯示器上形成波峰,刑偵專家只要將該波峰與標準品的波峰相對照,就能夠非常輕易地查明該毒藥的成分。

還有一個方法:就是把梅香帶到郊外的某處,冷不防地將她推到水裏溺死。可是,梅香善於游泳,是不會輕易被淹死的。那麼,能不能將她先處死,然後再拋入水中呢?那樣就可以製造出溺水身亡的假象。但是,那樣做也是行不通的,因為,要判斷一具屍體是死後而被拋入水中、或是不慎落入水中溺水而亡,對於法醫來說並非難事,只要檢查一下死者的內臟情況就一目了然了。

綜上所述,以上幾種方法都會在屍體上留下明顯的致死痕迹,而根據這些致死痕迹,法醫就會判斷死者是由於他殺而亡。既然是他殺,雨田便會順理成章地成為首要犯罪嫌疑人,因為他曾經與死者同居四年,況且死者腹內的胎兒擁有與他相同的DNA!在這種情況下,他范雨田既有犯罪動機,也無法提供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據,他不是兇犯又是什麼呢?

那麼,能不能設計成一場事故呢?比如說,將梅香引誘到某個高樓頂層,乘其不備將她推下;或是在梅香外出時,駕車將她撞死。但在經過深思之後,雨田還是認為不妥,因為他仍然無法為自己提供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據,自己仍然會受到警方的懷疑。因此,這些方法都不是萬無一失的。

想來想去,雨田最後認為,最好是設法偽裝成梅香自殺身亡的假象。無論是採取什麼方式,比如毒藥、電擊、上吊、或是跳樓,只要是自殺,即使是法醫查明了死亡原因,也無法牽扯到別人。

但是,自殺必須存在自殺的原因,梅香好端端的,怎麼會突然自殺呢?而且,她懷孕的事情說不定還有別人知道,即使她因為未婚先孕而害羞、不曾告訴她家鄉的父老鄉親們,但至少她可能告訴她在《鶯歌燕舞》夜總會的小姐妹梅艷。雨田知道,梅香和梅艷的關係極為親密,她們倆曾在同一所公寓裏共住了兩年,幾乎到了無話不談的地步。因此,梅香辭去工作,專門在家保胎的事情梅艷十之**會知道的。既然是保胎,就應該打算將胎兒生下來,又怎麼會自殺身亡呢?這在邏輯上是說不通的。

以上各種方法都行不通,還有沒有其他的方法呢?難道就要聽之任之、讓那該死的胎兒降生下來?不行,絕對不行!雨田絞盡腦汁地苦思冥想着。他突然想出了一個辦法:讓梅香失蹤!

倘若梅香失蹤,即使法醫的本領再大,也無從入手呀!誰知道她是不是突然心血來潮、到別的什麼地方去謀發展了呢?既然沒有證據,誰又能夠貿然斷定她已經死亡了呢?倘若不能夠斷定她已經死亡,也就當然不存在所謂的兇手了。看來,這個辦法應該是最為穩妥的了!

雨田決定,首先必須設法殺死梅香,然後將她的屍體藏匿到一個永遠沒有人知道的秘密地方。而其客觀結果便是,梅香失蹤了!

可是,要藏匿一具屍體並非易事。

雨田首先想到的方法是,將梅香的屍體拋到幾百公里以外的某個荒郊野外。但是,倘若梅香的任何一個親友因為無法聯繫到梅香而報警,警方就可能向各地公安系統發出協查通報。即使是雨田將那屍體埋入土內,也無法確保那屍體日後不會被人發現。即使是時隔一年甚至於兩年,屍體骨髓中的DNA也不會損毀,警方會通過DNA檢驗來查明死者身份。況且,由於梅香腹中的胎兒已經成形,其骨骼也應該已經出現,即使是胎兒的**已經腐爛,其骨髓中的DNA也不會損毀,如果法醫進一步進行屍檢而得悉死者是一名孕婦,那麼,最大的犯罪嫌疑人便應該是胎兒的父親。如此一來,我范雨田豈不是在劫難逃?

那麼,能不能採取毀屍滅跡的方法呢?比如,將梅香置於某個車輛之中,然後造成車毀人亡、繼而被燒死的假象。

可是,即使是因車禍而被燒死,骨髓里的DNA仍不會損毀,依然能夠查明死者身份。而最令雨田無奈的是,倘若採用人為車禍的辦法,他如何才能夠提供自己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明呢?

雨田將眉頭緊緊皺起,繼續苦思冥想着:這個世界上是否存在着一種十全十美的方法,既能夠令某個人失蹤、又不會留下任何痕迹呢?

自從有了《星空璀璨之夜》娛樂城KTV包廂的那段經歷之後,梅香在雨田心目中的地位便有了天翻地覆般的變化,以前的愛意已經蕩然無存,剩下的只有厭惡和鄙視!雨田根本無法容忍自己再繼續與她交往下去,甚至於無法容忍自己曾經與她同居四年這樣的既成事實。想當年,自己簡直是被暫時的利益和**沖昏了頭腦,居然會輕易地落入她的桃色陷阱!可是,事實畢竟是事實,就在那個女人的肚子裏,已經有了他范雨田的骨血,而且她已經決定要將那個孽種生下來!一旦那個孽種來到人世間,便是他范雨田與她之間存在性關係的鐵證!倘若她有朝一日將此秘密公佈於天下,他范雨田勢必將身敗名裂!勢必將成為別人茶餘飯後的談資和笑柄!

深思熟慮之後,雨田終於下定決心,他必須要將梅香這個害人精徹底掃除!

近一個階段,雨田與貝貝的關係飛速發展,幾乎達到了熾熱化的程度。林院長夫婦也十分喜歡雨田,他們認為,這個年輕人不但思維敏捷、才華出眾,而且對貝貝情深意重、體貼入微,因此,他們已經完全把他當成自己的准女婿看待。在林院長的心目中,雨田與貝貝的婚姻已經是勢在必然,而雨田明年拿到碩士學位后留在附屬醫院也理應是順理成章之事。

隨着雨田與貝貝之間關係的日漸親密,雨田逐漸發現,周圍人對他的態度也正在發生着微妙的變化。原先就認識他的人,現在對他更加熱情、更加親密了;而原先並不太熟識的人,現在對他也變得越來越恭敬了。雨田心知肚明,這完全是由於林院長的緣故。雨田堅信:只要緊緊地依附着林院長這株大樹,自己將來的遠大前程已無懸念!

林家在臨渝市東郊有一幢豪華別墅,林院長已經決定將那別墅當作女兒女婿的新房,近幾日,正在請裝潢公司進行設計、裝修。

擺在雨田前方的平步青雲之路已經鋪成,唯一的障礙就是那討厭的梅香!最最令雨田心煩意亂的便是梅香的身孕,她腹中的胎兒正在日漸長大!

雨田曾經想過,是不是應該向梅香提出斷絕關係,即使是將來給她一些補償也可以。三思之後,雨田認為此法不妥。他知道,梅香深愛着自己,並且她是一個將情感看得比生命還重的女人,在她的眼裏,雨田便是她的一切,她又怎麼能夠輕易捨棄呢?無論雨田提出什麼補償條件,她是寧死都不會答應分手的,因為在這個世界上,她什麼都不要,她只要雨田。因此,倘若雨田現在輕易提出分手,不但不可能達到目的,弄不好還會將梅香激怒,從而將事情鬧大而達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雨田清晰地記得,梅香最後一次來月經的日子應當是5月中旬,而現在已經進入8月下旬了,那胎兒或許已經開始成形。雨田非常明白,那胎兒正是他范家的骨血,那胎兒的血液應該具有與他范雨田相同的DNA!鐵證如山,豈容抵賴!倘若梅香一怒之下將這一切公諸於天下,他范雨田勢必將身敗名裂,後果不堪設想!

時不我待,已經到了必須下最後決心的時候了!雨田反覆思量道,只要能夠成功地掃除了這個障礙,自己的未來就應當是無限光明而不可限量的!

就在此時,梅香那溫婉嬌媚的形象重又出現在雨田的腦海中。是呀!梅香是那樣始終不渝地摯愛着自己,她對自己一直是那樣地溫存體貼,四年來對自己的照料可以說是無微不至,自己又怎麼能夠下得了手呢?

可是,娜娜那輕浮而淫蕩的舉動立刻出現在雨田的腦際。誰能夠知道,梅香每天在《鶯歌燕舞》夜總會裏是否幹着與娜娜相同的齷齪事情呢?那樣的事情與職業妓女又有什麼區別呢?誰又能夠知道,梅香究竟有沒有其他的相好呢?

況且,雨田必須重點考慮自己的未來和自己的前程。倘若現在自己因為婦人之仁而下不了手,自己的前程就將毀在這個女人手裏,而這個女人僅僅是一個夜總會小姐而已!

雨田突然想到了幾句所謂的古訓:當斷不斷,反受其亂!

雨田終於下了決心。他獨自咕噥了一句:無毒不丈夫!

可是,究竟採取什麼樣的方式將梅香除去才好呢?

無論採取什麼方式,都必須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必須切實保證自己永久性的安全!

雨田設想了種種殺死梅香的方式,但繼而又全都被他自己一一否決。

雨田首先想到的最簡單方法是,在梅香熟睡之際將她扼殺!

不行,法醫很輕易地就能夠發現扼殺的痕迹。被扼殺者的頸部可能留有扼殺者的指壓痕或是指甲痕,死者頸部也可能發現皮膚擦傷或挫傷。即使是採用毛巾或是其他比較柔軟的物質作為中介,死者顏面部的瘀血、發紺、腫脹等現象也會令法醫懷疑到機械性窒息的可能性。而最最明顯的徵兆便是所謂的玫瑰齒,那是由於死者頸部受到扼壓時頭部缺氧、因而牙齦粘膜毛細血管出血而浸染牙齒所致,死者牙齒的牙頸表面會出現玫瑰紅色,用酒精浸泡後會變得更為鮮紅。這種徵象,有經驗的法醫一看便知。

雨田也曾想到過其他幾種殺人方式,比如電擊、毒藥等等,但都被他一一否決,因為那些方法都會留下明顯的痕迹。電擊之後會在死者皮膚上留下明顯的電擊斑,而毒藥則更加容易在死者血液中檢查出來。只要將少量血液通過一定方法處理后,注入氣相色譜或是高效液相色譜,即使是極微量的毒藥也會在顯示器上形成波峰,刑偵專家只要將該波峰與標準品的波峰相對照,就能夠非常輕易地查明該毒藥的成分。

還有一個方法:就是把梅香帶到郊外的某處,冷不防地將她推到水裏溺死。可是,梅香善於游泳,是不會輕易被淹死的。那麼,能不能將她先處死,然後再拋入水中呢?那樣就可以製造出溺水身亡的假象。但是,那樣做也是行不通的,因為,要判斷一具屍體是死後而被拋入水中、或是不慎落入水中溺水而亡,對於法醫來說並非難事,只要檢查一下死者的內臟情況就一目了然了。

綜上所述,以上幾種方法都會在屍體上留下明顯的致死痕迹,而根據這些致死痕迹,法醫就會判斷死者是由於他殺而亡。既然是他殺,雨田便會順理成章地成為首要犯罪嫌疑人,因為他曾經與死者同居四年,況且死者腹內的胎兒擁有與他相同的DNA!在這種情況下,他范雨田既有犯罪動機,也無法提供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據,他不是兇犯又是什麼呢?

那麼,能不能設計成一場事故呢?比如說,將梅香引誘到某個高樓頂層,乘其不備將她推下;或是在梅香外出時,駕車將她撞死。但在經過深思之後,雨田還是認為不妥,因為他仍然無法為自己提供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據,自己仍然會受到警方的懷疑。因此,這些方法都不是萬無一失的。

想來想去,雨田最後認為,最好是設法偽裝成梅香自殺身亡的假象。無論是採取什麼方式,比如毒藥、電擊、上吊、或是跳樓,只要是自殺,即使是法醫查明了死亡原因,也無法牽扯到別人。

但是,自殺必須存在自殺的原因,梅香好端端的,怎麼會突然自殺呢?而且,她懷孕的事情說不定還有別人知道,即使她因為未婚先孕而害羞、不曾告訴她家鄉的父老鄉親們,但至少她可能告訴她在《鶯歌燕舞》夜總會的小姐妹梅艷。雨田知道,梅香和梅艷的關係極為親密,她們倆曾在同一所公寓裏共住了兩年,幾乎到了無話不談的地步。因此,梅香辭去工作,專門在家保胎的事情梅艷十之**會知道的。既然是保胎,就應該打算將胎兒生下來,又怎麼會自殺身亡呢?這在邏輯上是說不通的。

以上各種方法都行不通,還有沒有其他的方法呢?難道就要聽之任之、讓那該死的胎兒降生下來?不行,絕對不行!雨田絞盡腦汁地苦思冥想着。他突然想出了一個辦法:讓梅香失蹤!

倘若梅香失蹤,即使法醫的本領再大,也無從入手呀!誰知道她是不是突然心血來潮、到別的什麼地方去謀發展了呢?既然沒有證據,誰又能夠貿然斷定她已經死亡了呢?倘若不能夠斷定她已經死亡,也就當然不存在所謂的兇手了。看來,這個辦法應該是最為穩妥的了!

雨田決定,首先必須設法殺死梅香,然後將她的屍體藏匿到一個永遠沒有人知道的秘密地方。而其客觀結果便是,梅香失蹤了!

可是,要藏匿一具屍體並非易事。

雨田首先想到的方法是,將梅香的屍體拋到幾百公里以外的某個荒郊野外。但是,倘若梅香的任何一個親友因為無法聯繫到梅香而報警,警方就可能向各地公安系統發出協查通報。即使是雨田將那屍體埋入土內,也無法確保那屍體日後不會被人發現。即使是時隔一年甚至於兩年,屍體骨髓中的DNA也不會損毀,警方會通過DNA檢驗來查明死者身份。況且,由於梅香腹中的胎兒已經成形,其骨骼也應該已經出現,即使是胎兒的**已經腐爛,其骨髓中的DNA也不會損毀,如果法醫進一步進行屍檢而得悉死者是一名孕婦,那麼,最大的犯罪嫌疑人便應該是胎兒的父親。如此一來,我范雨田豈不是在劫難逃?

那麼,能不能採取毀屍滅跡的方法呢?比如,將梅香置於某個車輛之中,然後造成車毀人亡、繼而被燒死的假象。

可是,即使是因車禍而被燒死,骨髓里的DNA仍不會損毀,依然能夠查明死者身份。而最令雨田無奈的是,倘若採用人為車禍的辦法,他如何才能夠提供自己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明呢?

雨田將眉頭緊緊皺起,繼續苦思冥想着:這個世界上是否存在着一種十全十美的方法,既能夠令某個人失蹤、又不會留下任何痕迹呢?

自從有了《星空璀璨之夜》娛樂城KTV包廂的那段經歷之後,梅香在雨田心目中的地位便有了天翻地覆般的變化,以前的愛意已經蕩然無存,剩下的只有厭惡和鄙視!雨田根本無法容忍自己再繼續與她交往下去,甚至於無法容忍自己曾經與她同居四年這樣的既成事實。想當年,自己簡直是被暫時的利益和**沖昏了頭腦,居然會輕易地落入她的桃色陷阱!可是,事實畢竟是事實,就在那個女人的肚子裏,已經有了他范雨田的骨血,而且她已經決定要將那個孽種生下來!一旦那個孽種來到人世間,便是他范雨田與她之間存在性關係的鐵證!倘若她有朝一日將此秘密公佈於天下,他范雨田勢必將身敗名裂!勢必將成為別人茶餘飯後的談資和笑柄!

深思熟慮之後,雨田終於下定決心,他必須要將梅香這個害人精徹底掃除!

近一個階段,雨田與貝貝的關係飛速發展,幾乎達到了熾熱化的程度。林院長夫婦也十分喜歡雨田,他們認為,這個年輕人不但思維敏捷、才華出眾,而且對貝貝情深意重、體貼入微,因此,他們已經完全把他當成自己的准女婿看待。在林院長的心目中,雨田與貝貝的婚姻已經是勢在必然,而雨田明年拿到碩士學位后留在附屬醫院也理應是順理成章之事。

隨着雨田與貝貝之間關係的日漸親密,雨田逐漸發現,周圍人對他的態度也正在發生着微妙的變化。原先就認識他的人,現在對他更加熱情、更加親密了;而原先並不太熟識的人,現在對他也變得越來越恭敬了。雨田心知肚明,這完全是由於林院長的緣故。雨田堅信:只要緊緊地依附着林院長這株大樹,自己將來的遠大前程已無懸念!

林家在臨渝市東郊有一幢豪華別墅,林院長已經決定將那別墅當作女兒女婿的新房,近幾日,正在請裝潢公司進行設計、裝修。

擺在雨田前方的平步青雲之路已經鋪成,唯一的障礙就是那討厭的梅香!最最令雨田心煩意亂的便是梅香的身孕,她腹中的胎兒正在日漸長大!

雨田曾經想過,是不是應該向梅香提出斷絕關係,即使是將來給她一些補償也可以。三思之後,雨田認為此法不妥。他知道,梅香深愛着自己,並且她是一個將情感看得比生命還重的女人,在她的眼裏,雨田便是她的一切,她又怎麼能夠輕易捨棄呢?無論雨田提出什麼補償條件,她是寧死都不會答應分手的,因為在這個世界上,她什麼都不要,她只要雨田。因此,倘若雨田現在輕易提出分手,不但不可能達到目的,弄不好還會將梅香激怒,從而將事情鬧大而達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雨田清晰地記得,梅香最後一次來月經的日子應當是5月中旬,而現在已經進入8月下旬了,那胎兒或許已經開始成形。雨田非常明白,那胎兒正是他范家的骨血,那胎兒的血液應該具有與他范雨田相同的DNA!鐵證如山,豈容抵賴!倘若梅香一怒之下將這一切公諸於天下,他范雨田勢必將身敗名裂,後果不堪設想!

時不我待,已經到了必須下最後決心的時候了!雨田反覆思量道,只要能夠成功地掃除了這個障礙,自己的未來就應當是無限光明而不可限量的!

就在此時,梅香那溫婉嬌媚的形象重又出現在雨田的腦海中。是呀!梅香是那樣始終不渝地摯愛着自己,她對自己一直是那樣地溫存體貼,四年來對自己的照料可以說是無微不至,自己又怎麼能夠下得了手呢?

可是,娜娜那輕浮而淫蕩的舉動立刻出現在雨田的腦際。誰能夠知道,梅香每天在《鶯歌燕舞》夜總會裏是否幹着與娜娜相同的齷齪事情呢?那樣的事情與職業妓女又有什麼區別呢?誰又能夠知道,梅香究竟有沒有其他的相好呢?

況且,雨田必須重點考慮自己的未來和自己的前程。倘若現在自己因為婦人之仁而下不了手,自己的前程就將毀在這個女人手裏,而這個女人僅僅是一個夜總會小姐而已!

雨田突然想到了幾句所謂的古訓:當斷不斷,反受其亂!

雨田終於下了決心。他獨自咕噥了一句:無毒不丈夫!

可是,究竟採取什麼樣的方式將梅香除去才好呢?

無論採取什麼方式,都必須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必須切實保證自己永久性的安全!

雨田設想了種種殺死梅香的方式,但繼而又全都被他自己一一否決。

雨田首先想到的最簡單方法是,在梅香熟睡之際將她扼殺!

不行,法醫很輕易地就能夠發現扼殺的痕迹。被扼殺者的頸部可能留有扼殺者的指壓痕或是指甲痕,死者頸部也可能發現皮膚擦傷或挫傷。即使是採用毛巾或是其他比較柔軟的物質作為中介,死者顏面部的瘀血、發紺、腫脹等現象也會令法醫懷疑到機械性窒息的可能性。而最最明顯的徵兆便是所謂的玫瑰齒,那是由於死者頸部受到扼壓時頭部缺氧、因而牙齦粘膜毛細血管出血而浸染牙齒所致,死者牙齒的牙頸表面會出現玫瑰紅色,用酒精浸泡後會變得更為鮮紅。這種徵象,有經驗的法醫一看便知。

雨田也曾想到過其他幾種殺人方式,比如電擊、毒藥等等,但都被他一一否決,因為那些方法都會留下明顯的痕迹。電擊之後會在死者皮膚上留下明顯的電擊斑,而毒藥則更加容易在死者血液中檢查出來。只要將少量血液通過一定方法處理后,注入氣相色譜或是高效液相色譜,即使是極微量的毒藥也會在顯示器上形成波峰,刑偵專家只要將該波峰與標準品的波峰相對照,就能夠非常輕易地查明該毒藥的成分。

還有一個方法:就是把梅香帶到郊外的某處,冷不防地將她推到水裏溺死。可是,梅香善於游泳,是不會輕易被淹死的。那麼,能不能將她先處死,然後再拋入水中呢?那樣就可以製造出溺水身亡的假象。但是,那樣做也是行不通的,因為,要判斷一具屍體是死後而被拋入水中、或是不慎落入水中溺水而亡,對於法醫來說並非難事,只要檢查一下死者的內臟情況就一目了然了。

綜上所述,以上幾種方法都會在屍體上留下明顯的致死痕迹,而根據這些致死痕迹,法醫就會判斷死者是由於他殺而亡。既然是他殺,雨田便會順理成章地成為首要犯罪嫌疑人,因為他曾經與死者同居四年,況且死者腹內的胎兒擁有與他相同的DNA!在這種情況下,他范雨田既有犯罪動機,也無法提供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據,他不是兇犯又是什麼呢?

那麼,能不能設計成一場事故呢?比如說,將梅香引誘到某個高樓頂層,乘其不備將她推下;或是在梅香外出時,駕車將她撞死。但在經過深思之後,雨田還是認為不妥,因為他仍然無法為自己提供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據,自己仍然會受到警方的懷疑。因此,這些方法都不是萬無一失的。

想來想去,雨田最後認為,最好是設法偽裝成梅香自殺身亡的假象。無論是採取什麼方式,比如毒藥、電擊、上吊、或是跳樓,只要是自殺,即使是法醫查明了死亡原因,也無法牽扯到別人。

但是,自殺必須存在自殺的原因,梅香好端端的,怎麼會突然自殺呢?而且,她懷孕的事情說不定還有別人知道,即使她因為未婚先孕而害羞、不曾告訴她家鄉的父老鄉親們,但至少她可能告訴她在《鶯歌燕舞》夜總會的小姐妹梅艷。雨田知道,梅香和梅艷的關係極為親密,她們倆曾在同一所公寓裏共住了兩年,幾乎到了無話不談的地步。因此,梅香辭去工作,專門在家保胎的事情梅艷十之**會知道的。既然是保胎,就應該打算將胎兒生下來,又怎麼會自殺身亡呢?這在邏輯上是說不通的。

以上各種方法都行不通,還有沒有其他的方法呢?難道就要聽之任之、讓那該死的胎兒降生下來?不行,絕對不行!雨田絞盡腦汁地苦思冥想着。他突然想出了一個辦法:讓梅香失蹤!

倘若梅香失蹤,即使法醫的本領再大,也無從入手呀!誰知道她是不是突然心血來潮、到別的什麼地方去謀發展了呢?既然沒有證據,誰又能夠貿然斷定她已經死亡了呢?倘若不能夠斷定她已經死亡,也就當然不存在所謂的兇手了。看來,這個辦法應該是最為穩妥的了!

雨田決定,首先必須設法殺死梅香,然後將她的屍體藏匿到一個永遠沒有人知道的秘密地方。而其客觀結果便是,梅香失蹤了!

可是,要藏匿一具屍體並非易事。

雨田首先想到的方法是,將梅香的屍體拋到幾百公里以外的某個荒郊野外。但是,倘若梅香的任何一個親友因為無法聯繫到梅香而報警,警方就可能向各地公安系統發出協查通報。即使是雨田將那屍體埋入土內,也無法確保那屍體日後不會被人發現。即使是時隔一年甚至於兩年,屍體骨髓中的DNA也不會損毀,警方會通過DNA檢驗來查明死者身份。況且,由於梅香腹中的胎兒已經成形,其骨骼也應該已經出現,即使是胎兒的**已經腐爛,其骨髓中的DNA也不會損毀,如果法醫進一步進行屍檢而得悉死者是一名孕婦,那麼,最大的犯罪嫌疑人便應該是胎兒的父親。如此一來,我范雨田豈不是在劫難逃?

那麼,能不能採取毀屍滅跡的方法呢?比如,將梅香置於某個車輛之中,然後造成車毀人亡、繼而被燒死的假象。

可是,即使是因車禍而被燒死,骨髓里的DNA仍不會損毀,依然能夠查明死者身份。而最令雨田無奈的是,倘若採用人為車禍的辦法,他如何才能夠提供自己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明呢?

雨田將眉頭緊緊皺起,繼續苦思冥想着:這個世界上是否存在着一種十全十美的方法,既能夠令某個人失蹤、又不會留下任何痕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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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明探案:殘花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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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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