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范雨田被拘留了。
但是,他這次之所以被警方拘留,其名義上的罪名是非法入室偷竊或搶劫,而不是因為謀殺了梅香!因為,警方至今尚未找到任何確鑿的證據可以直接證明:解剖教研室日前送往火葬場火化的那具119號屍體標本就是梅香。
兩天前,陳子明從北京回到臨渝后,立即聽取了趙天成與李毅然的彙報。陳子明經過認真思考後認為,雖然梅艷的證詞令人聯想到范雨田的殺人動機,李玉蓉的證詞令人聯想到那具127號屍體標本很可能就是她的堂姐梅香。除此之外,銀行的監控錄像也表明,范雨田的確曾向劉守元支付過20萬元人民幣。而在李毅然和李玉蓉私自夜闖醫學院的解剖教研室后,119號屍體標本就立即被匆匆送往火葬場進行火化,這似乎可以從側面印證了范雨田和劉守元的做賊心虛。以上這一切全都令人猜測到,原先的那具127號屍體標本、也就是後來被火化的119號屍體標本就是梅香!然而,這個所謂的結論卻僅僅是停留在猜測的層次,因為,至今為止警方尚未曾掌握任何確鑿而直接的證據可以證明,那具被焚毀的119號屍體標本就是梅香。
為了引蛇出洞,陳子明於兩天前設計了所謂的‘人造關節’事件。其實,圍繞人造關節事件的所有事情全都是人為設計的。因為,梅香根本就不曾安裝過任何的人造關節。倘若那具被焚毀的119號屍體標本真的就是梅香,那麼,在它被火化后,應該是什麼也不曾留下。
其實,被送往解剖教研室的那個人造關節實際上是陳子明從警察學院的法醫教研室臨時借來的,那位所謂的火葬場職員也只是李毅然的一位同事,而在梅艷公寓的寫字枱抽屜里的那本梅香的病歷也只不過是李毅然臨時製作的,所有這一切的目的無非是讓范雨田儘快暴露出自己的真面目。
現在,毒蛇果然出洞了!
雖然范雨田盜取梅香病歷的行動立刻會令人聯想到:那具被焚毀的119號屍體標本應該就是梅香,但仍然缺乏關鍵性的直接證據,因為作為重要道具的人造關節事件乃是陳子明虛構的。因此,范雨田目前雖然被關押在拘留所,但現在能夠加在他身上的罪名僅僅是‘非法入室盜竊’而已!
陳子明對范雨田的調換屍體過程進行了細緻而縝密的分析。
根據至今已經掌握的信息,似乎有理由認為,李玉蓉在3月4號上解剖實驗課時所看到的127號屍體標本應該就是她的堂姐李玉芹,也就是梅香。可是,范雨田究竟是如何將梅香的屍體變成了解剖教研室的屍體標本呢?
梅香失蹤的時候是去年8月下旬,而解剖教研室127號屍體標本在記錄檔案上的名字是周桂芳,對附屬醫院的調查表明,周桂芳於8月下旬因心臟左束支傳導阻滯而死亡,由於家屬棄屍而逃,從而變成無人認領的無主屍體,后被製作成解剖教研室的屍體標本。
據了解,周桂芳死後即被送往醫院的太平間,幾日後被送往解剖教研室。而在被送往解剖教研室后,就立即被灌注了福爾馬林。那麼,范雨田是在哪一階段將梅香的屍體與周桂芳的屍體進行對調的呢?
倘若是在解剖教研室進行了對調,那麼,周桂芳的屍體裏理應已經有了一定濃度的福爾馬林溶液,這樣的屍體就比較難以**。而且,倘若該屍體被范雨田拋往別處,一旦被當地警方發現,必定會注意到屍體裏的高濃度福爾馬林,警方會立即將注意力集中在各個醫學院的解剖教研室。既然如此,范雨田的罪行必定會立即暴露。因此,估計范雨田不會如此愚蠢而行此下策。
那麼,范雨田唯一可能調換屍體的地點便應該是醫院的太平間了。
根據趙天成的調查,倘若范雨田真的是在太平間將梅香的屍體與周桂芳的屍體進行對調,他最可能進入太平間的途徑應該是北側的氣窗。在對該氣窗進行檢查時,趙天成驚喜地發現,那氣窗窗框的一側有一根小鐵釘,鐵釘上似乎有些微量的血漬,那血漬很可能是范雨田翻越氣窗時不小心划傷皮膚而留下的。
趙天成採集了該處的血漬,並與范雨田昨日在拘留所用餐后筷子上的唾液進行了DNA比對。結果表明,那血漬正是范雨田留下的。
但是,這也只能夠說明範雨田曾經於某個時候翻越過該窗,並不能夠直接證明他曾經調換過梅香的屍體!
另外一個問題是,那周桂芳的屍體究竟被范雨田弄到哪兒去了呢?
趙天成在公安系統內部網絡上進行了廣泛的搜索。他發現,去年九月上旬,在臨渝市北方300餘公里處的一個灌木叢里,曾發現一具**女屍。根據其身高、年齡、以及當地法醫鑒定的死亡時間的判斷,那具屍體可能就是周桂芳!但由於當初周桂芳在臨渝醫學院附屬醫院住院治療時未曾留下詳細的家庭住址,所以近日內尚未找到其家屬,從而無法立即進行DNA身份確認。
綜上所述,至今為止尚無任何直接證據可以證明那具被火化的119號屍體標本就是梅香。因此,倘若范雨田在被審訊時頑抗到底而拒不認罪,警方將無可奈何。
陳子明認為,巧妙的審訊技巧應該可以讓范雨田輕易認罪。
既然如此,明日的審訊將成為破案的唯一希望。趙天成今晚專程來到警院子明老師的宿舍,聆聽老師的教誨。
陳子明靜靜地靠在沙發上,他緊閉雙目,久久地沉默着。
終於,他睜開了雙眼,以一種平靜的口吻徐徐說道:
“我們至今還不曾掌握任何直接證據可以證明那具被火葬場焚毀的119號屍體標本就是梅香,但是范雨田自己並不這樣認為,他認為那人造關節是完全真實的,他現在理應處於極度惶恐、極度心虛的狀態。倘若我們現在非常清楚地表明我們的態度,十分肯定那具屍體就是梅香,范雨田將會產生何種反應呢?他會立即意識到,他的末日已經來臨,他將面臨死罪。倘若我們強硬地逼他承認所有的罪孽,其中包括殺人以及處理屍體,他可能會出於求生的本能而負隅頑抗,如果他拒不交待,我們將無計可施,最終也只能將他釋放。因為,我們自己應該知道,那所謂的人造關節僅僅是我們虛構的一場大戲而已。
因此,我們不能讓范雨田感到他所面臨的只是死路一條,我們必須讓他感到,他還有活路可走。這就是孫子兵法上所說的‘圍城一缺’。
整個梅香一案可以分為兩個環節,其一為殺人,其二為處理屍體。我們首先必須利用人造關節這個虛構的題材,讓范雨田充分地感覺到,在處理屍體這個環節上,他已經是無可抵賴。同時我們也要讓他明白,我們並不知道梅香的真正死因,她可能是自殺、他殺、或是由於意外事故而死亡。而他范雨田僅僅是出於恐懼心理而採用了不恰當的方式處理了梅香的屍體而已。
正所謂:‘兩害相權取其輕’,在這種情況下,范雨田理應主動承認處理屍體的整個過程,而集中全力去編織一些謊言,儘可能地否認他的殺人過程。因為他認為,既然有那個人造關節作為證據,他處理屍體的過程已經是鐵證如山、不容抵賴。
既然他承認了處理屍體的全過程,其中就必然會涉及到許多細節,而在那許許多多的細節里必然會出現一些漏洞,我們不難從那些漏洞裏尋找出進一步的證據。到那時候,我們就真的能夠拿到一些確鑿證據,從而能夠直接證明解剖教研室原先的127號屍體標本就是《鶯歌燕舞》夜總會的小姐梅香了!”
范雨田被拘留了。
但是,他這次之所以被警方拘留,其名義上的罪名是非法入室偷竊或搶劫,而不是因為謀殺了梅香!因為,警方至今尚未找到任何確鑿的證據可以直接證明:解剖教研室日前送往火葬場火化的那具119號屍體標本就是梅香。
兩天前,陳子明從北京回到臨渝后,立即聽取了趙天成與李毅然的彙報。陳子明經過認真思考後認為,雖然梅艷的證詞令人聯想到范雨田的殺人動機,李玉蓉的證詞令人聯想到那具127號屍體標本很可能就是她的堂姐梅香。除此之外,銀行的監控錄像也表明,范雨田的確曾向劉守元支付過20萬元人民幣。而在李毅然和李玉蓉私自夜闖醫學院的解剖教研室后,119號屍體標本就立即被匆匆送往火葬場進行火化,這似乎可以從側面印證了范雨田和劉守元的做賊心虛。以上這一切全都令人猜測到,原先的那具127號屍體標本、也就是後來被火化的119號屍體標本就是梅香!然而,這個所謂的結論卻僅僅是停留在猜測的層次,因為,至今為止警方尚未曾掌握任何確鑿而直接的證據可以證明,那具被焚毀的119號屍體標本就是梅香。
為了引蛇出洞,陳子明於兩天前設計了所謂的‘人造關節’事件。其實,圍繞人造關節事件的所有事情全都是人為設計的。因為,梅香根本就不曾安裝過任何的人造關節。倘若那具被焚毀的119號屍體標本真的就是梅香,那麼,在它被火化后,應該是什麼也不曾留下。
其實,被送往解剖教研室的那個人造關節實際上是陳子明從警察學院的法醫教研室臨時借來的,那位所謂的火葬場職員也只是李毅然的一位同事,而在梅艷公寓的寫字枱抽屜里的那本梅香的病歷也只不過是李毅然臨時製作的,所有這一切的目的無非是讓范雨田儘快暴露出自己的真面目。
現在,毒蛇果然出洞了!
雖然范雨田盜取梅香病歷的行動立刻會令人聯想到:那具被焚毀的119號屍體標本應該就是梅香,但仍然缺乏關鍵性的直接證據,因為作為重要道具的人造關節事件乃是陳子明虛構的。因此,范雨田目前雖然被關押在拘留所,但現在能夠加在他身上的罪名僅僅是‘非法入室盜竊’而已!
陳子明對范雨田的調換屍體過程進行了細緻而縝密的分析。
根據至今已經掌握的信息,似乎有理由認為,李玉蓉在3月4號上解剖實驗課時所看到的127號屍體標本應該就是她的堂姐李玉芹,也就是梅香。可是,范雨田究竟是如何將梅香的屍體變成了解剖教研室的屍體標本呢?
梅香失蹤的時候是去年8月下旬,而解剖教研室127號屍體標本在記錄檔案上的名字是周桂芳,對附屬醫院的調查表明,周桂芳於8月下旬因心臟左束支傳導阻滯而死亡,由於家屬棄屍而逃,從而變成無人認領的無主屍體,后被製作成解剖教研室的屍體標本。
據了解,周桂芳死後即被送往醫院的太平間,幾日後被送往解剖教研室。而在被送往解剖教研室后,就立即被灌注了福爾馬林。那麼,范雨田是在哪一階段將梅香的屍體與周桂芳的屍體進行對調的呢?
倘若是在解剖教研室進行了對調,那麼,周桂芳的屍體裏理應已經有了一定濃度的福爾馬林溶液,這樣的屍體就比較難以**。而且,倘若該屍體被范雨田拋往別處,一旦被當地警方發現,必定會注意到屍體裏的高濃度福爾馬林,警方會立即將注意力集中在各個醫學院的解剖教研室。既然如此,范雨田的罪行必定會立即暴露。因此,估計范雨田不會如此愚蠢而行此下策。
那麼,范雨田唯一可能調換屍體的地點便應該是醫院的太平間了。
根據趙天成的調查,倘若范雨田真的是在太平間將梅香的屍體與周桂芳的屍體進行對調,他最可能進入太平間的途徑應該是北側的氣窗。在對該氣窗進行檢查時,趙天成驚喜地發現,那氣窗窗框的一側有一根小鐵釘,鐵釘上似乎有些微量的血漬,那血漬很可能是范雨田翻越氣窗時不小心划傷皮膚而留下的。
趙天成採集了該處的血漬,並與范雨田昨日在拘留所用餐后筷子上的唾液進行了DNA比對。結果表明,那血漬正是范雨田留下的。
但是,這也只能夠說明範雨田曾經於某個時候翻越過該窗,並不能夠直接證明他曾經調換過梅香的屍體!
另外一個問題是,那周桂芳的屍體究竟被范雨田弄到哪兒去了呢?
趙天成在公安系統內部網絡上進行了廣泛的搜索。他發現,去年九月上旬,在臨渝市北方300餘公里處的一個灌木叢里,曾發現一具**女屍。根據其身高、年齡、以及當地法醫鑒定的死亡時間的判斷,那具屍體可能就是周桂芳!但由於當初周桂芳在臨渝醫學院附屬醫院住院治療時未曾留下詳細的家庭住址,所以近日內尚未找到其家屬,從而無法立即進行DNA身份確認。
綜上所述,至今為止尚無任何直接證據可以證明那具被火化的119號屍體標本就是梅香。因此,倘若范雨田在被審訊時頑抗到底而拒不認罪,警方將無可奈何。
陳子明認為,巧妙的審訊技巧應該可以讓范雨田輕易認罪。
既然如此,明日的審訊將成為破案的唯一希望。趙天成今晚專程來到警院子明老師的宿舍,聆聽老師的教誨。
陳子明靜靜地靠在沙發上,他緊閉雙目,久久地沉默着。
終於,他睜開了雙眼,以一種平靜的口吻徐徐說道:
“我們至今還不曾掌握任何直接證據可以證明那具被火葬場焚毀的119號屍體標本就是梅香,但是范雨田自己並不這樣認為,他認為那人造關節是完全真實的,他現在理應處於極度惶恐、極度心虛的狀態。倘若我們現在非常清楚地表明我們的態度,十分肯定那具屍體就是梅香,范雨田將會產生何種反應呢?他會立即意識到,他的末日已經來臨,他將面臨死罪。倘若我們強硬地逼他承認所有的罪孽,其中包括殺人以及處理屍體,他可能會出於求生的本能而負隅頑抗,如果他拒不交待,我們將無計可施,最終也只能將他釋放。因為,我們自己應該知道,那所謂的人造關節僅僅是我們虛構的一場大戲而已。
因此,我們不能讓范雨田感到他所面臨的只是死路一條,我們必須讓他感到,他還有活路可走。這就是孫子兵法上所說的‘圍城一缺’。
整個梅香一案可以分為兩個環節,其一為殺人,其二為處理屍體。我們首先必須利用人造關節這個虛構的題材,讓范雨田充分地感覺到,在處理屍體這個環節上,他已經是無可抵賴。同時我們也要讓他明白,我們並不知道梅香的真正死因,她可能是自殺、他殺、或是由於意外事故而死亡。而他范雨田僅僅是出於恐懼心理而採用了不恰當的方式處理了梅香的屍體而已。
正所謂:‘兩害相權取其輕’,在這種情況下,范雨田理應主動承認處理屍體的整個過程,而集中全力去編織一些謊言,儘可能地否認他的殺人過程。因為他認為,既然有那個人造關節作為證據,他處理屍體的過程已經是鐵證如山、不容抵賴。
既然他承認了處理屍體的全過程,其中就必然會涉及到許多細節,而在那許許多多的細節里必然會出現一些漏洞,我們不難從那些漏洞裏尋找出進一步的證據。到那時候,我們就真的能夠拿到一些確鑿證據,從而能夠直接證明解剖教研室原先的127號屍體標本就是《鶯歌燕舞》夜總會的小姐梅香了!”
范雨田被拘留了。
但是,他這次之所以被警方拘留,其名義上的罪名是非法入室偷竊或搶劫,而不是因為謀殺了梅香!因為,警方至今尚未找到任何確鑿的證據可以直接證明:解剖教研室日前送往火葬場火化的那具119號屍體標本就是梅香。
兩天前,陳子明從北京回到臨渝后,立即聽取了趙天成與李毅然的彙報。陳子明經過認真思考後認為,雖然梅艷的證詞令人聯想到范雨田的殺人動機,李玉蓉的證詞令人聯想到那具127號屍體標本很可能就是她的堂姐梅香。除此之外,銀行的監控錄像也表明,范雨田的確曾向劉守元支付過20萬元人民幣。而在李毅然和李玉蓉私自夜闖醫學院的解剖教研室后,119號屍體標本就立即被匆匆送往火葬場進行火化,這似乎可以從側面印證了范雨田和劉守元的做賊心虛。以上這一切全都令人猜測到,原先的那具127號屍體標本、也就是後來被火化的119號屍體標本就是梅香!然而,這個所謂的結論卻僅僅是停留在猜測的層次,因為,至今為止警方尚未曾掌握任何確鑿而直接的證據可以證明,那具被焚毀的119號屍體標本就是梅香。
為了引蛇出洞,陳子明於兩天前設計了所謂的‘人造關節’事件。其實,圍繞人造關節事件的所有事情全都是人為設計的。因為,梅香根本就不曾安裝過任何的人造關節。倘若那具被焚毀的119號屍體標本真的就是梅香,那麼,在它被火化后,應該是什麼也不曾留下。
其實,被送往解剖教研室的那個人造關節實際上是陳子明從警察學院的法醫教研室臨時借來的,那位所謂的火葬場職員也只是李毅然的一位同事,而在梅艷公寓的寫字枱抽屜里的那本梅香的病歷也只不過是李毅然臨時製作的,所有這一切的目的無非是讓范雨田儘快暴露出自己的真面目。
現在,毒蛇果然出洞了!
雖然范雨田盜取梅香病歷的行動立刻會令人聯想到:那具被焚毀的119號屍體標本應該就是梅香,但仍然缺乏關鍵性的直接證據,因為作為重要道具的人造關節事件乃是陳子明虛構的。因此,范雨田目前雖然被關押在拘留所,但現在能夠加在他身上的罪名僅僅是‘非法入室盜竊’而已!
陳子明對范雨田的調換屍體過程進行了細緻而縝密的分析。
根據至今已經掌握的信息,似乎有理由認為,李玉蓉在3月4號上解剖實驗課時所看到的127號屍體標本應該就是她的堂姐李玉芹,也就是梅香。可是,范雨田究竟是如何將梅香的屍體變成了解剖教研室的屍體標本呢?
梅香失蹤的時候是去年8月下旬,而解剖教研室127號屍體標本在記錄檔案上的名字是周桂芳,對附屬醫院的調查表明,周桂芳於8月下旬因心臟左束支傳導阻滯而死亡,由於家屬棄屍而逃,從而變成無人認領的無主屍體,后被製作成解剖教研室的屍體標本。
據了解,周桂芳死後即被送往醫院的太平間,幾日後被送往解剖教研室。而在被送往解剖教研室后,就立即被灌注了福爾馬林。那麼,范雨田是在哪一階段將梅香的屍體與周桂芳的屍體進行對調的呢?
倘若是在解剖教研室進行了對調,那麼,周桂芳的屍體裏理應已經有了一定濃度的福爾馬林溶液,這樣的屍體就比較難以**。而且,倘若該屍體被范雨田拋往別處,一旦被當地警方發現,必定會注意到屍體裏的高濃度福爾馬林,警方會立即將注意力集中在各個醫學院的解剖教研室。既然如此,范雨田的罪行必定會立即暴露。因此,估計范雨田不會如此愚蠢而行此下策。
那麼,范雨田唯一可能調換屍體的地點便應該是醫院的太平間了。
根據趙天成的調查,倘若范雨田真的是在太平間將梅香的屍體與周桂芳的屍體進行對調,他最可能進入太平間的途徑應該是北側的氣窗。在對該氣窗進行檢查時,趙天成驚喜地發現,那氣窗窗框的一側有一根小鐵釘,鐵釘上似乎有些微量的血漬,那血漬很可能是范雨田翻越氣窗時不小心划傷皮膚而留下的。
趙天成採集了該處的血漬,並與范雨田昨日在拘留所用餐后筷子上的唾液進行了DNA比對。結果表明,那血漬正是范雨田留下的。
但是,這也只能夠說明範雨田曾經於某個時候翻越過該窗,並不能夠直接證明他曾經調換過梅香的屍體!
另外一個問題是,那周桂芳的屍體究竟被范雨田弄到哪兒去了呢?
趙天成在公安系統內部網絡上進行了廣泛的搜索。他發現,去年九月上旬,在臨渝市北方300餘公里處的一個灌木叢里,曾發現一具**女屍。根據其身高、年齡、以及當地法醫鑒定的死亡時間的判斷,那具屍體可能就是周桂芳!但由於當初周桂芳在臨渝醫學院附屬醫院住院治療時未曾留下詳細的家庭住址,所以近日內尚未找到其家屬,從而無法立即進行DNA身份確認。
綜上所述,至今為止尚無任何直接證據可以證明那具被火化的119號屍體標本就是梅香。因此,倘若范雨田在被審訊時頑抗到底而拒不認罪,警方將無可奈何。
陳子明認為,巧妙的審訊技巧應該可以讓范雨田輕易認罪。
既然如此,明日的審訊將成為破案的唯一希望。趙天成今晚專程來到警院子明老師的宿舍,聆聽老師的教誨。
陳子明靜靜地靠在沙發上,他緊閉雙目,久久地沉默着。
終於,他睜開了雙眼,以一種平靜的口吻徐徐說道:
“我們至今還不曾掌握任何直接證據可以證明那具被火葬場焚毀的119號屍體標本就是梅香,但是范雨田自己並不這樣認為,他認為那人造關節是完全真實的,他現在理應處於極度惶恐、極度心虛的狀態。倘若我們現在非常清楚地表明我們的態度,十分肯定那具屍體就是梅香,范雨田將會產生何種反應呢?他會立即意識到,他的末日已經來臨,他將面臨死罪。倘若我們強硬地逼他承認所有的罪孽,其中包括殺人以及處理屍體,他可能會出於求生的本能而負隅頑抗,如果他拒不交待,我們將無計可施,最終也只能將他釋放。因為,我們自己應該知道,那所謂的人造關節僅僅是我們虛構的一場大戲而已。
因此,我們不能讓范雨田感到他所面臨的只是死路一條,我們必須讓他感到,他還有活路可走。這就是孫子兵法上所說的‘圍城一缺’。
整個梅香一案可以分為兩個環節,其一為殺人,其二為處理屍體。我們首先必須利用人造關節這個虛構的題材,讓范雨田充分地感覺到,在處理屍體這個環節上,他已經是無可抵賴。同時我們也要讓他明白,我們並不知道梅香的真正死因,她可能是自殺、他殺、或是由於意外事故而死亡。而他范雨田僅僅是出於恐懼心理而採用了不恰當的方式處理了梅香的屍體而已。
正所謂:‘兩害相權取其輕’,在這種情況下,范雨田理應主動承認處理屍體的整個過程,而集中全力去編織一些謊言,儘可能地否認他的殺人過程。因為他認為,既然有那個人造關節作為證據,他處理屍體的過程已經是鐵證如山、不容抵賴。
既然他承認了處理屍體的全過程,其中就必然會涉及到許多細節,而在那許許多多的細節里必然會出現一些漏洞,我們不難從那些漏洞裏尋找出進一步的證據。到那時候,我們就真的能夠拿到一些確鑿證據,從而能夠直接證明解剖教研室原先的127號屍體標本就是《鶯歌燕舞》夜總會的小姐梅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