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李玉蓉進行反覆思量之後,認為自己關於玉芹姐死於情殺的判斷應該是比較合理的,而兇手則理應是醫學院的研究生范雨田。可是至今為止,那隻不過是自己的主觀推測而已,甚至於說是臆測也不為過,因為,她現在並沒有掌握任何具有說服力的證據,而法律是完全講究證據的。倘若她現在貿然報警,她將根據什麼來說服警方呢?即使她現在告訴警方,解剖教研室的那具127號女屍標本很像是玉芹姐,但是警方憑什麼就應該相信她的話呢?她僅僅是根據自己的感覺而這樣認為的,而個人的感覺是帶有很大的模糊性和任意性的,並不具有任何的客觀性。憑心而論,至於那具女屍究竟是不是玉芹姐,連她自己也未能完全肯定,又怎麼能讓警方輕易相信呢?況且,李玉蓉最後一次見到活生生的玉芹姐的時候還是在5年之前,而人的相貌在5年之中或許會發生一些變化,她現在僅僅是憑自己腦海中5年前的記憶來判斷那具127號屍體標本究竟是不是玉芹姐,是不是會有失於偏頗呢?

因此,現在還不能夠貿然報警,既然那具127號女屍標本已經被福爾馬林處理過、現在又被浸泡在福爾馬林池子裏,根本不會腐爛,盡可以慢慢地進行調查。

李玉蓉具有非常清晰的頭腦,她明白,目前最要緊的一件事情就是,在自己決定報警前,首先必須考慮清楚,倘若警方同意對此事立案偵查,根據當代的科學技術手段,究竟能不能夠查明解剖教研室的那具127號女屍標本的具體身份。倘若能夠成功地證明那具屍體就是李玉芹,那麼,范雨田作為李玉芹的情人,便會自然地成為首要的犯罪嫌疑人而進入警方的視線。至於范雨田當初究竟是如何殺死玉芹姐、又把她變成解剖教研室的屍體標本的,現在尚不得而知。但是,如果兇手真的是他,就必然會在犯罪過程中或多或少留下一些蛛絲馬跡。警方只要詳加勘查,就必然能夠查明真相、將兇手繩之以法!

因此,現在的首要問題是,倘若警方同意介入調查,究竟能不能夠判斷那具屍體的真實身份呢?

李玉蓉首先想到的調查程序是:既然那具屍體被范雨田弄進了解剖教研室,就必然會有相應的記錄檔案,只要查一下記錄檔案中該屍體的生前姓名、年齡等個人資料,不就可以立刻明確了那具屍體的具體身份了嗎?

但是,此法未必妥當。范雨田是醫科研究生,他理應具有較高的智商,既然他能夠將玉芹姐的屍體成功地運進解剖教研室,他就必然會做出相應的防備,在解剖教研室屍體標本的記錄檔案上就未必會出現李玉芹的真實姓名。倘若在那記錄檔案上出現的是另外的什麼名字,難道就能夠停止調查了嗎?

因此,最關鍵的問題並不在於解剖教研室的記錄檔案上記載着誰的名字,而是要設法採取一種更直接的方式來證明,第127號屍體標本就是李玉芹!

要驗證一個人的具體身份,目前世界上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檢查指紋。既然如此,可不可以對那具127號屍體標本的指紋進行檢查來確定其身份呢?

那屍體經過福爾馬林的長期浸泡,皮膚及組織已經發生了一些收縮,其指紋也應該產生相應的變化。因此,那具屍體標本的指紋還具有任何意義嗎?

李玉蓉又想道,被福爾馬林浸泡過的屍體指紋的確會產生一些變化,根據這種指紋當然不能100%地證明該屍體的具體身份,但是,它至少能夠提供某種程度上的參考意義吧?那指紋的紋路走向及大體佈局理應不會發生根本性的改變,因此,仍然能夠在某種程度上證明死者身份,那樣的檢查結果即使是具有80%乃至於90%以上的把握也好呀!

可是,最最致命的缺憾是,將127號屍體標本的指紋與什麼樣的參照樣本進行對照呢?誰能夠提供李玉芹生前的真實指紋呢?常寧路157號306室早已被那房東老太太租給了後來的房客,玉芹姐的所有遺物想必早已經被范雨田拋棄,既然無法提供玉芹姐生前的任何真實指紋,再去查驗127號女屍標本的指紋又有什麼意義呢?

李玉蓉又立即想道,如果玉芹姐曾經有過犯罪記錄,就會在警察局留下她的指紋檔案。但是,玉芹姐一向為人善良誠實,又怎麼會輕易犯罪呢?

看來,希望通過指紋比對的方法來確定解剖教研室127號屍體標本的具體身份是根本行不通的。

李玉蓉繼而想到了DNA檢測。人死之後,即使是屍體**了,但骨質及牙髓中的DNA並不會迅速分解。李玉蓉知道,玉芹姐的母親早在二十餘年前就已經因病去世,而她的父親也於9年前因石料場的突發事故而意外死亡,他們倆的屍體並沒有被火化,而是被合葬在石崗村后的小樹林中。許多年過去了,他們倆的屍體理應已經完全腐爛,但是其骨質及牙髓中的DNA未必已經完全分解。也就是說,李玉芹的亡母與亡父屍骨有可能作為DNA比對的參照物,倘若能夠將其骨質及牙齒中的DNA與127號屍體標本的DNA進行比對,說不定就能夠確定那具女屍的真實身份。想到這一點,李玉蓉立刻興奮起來!

可是,李玉蓉幾乎是立刻又產生了新的懷疑。因為她考慮到另外一個問題,解剖教研室的127號屍體標本如果確實就是玉芹姐,那麼,那具屍體被浸泡在福爾馬林中的時間已有半年之久,在這樣長的時間裏,或許福爾馬林已經滲透到屍體的各處,包括其骨質和牙髓。倘若果真如此的話,那具屍體中的DNA有可能已經完全被破壞了!因為,福爾馬林對於DNA是具有很強的破壞作用的。倘若其中的DNA果然全部都被破壞了,再去進行DNA檢查又有什麼意義呢?即使是查明了李玉芹亡母與亡父遺骨中的DNA圖譜也完全失去了意義。

採用DNA比對的方法雖然未必能夠證明127號屍體標本的具體身份,但畢竟還具有一些成功的可能,因為玉芹姐骨質或牙髓中的DNA未必已經完全損壞。現在,李玉蓉仍然抱着一線的希望,因為她知道,牙齒的琺琅質異常堅硬,說不定福爾馬林根本就不曾滲入到牙髓中呢!如果果真如此的話,解剖教研室127號屍體標本牙髓中的DNA或許尚未被完全破壞,只要與李玉芹亡父及亡母的DNA進行比對,就可以確定其身份!

但是,李玉蓉立刻又想到另外一個問題:

即使是127號屍體標本牙髓中的DNA尚未被完全破壞,但是警方憑什麼會輕易聽從自己的意見、對玉芹姐亡母與亡父的遺骨以及127號屍體標本的牙髓進行那樣極其麻煩而複雜的DNA檢測呢?這種檢測是非常耗時的,而且其費用也是非常昂貴的,納稅人的錢可不是用來隨便糟踏的!

李玉蓉想來想去,仍然不得要領。她轉而又想道,自己又不是法醫,正所謂‘隔行如隔山’,倘若警方願意出面進行正式調查,或許有某種更為先進的方法能夠查明那屍體標本的真實身份吧?可是,自己憑什麼能夠說服警方針對解剖教研室的127號屍體標本進行調查呢?至今為止,自己只是根據相貌的類似以及左耳後那一小塊非常模糊的暗記而認為127號屍體標本就是李玉芹,這樣的推測是沒有任何說服力的。至少,自己應該設法向警方提供更進一步的理由,哪怕是提供出其他方面的某些疑似證據,這樣才可以讓警方認為,127號屍體標本有可能就是去年秋天失蹤的李玉芹!

她立即想道,除了左耳後那塊隱隱約約的暗記之外,如果玉芹姐的身體上還存在着另外什麼特別明顯的特徵,而在那具女屍標本上也能夠發現同樣的特徵,那就可以初步證明,127號屍體標本有可能就是李玉芹!這樣的話,就有可能說服警方,對127號屍體標本進行正式立案調查。

李玉蓉徹夜難眠,她仔細回憶着,玉芹姐的身體上究竟還存在着什麼更為明顯的特徵呢?比如說黑痣、紋身、或是疤痕什麼的,她思索了一夜,仍然是一無所獲。因為,她與玉芹姐的年齡差距比較大,相互間的接觸並非十分密切,所以根本就不知道其身體上的具體情況。這時候,她猛然想起了一個人:梅艷!據常寧路157號的房東老太太說,梅艷是梅香在《鶯歌燕舞》夜總會的小姐妹,兩人關係極為密切,說不定她能夠提供一些有價值的情報也未可知呢!

她朝窗戶方向看了一眼,窗帘上的花紋已經清晰可見,天已經漸漸地亮了。李玉蓉拿定主意,今天晚上就去找梅艷!

李玉蓉進行反覆思量之後,認為自己關於玉芹姐死於情殺的判斷應該是比較合理的,而兇手則理應是醫學院的研究生范雨田。可是至今為止,那隻不過是自己的主觀推測而已,甚至於說是臆測也不為過,因為,她現在並沒有掌握任何具有說服力的證據,而法律是完全講究證據的。倘若她現在貿然報警,她將根據什麼來說服警方呢?即使她現在告訴警方,解剖教研室的那具127號女屍標本很像是玉芹姐,但是警方憑什麼就應該相信她的話呢?她僅僅是根據自己的感覺而這樣認為的,而個人的感覺是帶有很大的模糊性和任意性的,並不具有任何的客觀性。憑心而論,至於那具女屍究竟是不是玉芹姐,連她自己也未能完全肯定,又怎麼能讓警方輕易相信呢?況且,李玉蓉最後一次見到活生生的玉芹姐的時候還是在5年之前,而人的相貌在5年之中或許會發生一些變化,她現在僅僅是憑自己腦海中5年前的記憶來判斷那具127號屍體標本究竟是不是玉芹姐,是不是會有失於偏頗呢?

因此,現在還不能夠貿然報警,既然那具127號女屍標本已經被福爾馬林處理過、現在又被浸泡在福爾馬林池子裏,根本不會腐爛,盡可以慢慢地進行調查。

李玉蓉具有非常清晰的頭腦,她明白,目前最要緊的一件事情就是,在自己決定報警前,首先必須考慮清楚,倘若警方同意對此事立案偵查,根據當代的科學技術手段,究竟能不能夠查明解剖教研室的那具127號女屍標本的具體身份。倘若能夠成功地證明那具屍體就是李玉芹,那麼,范雨田作為李玉芹的情人,便會自然地成為首要的犯罪嫌疑人而進入警方的視線。至於范雨田當初究竟是如何殺死玉芹姐、又把她變成解剖教研室的屍體標本的,現在尚不得而知。但是,如果兇手真的是他,就必然會在犯罪過程中或多或少留下一些蛛絲馬跡。警方只要詳加勘查,就必然能夠查明真相、將兇手繩之以法!

因此,現在的首要問題是,倘若警方同意介入調查,究竟能不能夠判斷那具屍體的真實身份呢?

李玉蓉首先想到的調查程序是:既然那具屍體被范雨田弄進了解剖教研室,就必然會有相應的記錄檔案,只要查一下記錄檔案中該屍體的生前姓名、年齡等個人資料,不就可以立刻明確了那具屍體的具體身份了嗎?

但是,此法未必妥當。范雨田是醫科研究生,他理應具有較高的智商,既然他能夠將玉芹姐的屍體成功地運進解剖教研室,他就必然會做出相應的防備,在解剖教研室屍體標本的記錄檔案上就未必會出現李玉芹的真實姓名。倘若在那記錄檔案上出現的是另外的什麼名字,難道就能夠停止調查了嗎?

因此,最關鍵的問題並不在於解剖教研室的記錄檔案上記載着誰的名字,而是要設法採取一種更直接的方式來證明,第127號屍體標本就是李玉芹!

要驗證一個人的具體身份,目前世界上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檢查指紋。既然如此,可不可以對那具127號屍體標本的指紋進行檢查來確定其身份呢?

那屍體經過福爾馬林的長期浸泡,皮膚及組織已經發生了一些收縮,其指紋也應該產生相應的變化。因此,那具屍體標本的指紋還具有任何意義嗎?

李玉蓉又想道,被福爾馬林浸泡過的屍體指紋的確會產生一些變化,根據這種指紋當然不能100%地證明該屍體的具體身份,但是,它至少能夠提供某種程度上的參考意義吧?那指紋的紋路走向及大體佈局理應不會發生根本性的改變,因此,仍然能夠在某種程度上證明死者身份,那樣的檢查結果即使是具有80%乃至於90%以上的把握也好呀!

可是,最最致命的缺憾是,將127號屍體標本的指紋與什麼樣的參照樣本進行對照呢?誰能夠提供李玉芹生前的真實指紋呢?常寧路157號306室早已被那房東老太太租給了後來的房客,玉芹姐的所有遺物想必早已經被范雨田拋棄,既然無法提供玉芹姐生前的任何真實指紋,再去查驗127號女屍標本的指紋又有什麼意義呢?

李玉蓉又立即想道,如果玉芹姐曾經有過犯罪記錄,就會在警察局留下她的指紋檔案。但是,玉芹姐一向為人善良誠實,又怎麼會輕易犯罪呢?

看來,希望通過指紋比對的方法來確定解剖教研室127號屍體標本的具體身份是根本行不通的。

李玉蓉繼而想到了DNA檢測。人死之後,即使是屍體**了,但骨質及牙髓中的DNA並不會迅速分解。李玉蓉知道,玉芹姐的母親早在二十餘年前就已經因病去世,而她的父親也於9年前因石料場的突發事故而意外死亡,他們倆的屍體並沒有被火化,而是被合葬在石崗村后的小樹林中。許多年過去了,他們倆的屍體理應已經完全腐爛,但是其骨質及牙髓中的DNA未必已經完全分解。也就是說,李玉芹的亡母與亡父屍骨有可能作為DNA比對的參照物,倘若能夠將其骨質及牙齒中的DNA與127號屍體標本的DNA進行比對,說不定就能夠確定那具女屍的真實身份。想到這一點,李玉蓉立刻興奮起來!

可是,李玉蓉幾乎是立刻又產生了新的懷疑。因為她考慮到另外一個問題,解剖教研室的127號屍體標本如果確實就是玉芹姐,那麼,那具屍體被浸泡在福爾馬林中的時間已有半年之久,在這樣長的時間裏,或許福爾馬林已經滲透到屍體的各處,包括其骨質和牙髓。倘若果真如此的話,那具屍體中的DNA有可能已經完全被破壞了!因為,福爾馬林對於DNA是具有很強的破壞作用的。倘若其中的DNA果然全部都被破壞了,再去進行DNA檢查又有什麼意義呢?即使是查明了李玉芹亡母與亡父遺骨中的DNA圖譜也完全失去了意義。

採用DNA比對的方法雖然未必能夠證明127號屍體標本的具體身份,但畢竟還具有一些成功的可能,因為玉芹姐骨質或牙髓中的DNA未必已經完全損壞。現在,李玉蓉仍然抱着一線的希望,因為她知道,牙齒的琺琅質異常堅硬,說不定福爾馬林根本就不曾滲入到牙髓中呢!如果果真如此的話,解剖教研室127號屍體標本牙髓中的DNA或許尚未被完全破壞,只要與李玉芹亡父及亡母的DNA進行比對,就可以確定其身份!

但是,李玉蓉立刻又想到另外一個問題:

即使是127號屍體標本牙髓中的DNA尚未被完全破壞,但是警方憑什麼會輕易聽從自己的意見、對玉芹姐亡母與亡父的遺骨以及127號屍體標本的牙髓進行那樣極其麻煩而複雜的DNA檢測呢?這種檢測是非常耗時的,而且其費用也是非常昂貴的,納稅人的錢可不是用來隨便糟踏的!

李玉蓉想來想去,仍然不得要領。她轉而又想道,自己又不是法醫,正所謂‘隔行如隔山’,倘若警方願意出面進行正式調查,或許有某種更為先進的方法能夠查明那屍體標本的真實身份吧?可是,自己憑什麼能夠說服警方針對解剖教研室的127號屍體標本進行調查呢?至今為止,自己只是根據相貌的類似以及左耳後那一小塊非常模糊的暗記而認為127號屍體標本就是李玉芹,這樣的推測是沒有任何說服力的。至少,自己應該設法向警方提供更進一步的理由,哪怕是提供出其他方面的某些疑似證據,這樣才可以讓警方認為,127號屍體標本有可能就是去年秋天失蹤的李玉芹!

她立即想道,除了左耳後那塊隱隱約約的暗記之外,如果玉芹姐的身體上還存在着另外什麼特別明顯的特徵,而在那具女屍標本上也能夠發現同樣的特徵,那就可以初步證明,127號屍體標本有可能就是李玉芹!這樣的話,就有可能說服警方,對127號屍體標本進行正式立案調查。

李玉蓉徹夜難眠,她仔細回憶着,玉芹姐的身體上究竟還存在着什麼更為明顯的特徵呢?比如說黑痣、紋身、或是疤痕什麼的,她思索了一夜,仍然是一無所獲。因為,她與玉芹姐的年齡差距比較大,相互間的接觸並非十分密切,所以根本就不知道其身體上的具體情況。這時候,她猛然想起了一個人:梅艷!據常寧路157號的房東老太太說,梅艷是梅香在《鶯歌燕舞》夜總會的小姐妹,兩人關係極為密切,說不定她能夠提供一些有價值的情報也未可知呢!

她朝窗戶方向看了一眼,窗帘上的花紋已經清晰可見,天已經漸漸地亮了。李玉蓉拿定主意,今天晚上就去找梅艷!

李玉蓉進行反覆思量之後,認為自己關於玉芹姐死於情殺的判斷應該是比較合理的,而兇手則理應是醫學院的研究生范雨田。可是至今為止,那隻不過是自己的主觀推測而已,甚至於說是臆測也不為過,因為,她現在並沒有掌握任何具有說服力的證據,而法律是完全講究證據的。倘若她現在貿然報警,她將根據什麼來說服警方呢?即使她現在告訴警方,解剖教研室的那具127號女屍標本很像是玉芹姐,但是警方憑什麼就應該相信她的話呢?她僅僅是根據自己的感覺而這樣認為的,而個人的感覺是帶有很大的模糊性和任意性的,並不具有任何的客觀性。憑心而論,至於那具女屍究竟是不是玉芹姐,連她自己也未能完全肯定,又怎麼能讓警方輕易相信呢?況且,李玉蓉最後一次見到活生生的玉芹姐的時候還是在5年之前,而人的相貌在5年之中或許會發生一些變化,她現在僅僅是憑自己腦海中5年前的記憶來判斷那具127號屍體標本究竟是不是玉芹姐,是不是會有失於偏頗呢?

因此,現在還不能夠貿然報警,既然那具127號女屍標本已經被福爾馬林處理過、現在又被浸泡在福爾馬林池子裏,根本不會腐爛,盡可以慢慢地進行調查。

李玉蓉具有非常清晰的頭腦,她明白,目前最要緊的一件事情就是,在自己決定報警前,首先必須考慮清楚,倘若警方同意對此事立案偵查,根據當代的科學技術手段,究竟能不能夠查明解剖教研室的那具127號女屍標本的具體身份。倘若能夠成功地證明那具屍體就是李玉芹,那麼,范雨田作為李玉芹的情人,便會自然地成為首要的犯罪嫌疑人而進入警方的視線。至於范雨田當初究竟是如何殺死玉芹姐、又把她變成解剖教研室的屍體標本的,現在尚不得而知。但是,如果兇手真的是他,就必然會在犯罪過程中或多或少留下一些蛛絲馬跡。警方只要詳加勘查,就必然能夠查明真相、將兇手繩之以法!

因此,現在的首要問題是,倘若警方同意介入調查,究竟能不能夠判斷那具屍體的真實身份呢?

李玉蓉首先想到的調查程序是:既然那具屍體被范雨田弄進了解剖教研室,就必然會有相應的記錄檔案,只要查一下記錄檔案中該屍體的生前姓名、年齡等個人資料,不就可以立刻明確了那具屍體的具體身份了嗎?

但是,此法未必妥當。范雨田是醫科研究生,他理應具有較高的智商,既然他能夠將玉芹姐的屍體成功地運進解剖教研室,他就必然會做出相應的防備,在解剖教研室屍體標本的記錄檔案上就未必會出現李玉芹的真實姓名。倘若在那記錄檔案上出現的是另外的什麼名字,難道就能夠停止調查了嗎?

因此,最關鍵的問題並不在於解剖教研室的記錄檔案上記載着誰的名字,而是要設法採取一種更直接的方式來證明,第127號屍體標本就是李玉芹!

要驗證一個人的具體身份,目前世界上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檢查指紋。既然如此,可不可以對那具127號屍體標本的指紋進行檢查來確定其身份呢?

那屍體經過福爾馬林的長期浸泡,皮膚及組織已經發生了一些收縮,其指紋也應該產生相應的變化。因此,那具屍體標本的指紋還具有任何意義嗎?

李玉蓉又想道,被福爾馬林浸泡過的屍體指紋的確會產生一些變化,根據這種指紋當然不能100%地證明該屍體的具體身份,但是,它至少能夠提供某種程度上的參考意義吧?那指紋的紋路走向及大體佈局理應不會發生根本性的改變,因此,仍然能夠在某種程度上證明死者身份,那樣的檢查結果即使是具有80%乃至於90%以上的把握也好呀!

可是,最最致命的缺憾是,將127號屍體標本的指紋與什麼樣的參照樣本進行對照呢?誰能夠提供李玉芹生前的真實指紋呢?常寧路157號306室早已被那房東老太太租給了後來的房客,玉芹姐的所有遺物想必早已經被范雨田拋棄,既然無法提供玉芹姐生前的任何真實指紋,再去查驗127號女屍標本的指紋又有什麼意義呢?

李玉蓉又立即想道,如果玉芹姐曾經有過犯罪記錄,就會在警察局留下她的指紋檔案。但是,玉芹姐一向為人善良誠實,又怎麼會輕易犯罪呢?

看來,希望通過指紋比對的方法來確定解剖教研室127號屍體標本的具體身份是根本行不通的。

李玉蓉繼而想到了DNA檢測。人死之後,即使是屍體**了,但骨質及牙髓中的DNA並不會迅速分解。李玉蓉知道,玉芹姐的母親早在二十餘年前就已經因病去世,而她的父親也於9年前因石料場的突發事故而意外死亡,他們倆的屍體並沒有被火化,而是被合葬在石崗村后的小樹林中。許多年過去了,他們倆的屍體理應已經完全腐爛,但是其骨質及牙髓中的DNA未必已經完全分解。也就是說,李玉芹的亡母與亡父屍骨有可能作為DNA比對的參照物,倘若能夠將其骨質及牙齒中的DNA與127號屍體標本的DNA進行比對,說不定就能夠確定那具女屍的真實身份。想到這一點,李玉蓉立刻興奮起來!

可是,李玉蓉幾乎是立刻又產生了新的懷疑。因為她考慮到另外一個問題,解剖教研室的127號屍體標本如果確實就是玉芹姐,那麼,那具屍體被浸泡在福爾馬林中的時間已有半年之久,在這樣長的時間裏,或許福爾馬林已經滲透到屍體的各處,包括其骨質和牙髓。倘若果真如此的話,那具屍體中的DNA有可能已經完全被破壞了!因為,福爾馬林對於DNA是具有很強的破壞作用的。倘若其中的DNA果然全部都被破壞了,再去進行DNA檢查又有什麼意義呢?即使是查明了李玉芹亡母與亡父遺骨中的DNA圖譜也完全失去了意義。

採用DNA比對的方法雖然未必能夠證明127號屍體標本的具體身份,但畢竟還具有一些成功的可能,因為玉芹姐骨質或牙髓中的DNA未必已經完全損壞。現在,李玉蓉仍然抱着一線的希望,因為她知道,牙齒的琺琅質異常堅硬,說不定福爾馬林根本就不曾滲入到牙髓中呢!如果果真如此的話,解剖教研室127號屍體標本牙髓中的DNA或許尚未被完全破壞,只要與李玉芹亡父及亡母的DNA進行比對,就可以確定其身份!

但是,李玉蓉立刻又想到另外一個問題:

即使是127號屍體標本牙髓中的DNA尚未被完全破壞,但是警方憑什麼會輕易聽從自己的意見、對玉芹姐亡母與亡父的遺骨以及127號屍體標本的牙髓進行那樣極其麻煩而複雜的DNA檢測呢?這種檢測是非常耗時的,而且其費用也是非常昂貴的,納稅人的錢可不是用來隨便糟踏的!

李玉蓉想來想去,仍然不得要領。她轉而又想道,自己又不是法醫,正所謂‘隔行如隔山’,倘若警方願意出面進行正式調查,或許有某種更為先進的方法能夠查明那屍體標本的真實身份吧?可是,自己憑什麼能夠說服警方針對解剖教研室的127號屍體標本進行調查呢?至今為止,自己只是根據相貌的類似以及左耳後那一小塊非常模糊的暗記而認為127號屍體標本就是李玉芹,這樣的推測是沒有任何說服力的。至少,自己應該設法向警方提供更進一步的理由,哪怕是提供出其他方面的某些疑似證據,這樣才可以讓警方認為,127號屍體標本有可能就是去年秋天失蹤的李玉芹!

她立即想道,除了左耳後那塊隱隱約約的暗記之外,如果玉芹姐的身體上還存在着另外什麼特別明顯的特徵,而在那具女屍標本上也能夠發現同樣的特徵,那就可以初步證明,127號屍體標本有可能就是李玉芹!這樣的話,就有可能說服警方,對127號屍體標本進行正式立案調查。

李玉蓉徹夜難眠,她仔細回憶着,玉芹姐的身體上究竟還存在着什麼更為明顯的特徵呢?比如說黑痣、紋身、或是疤痕什麼的,她思索了一夜,仍然是一無所獲。因為,她與玉芹姐的年齡差距比較大,相互間的接觸並非十分密切,所以根本就不知道其身體上的具體情況。這時候,她猛然想起了一個人:梅艷!據常寧路157號的房東老太太說,梅艷是梅香在《鶯歌燕舞》夜總會的小姐妹,兩人關係極為密切,說不定她能夠提供一些有價值的情報也未可知呢!

她朝窗戶方向看了一眼,窗帘上的花紋已經清晰可見,天已經漸漸地亮了。李玉蓉拿定主意,今天晚上就去找梅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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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明探案:殘花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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