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我讀《時間簡史》
在經典廣義相對論中,因為所有已知的科學定律在大爆炸奇點處失敗,人們不能預言宇宙是如何開始的。宇宙可以從一個非常光滑和有序的狀態開始。這就會導致正如我們所觀察到的、定義很好的熱力學和宇宙學的時間箭頭。但是,它可以同樣合理地從一個非常波浪起伏的無序狀態開始。那種情況下,宇宙已經處於一種完全無序的狀態,所以無序度不會隨時間而增加。或者它保持常數,這時就沒有定義很好的熱力學時間箭頭;或者它會減小,這時熱力學時間箭頭就會和宇宙學時間箭頭相反。
——霍金《時間簡史》第九章《時間箭頭》
我一點也不懷疑專業人士可以讀懂這樣的論述,可是,我讀不懂。因為讀不懂,我反而喜歡這樣的語言。我不知道這樣的閱讀心理是不是健康,——就一般的情況而言,一個人去讀他完全讀不懂的東西多多少少有一點自虐,很變態。可我依然要說,我並不自虐,也不變態。因為我知道,喜愛讀《時間簡史》的人是海量的,——在西方尤其是這樣。我和許多人討論過這本書,有一句話我問得特別多:“你讀得懂嗎?”得到的回答令人欣慰:“讀不懂。”我很喜歡這個回答,直截了當。迄今為止,我還沒有遇上能夠讀懂《時間簡史》的人,可我並沒有做這樣的詢問:“讀不懂你為什麼還要讀?”因為我知道,這樣問很愚蠢。
讀讀不懂的書不愚蠢,迴避讀不懂的書才愚蠢。
《時間簡史》這本書我讀過許多遍,沒有一次有收穫。每一次讀《時間簡史》我都覺得自己在旅遊,在西藏,或者在新疆。窗外就是雪山,雪峰皚皚,陡峭、聖潔,離我非常遠。我清楚地知道,我這輩子都不可能登上去。但是,浪漫一點說,我為什麼一定要登上去呢?再浪漫一點說,隔着窗戶,遠遠地望着它們“在那兒”,這不是很好么?
那一年的四月,我去了一趟新疆,隔着天池,我見到了群峰背後的博斯騰峰。它雪白雪白的,在陽光的照耀下,散發出結晶體才有的炫目的反光。天上沒有雲,博斯騰峰徹底失去了參照,它的白和它的靜讓我很難平靜。我就那麼望着它,彷彿洞穿了史前。在那個剎那,我認準了我是世界上最圓滿的人,唯一的遺憾是我不是石頭,——可這又有什麼可以遺憾的呢?我不是石頭,我沒有站在天池的彼岸,這很好的。當然,我流了一滴小小的眼淚。無緣無故的幸福就這樣鋪滿了我的心房。
和霍金相比,愛因斯坦更像一個小說家。我喜歡他。許多人問愛因斯坦,相對論到底是什麼?和許許多多偉大的人物一樣,愛因斯坦是耐心的。每一次,愛因斯坦都要不厭其煩地解釋他的相對論。但是,情況並不妙,權威的說法是,在當時,可以理解相對論的人“全世界不會超過五個”,懷疑愛因斯坦的人也不是沒有。最為弔詭的一件事是這樣的,1905年,《論動體的電動力學》的編輯其實也沒能看懂。天才的力量就在這裏:看不懂又有什麼關係呢?既然看不懂,那就發表出來給看得懂的人看唄,哪怕只有五個。
人類的文明史上最偉大的一次見面就這樣發生了:愛因斯坦,還有居里夫人,——兩座白雪皚皚的、散發著晶體反光的雪峰走到一起了。他們是在一個亭子裏見面的。《愛因斯坦傳》記錄了兩座雪峰的見面。根據在場的人回憶,他們的交談用的是德語。所有在場的人都精通德語,但是,沒有一個通曉德語的人能聽明白愛因斯坦和居里夫人“說的是什麼”。是的,他們只是說了一些語言。
然而,在普林斯頓,愛因斯坦這樣給年輕的大學生解釋了相對論——
一列火車,無論它有多快,它也追不上光的速度。因為火車越快,它自身的質量就越大,阻力也就越大。火車的質量會伴隨火車速度的變化而變化。火車的質量是相對的,它不可能趕上光。(大意)
當我在一本書里讀到這段話的時候,我高興得不知所以,就差抓耳撓腮了。我居然“聽懂”相對論了。這是我創造的一個奇迹。但是,我立即就冷靜下來了,我並沒有創造奇迹。理性一點說,愛因斯坦的這番話一頭驢都能聽得懂。我只能說,在愛因斯坦用火車這個意象去描繪相對論的時候,他是這個世界上最偉大的詩人。在那個剎那,愛因斯坦和歌德是同一個人,也許,從根本上說,他們本來就如同一個人。他們之所以是兩個人那是上帝和我們開了一個小小的玩笑,——上帝給了我們兩隻瞳孔。上帝在我們的一隻瞳孔里裝着歌德,另一隻瞳孔里卻裝着愛因斯坦。一個玩笑,而已。
但問題是,只有在愛因斯坦誕生了相對論這個偉大思想的時候,他的眼前才會出現一列“追趕光的火車”,在愛因斯坦還沒有誕生相對論這個偉大的思想之前,他最多只能算一個土鱉版的馬雅可夫斯基——火車
你是光
在奔向太陽——
你列席了宇宙最為重要的
一次會議
你拚命鼓掌我沒有讀過《關於光的產生和轉化的一個試探性觀點》《分子大小的新測定方法》《熱的分子運動所要求的靜液體中懸浮粒子的運動》《物體的慣性同它所含的能量有關嗎?》。不,我不會去讀這些。再自虐、再變態我也不會去讀它們。可話也不能說死了,說不定哪一天我也會讀的。
該說一說畢加索,我那位西班牙本家了。畢加索幾乎就是一個瘋子。他瘋到什麼地步了呢?在晚年,他說他自己就是“一個騙子”,他說自己根本就沒有繪畫的才能,他所有的作品都是“胡來”;所謂的“立體派”,壓根就是一個不存在的東西。全世界都被他“騙了”。
我不知道畢加索是不是“騙子”,我更不知道他為什麼要說自己是“騙子”。但是,有一點我是有把握的,畢加索不是一個瘋子。他在晚年說出那樣的話也許有他特殊的失望,或者說,特殊的憤怒。千萬別以為得到全世界的“認可”他就不會失望、他就不會憤怒。“認可”有時候是災難性的。——你將不再是你,你只是那個被“認可”的你。“認可”也會殺人的。它會給天才帶來毀滅性的絕望。
畢加索有一個特殊的喜好,他愛讀愛因斯坦。畢加索說——
“當我讀愛因斯坦寫的一本物理書時,我啥也沒弄明白,不過沒關係:它讓我明白了別的東西。”
說這句話的人不可能是瘋子,至少,他在說這句話的時候沒有瘋,我估計,他的魂被上帝吹了一口氣,晃了那麼一下。
——明白了別的東西?實在是太棒了。
無論是愛因斯坦或者霍金,他們的領域太特殊了。相對於我們這些芸芸眾生而言,他們面對的是一個過於獨特的世界。問題是,他們的資質與才華唯有天才可比擬,他們的思想深不可測。然而,無論怎樣地深不可測,他們到底還是把他們的思想“表達”出來了。思想和表達只能是一對孿生的兄弟,最為獨特的思想一定會導致最為獨特的表達,我估計,畢加索一定是給愛因斯坦獨特的“表達方式”給迷住了。有時候,“懂”和“不懂”是一個實實在在的問題,來不得半點的含糊;而另一些時候,“懂”和“不懂”根本就不是一個問題。一個來自中國鄉村的賣大蔥的大媽、一個來自中國鄉村的修自行車的大叔,完全可以因為意大利歌劇的美妙而神魂顛倒。他們不可以神魂顛倒么?當然可以。神和魂就是用來顛倒的。
我就是那個來自中國鄉村的、上午賣大蔥、下午修自行車、晚上寫小說的飛宇大叔。
我喜歡讀《時間簡史》哪裏是求知?哪裏是對理論物理感興趣,我喜歡的只是那些稀奇古怪的語言。語言是這個世界上最為特殊的魔方,所有的奧妙就在於語詞與語詞之間的組合。它是千變萬化的和光怪陸離的。
一種語詞與一種語詞構成了政治;
一種語詞與一種語詞構成了文學;
一種語詞與一種語詞構成了經濟;
一種語詞與一種語詞構成了軍事;
一種語詞與一種語詞構成了幸福;
一種語詞與一種語詞構成了災難;
一種語詞與一種語詞構成了愛情;
一種語詞與一種語詞構成了詛咒;
一種語詞與一種語詞構成了濫觴;
一種語詞與一種語詞構成了最終的宣判。
是語詞讓整個世界分類了,完整了。是語詞讓世界清晰了、混沌了。語詞構成了本質,同時也無情地銷毀了本質。語詞是此岸,語詞才真的是彼岸。語詞像黃豆那樣可以一顆一顆撿起來,語詞也是陰影,撒得一地,你卻無能為力。語詞比情人的肚臍更安全,語詞比鯊魚的牙齒更恐怖。語詞是堆積,語詞是消融。語詞陽光燦爛,語詞深不見底。語詞是奴僕,語詞是暴君。
心平氣和吧,我們離不開語詞。我們離不開語詞與語詞的組合,那是命中注定的組合。
是的,畢加索說得多好啊,如果你喜歡讀愛因斯坦,你會“明白別的東西”。事實上,閱讀最大的魅力就在這裏,——我是乞丐,我向你索取一碗米飯,你給了我一張笑臉或一張電影票,仁慈的,你是慷慨的。我接受你的笑,接受你的票,並向你鞠躬致謝。
我真的不自虐。正如我喜愛文學的語言一樣,我也喜愛科學的語言。科學的語言在我的眼裏始終散發著鬼魅般的光芒,它的組合方式構成了我的巨大障礙,可是,這又有什麼關係呢?它的背後隱藏着求真的渴望,它的語法結構里有上帝模糊的背影。
自從我知道相對論是一列“追趕光的火車”之後,科學論文在我的眼裏就不再是論文,它們是小說。小說,哈,多麼糟糕的閱讀,多麼底下的智商,多麼荒謬的認知。然而,天才的科學論文是小說,這是真的。
愛因斯坦告訴我們,“空間—時間”並不是一個平面,它是“有弧度”的,“彎曲”的。他這麼一說我就明白了,“時間—空間”其實就是一張阿拉伯飛毯,因為翱翔,它的角“翹起來”了。我們就生活在四隻角都翹起來的那個飛毯裏頭,軟綿綿的,四周都是雲。這可比坐飛機有意思多了。我要說,“時間—空間”真他媽的性感,都翹起來了。
在我還是一個少年的時候,一本科學圖書告訴我:宇宙在時間上是無始無終的;在空間上是無邊無際的。這是多麼無聊的表述。但是,不管怎麼說,宇宙的兩大要素是確定了的,第一,時間,第二,空間。作為一個人,我要說,人類所有的快樂與悲傷都和時間和空間的限度有關。我要住更大的房子,我要開更快的汽車,我要活更長的壽命。是的,都渴望自己在時間和空間這兩個維度上獲得更大的份額。
顧拜旦是了不起的。是他建立了現代奧林匹克。我要說,現代奧林匹克的精神滿足的不是人類的正面情感,相反,是負面的。它滿足的是我們的貪婪。現代奧林匹克的精神在本質上其實就是兩條:第一,爭奪更多的空間;第二,用最短的時間去爭奪最大的空間。現代奧林匹克的精神偉大就偉大在這裏,它把貪婪合法化了、遊戲化了。它不是滅絕貪婪,而是給貪婪“以出路”“上規矩”,也就是制定遊戲的規則。於是,貪婪體面了,貪婪文明了,貪婪帶上了觀賞性。最關鍵的是,現代奧林匹克有效地規避了貪婪所帶來的流血、陰謀、禁錮和殺戮。它甚至可以讓爭奪的雙方變成永恆的朋友。
看看所謂的“世界紀錄”吧,它不是空間上的數據就是時間上的數據。而那些既不能爭奪時間也不能爭奪空間的項目就更有意思了,它們會把你限定在假設的時間與空間裏頭。就這麼多的時間、就這麼大的空間,很公平。你們玩吧,最能夠利用時間或最能夠利用空間的人最終都會變成所謂的“贏家”。我想說的是,這個被爭奪的時間與空間其實是虛擬的,這一點很關鍵,它不涉及你神聖的、不可侵犯的房屋、私人領地;不涉及你妻子、你女兒神聖的、不可侵犯的腹部。所以,兄弟們、姐妹們,來吧,來到現代奧林匹克的旗幟下,打吧,好好打!使勁打!更高,更快,更強。
在我還是一個鄉村兒童的時候,家裏一貧如洗。可是,有一件事情卻奇怪了,我的母親有一塊瑞士手錶,叫“英納格”。方圓幾十里之內,那是唯一的。不是唯一的“英納格”,是唯一的手錶。我愛極了那塊“英納格”,它小小的、圓圓的,散發出極其高級的光芒。“英納格”,它神奇而又古怪的名字完全可以和“英特納雄耐爾”相媲美。因為這塊表,我崇拜我的母親。任何人,只要他想知道時間,得到的建議只能是這樣的:“去找陳老師。”沒有任何人可以質疑我的母親,我母親口吻客氣而又平淡,其實是不容置疑,這讓一個做兒子的備感幸福。——沒有人知道什麼是時間,沒有人知道時間在哪裏,我母親知道,就在她的手腕上。我的母親是通天的。
在我的童年我就肯定了一件事,時間是手錶內部的一個存在。這存在秘不示人,它類似於“上級的精神”,需要保密。手錶的外殼可以證明這一點,它是鋼鐵,堅不可摧。好奇心一直在鼓動我,我一直渴望着能把那隻叫“英納格”的手錶打開來。我知道的,“時間”就在裏頭,鄉村孩子的想像奇特而又乾癟,時間像蛋黃么?像葵花籽么?像核桃仁么?我這樣想是合情合理的,因為我不知道手錶的本質在它的表面,我一廂情願地認定了手錶的本質在它的內核。——用我的手指頭打開“英格納”,這成了我童年的噩夢。我努力了一回又一回。我的手指頭悲壯了,動不動就鮮血淋漓,它們卻前赴後繼。然而,我沒有成功過哪怕一次。等我可以和我的母親“對話”的時候,母親告訴我,手錶的內部並沒有意義,就是零件,最重要的是玻璃罩着的那個“表面”。長針轉一圈等於一分鐘,短針走“一格”等於五分鐘。我母親的“時間教育”是有效的,我知道了,時間其實不是時間,它是空間。它被分成了許多“格”。這個世界根本就沒有什麼時間,所謂的時間,就是被一巴掌拍扁了的湯圓。
不幸的事情終於在我讀高中的時候發生的。——消息說,一個同學從他的**親戚那裏得到了一塊電子錶。這是振奮人心的消息。求知慾讓我跑了起來,我知道“英納格”也就是機械的表達方式,我當然希望知道“電子”——這種無比高級的東西——是如何表達的。拿過電子錶,一看,電子錶的中央有一個屏幕,裏頭就是一組墨綠色的阿拉伯數字。我吃了一驚。我再也沒有想到時間還有這樣的一種直接的髮式,就是阿拉伯數。我在吃驚之餘受到了巨大的打擊。——“電子”怎麼可以這樣呢?一點難度都沒有。多麼粗俗!多麼露骨!多麼低級趣味!時間,一個多麼玄奧多麼深邃的東西,居然用阿拉伯數字給直通通地說出來了。這和阿Q對吳媽說“我要和你睏覺”有什麼兩樣!我對“電子”失望極了。
但是,這個世界不只有壞事,也有好事。同樣是在高中階段,在一個星期天的下午,我在興化五日大樓的百貨商場裏頭閑逛。我在櫃枱裏頭意外地發現了一款手錶。它不是圓的,是長方的。這個造型上的變化驚為天人了。我驚詫,同時也驚喜。上帝啊,在圓形之外,時間居然還有這樣一種不可思議的表達方式。誰能想到呢?時間是方的,這太嚇人了。——這怎麼可能?可是,這為什麼就不可能?我被這塊長方形的手錶感動了好幾天,到處宣揚我在星期天下午的偉大發現,“你知道嗎,手錶也可以是方的”。
我人生的第一次誤機是在**機場。那是二十世紀的九十年代。**機場的某一個候機大廳里有一塊特殊的手錶,非常大。但這塊手錶的特殊完全不在它的大,而是它只有機芯,沒有機殼。這是我第一次真正地、完整地目睹“時間”在運行,我在剎那之間就想起了我童年的噩夢。那塊透明的“大手錶”是由無數的齒輪構成的,每一個齒輪都是一顆光芒四射的太陽。它們在動。有些動得快些,有些動得慢些。我終於發現了,時間其實是一根綿軟的麵條,它在齒輪的切點上,由這一個齒輪交遞給下一個齒輪。它是有起點的,當然也有它的終點。我還是老老實實承認了吧,這個時候我已經是一個三十多歲的人了,我像一個白痴,傻乎乎的,就這樣站在透明的機芯面前。我無法形容我內心的喜悅,太感人了,我為此錯過了我的航班。這是多麼弔詭的一件事:手錶是告訴我們時間的,我一直在看,偏偏把時間忘了。是的,我從頭到尾都在“閱讀”那塊碩大的“手錶”,最終得到的卻是“別的”。
回到《時間簡史》。我不知道別人是如何閱讀《時間簡史》的,在我,那是一種非常獨特的體驗,——我讀得極其慢,有時候,為了一頁,我會消耗幾十分鐘。我知道,這樣的閱讀不可能有所收穫,但是,它依然是必須的。難度會帶來特殊的快感,這快感首先是一種調動,你被“調動”起來了。我想這樣說,一個人所謂的精神歷練,一定和難度閱讀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一個沒有經歷過難度閱讀的人,很難得到“別的”快樂。我甚至願意這樣說,迴避難度閱讀的人,你很難指望,雖然難度閱讀實在也不能給我們什麼。
2015年4月9日於南京龍江
貨真價實的古典主義
——讀哈代《德伯家的苔絲》
閱讀是必須的,但我不想讀太多的書了,最主要的原因還是這年頭的書太多。讀得快,忘得更快,這樣的遊戲還有什麼意思?我調整了一下我的心態,決定回頭,再一次做學生。——我的意思是,用“做學生”的心態去面對自己想讀的書。大概從前年開始,我每年只讀有限的幾本書,慢慢地讀,盡我的可能把它讀透。我不想自誇,但我還是要說,在讀小說方面,我已經是一個相當有能力的讀者了。利用《推拿》做宣傳的機會,我對記者說出了這樣的話:“一本書,四十歲之前讀和四十歲之後讀是不一樣的,它幾乎就不是同一本書。”話說到這裏也許就明白了,這幾年我一直在讀舊書,也就是文學史上所公認的那些經典。那些書我在年輕的時候讀過。——我熱愛年輕,年輕什麼都好,只有一件事不靠譜,那就是讀小說。
我在年輕的時候無限痴迷小說里的一件事,那就是小說里的愛情,主要是性。既然痴迷於愛情與性,我讀小說的時候就只能跳着讀,我猜想我的閱讀方式和劉翔先生的奔跑動作有點類似,跑幾步就要做一次大幅度的跳躍。正如青蛙知道哪裏有蟲子——蛇知道哪裏有青蛙——獴知道哪裏有蛇——狼知道哪裏有獴一樣,年輕人知道哪裏有愛情。我們的古人說:“書中自有顏如玉”,它概括的就是年輕人的閱讀。回過頭來看,我在年輕時讀過的那些書到底能不能算作“讀過”,骨子裏是可疑的。每一部小說都是一座迷宮,迷宮裏必然有許多交叉的小徑,即使迷路,年輕人也會選擇最為香艷的那一條:哪裏有花蕊吐芳,哪裏有蝴蝶翻飛,年輕人就往哪裏跑,然後,自豪地告訴朋友們,——我從某某迷宮裏出來啦!
出來了么?未必。他只是把書扔了,他只是不知道自己錯過了什麼。
《德伯家的苔絲》是我年輕時最喜愛的作品之一,嚴格地說,小說只寫了三個人物:一個天使,克萊爾;一個魔鬼,沒落的公子哥德伯維爾;在天使與魔鬼之間,夾雜着一個美麗的,卻又是無知的女子,苔絲。這個構架足以吸引人了,它擁有了小說的一切可能。我們可以把《德伯家的苔絲》理解成英國版的,或者說資產階級版的《白毛女》:克萊爾、德伯維爾、苔絲就是大春、黃世仁和喜兒。故事的脈絡似乎只能是這樣:喜兒愛戀着大春,但黃世仁卻霸佔了喜兒,大春出走(參軍),喜兒變成了白毛女,黃世仁被殺,白毛女重新回到了喜兒。——後來的批評家們是這樣概括《白毛女》的:舊社會使人變成鬼,新社會使鬼變成人。這個概括好,它不僅抓住了故事的全部,也使故事上升到了激動人心的“高度”。
多麼激動人心啊,舊社會使人變成鬼,新社會使鬼變成人。我在芭蕾舞劇《白毛女》中看到了重新做人的喜兒,她綳直了雙腿,在半空中一連劈了好幾個叉,那是心花怒放的姿態,感人至深。然後呢?然後當然是“劇終”。
但是,“高度”是多麼令人遺憾,有一個“八卦”的、婆婆媽媽的,卻又是必然的問題《白毛女》輕而易舉地迴避了:喜兒和大春最後怎麼了?他們到底好了沒有?喜兒還能不能在大春的面前劈叉?大春面對喜兒劈叉的大腿,究竟會是一個什麼樣的男人?
新社會把鬼變成了人。是“人”就必然會有“人”的問題,這個問題不在“高處”,不在天上,它在地上。關於“人”的問題,有的人會選擇迴避,有的人卻選擇面對。
《德伯家的苔絲》之所以不是英國版的、資產階級版的《白毛女》,說白了,哈代選擇了面對。哈代不肯把小說當作魔術:它沒有讓人變成鬼,也沒有讓鬼變成人,——它一上來就抓住了人的“問題”,從頭到尾。
人的什麼問題?人的忠誠,人的罪惡,人的寬恕。
我要說,僅僅是人的忠誠、人的罪惡、人的寬恕依然是淺表的,人的忠誠、罪惡和寬恕如果不涉及生存的壓力,它僅僅就是一個“高級”的問題,而不是一個“低級”的問題。對藝術家來說,只有“低級”的問題才是大問題,道理很簡單,“高級”的問題是留給偉人的,偉人很少。“低級”的問題則屬於我們“芸芸眾生”,它是普世的,我們每一個人都無法繞過去,這裏頭甚至也包括偉人。苔絲的壓力是錢。和喜兒一樣,和劉姥姥一樣,和拉斯蒂尼一樣,和德米特里一樣。為了錢,苔絲要走親戚,故事開始了,由此不可收拾。
苔絲在出場的時候其實就是《紅樓夢》裏的劉姥姥,這個美麗的、單純的、“悶騷”的“劉姥姥”到榮國府“打秋風”去了。“打秋風”向來不容易。我現在就要說到《紅樓夢》裏去了,我認為我們的“紅學家”對劉姥姥這個人的關注是不夠的,我以為劉姥姥這個形象是《紅樓夢》最成功的形象之一。“黃學家”可以忽視她,“綠學家”也可以忽視她,但是,“紅學家”不應該。劉姥姥是一個智者,除了對“大秤砣”這樣的高科技產品有所隔閡,她一直是一個明白人,所謂明白人,就是她了解一切人情世故。劉姥姥不只是一個明白人,她還是一個有尊嚴的人,——《紅樓夢》裏反反覆復地寫她老人家拽板兒衣服的“下擺”,強調的正是她老人家的體面。就是這樣一個明白人和體面人,為了把錢弄到手,她唯一能做的事情是什麼?是糟踐自己。她在太太小姐們(其實是一幫孩子)面前全力以赴地裝瘋賣傻,為了什麼?為了讓太太小姐們一樂。只有孩子們樂了,她的錢才能到手。因為有了“劉姥姥初進榮國府”,我想說,曹雪芹這個破落的文人就比許許多多的“柿油黨”擁有更加廣博的人心。
劉姥姥的傻是裝出來的,是演戲,苔絲的傻——我們在這裏叫單純——是真的。劉姥姥的裝傻令人心酸;而苔絲的真傻則叫人心疼。現在的問題是,這個真傻的、年輕版的劉姥姥“失貞”了。對比一下苔絲和喜兒的“失貞”,我們立即可以得出這樣的判斷:喜兒的“失貞”是階級問題,作者要說的重點不是喜兒,而是黃世仁,也就是黃世仁的“壞”;苔絲的“失貞”卻是一個個人的問題,作者要考察的是苔絲的命運。這個命運我們可以用苔絲的一句話來做總結:“我原諒了你,你(克萊爾,也失貞了)為什麼就不能原諒我?”
是啊,都是“人”,都是上帝的“孩子”,“我”原諒了“你”,“你”為什麼就不能原諒“我”?問題究竟出在哪裏?上帝那裏,還是性別那裏?性格那裏,還是心地那裏?在哪裏呢?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日,我完成了《推拿》。三天之後,也就是五月十二日,汶川地震。因為地震,《推拿》的出版必須推遲,七月,我用了十多天的時間做了《推拿》的三稿。七月下旬,我拿起了《德伯家的苔絲》,天天讀。即使在北京奧運會的日子裏,我也沒有放下它。我認準了我是第一次讀它,我沒有看劉翔先生跨欄,小說里的每一個字我都不肯放過。謝天謝地,我覺得我能夠理解哈代了。在無數的深夜,我只有眼睛睜不開了才會放下《德伯家的苔絲》。我迷上了它。我迷上了苔絲,迷上了德伯維爾,迷上了克萊爾。
事實上,克萊爾最終“寬恕”了苔絲。他為什麼要“寬恕”苔絲,老實說,哈代在這裏讓我失望。哈代讓克萊爾說了這樣的一句話:“這幾年我吃了許多苦。”這能說明什麼呢?“吃苦”可以使人寬容么?這是書生氣的。如果說,《德伯家的苔絲》有什麼軟肋的話,這裏就是了吧。如果是我來寫,我怎麼辦?老實說,我不知道。我的直覺是,克萊爾在“吃苦”的同時還會“做些”什麼。他的內心不只是出了“物理”上的轉換,而是有了“化學”上的反應。
——在現有的文本里,我一直覺得殺死德伯維爾的不是苔絲,而是苔絲背後的克萊爾。我希望看到的是,殺死德伯維爾的不是苔絲背後的克萊爾,直接就是苔絲!
我說過,《德伯家的苔絲》寫了三件事,忠誠、罪惡與寬恕。請給我一次狂妄的機會,我想說,要表達這三樣東西其實並不困難,真的不難。我可以打賭,一個普通的傳教士或大學教授可以把這幾個問題談得比哈代還要好。但是,小說家終究不是可有可無的,他的困難在於,小說家必須把傳教士的每一句話還原成“一個又一個日子”,足以讓每一個讀者去“過”——設身處地,或推己及人。這才是藝術的分內事,或者說,義務,或者乾脆就是責任。
在忠誠、罪惡和寬恕這幾個問題面前,哈代的重點放在了寬恕上。這是一項知難而上的舉動,這同時還是勇敢的舉動和感人至深的舉動。常識告訴我,無論是生活本身還是藝術上的展現,寬恕都是極其困難的。
我們可以做一個逆向的追尋:克萊爾的寬恕(雖然有遺憾)為什麼那麼感人?原因在於克萊爾不肯寬恕;克萊爾為什麼不肯寬恕?原因在於克萊爾受到了太重的傷害;克萊爾為什麼會受到太重的傷害?原因在於他對苔絲愛得太深;克萊爾為什麼對苔絲愛得那麼深?原因在於苔絲太迷人;苔絲怎麼個太迷人呢?問題到了這裏就進入了死胡同,唯一的解釋是:哈代的能力太出色,他“寫得”太好。
如果你有足夠的耐心,你從《德伯家的苔絲》的第十六章開始讀起,一直讀到第三十三章,差不多是《德伯家的苔絲》三分之一的篇幅。——這裏所描繪的是英國中部的鄉下,也就是奶場。就在這十七章裏頭,我們將看到哈代——作為一個偉大小說家——的全部秘密,這麼說吧,在我閱讀這個部分的過程中,我的書房裏始終洋溢着乾草、新鮮牛糞和新鮮牛奶的氣味。哈代事無巨細,他耐着性子,一樣一樣地寫,苔絲如何去擠奶,苔絲如何把她的面龐貼在奶牛的腹部,苔絲如何笨拙、如何懷春、如何悶騷、如何不知所措。如此這般,苔絲的形象伴隨着她的勞動一點一點地建立起來了。
我想說的是,塑造人物其實是容易的,它有一個前提,你必須有能力寫出與他(她)的身份相匹配的勞動。——為什麼我們當下的小說人物有問題,空洞,不可信,說到底,不是作家不會寫人,而是作家寫不了人物的勞動。不能描寫駕駛你就寫不好司機;不能描寫潛規則你就寫不好導演,不能描寫嫖娼你就寫不好足球運動員,就這樣。
哈代能寫好奶場,哈代能寫好奶牛,哈代能寫好擠奶,哈代能寫好做奶酪。誰在奶場?誰和奶牛在一起?誰在擠奶?誰在做奶酪?苔絲。這一來,閃閃發光的還能是誰呢?只能是苔絲。苔絲是一個動詞,一個“及物動詞”,而不是一個“不及物動詞”。所有的秘訣就在這裏。我見到了苔絲,我聞到了她馥郁的體氣,我知道她的心,我愛上了她,“想”她。畢飛宇深深地愛上了苔絲,克萊爾為什麼不?這就是小說的“邏輯”。
要厚重,要廣博,要大氣,要深邃,要有歷史感,要見到文化底蘊,要思想,——你可以像一個三十歲的少婦那樣不停地喊“要”,但是,如果你的小說不能在生活的層面“自然而然”地推進過去,你只有用你的手指去**。
《德伯家的苔絲》之大是從小處來的。哈代要做的事情不是鉚足了勁,不是把他的指頭握成拳頭,再托在下巴底下,目光凝視着四十五度的左前方,不是。哈代要做的事情僅僅是克制,按部就班。
必須承認,經歷過現代主義的洗禮,我現在迷戀的是古典主義的那一套。現代主義在意的是“有意味的形式”,古典主義講究的則是“可以感知的形式”。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平安夜,這個物質癲狂的時刻,我已經有了足夠的“意味”,我多麼在意“可以感知的形式”。窗外沒有大雪,可我渴望得到一隻紅襪子,紅襪子裏頭有我渴望的東西:一雙鞋墊,——純粹的、古典主義的手工品。它的一針一線都聯動着勞動者的呼吸,我能看見面料上的汗漬、淚痕、牙齒印以及風乾了的唾沫星。(如果)我得到了它,我一定心滿意足;我會在心底喟嘆:古典主義實在是貨真價實。
2008年8月於南京龍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