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會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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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會冤家

《小辭店》是全本《菜刀記》中的一折。奇特的是,這折以真人真事為基礎的小戲脫離全本而獨自上演,雖然被官衙視為誨盜誨淫而屢遭禁演,但在民間草台卻經久不衰,堪稱經典。一百五十年來,劇中人仍是那麼幾個,但扮演的伶人已不知換了幾茬,時代之帷幕也不知更替了幾回。我驚訝於沒有留下名字的劇作家,在禮教森嚴的封閉王朝敢於觸及炙燙而危險的“婚外情”。江水滾滾東逝,被黃梅戲、廬劇、楚劇不斷演繹的這出折子戲,一直在沿江一帶常演不衰。

在劇中,新婚不久的商人蔡鳴鳳外出販翠花,寄寓在江邊小鎮柳鳳英開的店中。柳的丈夫是個賭棍,整日鬼混,蔡柳日久生情便私配鸞儔。三年廝守后,蔡鳴鳳要返鄉,柳鳳英恨他隱瞞婚情,難分難捨。蔡鳴鳳返鄉后,卻被其妻朱蓮的情夫陳大雷用菜刀殺死。在劇外,男主人公的原型蔡鳴鳳的墓,新千年後在湖北浠水綠楊橋村被發現———它掩蔽於一人多深的灌木叢中不見天日。從碑上所刻“朱蔡十九世祖明鳳大人之墓”,可見當時蔡氏宗族頗忌諱蔡君的“婚外情”,兩個世紀后其子嗣對上上輩的所作所為仍羞於啟齒。不過,後人還是拿出民國初刊印的族譜,其中有“啟公,字鳴鳳……葬於倉安山,甲山庚向”等記載,生卒、墓址與碑刻竟然吻合。事實上,《小辭店》在浠水一帶是禁演的。進入全球化時代后,蔡墓受到官方高度重視,被視為拉動全縣旅遊經濟的新亮點,並將“蔡鳴鳳傳說”列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問題是,浠水也像全國其他縣鄉一樣,有大量的外出打工者,他們中的不少人衍生出新的“小辭店”情節,但誰會關注他們的婚變、婚外情或者性飢餓?

在劇中,那個婚姻不幸的柳鳳英,在聽到蔡鳴鳳冤死後趕到公堂作證,陳述她和蔡君三年的婚外戀,從而“引爆”道貌岸然的公堂,令縣官和衙役們一片嘩然。大膽!好一個水性楊花的“淫婦”,竟敢私闖公堂!柳鳳英的結局可想而知。在命案真相大白后,她受到的懲罰是賣做官妓。這個多情而善良的柳鳳英在押解途中偶遇蔡鳴鳳墓,人鬼相對,悲憤難抑,不惜以頭撞碑殉情而死!

黃泉路上,蔡郎哥呵

再會冤家再會冤家!

以“冤家”呼之,含有幾多愛恨幾多酸辛!在劇外,上個世紀四十年代,一個叫鴻六的旦角將柳鳳英演得惟妙惟肖,以至於梨園內外都不再叫她鴻六,而改稱“鳳英”,於是鴻六索性更名為嚴鳳英。但嚴鳳英的婚姻並不順遂:最初她與王兆乾相戀,分手後生下一子,為此承受巨大的社會壓力,劇團開會批她,讓她做檢討,不准她穿列寧服。她回家就把列寧服給剪了,換上旗袍、高跟鞋,還燙了發,甚至用抽煙來反抗。其後她頂住各方壓力,與南京才子甘律之結秦晉之好,甘氏來到合肥開了全省第一家消防商店。那時嚴鳳英已成名,且名氣愈來愈大,然而好景不長,省領導找她談話,正告她:你要黃梅戲還是要資本家?那時候甘律之因無法在合肥經商而回到南京,過着提心弔膽的窮困生活。在強大的“組織”面前,嚴鳳英退卻了,選擇將結婚戒指寄還甘律之。深愛妻子的甘律之看到婚戒後知道無力回天,1956年倆人正式離婚。柳鳳英因禮教禁錮而無法撕裂不幸婚姻,嚴鳳英卻因政治干預而斬斷情絲自拆溫巢,但兩人走向自戕的結局是一樣的。區別僅在於,柳鳳英撞死墓碑前,是奔着與蔡鳴鳳做陰間夫妻的,是重回“小辭店”;嚴鳳英吞下安眠藥后並不想死,告知後夫王冠亞欲送急診,而後夫卻先報告“組織”———軍代表,導致她再遭批鬥而死,是永別“小辭店”。據說後來噩耗傳到南京,前夫甘律之痛哭流涕,好幾天茶飯不思!他會不會唱:“黃泉路上,鳳英呵再會冤家再會冤家!”

在劇中,最讓人痛恨的是兇手陳大雷,但他同時也是個被忽略的受害者。陳大雷與蔡妻朱蓮乃表兄妹,從小青梅竹馬,但在家長制社會,朱父嫌陳大雷家貧,是個殺豬匠,一錘定音硬將女兒許配給蔡鳴鳳,婚後蔡鳴鳳經商遠走,朱蓮與陳大雷舊情複發,做起露水夫妻來,其後的悲劇肇始於此。事發后,朱蓮恨乃父,竟在公堂上誣稱生父謀財害命。而朱母唱道:“小賤人害親夫心狠手辣,喪天良誣生父千古奇冤……那昏官卻認定贓證俱在,可憐我老頭子屈打成招口難言,眼睜睜冤沉海底難分辨。”雖然朱父與兇殺無關,但在深層的社會背景上,朱父作為父權象徵也應該站在被告席上!在這個延續幾千年的男權家長制社會,家長的權威無處不在,無時不在。扯掉戲幕,我們在劇外看到的那個“組織”,以及那個軍代表,同樣也是父權制在特定時代的觸角和抓手。那個軍代表在嚴鳳英死後,還下令剖腹找發報機,喪盡人性,是連《小辭店》裏的昏官也想不到的。有人將柳鳳英與托爾斯泰筆下的安娜·卡列尼娜相提並論,實在是風馬牛,因為安娜的命運實在比柳鳳英好太多。至於嚴鳳英所經歷的悲劇命運,托翁的想像力恐怕還顯貧弱了點。

《小辭店》作者沒留下名字,他在劇中還是給朱父洗刷乾淨了,讓“正義”伸張了,卻將柳鳳英安排了一個“賣做官妓”、撞死碑前的結局。我疑心作者的本意還是訓誡,並向“家長”討好。但“乃父”並不領情,照舊封殺禁演。“文革”結束若干年後,嚴鳳英家屬忽想起要搜尋當年的軍代表劉某,卻發現冤家轉業到了貴州某地,已“壽終正寢”;一說轉業到江西南昌某小區,毫無悔意,正“頤養天年”。我在想,找到這個冤家又怎樣?逮捕並給他判刑又能怎樣?

二○一五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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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心的斑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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