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的獻祭

必要的獻祭

必要的獻祭

行為藝術在世紀之交以訴諸暴力的方式製造了轟動性的“醜聞”之後,一個負面效應是很多旁觀者認定這個領域就是屍虐和暴露癖的產物,缺少真正可被討論的創造性,然而,有那麼幾位藝術家置身於這場“暴力颶風”之外,以持續的個體創作為這個領域贖回了聲譽。

早在1999年,何雲昌就已經在故鄉雲南實施過兩次激動人心的行為表演。在《與水對話》之中,倒懸在空中的藝術家將手中的一把刀刺入河水中,持續了30分鐘,以每分鐘150米的流速進行計算,河水因此被他“割傷”4500米,而他的兩臂都劃開1公分的傷口,血沿雙臂淌下,匯入河中的“傷口”,從而完成血與水之間的“對話”。另一次更為著名的表演則是《金色陽光》——1999年10月3日,在雲南安寧監獄外邊,何雲昌將自己塗滿金色油漆的身體懸在半空,艱難地試圖用一面鏡子將陽光反射到監獄高牆的陰影里,整個過程持續了127分鐘。

何雲昌/抱柱之信/行為作品/2003

《金色陽光》已成當代行為表演里的經典,它遠遠超越了那些通過自瀆之舉贏取關注的慣性創作。以卑微而頑強的一己之力為現實帶來真實的關懷,將自我的身體投入到超乎想像而又具有真正意義的損耗之中,由此構成了何雲昌的個人表達方式,前提則是面對一種令他哀傷的現實環境時所產生的不可遏制的“個人念想”,他說:“當某個念想超越我身體的局限性時,我是可以付出的”,這意思是指一旦自我被某種理想色彩的激情點燃,身體可以作為必要的獻祭之物走上祭壇。

1999年年底他來到北京,進行了一系列身體力行的創作。2003年他重返雲南,於麗江實施了《抱柱之信》,在現場他將自己的左手澆鑄在水泥之中達24小時,這一行為後來在北京和美國重新實施,並且加大了強度:在北京,他將自己澆鑄在水泥立方體裏達24個小時,在美國的那次表演中,水泥被貼身澆鑄到他的胸部,歷時60分鐘,直到水泥初步凝固。“抱柱之信”典出《莊子》(卷十四):“尾生與女期於梁下,女不來,水至不去,抱柱而死。”何雲昌在他的行為之中,將之引申為通過自我來進行的一種信念的檢測。

何雲昌/一米民主/行為作品/2010

何雲昌/一米民主/行為作品/2010

2006年9月24日至2007年1月14日,他在異國一處海邊撿起一塊石頭,沿英國海岸線大致行走一圈,回到出發地,將石頭放回原處,歷時112天,行程約3500公里。在何雲昌看來,這是一次對“無效”的追求,與當今追求高效、速達的主流社會價值觀形成對照,單調、重複、漫長的腳步去除了表演因素,在形式上完全日常化,概念簡練但實施艱巨;2008年8月8日,他以手術方式取出自己左側第八根肋骨,並且製作成項圈,請母親和幾位女性朋友分別佩戴並與之合影,這件作品顯示出一種融合的渴望,對象是母體及神話學意義上的兩性情感。

2010年10月在北京,他邀請25個人以不記名投票的方式來決定是否在他的身上開出一條長1米、深0.5—1cm的創口,統計票數為12人贊成,10人反對,3人棄權,於是,他開出創口以滿足這一民主的願望——“一米民主”這件寓意深刻的作品也許可以視為他長期持續創作的轉折點,在此之後不久,他的身體狀態開始出現明顯的衰退,而從心態上逐漸趨於平和——在稱之為《出入》的創作中,他將常年利用閑暇時劈開的柴禾嵌在工作室的外牆上,顯示了一種蟄居般的狀態。

“我不是極限藝術家,我是高強度藝術家,對於身體有着充分的利用。”這是何雲昌在對比1970年代的英美行為藝術家時所作的自我界定,他的創作正是得益於西方的“身體藝術”和“忍耐藝術”發展起來的,然而,他的創造力結合了中國的現實環境、自然和歷史意識之後,具有感人的力量。隨着他開始放棄高強度的表演,我們更加強烈地感受到他在這些年之中形成的一道彗星式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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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的狂歡節:2000年以來的中國當代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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