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清歡既是他的名字,也是他的道號,師父曾經說過,希望他能夠無憂一生,所以取名為清歡,後來又懶得給他想道號,就直接那他的名字做了道號。
清歡並不在意。
他從出生起就被人拋棄,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也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誰,甚至連他們為什麼要拋棄自己也不知道。
清歡並不在意,他從有記憶開始,身邊就只有師父,對他來說最重要的是自己的師父。
是師父給他取名字,撫養他長大,是師父教導他修鍊,是師父給了他一切,是師父帶着他東奔西闖,也是師父在他實力還不夠的時候保護自己。
清歡從來都是知足的人,他覺得自己很幸福。
跟在師父身邊時間長了,清歡知道了師父身上的一些壞毛病,比如師父很懶,一天到晚跟個軟骨頭似的,基本上什麼都讓他動手,所以導致了這麼多年他身上都沒多少好東西,再比如師父很喜歡嘮叨很喜歡八卦,有事沒事逮着他就說這說那,當然,說的最多的還是仙界裏的八卦,也不知道師父是從哪裏聽來的,消息靈通的不行,再再比如,師父還是個吃吃貨,明明早就已經成仙不需要吃東西了,但看到好吃的都會不自覺地流口水讓他覺得臉上無光。
有這樣的師父,生活就是一把眼淚有木有。
就因為要養着這樣一個師父,清歡從小就非常能幹,甚至經過幾千年的時間的歷練,他幾乎變成了十項全能的好騷年,回想起往事如煙,清歡總覺得自己的人生就是個杯具,而杯具的源頭,就是自家奇葩師父。
清歡的資質很好,不但是變異雷火靈根,還是萬年難得一遇的天生神體,大概就是因為清歡天生神體導致小時候體弱多病所以才被人拋棄。
有這種資質的人修鍊幾乎沒有任何瓶頸,更何況他是天生的劍修,不但悟性高,還肯吃苦努力,只花了一千多年就渡劫成仙,到現在已經是金仙修為。
劍修都會有屬於自己的本命靈劍,蘊養在丹田中,清歡的劍就是他自己花費千年的時間收集各種材料花費七七四十九年鑄造的清歡劍,是一把可升級的極品仙器,和他心意相通,被蘊養在他丹田處,平常時候清歡都是用手邊的下品仙器飛劍。
當然,清歡可不止會煉飛劍,因為是雷火靈根,清歡的煉器煉丹都十分精通,甚至陣法符篆他都是一把好手,這都要歸功於師徒倆這麼幾千年來氣運不錯,得到的大大小小的各種傳承。
清歡甚至還會種地燒菜,所以說,有誰有他這麼宜室宜家?
其實清歡也沒辦法,家裏有個又懶又ai吃的師父要養,他不全能也不行啊。
懶師父都活了幾萬年了,身上一點好東西都沒有,沒靈石沒仙石沒丹藥沒靈器啥都沒有,家裏窮的都快揭不開鍋了,他不動手怎麼養活師父?
煉器煉丹是最快的來錢方法,陣法符篆不但可以賣錢還可以用來種地養殖,燒得一手好菜能孝敬師父,偶爾運氣好遇到些珍貴的仙草仙花之類的或者遇到了一些不為人知的洞府傳承什麼的,更是一筆大收入。
有師父要養的人傷不起,必須得全能啊。
不過清歡倒是無怨無悔,一直十分開心能養着自家懶師父,這不,一聽到師父要吃,一下子忘記了上次八級的裂紋暴虎獸差點將他弄成重傷,屁顛屁顛跑出去準備再抓一頭裂紋暴虎獸了。
還別說,這八級妖獸裂紋暴虎獸確實好吃,讓人回味無窮啊。
不但肉質鮮嫩爽滑,還十分有營養,更何況它全身都是寶,難怪師父一直惦記。
不過裂紋暴虎獸十分難抓,它們生活在幻霧森林的中間地帶(幻霧森林被分為邊緣地帶、中間地帶、內里地帶以及中心地帶),一向都是神出鬼沒,幾乎沒人知道它們的窩在什麼地方,而且裂紋暴虎獸實力強悍,成年的裂紋暴虎獸相當於仙人的真仙修為,也僅比清歡低了一個等級,但裂紋暴虎獸有着自身的天賦,實力不下於金仙,更何況裂紋暴虎獸都是一家子(至少兩隻)生活在一起的,這也是為什麼裂紋暴虎獸全身都是寶,但卻很少有人能抓住它的原因。
一向以師父的話為準則的清歡才不管什麼難抓,什麼等級,什麼實力呢,他只知道,他的師父嘴饞了,所以他得去抓裂紋暴虎獸。
清歡在幻霧森林中潛伏了將近一個月才終於發現了兩隻裂紋暴虎獸的蹤影,想來是出來覓食的。
一隻成年的裂紋暴虎獸就非常難對付,更何況是兩隻?
清歡不動神色地潛伏在暗處,計算着要用什麼樣的代價來殺死這兩隻裂紋暴虎獸。
兩隻裂紋暴虎獸確實不好對付,裂紋暴虎獸不但行動快,是冰屬性,給清歡造成了不小的麻煩,但劍修原本就比同等級的其他仙人強悍,清歡又是天生的劍修,雖然人看上去總是有點呆,但在劍道上卻從沒有瓶頸,走的比一般人要遠得多,即使面對兩隻裂紋暴虎獸,清歡的行動也沒有任何凌亂。
戰鬥很是激烈,被激怒的兩隻裂紋暴虎獸幾乎是拼了命地想殺了眼前這個觸怒他們的人類,尤其是在清歡殺死了其中一隻母的裂紋暴虎獸的時候,剩下的重傷了的雄性裂紋暴虎獸狂暴了,若不是清歡阻止及時,它直接自爆,不但清歡會遭殃,就連周圍的一片樹木也會遭殃。
好不容易以受了不小的傷的代價將兩隻裂紋暴虎獸都殺死,清歡吃了顆療傷的仙丹,拿出瓷瓶趕緊將裂紋暴虎獸身上的血裝起來,然後清理了戰場,將兩隻裂紋暴虎獸藏進自己的空間手鐲清歡美滋滋地準備再在幻霧森林裏找點靈草神馬的,再找點調料,然後回家給師父做吃的。
幻霧森林之所以被稱為死亡森林,因為能夠活着出去的人很少,但那些仙人無論是歷練還是想找機緣都喜歡來這裏,也是因為幻霧森林中有着無數的機緣。
傳說,清歡知道自己的機緣比一般人好點,但他也不認為自己的機緣會好到走路都能撿到寶,清歡很開朗,不會因為比別人好的機緣而自大,也不會因為沒別人好的機緣而嫉妒,他又在幻霧森林呆了將近半年,期間遇到的妖獸靈獸之類的都宰了丟到空間手鐲中放着準備以後再吃,還找了數不清的能吃的調料靈果以及一些成熟的靈草靈藥之類的,覺得時間差不多了,準備回家。
周圍的數目因為剛才的打鬥倒的倒,斷的斷,地上的花草也都被璀璨一通,清歡開開心心地準備回家,沒有發現被地上堆積的樹葉花草遮起來的一個和狗洞差不多的小洞,一腳踩了進去,觸發了陣法,轉瞬間,在一陣傳送的光芒中,清歡就消失了蹤影。。